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屏韶光
艾琳娜并不是一直都有时间写作,在加入神秘学会之后,她有很多要学的东西,比如说,目前对她来说最重要的——黛狄特女神的神眷测试魔法,和容貌恢复的仪式魔法。
按照查理斯所说的,这些仪式魔法都不是能一次成功的,她最好能尽快掌握这些知识,也是,毕竟哪怕打电话都有不接的,联系神的魔法,好像给信号不好的地方打电话,总得多打几次。
黛狄特女神的神眷测试魔法很简单,神秘学会有现成的道具,一面银制的全身镜,这可不便宜,一颗粉水晶,一根白色羽毛,一瓶香薰油,以橄榄油为底油,用新鲜的玫瑰花瓣浸泡其中,最后是七根粉色蜡烛。
需要在安静、私密的空间中,摆放好镜子,铺上柔软的织物,点燃蜡烛,用粉水晶在空气中挥舞,放在镜子前,将羽毛浸入香薰油中,轻扫整个场地后,划过镜子,让自己沉浸在灵感与美感之中——这是最难的一步,她看着镜中的身影根本感受不到美——同时念诵着咒语。
如果镜子中出现她清晰明亮的影像,代表美神眷顾着她,如果是模糊的光影,则表示勉勉强强注意到她,如果什么都没出现,那就表示美神对她不满意。影像越清晰,就代表美神越眷顾,据说公爵大人使用这个仪式魔法时,甚至还bling bling的发光。
若是镜子破碎或者蜡烛熄灭,意味着仪式失败,需要过个几天重新开始。这种小仪式失败的话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所以神秘学会乐于分享这一经验。
艾琳娜也试过这个仪式。可能是因为纸娃娃流传广泛的缘故,镜子里的她能映出模糊的影子,就像打上了加强版马赛克一样。不过,这已经让神秘学会的人很惊喜了,因为他们之前试过很多次,都没有照出过任何影像。
而恢复容貌的仪式魔法更复杂,有特定时间和地点的要求,要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去到海边的沙滩上,因为黛狄特女神在海中诞生,祂象征着金星。其它道具和测试神眷的魔法相似,需要一面金色的镜子、一根白色的蜡烛、一瓶由茉莉、玫瑰、金银花制成的香水、蘸有金粉的羽毛笔、一张羊皮纸卷轴、一颗珍珠和一条金色的丝带。
东西不贵,但花样繁多,好在俱乐部里有库存,艾琳娜只需要记住咒语和流程就好了。如果失败的话,那下一次可得等一个月。这种仪式魔法无法记录在纸上,只有特制的纸才能承载,因此她没有办法打小抄,只能用脑子记。
早上努力避人耳目写口口文学,下午一边吃下午茶一边学习仪式魔法,艾琳娜的生活可谓是井井有序,但是她还在犹豫——她画画不错,要不要在文字里加点插图呢?
第27章 赶稿的艾琳娜
艾琳娜在看到画册的时候就有了加插图的想法, 她写完前两章,越发想要加点图画。她自认为自己写的小口书完全能吊打《兰狄安娜,刺激故事》, 如果因为缺少插图输了, 她势必会感到非常不甘心。既然已经投入这么多心血,她当然想要自己的作品最受欢迎。
但是加上插图,会无法避免地分散读者的注意力,因为图像比文字更加直白。而且, 艾琳娜更想画成漫画,带有连贯故事情节的那种,而不是几张零散的插图。
如果画成漫画,那肯定会更加吸引读者,更没有人去看文字了,她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几章不是白写了吗?
“还是得分开吧,”艾琳娜想着, “就像恐怖故事搭配恐怖屋一样。”
图画的成本比文字高很多, 上色的话还要增加更多, 如果不是口碑之作,恐怕出版商会对此充满疑虑。虽然艾琳娜对泡菜国的漫画风格充满自信, 但也不能保证一定颇受欢迎,万一水土不服呢?
最好的情况是, 文字版的《春梦》带来好评, 紧接着推出漫画版的《春梦》,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如果可以的话, 她甚至想纸娃娃都安排上,想象纸娃娃穿着诱人的、富有情趣的套装, 销量一定会很广吧。
等等,她原本只想随便写个艳情故事,测试一下黛狄特女神是否代表欲望的爱情,以此取悦女神,曲线救国,怎么越想越远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艾琳娜及时拉回自己的畅想,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在文字上,接着没写完的情节往下写。
除了这名位高权重的贵族大人,梦境的主角还有丈夫的好友,一位正直守礼的律师,但在梦境中,他的约翰·托马斯尺寸堪称一绝,给了这位夫人非同一般的快乐,以至于夫人从梦中醒过来后,还怀念着梦中的情人。而她也没有注意,梦境外,这位丈夫的正直好友已经将目光隐蔽地投向了自己。
接下来,艾琳娜直接放飞自我,不管是隔壁温柔腼腆的邻居,还是好友活泼开朗的哥哥,抑或是高傲冷漠的姐夫——当然,也许他们的身份难以接受,但只是个梦而已,有什么不可以的呢?——统统在梦中与主角夫人相会,给予夫人不一样的感官刺激,在和丈夫例行公事的时候,夫人都会不自觉地与现实中的平淡生活进行对比,当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但夫人接受的是正统的淑女教育,因此虽然她可能知道自己在做梦,但依然无法完全放下内心的拘谨,对梦中的情人也十分犹豫和推拒,当然,她的情人们会身体力行地让她放下抵抗,哭泣求饶。
至于和夫人做了相同梦境的其他男主角,会对夫人产生什么异样的想法,是否会在现实中采取行动,就是一个悬念了,艾琳娜巧妙地留了点余地,用来试探读者反应,如果读者们连梦境中的种种行为都无法接受,那说明她需要往回一点,写得再隐晦一些,但如果读者们接受良好,那完全可以更加大胆地发展故事。
这种香艳的文字不需要什么复杂剧情,定好大纲后,艾琳娜写得飞快,每个情人的故事大概两万字,她花了两个星期,写好了前两位情人,在这期间,薇拉和格蕾斯也会时不时地出现在写作室,好在她眼疾手快,加上两人的良好礼仪,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时候,不会去翻看她的稿子,才勉强掩饰过去。
不光是这种不可言喻的小故事,艾琳娜还得按时给《女士月刊》写《海伦》,画纸娃娃,审核他们的投稿,时间紧任务重,恨不得将自己劈成两半来用。
《海伦》毕竟是有套路的,艾琳娜看了不知道多少篇真假千金,写起来十分顺手。在拖了两期之后,海伦那陪伴假千金去度假的父母终于回来了,然而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她的亲生父母恳请她以远房亲戚的身份回家,不要强夺假千金的位子,海伦当然不可置信、失落、伤心,但面对她期盼已久的父母,她最终还是选择原谅。
女主当然得是个软包子啦,不然怎么让读者生气,让他们继续往下读呢?
假千金也仿佛散发着绿茶的芬芳,害怕回家的海伦夺走自己的一切,打定主意要将她赶走,尽管表面上对海伦友好有加,做足一个体贴温柔的淑女样子,但背地里却出言讽刺、不给海伦饭吃、让仆人们欺凌她,总而言之,就是一定要让她呆不下去。
最后,艾琳娜把这一期卡在了经典的陷害桥段,假千金从楼梯上跌下去,谎称是被海伦推倒的,亲生父母和哥哥立刻站出来指责海伦,面对这一局面,海伦百口莫辩。
太气人了,真是太气人了,艾琳娜甚至有点可怜起海伦了,但是套路之所以是套路,正因为它屡试不爽,当艾琳娜拿给薇拉和格蕾斯试读时,差点没被两名淑女用愤怒的目光烧死。
“这不公平!!!”薇拉几乎小声尖叫起来,“她怎么敢这么对海伦!这个该死的冒牌货!你为什么要这么写!我不理解,把我气死你有什么好处吗?!”
就连格蕾斯都用不同意的目光看向艾琳娜,“这太不合理了,身为贵族,怎么可以这么冤枉别人?他们至少得调查清楚吧?”
“你对贵族的印象太不真实了,”这次,薇拉却没有站在她边上,“他们完全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很难接受,明明海伦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艾琳娜笑了笑道,“好吧,你可以想像,唔,伯克利公爵突然被爆出是个假少爷,然后出现了一位乡下来的真少爷,他不太懂礼仪,也很笨拙,你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他吗?”
薇拉和格蕾斯同时皱起了眉头。
“这不一样,”薇拉试图找个破绽,“伯克利公爵怎么可能是假的?”
格蕾斯给出相似的答案,“我想这位乡下来的真少爷,确实无法和伯克利公爵相比。”
“所以,基于假千金的良好口碑,”艾琳娜说,“周围的人也是这样的看法啊。”
两位淑女一时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陷入沉默。
“说到真少爷,”薇拉决定换个话题,“你们看到这一期的《卡塞尔杂志》了吗?它里面刊登了一篇真假少爷的小说,据说十分受欢迎,这期好像多卖了一万本呢。”
艾琳娜哪有时间去看其他杂志,她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呢,不由得好奇地问道,“写得怎么样?”
薇拉拿出一本杂志,“我正准备拿给你看看。”
《卡塞尔杂志》是一本小说杂志,顾名思义,主要刊登各种类型小说,从浪漫的爱情故事到惊险的冒险故事,这本杂志都有囊括,薇拉手里有钱,而且最近闲得没事,倒是订阅了好几本这样的杂志打发时间。
“就是这篇,”她翻到对应的页数,指给艾琳娜看,“上一期这里刊登的是一篇叫《金》的小说,无聊极了,这一期突然换成了这个《家族之谜》的小说。”
艾琳娜兴致勃勃地看了下去。
写这篇小说的作者叫威尔斯,这个故事不像《海伦》那样紧张刺激,慢条斯理地刻画了一个贵族家庭,看得出来作者先生应该也是贵族出身,而是以细腻的描写勾勒出摄政风格的优雅和浪漫。整篇作品流露出丰富的家族传统,从举止交谈到家居摆设,以及家族氛围中浮华与傲慢的元素,不得不说,这是艾琳娜写不出来的,她确实缺少这样的经历。
这篇故事的节奏非常缓慢,事情的开头是一场一年一度的家族聚会,用相当多的笔墨刻画了这场聚会的背景和细节,带出了这个家族的四位成员,以家族荣誉为重的主心骨贵族先生,优雅大方的夫人,被认为是家族继承人的少爷,和俏皮可爱的小姐,交织出一副贵族生活的画卷。
而故事的结尾在少爷发现一封关于他身世的匿名信件后戛然而止。
不得不说,光看书名和故事风格,不像是写真假少爷之间尔虞我诈的故事,更像是以家族成员的日常生活为主,描述他们如何面对意想不到的变故。艾琳娜几乎可以想象,这封匿名信件所带来的后果,或许假少爷还没登场,就已经围绕这封信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完全不同的风格,”艾琳娜看完说道。
薇拉点点头说,“确实,它可没有你的《海伦》那么让人生气,它里面的角色塑造得很贵族,优雅,和蔼,我猜就是格蕾斯幻想中的那种贵族样本,不过,怎么说呢,你笔下的那些贵族才是真实的常态。冷酷,无情,只看利益。”
格蕾斯简直冤枉,但她又无法反驳,毕竟她的确对贵族群体有一层滤镜,“但是薇拉你和伯克利公爵就像故事里的贵族一样,优雅大方,和蔼可亲啊。”
薇拉一时语塞,她清了清嗓子,开始东张西望。
格蕾斯扳回一城,笑眯眯地道,“但我觉得《海伦》更想让人看下去,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你的《海伦》之后,再看《家族之谜》,总觉得它的故事发展得好慢,甚至有点缺乏耐心。”@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可不是嘛,看多了网络文学,艾琳娜也对传统文学失去了兴趣,主要是人的刺激阈值一旦上去了,很难再调下来。
薇拉两人又说了几句,便不再打扰艾琳娜的写作,临走前薇拉带着点忧心拉住她,轻声告诫她准备收拾行李,或许哪天他们就得去乡下避难了。
“都怪裁判所的那群人,”薇拉小声说,“他们一边盯着伯克利公爵,一边在城里搜寻向我们一样的异类,公爵大人的信里说,实在不行,就让我们去乡下,他在苏古厄有一座城堡。”
艾琳娜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过了那么久,这场搜查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甚至到了需要出去避难的程度,不过……她还没去城堡里住过呢。
第28章 再临霍利维尔
艾琳娜没有在城堡里生活过, 当然对此充满憧憬,然而薇拉残忍地打破了这一不现实的期望。
别的不说,单纯是厕所都让人难以忍受, 那里当然没有冲水马桶, 厕所——实际上仅仅是一块有洞的木板——挂在外墙上,粪便要么掉进护城河里(如果有的话),要么掉进墙外的坑里,要么直接掉到地上, 所以厕所都高高地建在墙上,为的就是远离气味。
“据说有的攻击者还会利用这个洞进入城堡,”说起她在城堡里的见闻,薇拉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反正在我家的城堡里,粪便是掉进下面的粪坑里。”
这臭气熏天的描述已经让艾琳娜退避三尺,更何况薇拉还说, 城堡太大, 没有玻璃窗户, 很黑、风很大、很冷,甚至因为房间在城堡高处, 洗澡也成为非常麻烦的事情。而且,要维持城堡的正常生活, 需要大量的仆人和厨师, 而仅仅依靠俱乐部的成员显然是力不从心。
尽管在俱乐部里也有一些不便,但至少位于城区, 食物、水源、衣物等都能轻松获取。一旦搬进城堡, 一切都变得庞大而复杂,清洁变得异常困难, 吃饭成为一大难题,洗衣、取暖、照明等问题接踵而至。总之,薇拉对城堡生活持悲观态度,她只希望能逃过一段时间的审查,然后回来继续俱乐部的生活。
艾琳娜倒是觉得除了厕所,别的都可以忍受,至少,城堡里的生活听起来就很新奇。她想象着那些宏伟的石墙,沉寂的过道,和巨大的大厅。在古老的图书馆中翻阅着陈旧的书籍,探寻城堡的秘密。或者在宽敞的花园里漫步,欣赏着古老树木的翠叶和花朵盛开的芬芳。
光是想一想,就很有灵感呢。
“你会后悔的,”薇拉见说服不了她,只能长叹一口气,“等你到了那里,你就会每天都想着回来了。”
虽然这么说,但整个俱乐部似乎并没有什么紧迫感,只是神秘学会开始研究起了清洁的魔法,一切看起来十分平稳。
“很多人不愿意离开卢恩顿,”面对这一情况,薇拉心里有数,“如果有别的选择,他们是不可能同意去乡下的,毕竟,谁知道去了乡下还回不回得来呢,所以不到紧急时刻,是不会告诉他们的。”
对于那些出身贵族的俱乐部成员来说,离开卢恩顿,去伯克利公爵的城堡生活,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他们宁愿回到自己家里,当然,这会增加暴露的几率,不过人嘛,总是带着几分侥幸的。
伯克利公爵不可能放任这些危险因素在外不管,因此艾琳娜还是早早收拾行李,为即将到来的乡下生活作好准备。@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尽管薇拉口口声声说她会后悔,但她还是诚实地指点着艾琳娜如何收拾行李。在这之前,艾琳娜的生活中最遥远的地方也就是从家到俱乐部,而在家里,母亲通常会帮她收拾。现在,她只能依赖薇拉的指导来学习这项新的技能。
薇拉经常去各种亲人的住处探亲拜访,每次都会停留数周乃至数月,尽管她的行李也是母亲和仆人收拾的,但至少她经验足够丰富。
“裙子、礼服、外套、披风,”薇拉如数家珍,“要宽松的裙子,外套和披风是必备的,乡下的天气说变就变,鞋子要带能走路的,以及羊毛袜,棉袜会割伤脚,那里的道路可不像卢恩顿那么规整,毛巾和洗漱用品、化妆品、手帕也是必备的,还有你的写作台。”
至于脸盆床单被套什么的,薇拉则没好声气地放弃了,“我们是去城堡,不是贫民窟。”
尽管在她的描述中,这两个地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这几天,艾琳娜被手头的事情缠得晕头转向,口口小说的手稿已经堆积了四万多字,相当于一部中篇小说的篇幅。眼看接下来的日子很难有足够的时间专注于码字,她决定先将这四万字投稿再说,毕竟她最初的目的只是验证新思路是否能够获得黛狄特女神的神眷。@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样一来,她必须换上男装,变成男人,再次踏足霍利维尔街。毕竟那里不像《女士月刊》那样可以直接寄稿,她担心邮差可能会弄丢手稿,或者店主会私藏她的作品。毕竟她辛辛苦苦写了两个多星期呢!如果手稿丢失了,她不确定自己还能否重新写得出来。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不是艾琳娜第一次光顾霍利维尔街,她已经对这个街头巷尾了如指掌。她带着手稿和一小笔钱,打算在投稿结束后顺便去商店逛逛。她再次使用了变形徽章,化身为之前那位男士形象,换上合适的衣服,然后朝路口走去搭乘马车。
霍利维尔街依然保持着之前的风貌,仿佛没有任何变化。艾琳娜径直走向上次那家小店,店主和熟悉的面孔们一如既往地在轻声交谈。
等到他们说完,艾琳娜才神秘兮兮地走到店主身边。店主显然记起了她,露出了意会的笑容,指了指楼上。两人一前一后走向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梯仍然陡峭、蜿蜒,脏污难掩。登上二楼后,店主疑惑地搓了搓手,语气中带有些许惊讶:“没想到这么快又见到你了。”
“感谢您上次的慷慨割爱,”艾琳娜装腔作势般道,“我突然有了一点微小的灵感,就立刻写成了手稿,还请您指点一二。”她取出包裹好的手稿,递给了店主。
店主摆摆手说:“别说这么客气,”
作为口口小说专卖店的店主,他可谓是见多识广,一开始看什么都非常兴奋,斗志昂扬,但现在,普普通通的小口书已经无法让他提起兴趣,哪怕是《兰狄安娜,刺激故事》这样的顶尖之作,看了几遍之后也变得索然无味。
店主接过手稿往下看。
由于对普及教育的忧虑,艾琳娜的文字旨在通俗易懂,直截了当,采用了最简单明了的词汇和句子。这确保了任何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人都能轻松理解,店主读起来并没有太多困扰。
这就很好,他收到过很多口口小说的投稿,有的甚至还在书里引经据典,这能有谁喜欢看?
别看口口小说虽说上不了太大台面,投稿的人真不少的,它挣钱啊,一本普通的三卷本小说,每卷售价10先令6便士,有名气的作者可能会道31先令6便士,一本三卷本要写15到20万字,而口口小说,通常由私人出版商发行,产量有限,不愁销路,价格也相当高,一本装帧精美、印刷精良的中长篇小说,售价能到好几镑。
可以理解,毕竟小众的都很贵嘛。
光是看前面的开头,他就露出诧异的神色,打量了几眼艾琳娜,似乎想不通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用女性视角来写作,不过略微惊讶了一下,他便继续读了下去。
这一读,他瞪大了双眼,捏紧了纸张,露出震惊的神色。
主角居然是个普通人?!而且,还是个有丈夫的夫人?!
纵然他博览群书,这种设定他确实没看过啊!
店主又用隐蔽的目光打量了一番眼前的投稿者,似乎没想到眼前这个浓眉大眼的男人,花样也不少,居然能想得出那么直击内心的设定,光是这个设定,就让他隐隐激动起来。
上一篇:七零年代,退伍糙汉被我带飞暴富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