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雁 第88章

作者:岩炎 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日常 穿越重生

  一大早,崔竞在练武场上练拳,孟取善就在旁边练弩。没一会儿她忽然转向崔竞,朝他的方向射出了箭。

  五味过来恰好瞧见这一幕,吓得都捂住了嘴,直到看到那支箭穿过崔竞身侧,射中他旁边一杆长枪的红缨,提起的心才放下。

  “二娘!”五味后怕地大叫。

  孟取善回头,拿着弩在那笑,还问她:“五味,你看我厉不厉害!”

  五味:“……”

  她不答,郎君倒是先满脸欣慰自豪地给她鼓起掌:“二娘厉害,射得很准。再来一次!”

第105章

  夏至过后,暑气渐浓。

  清晨太阳刚刚露出半张脸,草尖上还有一点露水的时候,尚且还有一点清凉。

  孟取善骑在马上,手拿弓弩,从草地追进林间,眼疾手快地射中一只野兔。

  崔竞也骑在马上,他手握缰绳,弓箭放在马背上都没有拿起来,只跟在孟取善身后看她动作。

  今天的狩猎才开始,就拿到了“开门红”,孟取善回头寻找崔竞。他笑着看她,比了个厉害的手势。

  崔竞难得旬休,见二娘弓弩已经玩得不错,家里靶子都射烂了好几个,便起意带她到开阔些的山林里射些活物。

  这片山林就在他养马的庄子后面,庄里的人常来附近砍柴,平时送到府里的野味也多是在这里抓的。

  今日他们是来猎鹿的,因为崔竞之前就让人在这山林里圈养了一群鹿,这山里又没有大型的猛兽,

  鹿群在这里生活没有天敌,繁衍的很快,猎起来没那么难。

  他们今天一天都要消磨在山林里,崔竞带上了食物和水,还有些简单的调味品之类。

  不像孟取善那么兴奋,他显得很轻松随意。

  毕竟狩猎这种事,他已经经历过许多次,别说鹿,就是老虎他也曾带着士兵去猎过,那时是为了剥虎皮给上官送礼,请他高抬贵手不要卡他们的军饷。

  军中每年还有秋狩,那是给少见荤腥的士兵们加餐的时候,其他几个季节,实在馋了,也会有士兵跑去附近的山林里偷猎。

  崔竞也干过这事,他常干这事。

  所以,他如今对狩猎是完全提不起劲,比起自己拿弓箭去射,他更喜欢看着二娘。

  看她兴冲冲地寻找猎物,认真地瞄准,再双眼发亮地去捡自己的战利品,回来神气十足地跟他炫耀,他就能在这种司空见惯的狩猎活动里发现一种全新的乐趣。

  这些年为了生存,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他已经失去太久这种单纯的趣味。

  他们在山林里越走越深,孟取善的马上已经挂上了好几只野兔。

  快到中午,他们也没发现鹿群的踪影,这有点出乎崔竞的预料。

  他在溪水边寻找鹿蹄踩过的印记,回头对孟取善说:“它们活动的范围应该就在附近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往南边去。”

  大概是在外围被猎杀过,这群鹿迁移到更深的山林里去了。

  休息时,崔竞生火把带来的肉饼重新烤热,递给孟取善。

  如果是他一个人,这种天气,冷的饼也照样吃,都不会花这功夫去热。但给二娘的,他就总会做得更细致一些。

  孟取善拿着饼,眼睛却不断往自己马背上瞄,又拿眼睛去看崔竞。

  崔竞发现她的目光,立刻猜中她的想法,笑问:“现在就想吃你猎的兔子了?”

  孟取善往他身上靠了一下:“我看到你包里带调料了,我们烤一只兔子吃吧?嗯?”

  “那我可要先告诉你,这干巴的兔子烤着没那么好吃。”崔竞口中这么说着,已经起身去解下一只野兔,到溪边剥皮清洗。

  孟取善跟去看,整个人趴在他背上,下巴搁在他肩上看他熟练的动作,那得是剥过几百只兔子才能这么熟练了。

  “真的不好吃吗?看起来挺好吃的。”

  “待会儿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烤完后,孟取善先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果然像四叔说的,只用了简单调料涂抹,在火堆上烤出来的兔子没有想象中好吃,肉质干柴,滋味不够。

  和孟取善吃过的那种切了片在鲜美汤底中煮出来,或者用各种料腌制过的干兔子完全不能比。

  “是不好吃吧?”崔竞自然地伸手,“不好吃就吐了,剩下的给我。”

  他吃习惯了这种。

  孟取善想了想,决定分一半给他,但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开,便抽出腰间的匕首把兔子切开,放了一半到四叔手里。

  然后她自己又咬了一口,边吃边忍不住笑起来:“从前只吃过好吃的兔肉,还以为兔肉都那么好吃呢。”

  但不好吃的兔肉也是第一次体验,她喜欢各种新鲜感。

  最后半只兔子是被她啃完了,崔竞收拾火堆的时候,看到她站在马旁拍着那几只兔子,跟它们说:“不能辜负你们,等回去了,一定把你们做成更好吃的兔子。”

  ……

  夕阳西下,两匹马一前一后从树林中走出来。

  一匹棕马身上驮着一只鹿,一匹黑色的马上挂着兔子和山鸡。

  孟取善在山林里跑了一天,整齐的头发都乱了,丝丝缕缕黏在鬓边,脸上手上都有灰和汗渍,衣服上挂着草叶和土屑,还有一些血渍。

  崔竞也是,背后汗湿了一块。他侧头看孟取善,对她说:“别总看这只鹿了,它又不会忽然跑掉。”

  这鹿是孟取善猎的,虽然第一下没射中要害,让它跑了,两人追了一阵才追上,但这确实是孟取善单独猎到的,崔竞并没有出手帮忙。

  这对一个初次狩猎的小娘子来说并不容易,崔竞从前带新兵去狩猎,都有一些年轻的小郎君一开始不敢动手射杀猎物,但二娘就很自然地克服了这一点不适,出手干净利落。

  崔竞稍感意外后又觉得理所当然,二娘的胆子是很大的,他会被她所吸引,自然是因为她身上有什么让他欣赏的特质。

  两人踏着夕阳满载而归。

  回到崔府,五味瞧见她,先高兴地举起手里的信:“二娘,大娘的信到了。”

  姐姐走了这么久,这是孟取善收到的第一封信。

  “啊!”孟取善欢呼一声,把崔竞和猎物都丢在身后,跑到五味面前,拿过那封信拆开。

  信很长,是孟惜和在去往宁州的途中写的,那时他们由陆路改走水路,乘坐大船南下。

  孟惜和在信中写,她看到了很多从前没见过的景致,出了梁京,所途径的地方与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梁京有很大的不同,就连人好像都不太一样了。

  那些不同寻常的风俗与听不懂的乡音,都让她感到惊讶。

  原来梁京之外的人,过着这样的日子。

  原来还有这样大的河,比梁京的沟渠和护城河都要大得多。

  那烟波浩渺的湖泊,看不到尽头,险些让她以为自己是看到了书中所写的海。

  芳信还笑话她,说真正的海比这湖可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尝试了许多没见过的新鲜食物,芳信总乐此不疲地让她试那些没听说过的奇怪食物,大多不合她的胃口,但吃个新鲜,也算有趣。

  但她觉得妹妹可能会喜欢,所以让人整理了一些可以保存的,随信送回梁京,请她一同品尝。

  “出门方知路途遥远,想起如今我们相隔千里,又见船外月圆,不禁心中想念……”

  孟惜和是在船上写的这封信,夜晚的大船停泊在一个渡口,传来远处城中的梆子声,还有隐约的寺庙钟声,让她忽然想到那句“夜半钟声到客船”。

  船舱里,书案边两盏烛火随着透进船舱的湖风跳跃,风中带着湖水特有的腥味。

  写信的孟惜和忽然停笔,转头看向窗外,看到湖水波光粼粼,映照天上一轮圆月。

  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怅然。

  离开梁京时,她没有太多不舍,可这种时候,反而忘记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不好的事,而怀念起熟悉的景色和时光。

  她再次提笔,想多写点什么抒发一下自己此刻的情绪,但芳信掀开帘子,站在门口催促:“我们钓上来的鱼都快要烤焦了,你还没写好吗?你再不来,我可一个人吃掉了。”

  拉开的帘子送来甲板上烤鱼的香味,于是她只好打消了自己再写一页的打算,匆匆结尾,放下笔出去吃烤鱼。

  她吃的那种鱼也给孟取善送了一些来,是一包和本地渔民买的鱼干。

  孟取善在梁京收到第一封信时,孟惜和已经到了宁州,安顿了下来,正在郡王府里给妹妹写第二封信。

  宁州比梁京更热一些,孟

  惜和早换上了薄纱裙,刚洗过的头发松松挽在身后。

  今夜的月光同样很亮,把庭前的花树影子投在窗前,屋内燃着驱蚊的香。

  除了孟惜和沙沙写字的声音,还有摇椅晃动的声音。

  芳信躺在躺椅上,左脚搭着右脚,手里一把蒲扇摇晃,偶尔会给孟惜和送去一缕凉风。

  “还没写完?你怎么每次给妹妹写信都写这么长,有这么多话要说吗?”芳信悠悠问。

  孟惜和也想问他:“怎么每次我和妹妹写信你都要打岔?”

  芳信用蒲扇盖着脸,轻哼两声,忽然坐起身,捡起她刚才弃用的一张信纸:“之前这张写得好好的,怎么又另起一张重新写了?我看看你写了什么……这不是写的挺好,为什么要重写?”

  因为她写着写着又唠叨起来,担忧妹妹婚后和崔竞因为生活习惯以及观念不同,产生什么摩擦,想让她收敛一下性子,不要太过随意。

  可写完了一看,又觉得不太好。一封信送回去就要那么久,写这些东西没得扫兴,还不如多写些风土人情。

第106章

  宁州水路发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个多年不曾有过战乱的祥和宁静之地。

  虽说不能与附近淮州相比,但也是南部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

  从这一点上看,皇帝当初给侄子选封地时,也是一片疼爱之心。

  早在听说宁郡王要来封地,宁州一众官员就着手为这位郡王爷修缮王府。

  还有本地富户,共同努力之下,在宁郡王一行到来之前,收拾出了一座规模颇大的奢华宅院。

  这里原来是宁州首富的一座私人园林,如今贡献出来,也是为了和宁郡王搭上关系。

  刚来时,孟惜和还不知内情,看到宁州这座宁郡王府如此奢华,连宅院里侍女厨娘都配备整齐,不由感到惊讶。

  芳信却安之若素,先推说旅途劳累需要休整,大门一关谢客三天,把一众本地官员的拜见全拦在门外。

  三天之后,他们差不多都收拾好了,宁州知州、各地郡守等官员都坐不住了,再次前来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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