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御井烹香
“快快,已经有人排队了!”
街道尽头,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支了一个特别高轩的帐篷,相当特别,不过这是个很热门的场所,夜市才刚开始不久,院子外头已经排起不短的队伍了,金娥连忙拉着景秀排到队伍末端,庆幸道,“还好我下午去开会时先买了票,不然就得等第一波了——这会儿应该还能找个好位置。”
买地的队伍,秩序是很井然的,几乎没有人敢插队,甚至也很少有在万州排队时常见的现象——一拨人让一个人占位置。大家都是规规矩矩地排在自己的位置上,时不时有孔武的男女伙计满面阴沉地过来巡视,这就让三教九流的人群都不敢妄动了。也让黄景秀又一次发觉,为何买地的女娘都很强调自己的健壮,果然在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时候,一身肌肉都能胜过千言万语——甚至就连她都又一次兴起了参加锻炼的冲动。
很快,前面开始放人了,大家排队验票,逐一钻进帐篷里,黄景秀注视着一个个人影消失,心中很是有些兴奋——她还从没进过这种帐篷呢!便连帷帐在万州都是很少见的,万州没有这样的大官,也不像姑苏那么繁华,金娥刚才给她讲了姑苏的一种珠灯:明珠串坠,编在灯架之外,还往下垂落形成流苏珠串,其中点上明灯之后,珠灯反射珠光,顷刻间大放光华,璀璨至极,那才是‘星落如雨’,这种珠灯在姑苏的大户人家几乎人手两架,上元节时都挂在自家门楣前方,引来众人赞叹。不过,便是那样的排场,也不能和买地随处都有卖的玻璃灯比较亮度。
“这是橡胶布吗?”验票时,她好奇地摩挲了一下支起来的帐篷布,金娥心不在焉地摇了摇头,“不是,是鞑靼那里卖来的……”
看得出来,她的心思已经完全在即将开始的演出上了,金娥拉着黄景秀利索地钻进了帐篷里,“快,最前头还有位置,咱们快去!”
第535章 脐橙和幻灯片(下)
最前头的确还有位置, 因为她们还算是排在前面,还有一个,便是年纪较大的人, 还是更愿意坐在后方的圆凳上——这里的座位高度是不一的, 用绳索彼此连串起来,避免客人们进来乱搬。第一排是脚踏一样, 聊胜于无的小几子,再往上则逐渐越来越高,到最后一排,那已经不能叫凳子了, 几乎可以叫做小月桌,倘若没有别人的帮忙, 一定是要稍微费点力气才能爬上去坐好。
这样的排布, 和体育场的座位是很相似的, 的确能让前后的人都看清楚帐篷中央的大帷幕——不过同时也让前面的人有被踢后背的风险, 所以也有些衣着体面的男女,宁可坐到最后一排去, 而且观众还大略地分了男女席,伙计们是不允许互相乱窜的:男子一个方向, 女子一个方向,如果男女要一起坐, 那就只能坐在中间。但这座位是十分有限的, 若都被人占去了,那就只能遗憾地当场分开,各自去找空座。
“这是……”
黄景秀有些不理解了,在她看来,帐篷里灯光明亮, 而且座位也不算太拥挤,就算是男女杂坐似乎也没有太大的不妥——至少在茶馆、街头,男女杂处时双方表现得都很自然,她不知道为什么到帐篷里反而讲究起来了。“看新式皮影戏也要熄灯吗?”
她是问对了,确实如此,金娥道,“之前也不太分的,就有人在灯黑了之后手脚不干净,但买地的女娘,被臊皮了哪有忍气吞声的?当场就要叫骂起来,还要去报官,所以一两次事故之后,就开始分男女席了。”
看来,买地也并非就是地上天堂,该有的坏种一个不少,黄景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今天演什么呢?”
“今天演下南洋。”金娥说,“最近下南洋实在是太火了——嘘,人齐了,要开始了!”
不是《蜀山》吗?虽然是今日也非常着迷的《下南洋》,但黄景秀还是有一点儿轻微的失落,但这失落很快又被第一次看新式皮影戏的兴奋冲淡了——旧式的皮影戏班子,找一块白墙就可以演出了,但是映上去的人像不大,新式皮影戏的尺寸,从这块白布来看应当不小罢?倘若还是那么一小块,也不好意思聚拢这么多人来看啊。
帐篷里很快就聚满人了,即便是晚上气温下降,也显得渥热不堪,人们出了一身的汗,气味着实不算太好闻,但没有办法,似乎是为了不让幕布被风吹得波动起来,只能采取这样的防风措施。有个伙计走上前来,拿起了铁皮做的喇叭,洪亮地宣布了几条规矩:第一,不许大呼小叫,第二,不许骚扰邻座上下其手——这一点尤其要强调,若被发现当即扭送官府,第三,不能随意起身走动……
很快,他一挥手,另几个伙计便立刻麻利地取下了玻璃灯,吹熄之后退出帐篷了,帐篷内一下陷入了一片朦胧的黑暗中,黄景秀吓得往金娥怀里一缩——这样完全的,连星光都没有的浓黑,对她来说是罕见的,帐篷里又有这么多人,万一乱起来出都出不去……
不过,在入口处还有一盏灯火,给帐篷内提供了一点光源,这是很大的安慰,而且,这点光正变得越来越亮,随后,摇晃的,似乎被扭曲了放大了的,发光了的画面,突然间在黑暗的幕布上乍然闪现出来,背后的光源像是被什么东西罩住,变得较为暗淡,但是,幕布上的画面光亮却变得越来越强。
它的大小不断地切换着,逐渐清晰了起来,很快就在人们的惊呼声中,完全呈现在幕布之上:一片浓绿色的丛林,每一片树叶都纤毫毕现,站在丛林中间的年轻人,穿着短袖衬衫,把中裤的裤脚挽到了大腿根部,赤着足,有些吃惊地望着大家——他的大小比真人还要更加高大,神色如此生动,几乎让黄景秀感到这丛林的浓绿,和少年的肉色一样,向着她扑面而来,把她也卷入了那个奇幻的世界之中。
“哎呀!”
她大概是惊叫了起来,若不是金娥拉着她,景秀几乎都要扑到地上去了,不过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惊呼的人,身后的观众,哪怕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也还是发出了低低的赞叹声。直到幕布旁边,那伙计洪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大家这才逐渐平息下来,屏着呼吸,听他念诵起了道白。
“‘吾至南洋也!’少年庄长寿跳下沙滩,到处睃视起来……”
这是《我在南洋做驸马》的开篇!
虽然下午才看过配了彩画的文字,但在这样的环境里,凝视着这样令人赞叹至极的幕布彩画!这依旧是让人浑身汗毛树立的兴奋和新奇,黄景秀逐渐冷静下来,又辨认出了彩画的来历——这的确是在那本书里的第一张照片!庄长寿的写真小像!不过是颜色和书本不同,而且尺寸也差了太多,她才一时没有发觉二者的联系。
天啊,在这个尺寸来看,画面里有太多细节了,庄长寿本人不说,背后的丛林浓绿,远处的村落图腾,还有树叶掩映中的一点亮光,黄景秀看书时就看了好久,认为那可能是蛇眸,在这个尺寸上她发现只是林间的光斑而已——已经她完全徜徉在这样巨幅的画像之中了,对于解说,是一种似听非听的态度,她从来没有……没有接触过这样大幅的图像……
当然了,去寺庙参拜的话,是可以看到佛祖的雕像金身的,仰头凝视时,也的确会感到一种难言的压力,一种敬畏的崇拜,就像是此刻,凝视这画面中超过了常人尺寸的人像,在着迷之余也有一种想要膜拜的冲动,虽然明知道庄长寿也不过是常人而已,但是——
伴随着解说员声情并茂的朗读,画面突然间又从幕布上被扯走了,不过,这一次很快又有新的画面被填装了进来,不需要再经过□□。毫无疑问,这是第二张照片,出现了新的人物——报道记者张宗子和徐侠客,这两个在买地很富有盛名,就连黄景秀也听说过的文人,他们的画像也出现在了幕布上。有先有后,一个人牵着南洋的小矮马,一个人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蕨条不知在说些什么。远处还有两三个浑身黝黑的矮小裸人,正在搬运着货物。
南洋土著!
他们果然什么都没有穿!
这样的画面,居然公然地展览在幕布上了,虽然没有暴露任何羞处,而且,这副模样对于黄景秀来说不算陌生——纤夫有很多都是如此,她从三峡出来的,怎么没见过几乎全.裸的纤夫呢?但是,不论如何,眼见过,和放在幕布上这样大喇喇的展示,意义似乎仍然是不同的。黄景秀又怕看,又忍不住总想着要看看那几个小黑点。好在帐篷里的气氛很严肃,并没人鼓噪什么,否则,或许碍于情面,她也要做出一副要走的姿态来,现在则可以假装没发现照片后头那几个不显眼的黑点,其实是没穿衣服的人。
居然是彩色的画面……而且比所有寺庙的藻井彩画都要更活泼生动,比较起来,那些富丽的花纹也好,人物画也好,简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了……黄景秀此时此刻怎能质疑金娥的判断?比起去看篮毬来说,当然是新式皮影戏更让人激动,甚至可以说是震慑得说不出话来。她可以一片一片地看到天亮——现在,她也明白为什么这种新式皮影戏又叫做幻灯片了,这个命名是很形象的,一片一片的灯画,通过神奇的步骤被幻化到了幕布上,幻灯片难道不就是最切实的名字吗?
这一场放映,一共持续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大致上把《我在南洋做驸马》这本书的内容都给带到了,但并非所有照片都有入选,幻灯大概是二十多张,有些女子身体裸露得很多,并且在镜头前方的,并没有被放进来,当然在黄景秀看来,那些画面中的女子干瘦矮小,实在说不上多么的艳情,但这样的选择还是让她松了口气。放映完结之后,还有下一场,所以大家都需要尽快地退场,从伙计指引的出口出去,还有人不断地卷起帐篷,透一透里头的味道,绝大多数观众都是如痴如醉,讨论着剧情的也有,讨论着剧目的也有,“还是这样真人的幻灯片好看啊!”
“虽然比不上仙画,但仙画要几年才能看一次,那人多得,说是人山人海真一点都不夸张,去年我就没捞着看……幻灯片好,日日都在这里的,时不时还有新的幻灯片到货,掏钱就能看!”
“那是,不过还是有真人真画的更引人入胜些。《南洋》要比《蜀山》好。蜀山的绣像幻灯片从前看,多么雅致,但《南洋》一出,又显得不新奇了。”
“原来只有这个幻灯片,是用真人的仙画做成的吗?”她诧异地问金娥,但很快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南洋驸马,那是真有其事,用仙器拍下的写真,才能和剧情如此严丝合缝。其余的话本都是杜撰的,哪来的真人仙画呢?想来最多也就是一些绣像彩画的幻灯罢了,当然,不是说不好,但的确,和《南洋》比起来,那又完全无法相比了。
“大多数幻灯片都是绣像,像是真人彩画这种,大概也只有《南洋》了,下一部得等咱们买地再一次对外扩张时,倘若有什么趣事再说罢。”金娥是很博学的,近乎是‘万事通’了,她告诉景秀,幻灯片的出现,也和高透玻璃的普及有不可分离的联系,因为灯片其本身,就是玻璃上画出来的。“以前的版画师傅,现在很多都转行做这个了,之前周报还打广告,招揽能在玻璃上作画的大家。所以这东西和玻璃灯一样,都是跟高透玻璃一起出的新东西——原理倒是很简单的,但以前没有材料去铺开。”
原理有多简单呢?其实就是一个铁箱,里面是玻璃的片子,还有透镜,只要把玻璃的片子镶嵌进去,再有一块幕布,就能得到这样的效果了。他们出去时,见到了一个高高的梯子,梯子还带了一个架子,上头的人就是灯片的放映师傅。按照惯例,还要配一个声音洪亮的报幕员,让观众们领略灯片中包含的信息。
“这块幕布上也有橡胶——反面涂了一层,正面就不透光了,更能承住影子。”谢金娥说,“这些原理都刊载在《周报》上,衙门是鼓励天下的百姓们自己去做实验的。”
“难道衙门不想专利吗?!”
这里的专利,要用古意来理解,比如说,朝廷专利盐铁,意思就是利用自己的□□,不允许别人来染指这两个赚钱的行业。买地的‘专利’用法,景秀还不熟悉,当然她也无法理解谢六姐的思路了。这东西……这聚宝盆一样的东西——怎么可能不拿在自己手里?而是要把技术散播出去?
“这没什么好专利的,”金娥有些不以为然,“你没看过真的仙画,若是看过了便知道,幻灯片比起仙画又有多少差距,对六姐来说,无非都是为了丰富我们百姓的文娱,让我们过得开心一些罢了。再说……玻璃和橡胶都在我们手上,敏地的人想要搞这些,也得找我们买玻璃、透镜和幕布。他们自己磨透镜肯定没我们磨得好!”
第二个理由,算是把其中的道理给说透了,仔细一想也的确如此,橡胶都罢了,或许白墙也可以充任,但只要烧不出玻璃,不还得问买地这里购买吗?买地捏住了烧制高透玻璃的技术,就算把幻灯片传遍了天下,得利的似乎也只有他们自己……
黄景秀不得不再一次被买地的思维方式给震慑了,当然,同时兴起的还有对仙画那极度的好奇——仙画,仙画究竟是什么样子,才能把这已经极为华美超出想象的幻灯片给踩到尘埃里呢?她能有这个福分看到吗?这一次如果能去云县看大运动会的话——
不知为什么,她的思绪突然间飞到了故乡,景秀又不可自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父兄,如果,如果父兄没死,如果他们也能看到……哪怕不是仙画,哪怕能让他们看一看今天这幻灯片……
她的眼睛突然红了,可恶的玻璃灯,让金娥发现了她的异样,关切地询问了起来。景秀擦了擦眼,挤出了一丝微笑。
“我是想到了小芸姐,我现在才明白她到底放弃了什么样的生活……”
说到这里,她突然又从感伤中□□一些了,她终于贴切地体会到了王小芸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情操,到底都放弃了多少,或许在很多人眼里,这比真死了还要让人难过。父亲和王小芸,他们的立场截然不同,贤愚也不可同日而语,可景秀觉得,他们拥有同一种慨然的气魄,可以为了心中所坚信的事物,将其余一切置之不顾——
她勉强地笑了起来,对金娥歌颂着王小芸的伟大,金娥似乎也并没有丝毫的察觉,还附和了几句,但是,在景秀转身之后,谢金娥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的背影——她似乎已经看穿了景秀的心思,看破了这个命运多舛,背井离乡的少女,心中绵绵不尽的愁绪。
“人命,是最宝贵的东西。”这天晚上,她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中如此写到,“每一条人命,牵动的都是亲人心头最真诚也最难忘的哀痛,一个人的□□死去了,但是,他的魂灵会在亲人的苦痛中继续存活下来。我认为……我认为,不论阶级的异同,在社会变革发生时,对于那些无可救药的人,我们要尽量残酷不留情地消灭,但是,对于黄举人,对于黄少爷这样,囿于阶级,囿于环境而显得泥古不化甚至顽固可恨的人,从此我心中,比起仇恨,我更充满的是一种宽容,一种理解,比起无尽的愤怒,我多了悲悯,今日的我和昨日的我相比有了改变……”
“这改变,来自于一个少女藏起来的,不敢被人看到的眼泪……”
第536章 防雨布的进展
“哎——小曹, 龟孙,都十一点了咋还不下班?下班啦!”
‘铛——铛——铛——’,伴随着远方钟楼悠扬的钟声, 纺织厂也响起了下工铃,摇铃人就如同更夫一般, 慢悠悠地经过一个个厂房, 在他身后,是潮水般涌出的工人们。他们一面迫不及待地扒拉着脸上的口罩,一面欢声笑语, 期待地向食堂涌去。只有一两个车间, 还没有酝酿起下工的气氛, 譬如这被呼唤的小曹, 就还心无旁骛地一边安排着工人们干活, 一边飞快地用羽毛笔填写着表格。
“口罩戴好啊——这个橡胶液可能有毒性的, 纱布口罩带牢, 戴两层——五月十四日上午十一点,开始进行橡胶布和尼料涂抹的第二次尝试,尝试对象:粗羊毛尼,产地:鞑靼, 获取途径:延绥边市……贸易对象:专职中间商, 货源无考。”
按照《生产实验规范》,货源无考的话,那就一定要留存实验面料, 所以小曹立刻操起剪刀,在面料上剪下了巴掌见方的一块,取来针线,用一片衬布, 把料子和衬布夹着这张报表缝在了一起,别看他手长脚长的,飞针走线起来却也灵活,一边缝纫一边还能和朋友搭话。“老刘,你下班了就先去吃饭,我们要先刷一遍橡胶才能走,不然今天得加班——现在天气热了,橡胶不容易稳定,下午再刷,天黑前干不透的!”
对一般的小作坊来说,天黑以前没有干完的活,就意味着额外的成本——熬夜赶工的话多少得备着火烛呀,不过,纺织厂是三班倒,再加上他们财大气粗,多要一点蜡烛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小曹这样的技术岗位,因为工作的特殊性,他们是上一天休一天的,所以加班到晚上,对他们来说就是天才亮就来厂里,黑透了才回去,而且天黑了之后,工作始终没有白日方便,所以小曹只能压缩中午休息时间。
老刘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不过,今日他不打算这么简单就放过小曹,跟在他身边喋喋道,“不成,今日我要跟着你,把你逼到球场去给我们哥几个赔罪——说好的助威队呢?昨日喊锦语的全是些糙汉子,气势先就输了天高社一筹,我看我们最后输球,你要占九成责任!”
小曹无奈道,“那我连晚橙都拿出来了,人家就是不来,我有什么办法——你先让一让,别挡着我。”
他搓着下巴,仔细地注视着工人手执毛刷,在尼料上刷橡胶液,时不时弯下腰来,注视着液体和尼料结合的程度——这车间中,充满了一股怪怪的味道,虽然四面窗户大敞,还有人不断用手抽拉风箱,把轴承上配的叶片转起,形成鼓风的作用促进换气,但一大锅烧开的橡胶液,还是让空气中有一种臭鸡蛋一般的味儿,再加上大家都戴着口罩,老刘不一会便汗流浃背,实在是待不下去,只能无奈地道,“罢了,罢了!一会球场见,谁不来谁是孙子!”
小曹含糊地应了一声,对工人说道,“这批尼料结合得好像还行?很充分?达到饱和状态需要的橡胶也不多。刷几下饱和?”
“刷四下就觉得布料不能再吸收了。”
“四下,比昨日的哆啰呢还少呢!”
“正是。”
这毕竟是正事,等小曹记了一圈实验数据,再起身时,老刘早已走了,他这才在口罩底下微微一笑:他今日还会去篮球场就有鬼了!昨日灌篮社输给天高社之后,在本县联赛中已经失去头名的希望,代表衢县出战表演赛的,将是蒸汽机厂的天高社。
当然仔细想想,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纺织厂又不需要身高,本来能打的工人就没几个,也就是占着财大气粗的便宜,在篮毬这东西还没有完全普及的时候,他们率先能凑足人来顽,员工的伙食又比较好,但遇到一样有钱的天高社,身高上的弱势立刻显示出来,和人家工作就是要打铁的壮汉打交道,怎么可能赢呢?
就算昨日邀来了那两个女娘助拳,想来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至少小曹是这样认为的,因此他理直气壮得很,现在想想,倒是不来得好,那老刘借口自己不善和女子打交道,推他出去,说是要拉人来喊锦语,但小曹很疑心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还是想兜搭那两个女娘中的一个——若是如此,来的人是合了老刘的意,但小曹却因此也要付出自己的夜点心晚橙一只,那他岂不是大亏特亏了?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亏本的买卖,倘若小曹做了,那他简直就要质疑自己的智商了。想到这里,小曹便觉得那两个女娘不来,反而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了,他一扫昨夜做了尾生的郁闷,恨不得要美滋滋地哼起歌来——最近,他是都不打算去篮球场了,稍微避一避风头也好,反正他接下来也要出差去云县开会,乘机去看运动大会的,只需要忍耐几日不去玩篮毬即可,等到之后再露面时,想来队友也早淡忘了这件小事,老刘就算再想啰唣拉他请客,也掀不起什么声势来了。
若说男人来往,全都是大大咧咧没有心机,那完全是一种误会,即便是这样挥洒汗水的运动结社,其中的人情世故也是半点不少,小曹对于老刘这种爱算计人请客,而且动辄就要去贵馆子的行为,是很有些不以为然的——固然,他是技术员,工资高,奖金更是高得让人有些妒忌。就说这个橡胶布罢,现在各地的纺织厂,还有化学专门学校,都在进行实验,倘若有人能找到最优秀的配比,并且发展出量产的流程,一笔奖金或许就有数百甚至上千两。
——就算实验不出最好的产品,只要是在认真上班的话,那份日常的收入,在老刘这样的技工来看是也高得让人有点儿意见了,但是,赚钱多却不代表一定得请客呀。他又不是坑蒙拐骗赚的钱,这笔钱完全就是因为小曹脑子好才赚到手的不是吗?他是考进了化学专门学校,在其中表现得也优异,两年期满之后,才应纺织厂的请求,被借调来这里的,绝对就是靠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赚到的,他凭什么随意请一帮大肚汉大嚼炸鸡,一顿就能吃掉三四两银子?
话说到这份上,就不能不正视小曹的那点儿傲气了,他和老刘虽然嘻嘻哈哈称兄道弟,平日也常同进同出,但那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说到为人,小曹是有点儿看不起老刘的,他私心里也觉得两人完全不是一类人——虽然两人现在都在一个厂里上班,可前程和社会地位都完全不同。小曹在纺织厂还能拿专门学校的一份津贴呢,等到橡胶布的实验告一段落,他还会回专门学校去,等到下一次再被派到一线工厂,参加攻关小组,这也是他这种技术员,现在于买地最常见的一种工作模式了。
老刘呢?一个修缝纫机的技工罢了,固然比最低级的力工要好一些,但也就是仗着自己的小聪明,对于机械的那点天赋,运气好,托生在衢县,第一批上了扫盲班,又会摆弄缝纫机,一般的问题他都能解决……因此在纺织厂筹建时,他便得了一个职位。比起后来的流民,他的收入是够高的了,可,如果他不能继续学习继续考试,这辈子也就是如此而已罢了,甚至是缝纫机的一次迭代,或许都会把他从现在的地位上甩下去……
什么人嘛!半点没有自知之明,他曹持正爱打篮球,那是工作学习之余强身健体,不论是本职工作还是自学最新教材,片刻都没有落下。老刘呢?初级班勉强刚毕业,中级班一个学分都没拿到,每天下工就是打球,学校时去时不去,终究还是不去的多,成日里以球技为傲,四处吹嘘……一点儿正事没有!还老发坏,起哄架秧子,逼着他出面去和女娘搭讪……
最关键是,那两个姑娘还没来,小曹多少还是有些介意这件事的。原本对于老刘,三分是球友互相配合的惺惺相惜,三分是对其为人的不喜,现在,这不喜转化为了厌恶——而且竟已有了六分,连篮毬都被暂时迁怒了,他决定最近还是多跑步多撸铁,暂且把球场的恩怨放一放再说。毕竟……
“哎,老李,你觉不觉得这块尼料,是我们实验到现在表现得最好的一块?和橡胶结合得均匀,用料少,而且没有明显分层——”
他有些惊喜地蹲下身,仔细观察起了铺在操作台上的料子,又走回展示台,取了一块料子过来,平铺着和它对比,“是的,你看,这块也是延绥边市来的羊毛,但是在我们这里纺成尼料的。表现得也比哆啰呢好,但还是不如今天这块。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感觉今日的料粗一些,反而能结合得好。”
老李是操作工——原是给白墙刷大漆的,用来刷橡胶液是恰好,他的学习成绩自然不怎么样,只是憨憨地说着自己的直观感受。“要不,下午在锅里再浸一块?看看浸泡法得的双面胶布效果如何?”
“我看可以。”
小曹一兴奋,便把这些事情又都抛诸脑后了,“哆啰呢比较起来效果真是不怎么样,他们可能用了鸟类羽毛,但鸟类羽毛和橡胶的亲和性不如羊毛好。”
之所以一会儿用呢,一会儿用尼,倒不是小曹乱用,根据《周报》沈编辑的考据,尼字的来源,是‘毦’字,一看就知道,此字表示的是正是由毛织成的布料。
只是‘毦’、‘尼’二字,就《切韵》书而言,读音类似,因此现在民间多用尼字来表示毛织料子,哆啰呢为什么是比尼多了一个口呢?因为敏朝人是喜欢在一个字上加了‘口’字旁来表示舶来的洋货的,哆啰呢的意思,就是从海外来的‘哆啰’树,生产的柳絮一般的毛状物织成的尼料。哆啰两个字实际上是此树名称的音译,因为是海外的树,所以加上了口字旁。
买活军崛起不过是十六七年的事情,为众人所知,也就是这六七年间的事,以小曹的年纪,他们当然都有在敏朝生活的经验,也知道敏人的确是喜加口字来表达舶来之意,因此,延绥来的鞑靼织物,就不能用呢了,必须要用尼,以表示鞑靼自古以来就是华夏的一部分——至少从圆朝开始便是如此,现在更是如此,因为和延绥接壤的边市外,已经有相当的鞑靼人会说汉话,而且也表达了自己是华夏子民的认知,这是《买活周报》报道过的。
小曹从自己的喜好出发,将这件事记得很牢,并且严谨地使用这两个字眼,表达了自己对这些鞑靼兄弟的支持:虽然连面也没有见过,只能靠尼料进行单方面的交流,但是,只要他们认为自己是华夏子民,那么小曹就认为自己和这些鞑靼人存在了一些冥冥中的联系,他愿意在有机会的时候展现自己的认可——既然你们自认是华夏子民,那这就是尼料。虽然是小事,但他觉得这样的细节很重要。
很显然,这么认为的也不止小曹一个人,他本人就因为这样的细节得到了几次表扬,所以现在他更加严谨了。“到底是舶来的东西,不如我们买地的好——倘若是延绥尼能做成最好的防雨衣物,那六姐一定高兴,这可比哆啰呢要便宜多了!”
延绥来的羊毛制品,种类是很繁杂的,有生羊毛、熟羊毛,也有已经纺织好的成品,其中对尼料的织造,完全是买地教导他们的织法,理所当然,不论路途多么难走,价格多么高昂,这高昂和舶来的哆啰呢相比也还是有限的,这个消息让橡胶雨布研发组的所有同仁都是精神大振,小曹几乎不想去吃中饭了——他甚至连晚饭也不想吃,宿舍也不想回,恨不得住在厂房里通宵达旦的做实验。理所当然的,篮毬和相关的一切,被他完全遗忘了,小曹甚至中断了自己的学业——原本他隔天还是要去学校上课的,但现在,为了在去云县开会之前,做出尽可能详细的报告,他把一切都推后了。
足足一周废寝忘食的实验,小曹抱着一匹新做成的防雨布,很有信心地捆扎起了行囊,一同被收拾起来的,还有夹杂着许多样品,厚厚的报告册子,他揉着眼睛,呵欠连天,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蓬头垢面地登上了去云县的渡船——他们要先乘船过江,在许县换马车,再走临城县-彬山-云县,如此四天可到云县,而为了赶在这班渡船前写完报告,小曹都两天没洗澡了,也只睡了四五个小时。
“哎呀。”
揉着眼钻进船舱,他本想立刻倒头就睡的,但还没来得及告罪,就听到船舱里传来了有几分熟悉的轻呼声,小曹微微一怔,搓了搓脸定睛看去。
“哎呀。”
他也尴尬起来了——坐在他身边的,不就是那天‘晚橙不能移’的一对姐妹花吗?
第537章 小曹的尴尬与不尴尬
倘若一定要说的话, 其实这也不算是什么了不起的恩怨,小曹不就早把它置之度外了吗?只是在狭窄的渡船里,以这样一种略微狼狈的形象, 重新出现,对于他的自尊来说, 似乎总略有一些影响。但要仔细解释自己并非是不注意卫生呢, 好像又太过刻意了一点,于是,最终他也只是对着两个女孩的方向, 含糊地一笑, 算是打过了招呼, 便趴在包袱上, 半是装的, 一半也的确累了, 很快就打起了呼噜, 完全沉浸到了黑甜乡里。
这样睡了大概一两个时辰,起来的时候虽然腰酸背痛,精力却恢复了不少,小曹神清气爽, 伸了个懒腰, 钻出船篷,在甲板上用随身携带的茶水漱了漱口,又往嘴里含了一枚薄荷硬糖——这个东西, 不知不觉间也在买地流行了起来,主要是因为含在口中,呼吸间能感染一些薄荷的香氛。
六姐既然喜好洁净,这种本来属于殷实人家的习惯, 也立刻扩散了开来,只是比起冰片这样昂贵的药材,随处可以种植的薄荷,显然更受百姓们的欢迎。像是小曹这样不差钱的小青年,都是常备几枚在口袋里的,若是中午吃了蒜,含上一枚,下午也不至于被自己熏着了——他工作时多数是要戴棉纱口罩的,倒也影响不到别人。
上一篇:别人朝我扔泥巴,躺下讹他三万八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