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宙第一红
日头正辣,将石子路都晒的十分硌脚,嬷嬷一路行到柳烟黛的石榴园的时候,竟已经瞧见有人先到了。
对方瞧着也就十六七岁,是个清俊少年、沉默寡言的模样,身形不算高大,但也挺拔,手里也提着两个食盒,正行进院中去,嬷嬷定睛瞧了两眼,发觉还是个生面孔,便忙拉着院中的丫鬟问:“这是哪位?”
他们院里的人,男的私兵都是镇南王那头出的,女的丫鬟都是秦禅月这边带的,两拨人都算是互相认识,怎么这儿还窜出来个不认识的?
一旁的丫鬟瞧了一眼,便低头回道:“回禀嬷嬷,前儿些日子,柳姑娘上街,瞧见两个药奴可怜,便带回来救治,后来都救回来了,一个走了,说是想回去伺候家中老母,剩下一个说要报恩,便还在这伺候,柳姑娘见他知恩,便叫他做一些小活。”
送点东西,拿点事物,总归都可以,人家有报恩的心,那就留下来给口饭吃就是——柳烟黛是这么想的。
嬷嬷拧起眉头,道:“这怎的行!一个外来男子,怎么能留在姑娘身边?你们这群人怎么做活儿的?姑娘不懂,你们还不懂吗?”
外来一个人,突然就近身来伺候姑娘,这成何体统?夫人旁边都只留亲兵,谁知道来的人是不是心怀鬼胎?
是,听起来报恩是好事儿,但是这天地下的人都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说报恩,怎么就不能是贪这府里的荣华富贵呢?外面那群人都是穷怕了的泥腿子,来了这高门大户,谁愿意走?
若是个女孩儿,留下调教调教,做个丫鬟也就罢了,可这是男人,怎么能近身伺候姑娘?
夫人不过是两日忙着成婚的事儿,柳姑娘这边就出了岔子了!柳姑娘可是千金之躯,若是出点什么事儿,他们一群人把脑袋砍了都赔不了!
丫鬟被吓得瑟瑟发抖——这是姑娘的话,哪儿是她们丫鬟做得了主呢?可是嬷嬷骂她们,她们却也不敢开口反驳。
“去。”嬷嬷冷着脸道:“等这人出来了,就将人提到后面院子里喂马,先好好瞧上一段,没有一年半载,不准送到柳姑娘面前去。”
下面的丫鬟赶忙应是。
——
彼时,厢房内。
柳烟黛还正在玩儿她的小蜘蛛。
蛊虫的成长速度是很快的,前些时日还只有手指盖大小的蜘蛛现在已经有半个骨节一般大了,原本黑乎乎的身上也生长出了淡黄色的斑毛,柳烟黛看它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就像是看到秦铮戎吃饱饭睡觉的感觉。
而且,她的小蜘蛛已经能够治病救人了,她给它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叫“腊梅”,上面这一点黄可爱极了,前些时日,送给她腊梅的蛊医还特意带她出去,救了一个久病的病人。
蛊医告诉她,这世间的东西都各有用处,蛊这个东西,被大陈人所忌惮厌恶,总有人觉得,蛊一定是坏的,这是不对的,蛊医说,蛊只是一个工具,就如同刀一样。
刀在官兵手里,杀贼,杀贪官污吏,杀进犯的恶人,是好刀,刀在坏人手里,杀良民,是坏刀。
刀的好坏,由人来界定,蛊也是一样的。
柳烟黛用这蛊救人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她觉得自己被充盈起来了,浑浑噩噩活了十几年,她好像突然发现,哇,原来我能救人。
她想,等她再厉害一点,就去跟这位蛊医一起做蛊医,不就是拜师费嘛,她管婆母要去!
她正眨巴眼睛看呢,外面便有丫鬟端饭送进来。
今儿的膳食是八宝琉璃南瓜蒸饭,一盘蒸熊掌,一盘软切白肉,一盘洗的晶莹剔透的果子,再来一杯冰湃好的甜汁果饮,都用同色的琉璃盏盛放,一眼望去精美十分,每一道菜的用量比之前少了很多,她以前一天八顿,现在反倒吃不下那么多——伺候她的药娘说,是她生了孩儿,便恢复原先的胃口了。
这些餐食一被摆出来,一股浓郁的肉香便冲了过来,柳烟黛立马放下了手里的蜘蛛,跑过去迎接她今天的美食。
自打她迷上疫蛛,连饭都顾不上吃了,眼下倒是清减了不少,坐在桌案旁时,瞧着脆生生的美,白嫩嫩的娇。
一顿饭用时,一旁的丫鬟还小心翼翼道:“启禀姑娘,今儿马厩后面的马夫有事离了府中,正好缺出来个位子没人顶,嬷嬷瞧姑娘救的那位叫[犬奴]的少年灵巧能干,便想讨过去喂马,都按一等家丁的月俸来算,姑娘瞧着如何?”
柳烟黛根本没察觉到那其下的弯弯绕绕,正用象牙筷子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来,道:“都可以。”
那张粉嫩嫩的唇瓣一抿,亮晶晶的唇舌一探,眼睛都亮了几分,像是只贪吃的小猫儿,喵喵咪咪的叫道:“我留他也没什么用,能为他寻个活计也好。”
她随便救下一个人,倒也不是非要让对方报个恩,对方去哪儿都随意。
小丫鬟松了一口气,悄悄退下了。
这位叫[犬奴]的少年便从石榴园被叫出来,送到了外院去与一众私兵一道儿喂马了。
他虽是被提到了外院去,但待遇却很好,不仅每个月有一两二钱,还有单独的厢房住,平时除了喂马也没人管他,活儿也清闲。
这犬奴连个名字都没有,他原本的名儿就叫二狗,据说是父母自小死了,亲戚让他干活来养,养着养着,他生病了,养不动了,干脆就给卖了,到了府里之后,才被叫的文雅一点,叫犬奴,但也没名没姓。
不提战乱,光说地理,南云城临近山里,每天被虫子咬死、被大虫吃掉的人都有很多,剩下的孩子们无处存活,被卖了也是常事。
犬奴能够感觉到,他被赶过来喂马是因为人家不信任他,但他并不在意。
他知道自己卑贱,卑贱的人生来就应该遭受最多苦难,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道理,所以倒霉的事情都要落到他身上,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只知道,这位姓柳的姑娘救了他。
柳姑娘很好,什么都好,他应该回报这位柳姑娘,他并不在乎离柳烟黛多远,只要能看见她就很好。
犬奴留在外宅马厩里开始喂马的时候,日子也一天天溜走。
随着婚期将近,整个南云城都淹在一片喜气洋洋之中。
——
兴元一年,七月二十,冲羊煞东,吉。
镇南王迎亲。
第81章 成婚(三)
七月下旬, 盛夏。
南云城的盛夏向来燥热,七月更是多雨,偏七月二十日这一日天光大亮, 日清风和。
好天气, 好兆头。
南云城天方刚亮, 镇南王府便早早开门迎客。
镇南王的请帖不只是发到了南云城的同僚手中,还一路发到了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同僚们的手中,楚珩恨不得昭告天下,所以不止南云城, 其余附近的几个城镇,洛阳城,衢高城, 河涌城,铃兰城, 南疆各地的官员都匆忙奔南云城而来。
任谁, 都不想错过镇南王的婚宴。
这群周遭城池的同僚们到了之后, 都各自寻亲访友。
大陈官员也就这么几个, 每年的进士基本都是同窗,就算是不曾在一个部下一起公事, 多多少少也彼此听说过,再加上大陈基本都是士族联姻,所以七拐八拐,都能搭上关系。
人一多,热闹就多, 一时之间,整个南云城处处喧嚣,婚礼还开始之前的几日, 南云城的个个府宅里都办宴。
等到镇南王府喜宴开,宝马香车铺满路,欢喜宾客联袂来。
镇南王府坐落在南云城的最中心,此一整个坊市都为镇南王府的麾下,说是王府,但实则有亲兵驻扎,与一个军事营地相差不大,府门前竟然还高立着哨塔,王府大,素来有去天五尺之名号,原本只是占地广、楼墙高,并不算富丽堂皇,只有大片大片的石板铺地,但自要办婚事之后,整个镇南王府都换了个模样。
平日里若是小宴,便选做前厅而办,但今日人多,便直接露天而席,先在四方墙根下撑起竹竿,再在竹竿上绑起来一条条丝绸,头顶上支挂起来一片片南云城特有的彩色丝绸来遮挡烈阳,互相勾搭出来一个丝绸罩子,将整个院子罩上。
彩绸上还绣缝铃铛,风一吹,丝绸飘舞,铃铛摇晃,人一行进来,抬头一望,就能在各种颜色的彩绸的缝隙中看见湛蓝的天和飘动的云。
彩绸其下摆着各个桌椅,供来客歇息,一条红艳艳的丝绸毯子从正门口直接横穿院落,铺入前厅殿内。
来客自院外而来,下马车,抬头一望,便瞧见大门前挂上了红彤彤的灯笼,贴了喜字,就连进门的台阶上都用上等红绸细细的凿铺而成,其上有金丝缠绕,阳光一晒,瞧着金红一片,镇南王身穿喜袍,立在府门前迎客。
每一位客都提着重礼而来,按着身份挨个进府门。
一声声祝福,汇聚成蜿蜒的河流,几乎将楚珩都淹没了,他人站在门口,抬头望着天,只盼望时辰走的再快一点,天早一点黑,他想早些见到秦禅月。
大陈的婚事一般都是晨起便忙活,但是到了晚间才去迎新娘子,婚字同昏,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老说法便是晨昏交时之时,新娘子进门之日,象征一个府门入了新人,往后都是不一样的日子。
大喜,大喜。
宾客齐聚镇南王府,热热闹闹了一整日,等到天边擦了黑,院落中的绸帐便扯下来,便能瞧见漫天夕阳,霞光灿烂。
在这一片霞光之间,镇南王开始拜祖。
拜过先辈父母,便可以去接新妇回府了,寻常人家是堂前拜父母,但镇南王父母早亡,所以只拜了牌位。
不曾用来待客的前厅摆满了密密麻麻的牌位,多数都是他们秦家军的亲戚,每一个都是楚珩的长辈,今日与天同喜,只当有他的长辈们一份儿。
旁人可能会觉得这些牌位晦气,大喜的日子摆上这些不合适,但楚珩从不这么觉得,他们秦家军的兵行得正站得直,一辈子保家卫国死在战场上,他们来参喜宴,只会增光。
如同秦禅月受了难就要去佛塔间跪拜一样,楚珩有了喜事,也要第一个告知先灵。
楚珩挨个拜过,为每一位不曾亲临来此的长辈送上喜讯,倒一杯清酒,轮到秦老将军的牌位的时候,楚珩细细的瞧了一会儿,低声的唤了一声:“父亲。”
养父没有回应,只有清酒在杯中荡起涟漪。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婚定思无涯,丰库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一杯浊酒敬长辈,挥洒来时路。
满堂牌位静静地看着他,似乎也在欣慰,他们的孩子兜兜转转,终于又有相爱的一日。
拜过牌位之后,他便出府门,骑上高头大马,带着婚车,以及一百位亲兵随从,以及一对敲敲打打的乐队,一路直奔秦禅月所在的私宅而去。
因着镇南王大婚,故而南云城一连三日大庆,也取了宵禁,允人夜间观礼,甚至,镇南王还在城中角落处摆了喜宴桌子,宴请四方客,谁愿意吃都可以,一连三日。
因婚事万众瞩目,故而不能进府中的观礼者干脆站在路边看。
此时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唢呐的欢快声几乎冲破云霄,一些稚童欢呼着跟随,沿路等着讨赏,镇南王也并不吝啬,在镇南王身后的迎亲队伍里,每一个亲兵手里都提着一个巨大的编筐,挂在身上,这编筐里面装满了铜币,被这些亲兵沿路撒挥,路上的行人争先恐后去捡。
这叫“撒喜钱”,撒的越多,喜气越多,日后小夫妻俩感情越好。
亲兵一挥手间,铜币在半空中飞起来,被落日照出明媚的鎏金色彩,随后又哗啦啦的坠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马蹄哒哒间,楚珩听见他的心凶猛的撞着自己的胸骨。
禅月,禅月,观我旧往,同我仰春,一切都好。
一切都正好。
楚珩这一路上走的心神澎湃,骑在马上时,人几乎都要晕过去,他仿佛走了这世上最长的一段路,当马儿停到私宅门口前,他又觉得这条路好短。
私宅之前是镇南王的,但现在要作为秦禅月的娘家出嫁,所以门口已经被挂上了“秦府”的牌子,门前也挂着红灯笼,上用金粉描字,黄昏间正红彤彤的亮着,门户大开,门口守着人,瞧见楚珩来了,一群人便开始迎门接婿。
新郎官进门,直奔后宅女子闺房而去,到了门口,还要去做催妆诗,一些嬷嬷们也不敢太难为他,只叫他丢了些红包便放了人。
楚珩来的时候,柳烟黛混在人群之中,笑嘻嘻的瞧着看。
今日要出去参加秦禅月的婚宴,柳烟黛早早收拾打扮一番,还在面上戴了斗笠,免得被人瞧见。
今日宴客多,一会儿新娘子被娶走之后,她还要随着婚车去镇南王府吃酒呢,自然要多做些伪装。
柳烟黛从人群中瞧着的时候,镇南王正在念诗。
大陈人爱诗,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作诗,偏楚珩长了一肚子心眼,诗词却不得什么要领,只背下了旁人预备好的,这些诗词在他的心口间翻滚,每一个字儿勾着一个字儿,欢快的从他嘴里蹦出来。
诗词一落出来,堵着路的嬷嬷们便往后退,退出来一个康庄大道,他行上去,越走越快。
每跨过一个门槛,每走一步路,楚珩都觉得他离秦禅月更近一分,更近一分!
等到他一首诗词做完,新娘子终于从厢房中行出来。
新娘子穿着如水涟涟的红绸缎,上绣金凤,新娘子一走出来,金凤就像是跳舞一样转起来。
那时人群混杂,喧嚣不停,不知道谁放了两挂鞭炮,一切混乱之中,旁边送嫁的人一直在笑,一张张模糊的笑脸之中,楚珩好像只看见了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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