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池陌
甄臻把钱全部点好,一共赚了五十二块钱,她有些惊讶,“怎么比昨天还多?”
“卖到后来我收两毛钱一包。”孟华说。
“两毛?这么贵有人买?”孟大国惊道。
“贵也没办法,男人带女人去约会,贵也要打肿脸充胖子,再说了,独我一家,卖便宜才不正常。这样来钱快多了。”
甄臻也觉得自己定价便宜了,既然孟华说行,那就行吧!
孩子需要自己拿主意,就算这主意拿错了,下次调整就是,没必要急着否定。
陶爱红一看到钱就激动了。
这两三天的功夫就赚了五十多块钱?刨去成本也有三四十的利润吧?
照这样算,一个月至少能赚三四百!赶得上从前他们全家三四年的收入了。
要是按照孟华定的价格卖,一个月就是三四千,这简直是天文数字了。
现在他们不成规模,等忙完秋收,村里开始猫冬后,他们每个人都有时间投进去,几个人一起出去叫卖,三倍赚钱,那一个月得赚多少?
想到钱跟流水似的进来,大家都觉得不真实。
娘可真够厉害的,随便找个项目就能赚这么多钱,还真叫他们找对路子了!
甄臻没什么感觉,她去了孟老大家一趟,把孟丽的情况告知他们,见孟丽没有被打,孟大嫂就放心了。
甄臻回去时瓜子快炒完了,她把孟大国捉的黄鳝捞了出来,黄鳝已经吐完泥了。
焦蕙兰用甄臻买回来的砂锅做了个黄鳝煲,又按照甄臻说的,做了个黄瓜炒鸡蛋,炒苦瓜和炒青菜。
青菜是用猪油渣炒的,加了点泡发好的香菇,味道好极了绝。
当初甄臻囤货时着重囤了干菜和罐头食品,拿出来吃着很方便。
她还拿了几根海带出来泡发着,想叫焦蕙兰明天做凉拌海带吃。
焦蕙兰做拌海带是一绝,搞点辣椒碎和调料进去,拌出来的海带完全没有腥味,酸辣爽口,很适合夏天没胃口时吃。
吃完饭,甄臻照例给孩子们冲奶,这是她唯一的家务活。
二丫一看到她端着茶缸就张大嘴,三娃也蠕动着小嘴找奶嘴儿。
甄臻觉得好玩,孩子长得真快,三娃长胖后五官愈发好看了,叫人瞧着欢喜。
今天老周去县城买猪苗,倒是提醒了甄臻,一般猪出栏需要半年到一年这样,这个季节再不买猪苗只怕是要迟了。
之前规定农民可以养猪,但不能养母猪,前几天李德成开会回来说,如今鼓励养猪,放开后每家都可以养一头。
甄臻有点小洁癖,总觉得猪圈脏,不过这年头过日子也不能讲究太多,再说家里有三个儿子,脏了就叫他们打扫。
她合计着买一头小猪苗。
三月份时,甄臻买了四只小鸡,后来生病死了一只,如今家里已经有五只母鸡了。
如今是按照人口养鸡的,她家里有九口人,五只算符合规定的。
焦蕙兰今早说这三只小母鸡快要下蛋了,每天五个鸡蛋就够家里吃的了,再养只猪,基本也能自给自足。
不过甄臻盘算的不是这个。
她把儿子儿媳一起叫了进来。
“我想养猪。”
几人面面相觑,心说这事吃饭时就讨论过了。
当时大家都很激动,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猪仔买回来当大爷一样供着,好吃好喝伺候到明年,再给它一刀,吃它骨头吃它肉。
说过的事娘怎么还提起来?
甄臻掰着腿坐在床沿,瞥了他们一眼。
“上次你们宰野猪的地方我去看过了,那里地势偏僻隐秘,四周都有山挡着,本地人又传说那边有鬼不吉利,很少有人过去,正适合养猪。我寻思着,能不能多买几头养在里面,养到过年猪肉价格最贵的时候,宰掉卖钱。”
猪肉毕竟来钱快,要是瓜子不好做了,他们也好留个后路。
孟大国搓着手兴奋起来。
他不如孟华能言善道,卖瓜子肯定卖不过孟华,可他的优点是能吃苦,他愿意夜夜早起跑去养猪场伺候猪崽子。
猪肉又是紧俏货,拿去市场上根本不必说,就有人疯抢了,说不定不用拉出去就能找到买家呢。
毕竟有些人送礼都送一整头猪。
他只要能把猪养出来就不愁卖。
孟二勇倒也没什么意见。
养猪老大能吃苦,他躺着就能分钱。
卖瓜子孟华在行,他也能躺着分钱。
他希望自家兄弟能做几个事业,这样他就可以躺着等分钱了。
所有人都没意见,甄臻就张罗着去买猪苗了。
隔天孟华扛着锄头上工,刚走到知青宿舍附近,就被程素叫住了。
“孟华!”
晨光在她脸上落下橘色光影,她皮肤白皙清透,眼神清澈,让人想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
孟华激动了,小心脏扑通直跳,别的事上他游刃有余,运筹帷幄,一遇到爱情,智商就成负数了。
他快步走上去,“程素!”
程素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手绞着一块绣浅绿色的花帕子,欲语还休:
“孟……孟华,我有个重要的事想对你说。”
她羞涩的模样看得孟华喉头一紧,这年头常有女孩拿手帕当定情信物,程素该不会也想跟他告白吧?
没想到程素看似含蓄婉约,却是个直白热情的女孩。
只是他今早起迟了,眼屎都没擦干净,早知道有这出,就该用猪油抹抹头发才是。
孟华清清嗓子,“程素,你有话就直说吧!有些事不用憋在心里的。”
程素红着脸点点头,她把帕子递了出去,引得孟华耳红心跳,下一秒却说:
“你能帮我把手帕送给甄大娘吗?”
孟华:??
第33章
程素从家里一共带来两块手帕, 一块绣黄花,一块绣绿花,绿花送给甄大娘, 黄花留给自己。
最好的手帕送给最好的甄大娘。
这样甄大娘每次看到手帕都会想起她,就好像她们关系亲密, 不可分割一般。
孟华干活回家把手帕往他娘床上一扔。
“什么东西?”
“手帕,你的小情人送的?”
“小情人?”甄臻挑眉, “该不会是你送的吧?不是有人说儿子是娘前世的小情人吗?啧啧!这刺绣的棉手帕还挺高档的, 你小子什么时候眼光这么好了?不得不说, 我们华华长大了,知道送礼物给娘了。”
孟华本来有些郁闷的,听了他娘的话,脸都臊红了。
看娘这话说的,好像他有多不孝似的,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买这么娘娘腔的礼物?
“不是我送的,是程素, 她好像很喜欢你。”
甄臻有些意外, 拿起这两块手帕仔细打量。
原著中女主送给男主一块手帕,不过男人并不当回事, 用程素的手帕给殷雪擦汗, 让女主伤心不已。
送给男主的手帕最终到了她的手帕, 这是不是证明她已经改变了原著发展的轨迹?
甄臻把手帕放在口袋里,没好气地瞪了孟华一眼:
“是呢, 娘就是这么招人喜爱,好好反省一下,看看自己魅力差在哪。”
孟华:???
次日,焦蕙兰就做了甄臻期待已久的凉拌海带丝, 酸辣口味的,配着甄臻摸索着做出来的凉皮凉面,非常下饭。
男人中午出去干活不在家,家里要给他们送一顿饭。
他们都不爱吃小吃,甄臻就把小圆饼从中间切开,把卤煮的肉切碎,加点荷包蛋和蔬菜进去做肉夹馍。
一人四个肉夹馍,管饱管够,再喝点清凉解暑的绿豆汤,这吃的不比谁好?
村里干活的男人既羡慕又眼馋。
“大国,你家过得这是什么日子,顿顿有肉吃!你娘该不是把你家老底给花完了吧?”
他们虽然眼馋,但都猜测是大国爹的身故补贴没花完,这种钱没人会羡慕,也就没人眼红。
孟大国憨笑,娘做的肉夹馍选用的是肥腻的后腿肉,还会特地给他们兄弟几个加肥肉,吃起来特别过瘾。
“我娘会吃。”孟大国边吃肉夹馍边道。
孟二勇没空说话了,一口口往嘴里塞。
孟华也不答话,坐在树荫下,吃完就喝绿豆汤,直到把自己灌饱为止。
甄臻也没小气,顺道给孟老太和孟老太爹也带了点肉夹馍,一人两个,再多也没有了。
不过绿豆汤她带了不少,还给孟老大家的几个儿子也分了。
他们一家都挺高兴的,承了甄臻的人情。
要不是出来走一圈,甄臻都不知道日头有多晒,村里人被日头烤得唇干舌燥,却不敢偷懒,生怕李德成不满意扣他们工分。
甄臻回去后叫焦蕙兰又烧了两大锅绿豆汤,井水里放凉后,在一个带轮子的板子上拉过来。
“大家喝绿豆汤,人人有份。”甄臻笑着说。
苟子娘也在干活,惊奇道:“人人有份?我说甄桂芝,咱们村这么多人呢,亏你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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