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 第146章

作者:李一只 标签: 甜文 市井生活 轻松 穿越重生

  “真漂亮,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去做猫模。”

  大花耳朵动了动:“什么是猫模?”

  “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入行条件很严格的,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

  凌朝默默记在心里。

  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

  余幸拍拍小猫头,鼓励道:“当然能做,你长得这么漂亮,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

  ......

  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有时候是和工人。

  他现在和原来完全是判若两人了。

  晒黑了是一回事,主要是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刚来到这里的余云辉,瘦瘦弱弱满面书卷气,现在的余云辉,朝气蓬勃。

  “年轻人就该这样。”

  余幸由衷的道:“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这样看起来真的很好。”

  余云辉笑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

  他挠挠头:“不过,我也真的该回去了。你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仪式?”

  “怎么说咱们也是从一个地方来的,你要结婚,我怎么也不能缺席的。”

  余幸笑了:“肯定要邀请你的,日子定在初冬。”

  “差不多还有一个月?说快也快。”

  余云辉道:“我现在也有些积蓄,等我走了,就给你吧。虽然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也没有别的人能托付了。”

  余幸略一思索:“可以把这笔钱做成教育基金,建造一所学校,你教的那些学生以后也会成为老师,再教授更多的学生,这个世界才会一直变好。”

  “倒也是个办法,还是你想的更周到。”

  这样想着又有些伤感:“这次走了,可能以后就见不上面了。虽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做梦也想回去,真的要走了,又有点舍不得。”

  余幸安慰他:“这话也不能说的绝对,万一有人发明出可以来回穿梭的方法呢?”

  “无论如何,祝你以后的日子平安顺遂,我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

  ......

  要成家,就要置办宅子。

  如今以余幸的经济水平来说,桾都城的房子是可以任意挑的。

  “要说宅子,殿下名下有好几处,您可以先去看看,如果没有喜欢的,咱们再去挑别的。”

  斯柳提议道:“您要是觉得那些宅子太旧了,南边还有一批新建的,我那天去看过了,样式做的新,还都嵌了许多彩色的琉璃灯。”

  如今琉璃灯在城内很流行,大家都争相把自家装饰的五光十色,越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琉璃灯越多。

  余幸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用普通的电灯就行了。”

  但挑宅子这件事,到底也该紧着进行。

  可一连去看了几次,都没有很合心的。

  斯柳又提议:“如果实在没有喜欢的,可以买块地皮,再按照您喜欢的样子建起来,要是那样的话,院子可以留的大一些,以后有了小殿下和小公主,可以在院子里玩。”

  她很严肃的思考一个问题——凌朝从小就是所有猫崽里最顽皮的。

  如果两个人以后有了小猫崽,若是随了殿下,那可有的闹腾。

  必须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行。

第135章

  宅院最终选在了凤凰街往南边的两条街上。

  临街的宅子,宽敞明亮,院子里还有个大花园。

  偶尔凌朝变成兽型,还能躺着晒晒太阳,刷刷毛。

  斯柳站在台阶上,指挥着仆从们将红灯笼和各种彩带挂上去,又拿起流程礼单盘算着是否有地方有所遗漏,又把斯柳指挥的团团转。

  “今天找木匠师傅定做的柜子该好了,你去找辆车拉回来,再叫几个人把花园拾掇一下,现在天气冷,落了许多叶子,不要飘到水池里去了。”

  “还有新送来那些琉璃灯,安装师傅明天才会过来,注意不要碰着了。”

  至于礼服这些,何苗苗都包办了。

  她原本就是做纺织生意,自然用的都是最好的布料,请的最好的绣娘,裁剪成最时兴的款式。

  一来二去,余幸竟然闲下来了。

  而凌朝那边,也不用他亲自来做什么——凌氏许久都没有喜事,自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来。

  但按照一些规矩,婚前两人是不许见面的。

  凌朝自然是不愿意。

  他平日里要东奔西走,两人聚少离多,好容易有了长的婚假,竟然不能见面?

  在第三次逃窜被捉回后,老家主也恼了,大手一挥,下令将他关在祠堂。

  凌朝虽然混账,但对于列祖列宗的敬畏之心还是有的,因此老实了一阵。

  结婚当天,是个很晴朗的好天气。

  婚队从凤凰街上穿行而过,后面光是装着各式礼篮的马车足足走了有上百辆,以及各种舞龙舞狮的杂耍队伍,整条街道热闹非凡。

  余幸坐在轿子里,撩开帘子缝隙,看到外面有拍手的小娃娃,便随手抓起一把糖果扔出去。

  左右没那么多规矩,开心最重要。

  紧接着是进行各种仪式,身边有熟悉规矩的喜娘悉心引导,不用怕出错。

  但一整天下来还是很累。

  在酒席桌上胡乱的吃了两口,直到夜深了,热闹的人群才终于散去,院子才安静下来。

  新宅子很大,主卧前面有个单独的小院,院里有亭台和桃树。

  不过现在天气冷,所以显得有些冷清。

  月光把地面照的亮堂堂的,余幸坐在窗前剥核桃,等着凌朝——这里的习俗,新郎要在散席的时候去门口送客。

  大约半小时后,穿着一身金红色的猫猫头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软了,蹭蹭的贴着余幸,嘟囔:“都慢腾腾的,说很多话....我恨不得踢两脚,让他们走快些。”

  余幸笑道:“你身上有酒味,喝酒了?”

  “一点点。”

  凌朝用手指比划:“凌寻送来的,我尝了还行,就藏起来了,留着咱们两个以后喝。”

  但是那酒的劲儿大概是很大的,他觉得有点热,脑袋也晕乎乎的。

  不过窗子开着,有凉风吹进来,很舒服。

  余幸垂着眸子,认真的剥核桃,凌朝坐在对面,面颊红红的。

  “...你今天真好看。”

  猫猫头眼神发直,痴痴地凑上来,想讨一个亲亲。

  余幸好笑的塞一把核桃仁给他嘴里:“油嘴滑舌!吃了东西能老实些么?”

  “唔我...嗦的四真的。”

  凌朝伸手指着天空:“我对月亮发誓!”

  余幸嗔他:“什么毛病,动不动就发誓?”

  但今夜的月色实在美丽,她站起身,牵着凌朝的手,走到院子里。

  “在我们那个时代,有很多写月亮的诗,人们用月亮寄托各种情感。”

  “思乡,爱情,友情...今天的月亮这么亮,这么好,那就让它做个见证——我,余幸,成家了,我有家人了。”

  她捧起凌朝的脸,认真望向他的眼睛:“你是我的家人,是我今后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今后的日子里,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要相互支持,鼓励,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凌朝嘴眼圈突然红了:“不行,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假如你不在了,那我也不要再活着了。”

  余幸笑笑,垫脚亲吻他的嘴唇。

  凌朝立刻给了很激烈的回应。

  两人忘情相拥。

  月凉如水,红烛纱帐,灯火彻夜未熄。

  ......

  三天后,余云辉决定出发了。

  余幸和凌朝去送他。

  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不是耽误你们度蜜月吗?”

  余幸笑了:“那就把这趟当做度蜜月吧,也很特别不是吗?”

  一路上,余云辉颇多感慨,看着一花一木都恋恋不舍。

  人真是很奇怪又矛盾的生物,以前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但现在竟然也生出感情。

  在树林里找到圆球建筑,余云辉略带忐忑的站在机器前,输入了自己所达成的成就。

  随着清脆的电子音响起,传送室的门唰的敞开了。

  余云辉站到门前,有些犹犹豫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