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御井烹香
所了解到的消息,土著实在是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所掌握的武器,和白番都有代差,更不要说和定居点的士兵了。李城主虽然时不时疯疯癫癫的,但在大战略上,却算是学到了买活军的精髓,一开始就定了一个大方略:
“白番对土著很差,这个是我们从华夏洋番中早就可以得知的消息。他们主要是靠武器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用武器圈地,用武器保持对黑奴的威慑,让他们给自己种田,用武器和病菌来杀灭土著,抢掠他们的女人,杀掉他们的男丁,把人都杀绝了,这片大陆就都是他们的了。”
“要破解这样的局面,再容易不过,首先我们只要把土著和黑奴都拉成盟友就行了,我们的终极目的是和他们一起分润这片大地,大家一起找个气候好的地方生活呗。这片地方,地广人稀,只要没有白番搅局,有我们的知识和种子在,哪怕光种土豆、玉米,气候不差的话,养活自己绝对没问题,人太少了,全都是地!根本不存在什么产生矛盾的空间!”
他的想法是买活军及其附庸的百姓都非常亲切熟悉的一套,大家接受起来也很自然,因为买活军正是用这样的办法,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间飞快崛起,横扫了另一片大陆,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有动静的抵抗。那么,把成功经验搬到黄金地这里来,也就顺理成章了。
眼下的困难主要还是语言:定居点是有黑大汉的,而且是会说老家语言的黑大汉,就是为了给将来可能遇到的黑番农奴准备的,虽然不知道语言能否相通,但至少先准备着了。但对黄金地土番,那就是彻底语言不通了,定居点在这件事上也没有什么进展。
他们甚至怀疑白番也无法和土著沟通,根据他们在华夏港口得到的一些消息,黄金堤土番的语言也很复杂,彼此并不能沟通的情况也很多见,而且这些消息估计都是几年前的了,这些年间,黄金地的土著似乎也经过了一轮轮的疫病折磨,虎厚禄猜测,他们可能在生存压力下迁徙合并,这样,语言情况就更复杂了。谁知道原本兴旺的族群,会否因为什么疾病而一下损员太多,不可逆转地衰弱下来呢?这种事并不是没有可能。
不论多么复杂和艰巨,万事都得有个开始,或许就是从今天的酒起,虎厚禄在心底给这个裹着鹿皮衣的土著起了个名字,就叫‘鹿一’,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底的酒,并且示意鹿一学习自己,慢慢一口一口地喝掉,并且用火堆上烤熟的松鼠来配,虎厚禄还在树叶上倒了一点盐粒,示意鹿一把松鼠肉蘸盐来吃。
在过冬之前,松鼠总是吃得很肥,油一滴滴地落在火堆上,散发着诱人的熏燎味儿,鹿一紧紧地盯着虎厚禄,迟疑而不自信地模仿着他的一举一动,慢慢地拿过一只被串着的烤松鼠,在树叶上笨拙地蘸了一下,犹豫地将它送入口中,树林里,叶子无风而响,似乎是在提醒他什么,但鹿一已经不管不顾了,他双眼一亮,还没咽下嘴里的肉,又大嚼了一口,虎厚禄会心一笑:他不怀疑这些土著捕猎的本领,看得出来,鹿一是个老道的猎人,但他相信,土著一定没法子吃到买活军的盐。
哎!买活军的雪花盐倍受追捧的日子,好像还在眼前呢,那时候吃口好盐有多难啊?现在,在华夏哪里,吃盐好像都不怎么稀奇了……
虽然是边市的鞑靼番子,但虎厚禄对单单靠供盐就能办差事的感觉,还挺向往的,甚至不知从哪里滋生出了一股子怀念——明明他没用盐去拉拢过别人,反倒是被拉拢来的那批人,甚至在来黄金地之前,心底还是游离于买活军边沿,并不真正认为自己是六姐的属民,可来了定居点之后,不知不觉,已经以买地一员自居了。
盐和糖……再来个酒,全都是嗜好品,说不准还有茶,连鞑靼人都败下阵来,这黄金地土番能禁得住几招?就算顾虑着外人带来的疾病,但虎厚禄也相信,总有人是胆大的——这鹿一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烤松鼠吃了,一碗底的酒喝了,他明显亢奋了起来,舔着嘴角,意犹未尽地还想再要,虎厚禄却不敢再给他了,他不知道这帮人以前有没有接触过洋番的烈酒,倘若没有经验,喝的太多了,酒醉失常,恐怕鹿一的伙伴会以为他是中了毒,又或者鹿一激动索酒,容易发生冲突。
“一天就只能喝这么一点。”
虽然鹿一听不懂,但虎厚禄还是这么说着,同时指了指天上的月亮,又指了指碗,比出一根手指来。鹿一琢磨了一会,从表情来看,是逐渐有些明白过来了。虎厚禄心想:看来在黄金地,这比划也挺有用的,有些东西好像不论怎么样都是刻在所有人脑子里的,他这个动作的意思是,月亮升起一次,只能喝这么多。鹿一能明白,在边市打交道的很多从北部来的鄂温克人,虽然不会说汉话和鞑靼话,但也能大致明白。
酒是喝不到了,虽然可惜,但鹿一也没有再纠缠的意思,眼底没有露出凶光,这就说明这一支土著的性子比较和平,虎厚禄的信心是越来越足了,他见鹿一好奇地瞧着盐粒,就拿出一张油纸,把瓶子里的盐分出一点包好,递给鹿一。鹿一吃了一惊,犹豫着接过了纸包,又非常新奇地捏着这光滑的纸,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玩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一个兽牙取下来,递给虎厚禄,似乎是作为了盐的交换。
虎厚禄知道这兽牙的意义,虽然语言不能相通,但似乎仍然有很多东西是一样的,兽牙在草原上,是战士勇气的证明,牙齿越大,证明猎物越强大越难缠,他拿起兽牙仔细观察了一下,惊讶地发现它是狼牙——原来黄金地也有狼,而且很大,这狼牙在草原上几乎是只属于狼王了,但从鹿一身上另外几枚狼牙来看,似乎这是黄金地狼的普遍大小。
原来这附近是有狼的,定居点好像还没发现这一点,不知道是否因为狼不去那儿附近觅食……
他在心底记下了这一点,并不推辞鹿一的礼物。鹿一见他收下,便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有些笨拙地爬起来,没入到树林子里去了。虎厚禄对他挥了挥手,转过身子,背对着树林,以此表达对他的信赖,他收拾了一下食物的残余,把骨头扔到这群土著反方向的树林深处,免得引来野兽。随后回到篝火边上,把火堆移了个地方,自己在被烧得暖热的土地上铺上褥子,闭上眼睛,很快就打起了震耳欲聋的呼噜声。
看似是睡得坦然,实则他打呼噜时还完全没有睡着呢,虎厚禄在野外是永远不会睡实的,始终保持着相当的警惕,迷迷瞪瞪地过了一夜,清晨又被悉悉索索的声音给惊醒了,不过,对方似乎对他没有恶意,不但故意弄出了很大的声响,而且在远处就停住折返,虎厚禄睁开眼一看,在树林的边沿多了几只野鸡——这大概是对昨晚那烤松鼠的回礼了。
这帮不知数目的土番小伙子,白天一直在暗地里跟着虎厚禄漫游,并不现身,晚上扎营时,虎厚禄就把他们的赠礼收拾一顿,做成烤物,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一个人也吃不完那么多鸡。这一次鹿一就不是一个人来了,另有两个年纪相当的小伙子跟在他身后,他们显得有些羞怯,气质都很憨厚,脸上抹了斑斓的白灰,让人看不清具体的长相,穿着兽皮衣,用骨刀,虎厚禄初步判断,土著的文明程度的确不高,铁器尚且没有普及开来。
这群人都非常好酒,虽然抹了上等好盐的烤肉,也有很强的诱惑力,但大家的兴趣点明显集中在酒上,虎厚禄因此越发不敢给多了,酒这东西,诱惑力极强,但也容易惹事。还好,鹿一的朋友们性情挺友善,他最担心的‘谋酒害命’没有发生,甚至说,虎厚禄感觉他们都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至少在喝一点儿酒的时候没有,他想这些土著的性情还算是挺朴实的。
“酒!”
这也成为了鹿一等人所学会的第一个官话词语,到了第三天,六个土著朋友们带着野兔、野鸡和松鼠来拜访时,六个人都能发出这么字正腔圆的音节来了,这大概也是窥视定居点的所有土著。虎厚禄没在林间再听到不自然的动静——这么几天下来,他们对虎厚禄的提防也逐渐消失了。
“好!酒好!酒好喝!”
好字成为了第二个词语,吃、喝也伴随着动作被土著们记住了,刚开始的几天,土著们尚且能维持一个界限,白天并不上前搭话,而是明目张胆地跟着虎厚禄浪游,到了晚上再过来和他聊天吃肉。但很快,大家完全混熟了,大白天也跟在虎厚禄身后,殷勤地为他扫开道路,彼此说笑着,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他们对虎厚禄的行进方向并不干涉,只是有时会阻止他往某一山谷去,比划着告诉他理由:大多数是因为前方有猛兽出没,就这样,他们也学会了很多彼此对野兽的称呼。
这帮土著的心机也挺有趣的……除了的确有猛兽出没的山林之外,有意无意,也是在阻止虎厚禄往西南方向走,从他们的表情里,虎厚禄甚至都可以摸清他们的部落居住地在什么方位了。不过,他倒无意戳穿这点,也不会试着往哪里走,平心而论,如果是他,也不愿意外来者靠近家里,尤其是之前倘若已经因为别的外来者而染上了什么疾病,蒙受了惨重的损失,那就更不愿意冒上一点风险了。
天气逐渐凉了下来,酒也已经喝完,该回家了。这天晚上,虎厚禄把酒囊往下倒着提溜了几下,告诉大家没有酒了,同时又指了指自己来时的方向,“家,我要回家了!”
这帮小伙子虽然不能听懂整句话,但也足以明白他的意思,他们顿时发出了轻微的哀鸣声,有些人甚至立刻就哭了起来,眼泪大滴大滴地从眼眶中滑落,虎厚禄也不由得动容:放牧人的感情总是这样,直接奔放,他得说,这些土番很多时候让他想到了自己的老家。
“一起?”
他伸手划拉了一下,指着家的方向,“一起,家?”
往定居点带人,的确要小心,但前提是他们不知道定居点的存在,虎厚禄现在怀疑,定居点早就被土著们盯上了,只是他们往往在远方观察,没勇气靠近而已。这样的话,就不用防范什么了,定居点居高临下,不是土著们能攻打得下来的,只需要把客人们安置在山脚,不让他们知道山顶的建筑布局就行了。虽然即便知道,虎厚禄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骨刀、吹箭怎么和弩箭、钢刀打呢?不过适当的小心仍然是有必要的。
一起和新朋友回家?
对比土著们的防范心理,虎厚禄这个‘傻大个’,所展现出的豪爽,对这些土著们的确似乎是个冲击,不论是第一天见面时,他毫无戒心的呼噜,还是直接邀请新朋友一起回家的举动,都打动了他们的心扉。几个小伙子的心意明显动摇了,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用自己的语言激烈且低沉地争辩了起来,虎厚禄耐心地等着,过了好一会儿——如他预料的一样,还是鹿一站了出来。鹿一的确是最大胆且相对最聪明的。
“你,好。”
他指着虎厚禄说,“你,好!”你是好的。
“家——”
他指着远方,表情明显挣扎了起来,像是想说的东西太多,而很难表达。虎厚禄其实已经猜到了他想说什么,但还是故作不知。鹿一酝酿了半天,最后把虎厚禄推在一边,“你,家。”
他把另一个伙伴推到另一边,“我,家。”随后又把虎厚禄和另一个伙伴推到一起,另一个伙伴则非常会意地立刻倒在地上,做出了抽搐的样子。
两个家相遇了,疾病也就到来了……看来,定居点的大家推测得不错,这里真的有过白番和土番的接触,也真的带来了疾病,造成了鹿一等年轻人余悸犹存的重大损失。甚至,他们跟踪了虎厚禄许久才敢接近他,或许也是在确定,虎厚禄身上没病,和他距离较近也不会发生传染……
这也是阻碍土著和定居点接触最根本的原因,不打消这个顾虑,土著和定居点永不可能频繁往来,即便有嗜好品贸易都不行。
终于说到这一点了吗……虎厚禄也是暗暗长出一口气,他早就想过该怎么描绘这个现象了。他拿起木棍,示意大家围上,找了个泥地开始划拉了起来,“你。”?他画了个小人,表示土著,还在土著身上画了代表鹿皮的小斑点,随后,又画了典型白番那高鼻深目的脸,“他们!”
这比较神似的画风,惹来了一阵大呼小叫,虎厚禄等他们平静下来,才在白番的脸附近画起骷髅头,指着骷髅头,随后做抽搐状,“病。”
“病!”这个不好的单词立刻引来了异口同声的复述,显然被所有人都记了下来。虎厚禄把骷髅头画出横线,画到了土著身边,“病。”
同时,他画了一个人代表自己,“我。”
‘我’周围的骷髅头,被打了大大的叉,随后涂掉了,虎厚禄向大家展示了自己手臂上种痘留下的伤疤,和骷髅头上的叉来回比量着联系在了一起。而鹿一等人的眼睛则慢慢地睁大了,他们总算明白了定居点最大的优势——定居点的人,并不会让土著染病,他们有办法应对这种可怕的、神秘的,似乎能通过空气传播的疾病!
这下,无需多说什么了,当虎厚禄返回定居点时,他已经多了四个很好学的土著学生,并且也跟着他们学习了一些土著语言,彼此足够产生最初步的交流——定居点终于不再是彻底的眼盲耳聋,逐渐开始掌握了附近的部族情况,也知道白番在这附近的城镇据点,同时,更把他们最重视的消息给传播了出去:和白番外来客相比,黄肤色的客人这里,不但有非常甘美的‘酒’,而且还有一种神秘莫测的仙药,能够使得人们免遭许多疾病的侵袭。
——这个消息一传出去,他们就算是彻底在这里站稳脚跟了。
第1113章 集市成形
“如果身上开始长密密麻麻的红点,同时开始发高烧,那就是天花了,这是一种会传染的疾病,可以通过空气、布料,任何东西传染,所以,从外人,尤其是白番手里接收礼物的时候要小心,尤其是他们的布料,最好是煮洗过,晾干了再用。不能说完全能去掉病菌……或者是你们叫做邪灵的东西,但是,比什么都不做要强一些。”
“白喉、伤寒,一样也会发烧,但白喉身上是不会起红点的,也没有那么可怕,不像是天花那样容易死,天花是最可怕的疾病,除了接种牛痘之外,没有什么办法避免……你们也可以按照我们教的办法去制造牛痘,并不是都会成功,但比什么办法都没有好一些。”
“此外,还有百日咳和鼠疫,不过,鼠疫的危险不大,因为这种病太烈性了,按照现在的人口密度来说,没有大范围的传开,可能病人就死得差不多了,而且,他们也没法带着传染源来黄金地,这一路航程有点远了。”
“嗯……你们喜欢的柳树皮是可以治病的,另外,还有一些我们正在栽种的树种,对于一些疾病也有帮助的作用,金鸡纳树,就是一种很好的树,我们可以送你们一点种子,我们从老家带了一些来——还有我们喜欢的艾草,除虫菊……都是生活中很有用的植物。”
老师的讲解并不是非常的流利,他的土话明显是刚学不久,说着说着,就得停下来想想措辞,时不时地要用上官话来作为补充,这是因为他说到的很多东西,在土话中都没有对应的词汇。因而,就只能直接引入官话的词语作为代表。这样的课程,虽然是用土话来上,但其实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很高的,必须要同时掌握两门语言,至少会说一些官话,才能真正听懂这些课程,获得其中蕴含的宝贵知识。
‘美酒’就正是这么一个出众的年轻人,他盘着腿坐在蒲团上,微微压着上身,急切地听着‘老师’的讲解,‘老师’这个词,和‘学校’一样,也是完全外来的官话词汇,在美酒出生的部落里,大家似乎不把这种知识的传承特别当做一种职位来固定,部落里的每个长辈,包括他们的父母,都会教导族里的年轻一代,但没有一个特别的地方给大家做这种事儿。
而这些‘长得一样的客人’,或者叫做‘远房亲戚’,他们不但有专门的职位,来称呼教导知识的人,还有一个场所专门做这样的事情,而且,让人感到非常诧异的是,他们好像没有为这种行为设置任何限制——当然,如果什么部落和他们做对的话,远房亲戚们大概也不会让他们进来上课。
但如果只是抱着戒心,不和他们做生意,或者表现得比较冷淡,这些部落里有人来学东西的话,学校也一律收下这些学生,他们好像不觉得这些知识是特别宝贵的,需要去交换什么东西的,只是慷慨地把这些宝物到处随意送人,甚至到了让美酒这些土人都有点看不下去的地步,他们虽然也从远房亲戚的慷慨中得到了好处,但也认为他们实在是太慷慨大方了一些,在如今的世道下,好人往往是活不久的,他们真有点为这些远房亲戚担心那。
尽管如此,在每一次有机会学习知识的时候,美酒也就立刻把这种心思给抛到山那边去了。尤其是在学习医药知识的时候,没有人不专心,不饥.渴——远房亲戚们带来的这些知识,是这几十年间,他们的所有亲戚和邻居都最为需要的东西,他们实在是太过于受到疾病的困扰了,甚至要远远超过对那些不同种类的新客人的担忧:
当然他们也不傻,那些白皮肤的人摆明了是要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了,也没少和他们打仗,但话又说回来了,这是一片丰茂的大地,部族们也很喜欢迁徙,临近的部族也经常发生摩擦,互相打仗,也包括了掳掠对方的族人到自己部族中去做奴隶。
既然都是要打,和白皮肤的人打也没有什么不同,而且,甚至有些部落,比起邻居更喜欢白皮肤的人,因为邻居是多年来互相了解,矛盾不可调和的。而新的客人却代表了很多新的可能,一些崭新的,让人非常眼馋的礼物、武器……从他们手上获得了这些东西之后,他们也能变得强大起来,在和邻居的摩擦中占到上风,因而他们也就很自然地,对白皮肤的人相当友善了。
从这个想法来说,美酒倒是相信,白皮肤的客人,或许也不都是故意在传播疾病,有些时候和他们敌对的部落,他们是有理由这么做的,但有些很友善的部落,他们又何必着急去摧毁呢?或许,远房亲戚们说得不错,他们一直生活在熟悉的病菌里,已经有了抵抗力,身上不知不觉就携带了少量的病菌,不会让他们自己生病,但却会在相处中传到土人身上,让毫无抵抗力的土人立刻就病倒,然后……
然后就是熟悉的,在过去几十年间反复发生的疫病了,他们所居住的这片土地,气候不错,冬夏分明,动物种类也很多,是适合勇敢的土人部落生活的地方,人口按理不该这么稀少,部落的领地相连着,时不时因为什么原因要打一架,这才是从前生活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几场大病下来,这片地方完全被视为是不祥的地方,原来住在这里的部落,至少都折损了五成以上的人口,余下的人也有很多留下了满脸的麻子,以及——更致命的,永久的残疾。
疫病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并非是水过无痕,会留下长久的后患,这些部落的残余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互相融合在一起,在附近找到了新的栖息地,没有离开老家太远——不是他们不想,而是更远处平原上的大部落,认为他们是不吉利的人,禁止他们搬迁到大平原上去,和自己做邻居。
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是远房亲戚的运气,他们选择的定居点,就是这片不祥的土地,这也是他们为何能平平安安、孤孤单单地住了好几年,也没人来打扰的原因,这块地方,土人不敢来,白皮肤的人他们暂时也没兴趣——
疫病流行开来之后,他们也不是就不得病了,如果那样,也太明显了点,部落对他们的敌意也会更重。他们最开始虽然没事,但到后期也死了一些人,这就包括了他们宝贵的黑奴,因此,他们暂时还在分散的定居点附近经营农庄,没有到远房亲戚的驻点这里来圈地的意思。
这些人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为什么都没得病呢……
最开始,促使美酒他们去观察新村庄的,大概就是这份好奇心吧,都已经一年多了,村庄里居然没有传出哭声,那些不多的人每天忙忙碌碌,总有事情忙,看着也很精神——这可真是太奇怪了。从他们的房屋到他们的农田,都有很多美酒他们完全没看过的东西,出奇的是,他们居然也种玉米,而且似乎非常擅长,要知道,据说白皮肤和黑皮肤的外来者都不太会种这东西,都还得向他们土著学习。
这些人很会种田,这是美酒他们的结论,他们似乎有一种巫术,一些窍门,让他们的土地变得很肥沃,拥有很好的收成,他们对于外来人的敬畏也逐渐被培养起来了——本身,这片土地上的外来人,的确是相当的厉害,他们是要比土
人厉害得多,这已经在白皮肤的人那里得到了见识。
比较例外的是这些人的黑皮肤奴隶,他们的日子似乎过得比较苦,美酒他们猜测,或许在遥远的海对面,有一场黑白之间的战争在激烈地进行,这些黑皮肤奴隶就是他们的战俘,把敌人的战俘带回来做苦活,这是美酒他们能理解的事情。
也有人说,或许肤色白的人就是比较厉害——这种观点在远房亲戚出现后,很快就显得不可信了,因为这些黄皮肤的亲戚长相和他们相似,却也很厉害。对于一些如美酒一样的人来说,这个发现莫名地让他们有些高兴呢。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才让他们有了前去和黄皮肤的人交朋友的勇气,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要突破的是内心对不祥之地,对疫病的恐惧,以及族里幸存长辈的反对,在连续几次的疫病洗礼之后,幸存者的胆子都变得很小,他们更加谨慎避世了,虽然依旧时不时要外出狩猎——他们这一带的部落,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在几片土地之间周游着,每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也种田,也打猎,而且还会做一些东西去附近的部落交换,但现在,除非必要,他们很少拜访邻居,就算出外,也很不愿透露自己的住址,他们变得没有那么爱交朋友了。
但,土著的寿命不算长,二三十年对他们来说,就算是换了一代了,而毕竟总有人的性格要大胆躁动一些,譬如美酒,他的乳名就是‘大胆’,这个名字的来源,是他的接生婆在去河边取水回来,给产妇洗漱时所看到的景象:一只松鼠,在一大一小两头老鹰的虎视眈眈之下,还跑到松树上去采松果。这无疑是非常大胆的动物,按照习俗,这就成为了美酒的第一个名字。
他们这些土人,一生都会有很多名字,乳名、外号,第一次狩猎后,根据狩猎或作战的结果,所得到的美称或者蔑称,当然,如果他们受到很深的感动,也会给自己起名,譬如美酒,他的名字就是在品尝了远房亲戚的赠予后,对这种饮料非常着迷,因而给自己起的。和他一起来上课的同学,有一些也给自己起了新名字,譬如:‘好药’、‘医生’等等,无不是表达着自己的向往和着迷。这些名字本身就代表了远房亲戚给他们的印象,还有人干脆给自己起名叫做‘好’的,用来表达对亲戚的喜爱,要让自己一辈子也不忘记自己上过学后,发生的很好的改变。
美酒可以很自豪地说,除了朋友间的外号以外,他一辈子没有得到过坏名字,他的运气很好,每一次大胆的冒险似乎都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这一次也是如此,自打被虎大哥带到村庄,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认识了两年多的时间。
虎大哥——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鹿一,好长辈,好老师,教导美酒学会了无法计数的知识,让美酒学会了一门新的语言,也完全成为了一个全新的,博学的人,美酒认为,他学到的知识甚至比酒还更宝贵——不过他还是要叫自己美酒,因为知识虽然宝贵,但还是美酒更让人着迷,美酒学习知识,是为了好处,他明知道酒有坏处却还总想着喝,说明他真正爱着的是酒。
美酒非常想学会的知识,就是怎么用玉米酿出这样的烈酒,只要掌握了这门技术,他敢保证自己的部落能在大平原上重新找到立足之地,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富裕强大起来。可惜的是,他目前暂时还没学到这里,村庄开办的学习班,似乎只热衷于教他们种田,并不愿意教他们酿酒。
不过,光是学会怎么肥田,就足够让部落打消了对这片不祥之地的顾虑了,尤其是在学习班带去了新的知识,告诉大家,疾病和地无关,和病菌有关之后,部落的氛围开朗多了,至少没那么疑神疑鬼了。
知道是病菌而不是邪灵,虽然一样要死人,一样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但似乎心里也能好受一些。而且,对美酒的部落来说,有一个很好的消息是,他们的粮食产量提起来以后,部落就不需要一直分人出去狩猎了,这本来就是个危险的活儿,部落又在疫病中损失了太多人手,如果大家能专心种田的话,相信几年内部落的人丁会比以前要繁盛得多。
如果远房亲戚能别那么好心,那么,他们简直就是上天给部落降下的一线生机了,这是让美酒这些第一批靠拢的土人很耿耿于怀的一点,他们知道这不应该,却也忍不住有点想独占这些新客人带来的好处。不过,这些远房亲戚对他们的想法似乎完全没有感受,他们总是一如既往地按着自己的步调做事,而四面八方的部落,也不知道怎么就从各种人嘴巴里听说了这些事情,来这里上课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想学的也都差不多:种田、酿酒,治病,都是这些熟悉的课题。
种地是最热衷教的,其次是治病,酿酒是没可能的,当然所有人都要优先学习语言,不过,和美酒他们最开始相比,如今学习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毕竟两种语言已经有了对照。美酒在不学习的日子,甚至不需要去狩猎,回家的一路上,都有人主动跟着他走,想从他这里多学点汉语——他们大概三个月过来村庄一次,差不多也是短玉米成熟的周期,在冬天来临以前,部落可以收成两季玉米,他们总有多余的玉米,可以到村庄的集市上换点吃的:是的,村庄这里逐渐地自发形成了一个集市,这样大家在学习之余还能顺便就把工作给做了。
“美酒,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带多少酒回去?”
才刚下课,他身边就聚满了人,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问题来问他,似乎也遗忘了彼此部落之间或许曾有的仇怨,美酒是很喜欢这样被簇拥的感觉的,他立刻喜笑颜开起来了,不过,这种欢快的氛围,在大家一起回到学员聚居点后不久,就被远方哒哒的马蹄声给打破了——两个曾在村庄学习过的好猎手,穿着简单的围腰布,飞快地从刚刚修建起来不久的小路上跑了过来,他们非同寻常的急迫,以及朴素的穿着,立刻引起了大家的紧张:来村庄是件大事,人们往往精心打扮,至少穿上兽皮上衣,但他们却是光着上身就跑过来了。
“我们是来报信的!”他们也立刻就道明了自己的来意,“来自南部港口的白皮肤人,他们集结了起来,带着黑皮肤奴隶,送给我们的部落美酒,换得安全通过山径的许可——他们的目标不会是别的村子,只会是眼下的‘亲戚庄’!”
“和我们私下隐隐担心的一样——这些白皮肤人,他们是忍耐不了多久的,现在,他们终于要打过来了!”
第1114章 李城主庙算
“准备开始清除异己了吗?他们的动作,比我们想得要慢一些啊——去年我还以为就会来了,却还是等了一年……这么看,这帮白皮佬,他们彼此也并不是很齐心,不算是什么太难缠的对手。”
消息很快就被送到了山坡顶,定居点中的管事们,也被叫到一起,商议着该如何应对眼下的局面。最先发言的,当然是城主李魁芝了——说来也是离奇,这人在立志城,总是疯疯癫癫的,有点儿破罐子破摔的味道,但真让他跑到黄金地里定居之后,李魁芝却反而正常多了。
不说英明神武,但在这样的时候,还是很能让人放心的,高谈阔论、运筹帷幄之间,隐隐还有几分料敌机先的味道,充满了强大的信心,好像把敌人的思想都给一眼看透了,“来了也好,这地盘总是要打了才能划拉下来,我们双方之间,必有一战,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把他们打垮便是了,倘若效果够好,还能叫这些人缩回大陆东部去,此后再也不敢踏入西部一步!”
“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呢。”
毕竟是远离了华夏,没有买活军的天兵坐镇远方,在军事上,一向很少和别的势力有剧烈摩擦的众人,难免有些怯场——要说乡间打群架,海上短兵相接,这些跟随李魁芝来此的老海狼也罢,虎厚禄这样,从草原混到边市上的老猎人也罢,都是不陌生的,他们不是没见过血,而是的确没有成建制地上过战场,因此乍然间有点儿气虚。“虽然他们不太可能倾巢而出,人数也不是特别多,但就怕他们把黑奴带来,又游说了土人部落加入……”
的确,这是最让定居点担忧的事情:在定居点凝聚足够的人力物力,建起城墙以前,怕的就是人海战术,人数多了,哪怕武器有代差,只要敌人的作战意志够坚决,还是能给定居点带来很大的危机。
之所以定下了嗜好品破冰、医药外交这些方略,在勘察地理的同时,结好土人,也就是预防出现类似的情况。经过两年时间的摸索,李魁芝等人已经把周围的地理情况摸得差不多了,画下了更详细的地图:虽然对照观星得来的经纬度,可以知道自己现在所出的地点,在后世叫做什么地名,但实际上……这些信息一点用也没有,因为很显然,除了大地形没变之外,后世的地图能提供的信息是很有限的。
后世的聚居点,现在可能什么都没有,后世的道路,现在也未必适合作为修路的选址,甚至说后世的气候也不能作为现在气候的参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什么地方是适合耕种的,适合种什么作物,附近有什么聚居点,这都得大家慢慢地去摸索,去盘。
同时也要承认,白番在这片土地上也有他们比拟不了的优势——来得早,已经来了几十年了,甚至有些地方,他们已经圈出小田庄来,教着那些被抓来的奴隶开始干活了。
这样,周围的土人部落必定会有一些能和他们交谈的人,而这就是李魁芝等人最大的劣势了,交流是一切的基础,如果不能交流,那立场几乎是天然敌对的,完全无法指望这些土人部落在有冲突的时候,会自发地前来帮忙,更大的可能必然是跟着白番来抢一把——
其实,如果足够聪明的话,这些酋长也该知道,任何时候,两个选择都该比一个好,但李魁芝估摸着,希望不大。这些心机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的策略,根据他的观察,本地的土人在政治上的素养,还不如虾夷人,他们的战争就是酋长领着勇士对冲……甚至连埋伏对他们来说都是很陌生的概念。所以,他并不觉得土著会自发地领悟到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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