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春景
卷发一直是这样的,想要看起来像美照里那样毫不费力,往往是最需要在打理上费工夫的。
更不要说,如今虽然不是工业革命时期,空气里都漂浮着煤灰,但要说城市的空气有多么清洁、环境有多么干净,那也是没有的。
路易莎又不想每天洗头,那对她这种有人帮忙的‘贵族’来说都很费事,再者也会增加受凉的风险……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把头发梳起来吧。
完成了礼拜,路易莎和纪尧姆才手拉着手离开了礼拜堂,这会儿快到晚餐时间了,正好可以尝尝‘多明哥修道院’的‘修院菜’——就像华夏一些讲究的寺庙、庵堂可能发展出精洁的素斋,孔府这样的地方有孔府菜,盐商聚集的城市也有盐商菜……修道院在西方遍地开花的几百年,当然也会发展出一套自己的饮食。
尤其是一些大型修道院,其‘修院菜’是真的名声在外的!讲究的是食材简单而新鲜,烹饪方式不奢侈但细致,口味清新有品味……这说起来,是比较符合现代人口味的。而事实上,历史上的修院菜也确实极大影响了宫廷,然后宫廷又影响民间,对饮食风尚的变化起到了引领作用。
路易莎也是比较习惯吃修院菜的,虽然这个‘习惯’也只是相对来说,谈不到喜欢。只能说,出门在外,跟着一起出门的厨师并不总是方便为她烹饪食物,如果不是长时间驻跸在某地,是暂时落脚的话,她也只能习惯当地奉上的食物。
而相比起别的什么城堡贵族、城市富商的厨师献上的饮食,修院菜已经算是比较值得期待的了。
北方的修院菜和南部的修院菜不一样,南部在饮食上更加开放,所以南部修道院虽然有‘戒口’的意识,但除非是特殊的日子,多数时候修道士吃的和普通人没什么分别。也就是说,肉食或者别的什么,他们都能吃,最多就是调味清淡讲究许多。
而在洛特马斯这样的北方地区,修院菜更容易两极分化——北方食肉传统更加深厚,哪怕是一些需要斋戒的日子里,他们也会想办法给许多肉食辩护,以便符合教义地食用它们。
所以一方面,有的修道院会拼命和这种传统做切割,日常饮食都像斋期一样。另一方面,又有修道院对食材的包容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斋期亦可以食用多种肉类,只明文禁止食用四足热血动物而已。
路易莎不太确定‘多明哥修道院’算哪一种,不过从这晚的招待来说,至少他们并未激进反对肉食。在这个并非斋戒的日子里,路易莎吃到了鸡肉、鹌鹑、小牛肉等多种肉类……不过味道最好的还是一道鱼肉。
不愧是修道院,果然还是烹饪鱼肉更有经验吧!
而相比起食物,可能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饮料更让路易莎印象深刻。虽然为了招待路易莎他们,端上了一瓶瓶长途运输而来的葡萄酒,但一起被端到路易莎面前的还有啤酒、苹果酒等酒水。这和西岱、布鲁多等地,葡萄酒独霸天下的局面完全不一样。
这也没办法,谁让北方没法种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呢?没法自产的话,就得从南方运输进口了,这年头运费本来就贵,葡萄酒这种沉重的液体商品只会更贵!
这就导致,在洛特马斯,乃至整个泽布兰,葡萄酒完全是贵族、高级神职人员、大富商的专享。其他人,哪怕是修道院里的僧侣、教堂的普通神职人员,也只有一些仪式上,才有机会品尝具有宗教意义的葡萄酒。
其他时候,则是用啤酒、苹果酒代替葡萄酒……
要让路易莎来说,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葡萄酒非常普通,哪怕是今年的新酒,口味也并不出众。反而是他们自酿的啤酒水准奇高,口感很清爽,哪怕她是个对酒不感兴趣的人,也能以‘尝新鲜’的心态喝上一杯,还不讨厌。
这也不奇怪,修道院酿酒乃是传统,这也是修道院的一项重要产业了。北方的修道院没法酿葡萄酒,可不是只能往啤酒上使劲儿么。
就这样,路易莎难得的多喝了一点儿,虽然说不上醉,但也到了微醺的状态。
晚餐结束后,纪尧姆注意到了路易莎的状态和平常不太一样,不禁哑然失笑……只是淡啤酒而已,而且他并不认为路易莎喝了很多,不算大的高脚杯,大约是两杯,这也能‘醉’么?
一边觉得这很稀奇,一边又觉得可爱。路易莎换上白色的睡衣裙,散开长发坐在床上时,有一种不同于以往的‘迟钝’。纪尧姆担心她受凉,即使房间里点着壁炉,依旧拿了一条毯子给她裹了起来。
裹好毯子,纪尧姆又摸了摸路易莎比平常更显得绯红的脸颊,问她:“还好吗?”
路易莎顿了一下,点点头。她是真的没醉,意识是完全清楚的,思绪也很顺畅。就是觉得有些轻飘飘的,而且注意力不能很好集中,这也是她显得迟钝的原因。
但这落在纪尧姆眼里,却是一种平时难得一见的‘乖巧顺从’——据说,许多年长男性会迎娶足以做自己女儿,甚至孙女的小姑娘做妻子,就是享受这种乖巧顺从。
他和路易莎并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差,他大概是比路易莎年长九岁的样子,在此时肯定不算有多少年龄差的(此时流行丈夫比妻子年长许多)。但年长就是年长,按理说他多少该有些年长者的感觉的,而事实确实从来没有过……眼下就觉得有些奇妙了。
路易莎其实有非常不谙世事的一面,就和纪尧姆所知道的许多贵女一样——因为从小生活在华丽的宫廷中,真正意义上的不食人间烟火,对于很多事,如‘苦难’,完全不了解,甚至有某种浪漫化的想象。
路易莎的‘不谙世事’倒不在于她缺乏常识什么的,而在于她有保持善意的能力。要说她没有防备心,她也是有的,甚至有时候显得有些过头。但再防备,也不妨碍她总是率先表达出诚恳的善意,她有一种不怕被背叛、被伤害的勇气与坦然。
这在此时可不容易见到……至于说路易莎之所以这样,也不是她有多特殊,而是她的性格、三观等都定型了。作为一个和平大国长大,生活富足,生活中几乎没遇到过坏人的年轻女孩,她本能就不会预设被背叛、被伤害的立场。
然而‘不谙世事’归‘不谙世事’,路易莎却从不乖巧顺从。她非常有主见,除非事情和纪尧姆有关,不然她自己做决定就做决定了,似乎完全没想过还得和他商量——她甚至连乖巧顺从的姿态都没有做过。
纪尧姆也不知道是自己不在乎这个,还是确实如身边人所说,就是对路易莎昏了头了,总之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见路易莎‘乖巧顺从’的样子,即使知道是假的,又觉得偶尔有这样一面也很好。
或许是因为这个,纪尧姆今晚相比起平常,要更激动一些。路易莎‘乖巧’点头后,他就迫不及待抚弄她的头发,和裹着的毯子之外、依旧露出的脖颈。还在她耳边说话:“您的头发很完美……您听说过吗?关于您的头发,有一个传闻,非常轻浮的传闻。”
纪尧姆平常是挺严肃的,不过不至于和喜爱的新婚妻子在床上也那样严肃,这时候他的话里就全然不是平常的不动声色了。暧昧、粘稠,带着一些笑意,或者换个说法,他其实就是在调情。
路易莎轻轻‘唔’了一声:“什么传闻?”
“有人说,您的母亲在怀孕时向圣母许了愿望,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乌木一样黑、丝绸一样亮的美丽头发。所以您才能有这样一头长发……称这是世上最值钱的珍宝之一,足以交换等重量的宝石。”纪尧姆轻声说着,一只手从毯子下摸索进去,摸到了路易莎光着的脚,觉得有些太凉了,便握住了,想要给她捂热。
路易莎觉得有点儿痒,下意识动了一下,想要抽出来。但因为坐着的姿态,不太好用力,而且纪尧姆反应也很快,一下按住了,所以没能抽出脚。
“这的确是个轻浮的传闻,我都从没听过有这样的事儿。”路易莎靠在纪尧姆怀里没有再乱动,思维一时之间也有些天马行空起来,而且想到就说:“不过,这样的传闻太单调了,我还以为他们至少得说,我的母亲怀孕时正在做针线活儿。看到了乌木制作的窗框,以及手中的黑色丝绸,就有了这样的祈愿。”
“而在祈愿中,一不小心针扎破了手指,鲜血滴落到窗边的积雪上,白的是雪,红的是血。便又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雪一样白的皮肤,血一样红的嘴唇——就这样,布鲁多的郡主出生了,她果然有乌木丝绸一样的头发,雪白的肌肤,鲜红的嘴唇。”
“所以人们都叫她‘白雪郡主’……白雪郡主还在襁褓里时,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又迎娶了继母……”路易莎断断续续说完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或者应该叫‘白雪郡主’?
这样的故事味道实在是太正了!正是民间故事常见的那种叙事。纪尧姆一听就知道路易莎是在调侃玩笑,不过这个玩笑也实在有趣,故事本身也引人入胜地过分——恶毒继母最终遭报应的故事主题,似乎在哪个文明中都会有?也的确是喜闻乐见的。
“听起来,伯爵夫人对您不好吗?”纪尧姆声音低沉地说。他又揭开了刚刚给路易莎交掩在胸前的毯子,将两人都裹进了同一条毯子里。
“她认为我抢走了伊娃的位置,当然不会喜欢我。但,谈不到对我不好,因为她没有那个机会,我很快就在布鲁多宫廷站稳脚跟了。我们两个人之间,更痛苦的应该是她吧,即使我从没对她做过什么——我的存在本身就够让她不高兴了。”路易莎感觉纪尧姆咬了自己一口,一下忍不住抓住了他的手臂。
路易莎修剪得很完美的指甲是椭圆形的,并不锋利,但还是一下掐进了肉里,在纪尧姆手臂皮肤上留下了小小的月牙形印记。
纪尧姆‘嗯’了一声,似乎是对这个情况表示了满意——某方面来说,他和路易莎有点儿像,都是不懂事的时候就没了母亲,然后就有了排斥自己的继母。他小时候因为兄弟多,不上不下的,是隐形人。路易莎就更干脆,早早被送到了修女院。
如果不是他有指挥战争的天赋,如果不是路易莎没有弟弟,他们是不可能改变处境的……命运有的时候还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东西。
所以纪尧姆还真能体会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关系,他和安娜王后只不过是加强版而已——当他展露出自己的天赋后,安娜王后也就没办法对他怎么样了,他们甚至没什么机会见面。而现在,他成为了王太子,更是只要他存在,就是安娜王后的痛苦之源。
‘是否被继母虐待’这个问题就此打住,纪尧姆又想到了一点,仿佛是自言自语道:“所以,王子是见到了玻璃棺材里白雪郡主的尸体就爱上了她吗……至少在王子眼里,那是尸体没错吧?这个故事还真是诡异……”
“您很敏锐,但我敢说,很多人都、都不能想到这一点,只觉得这是个、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故事。”路易莎感觉自己有点儿呼吸不上来了,虽然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但皮肤碰着皮肤的奇妙感觉还是让她下意识紧张起来。
“或许是因为我曾经见过,有人的确有那样的癖好。”纪尧姆这话说的非常轻,几乎就是气音。但非常流利,一点儿停顿都没有,让人能感觉到他的笃定。
一时之间,路易莎还真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了。
察觉到路易莎的迷惑,纪尧姆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故事是她说的,但她看起来才是那个对这个世界阴暗面一无所知的人呢!
第160章 穿越中世纪160
第二天, 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小时。
纪尧姆倒是不慌不忙,在妆扮上要花更多时间的路易莎就匆忙多了。于是纪尧姆就舒舒服服地枕靠在床上, 看路易莎趿拉着妥协,在屏风后走来走去。
站在屏风后的路易莎脱去了睡衣,虽然旁边就是烧得很旺的壁炉,她还是打了个寒噤, 飞快换了一条衬裙。这是白色的亚麻内衣衬裙,然后又加了一件本色的薄毛呢衬裙保暖。这时候路易莎才从屏风后绕出来, 坐到垫着软垫的凳子上穿自己的长筒袜。
女性不能穿裤子, 就只能穿长筒袜保暖了。其实也差不多,动态的长筒袜是可以拉到大腿根的嘛。
女仆拿了好几双色彩鲜艳的羊毛长筒袜来,路易莎一时做不出决定,就看向纪尧姆:“您觉得那一双袜子更合适呢?”
纪尧姆看了一眼搭在屏风上的金色丝绸刺绣面子、翠绿色呢绒衬里的外裙,那是路易莎今天要穿的,颜色本就亮眼, 还要用强烈的对比色去强调。他甚至可以想象,路易莎今天进城时,裙摆抖动露出一点儿里面的翠绿,会多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那双红色的怎么样?”纪尧姆其实很喜欢看路易莎穿红色,但他从来不直说这一点。
路易莎看了一眼红色的长筒袜,看起来挺普通的,但猩红色的毛呢料上有鲜红的丝线绣出几何图案,得仔细看才看得出来。但就算乍一看看不出来, 也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它不是素面无纹的,因为有一种说出来的精美。
纪尧姆给面子地帮忙做做了决定,路易莎也就不再纠结了, 拿过那双长筒袜,提起自己的衬裙,就穿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穿的时候位置就要对准,路易莎还在一开始的时候多做了一会儿调整。
很快,长筒袜被拉到了大腿根,然后就是系袜带了,是两对金色的袜带——袜子太长了,一只袜子只系一根袜带,总让路易莎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是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上方,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下方。
纪尧姆的视线落在打着对称蝴蝶结的袜带上……这样精巧漂亮的小玩意儿他并不陌生,事实上,他拆过好多次了。但每次拆开,依旧会让他有儿时拆礼物的期待感与满足感……他慢慢坐直了身体,当路易莎两只袜子的袜带都系好了后,还朝她招了招手。
路易莎不解,但还是走到了床边。然后猝不及防的,纪尧姆就搂住了她,并且一只手迅速找到了袜带,一下拆开了。
“呀!殿下!”路易莎忍不住惊呼出声,拍了纪尧姆的肩膀几下,还想躲开。然而笑死,根本躲不开,纪尧姆的力气比她大多了,他铁了心不让她挣脱的话,她简直就像是被铁箍箍住了一样。
纪尧姆并不是真的要乱来,他也知道现在是白天,更重要的是,待会儿他们还要出席进城仪式——他真的就是一下瘾发了,不由自主想拆袜带玩儿,在这个欲念变成现实之前,他一下什么都想不到了。
路易莎再次系袜带,并且整理衬裙时,还忍不住瞪了纪尧姆一眼……这时房间里有好几个侍女和女仆呢!说实话,都很想笑,但她们知道这一笑,路易莎肯定会害羞。到时候恼羞成怒,不和纪尧姆说话,难做的还是她们,所以都尽力忍住了。
纪尧姆清了清嗓子却不说话,还侧头避开了路易莎的瞪视,也起了床穿衣。路易莎没办法,只能不爽地去穿自己的外裙。这条外裙还配有一条长长的、从腰间吹到地上地金色织锦腰带,金色的底色上有橙红和银色的花卉刺绣。她束好了这条腰带,才去洗漱。
因为担心洗漱弄脏弄湿裙子,侍女还给路易莎围了一块罩住她整个上半身的厚布。她就这样洗脸刷牙,甚至梳头。
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
留守在领主宫的仆人,其中比较有身份的一些,这时在宫廷总管的带领下,排在了领主宫广场上。在纪尧姆扶着路易莎下马后,就非常恭敬地向两人行了礼。
纪尧姆并不多看他们,冲宫廷总管点了点头就算了。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女主人的作用,给这边宫廷里的人发了一次‘红包’:“……辛苦你们了,常年在这儿打理没有主人住的宫廷……没人觉得是功劳,苦劳又容易被忽视。”
听路易莎这样说,下面的人差点儿把‘理解万岁’喊出来!哪怕是相对沉稳的宫廷总管也有些感动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就守着一个没有领主住的领主宫,平常日子有多难!即使有些油水过手,也远不如过去领主住在这里的时候啊!
他们这些人,过手才有油!领主都不在,大部分开销都没有了,怎么过手沾油?
路易莎按照每个人身份的不同,还有过去几年的勤谨程度不同,给了不同的‘红包’……很快有人意识到了这种不同的原因,心中就是一凛——这说明,路易莎虽然从来没来过泽布兰,但却对这儿领主宫内的人事一清二楚。
她当然不可能是自己打听来的,只可能是纪尧姆,他们的主人告诉他的妻子的。所以现在发给的‘见面礼’,是一种安慰,表示他们的苦劳主人是知道的。同时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一些人别以为主人不在,就可以搞一些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