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 第145章

作者:李一只 标签: 甜文 市井生活 轻松 穿越重生

  她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余云辉。

  但骑马赶路实在难受,不过一个多小时,余幸就被颠的腰酸背痛。

  凌朝语出惊人:“你要不要骑我?”

  余幸:“?”

  凌朝:“把马鞍套在我身上,我可以走的又快又稳。”

  余幸哭笑不得:“我现在已经很累了,你别再逗我笑了。”

  天亮后,两人来到最近的城镇,打算吃点东西,然后置办一套马车。

  镇上恰好有人在办喜事,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喜队吹吹打打从身旁路过,随行的喜娘往人群中抛洒糖块,引得一群小孩跟着队伍跑。

  余幸感慨道:“这婚姻嫁娶的习俗,应该也是这位前辈所宣扬,怪不得跟我们那里差不多。”

  “那我们也这么办。”

  凌朝不假思索:“都是你说了算。”

  余幸单手托腮,笑盈盈的看着他:“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在我们那里,男女双方确认关系之后,还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求婚。”

  “求婚?”

  凌朝虚心求教:“那是什么?”

  余幸想了想:“算是男请女方答应结婚的一种仪式,要展现诚意的那种,最好带点惊喜和浪漫的。”

  凌朝明白惊喜,但浪漫是什么?

  他把疑惑问出口,但余幸也说不清楚——一种感觉?一种氛围?

  于是凌朝决定等回到桾都城,要找余云辉谈一谈。

  既然他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那余云辉肯定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而且余幸不是说过了么,余云辉在那个世界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是很博学的人。

  所以他肯定能解释清楚。

第134章

  回到桾都后,余幸第一时间找到余云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达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你肯定没问题!”

  余云辉也觉得高兴,但他还是道:“那我也要先把这些事情做完。”

  老实说,虽然现在也教出了几个学生,但把全部工作交给他们,还挺不放心的。

  电虽然是好东西,但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况且么,眼看着这座城市在自己的努力下慢慢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舍不得是当然的。

  余云辉又问了几个问题,例如回去之后是不是还用原来的身体,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是不是对等...

  但余幸都答不上来。

  她有些尴尬:“要不你还是抽个时间自己去看看吧,我太着急了。”

  余云辉笑笑:“没关系,反正在那里又不会跑掉,等忙完这一阵我再过去,不着急。”

  没多久,凌朝私下里找到余云辉,问他什么是浪漫。

  “我第一次听这个词,你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你应该知道吧?”

  余云辉:“是知道。可是我毕竟没交过女朋友,说的也不一定完全准确。”

  凌朝有些意外:“你不是懂得很多吗?没人喜欢你?”

  “ ......”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凌朝。

  毕竟余幸总在他面前说余云辉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如何的博学多才,如何如何的高收入人群,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没那么受欢迎。浪漫就是情侣关系里一种好的氛围,可以通过一些小的技巧和方法增进感情,比如送礼物,例如玫瑰和钻石什么的。”

  “什么是玫瑰?什么是钻石?”

  “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就送什么,让她高兴。”

  “ ......”

  凌朝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送东西总是没错的。

  送的多了,总有喜欢的。

  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这下更是变本加厉,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

  余幸有些头疼,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 ...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

  得了鼓励,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

  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

  比预想中顺利很多——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

  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主要售卖便利食品,例如方便面,卤味,鱼干。

  都是方便携带,可长久保存的食品。

  店里生意很好,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

  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发电站建好了。

  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

  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吊在厅堂大厅里,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

  这东西新鲜,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

  “通电是不要钱的,免费给铺到店里,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比点灯还便宜呢,又亮堂又好看,而且还没有烟味。”

  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

  凌老板出手阔绰,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璀璨华丽。

  夜色中,余幸站在招牌下,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

  “好像KTV啊......”

  “ KTV是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一说的。”

  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

  一时间,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一到了晚上,处处都是灯红酒绿。

  第一场秋雨落下时,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

  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

  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鸭脚港有三家,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也在逐渐扩张中。

  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

  窗户打开,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卷来几丝凉意。

  余幸裹了裹衣服,望着外面的景色。

  不知不觉,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

  房门推开,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

  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笑道:“——又去厨房了?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

  凌朝:“没有,他们都愿意给我吃。”

  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

  她摸摸凌朝的衣服:“穿的这样少?今天挺冷的。”

  “不冷。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

  猫嘛,都是一身的毛毛。

  余幸突然记起:“对了,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里面有给你的东西。”

  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镶着滚毛边儿,十足的精美可爱。

  “盐二还记得你呢,特意给你带的。”

  凌朝臭脸:“我不要。”

  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

  谁家猫要穿衣服的?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要穿衣服,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

  “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

  凌朝还是不太乐意,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终于败下阵来。

  随着一道刺目亮光,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

  余幸摸摸它的毛:“好像是厚了不少,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真智能。”

  “什么是智能?”

  “是夸你的话。”

  余幸随口敷衍,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大小也合适,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

  穿好后,她左看右看,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