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包女配缺德后 第66章

作者:七月折栀 标签: 系统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第62章

  啃妈虎金花(上)

  金花是一只年轻的东北虎,没错,就是那种号称万兽之王的大脑斧。

  作为能吃能打的东北虎,它们最理想的猎物自然也是大型的生物,譬如马鹿和野猪。马鹿肉鲜甜可口,野猪内脏滑嫩细腻,最关键的是肉多,能充分弥补上他们在打猎过程中的体力消耗。

  ——梅花鹿小狍子虽然也好吃,但是就那么点肉量还挺能跑,费老大劲抓到咬两口就没了,它们肚子里的蛔虫都还没吃饱呢,闹到最后饥饿值加一,这不是玩儿呢。

  不过这不是以前的金花会考虑的问题——它有妈妈。

  说起金花妈啊,不论放在大兴安岭还是长白山系都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啊不,兽物。

  身形矫健,捕猎技巧高超,虽然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涩雌虎,拍马鹿就跟拍苍蝇似地轻松,还一拍一个准,三天吃九顿毫不费力。

  在发|情|期来临的时候,她找了只同样响当当的公虎王,生下了三只活泼可爱的幼崽。

  但是老虎不像豹子一样是一夫一妻制,更不像狼一样群体生活,它们习性独来独往,只有在繁殖季节才会成为短期的夫妻,此阶段一结束便一拍两散,由雌虎独自将幼崽养大。

  不过虎嘛,百兽之王,尤其还是现存最大的猫科动物之一的东北虎,食物链的顶端,东北林子里的囊波万,独自抚养后代虽然辛劳,但对雌虎们来说并不算难于登天不能做到的事。

  它们雌虎厉害着呢!

  金花妈凭借着高超的捕猎技巧,将自己的孩子们养得像三颗圆滚滚的蒲公英绒球,毛色金黄艳丽,就像是后羿射下来的小太阳一样活泼。

  但她毕竟还是只是一只初出茅庐、第一次生育的雌虎,抚养经验不足,不晓得对于毫无自卫能力的幼崽来说,偌大的森林里处处暗藏着危机。

  第一只幼崽玩耍的时候被毒蛇来了一口,不久便毒发而死。

  第二只幼崽在她外出打猎的时候被一只老豹子叼走,要不是它回来的及时,最后那只幼崽怕也会葬身豹口。

  虽然愤怒的她几乎活撕了那个豹胆包天的老豹子,但幼崽也不能起死回生了,金花就这样成为了它唯一独苗苗。

  第一次当妈本来就母爱深沉,丧子之痛转化为更深的母爱,像镜泊湖瀑布一样一股脑倾泻在金花身上。

  什么?金花只爱吃野猪内脏?好,把这家野猪都抄了!

  什么?金花学习打猎的时候老玩儿?哎呀就这么一个崽,还没长大呢,慢慢学就是了。

  看它崽崽玩儿得多活泼!

  人类社会有熊孩子熊家长,大兴安岭有虎崽子虎妈妈。

  在这种情况下,金花能长成什么

  狗德行样也是可以预想的。

  原本东北虎两岁左右就会离开妈妈独自生活的——更早一点的甚至一岁半就走了,但金花硬生生地磨到了三岁半,还在妈妈的领地里不动如山。

  第一次当妈的金花妈也不是很懂,虽然在天性的影响下对着渐渐长大的女儿日益厌烦,但在之前的母爱基石下还是没赶金花走,并勉强忍耐这个死皮赖脸的女儿天天蹭饭。

  不过在它忍无可忍之前,金花先走了。

  当然不是良心发现对自己的啃老行为羞愧不已,遂决定独立更生自强不息——而是金花妈带回来的东西越来越少了,她吃不饱。

  其实也金花妈带回来的食物还是和以前是一样的分量,只是金花越长越大,尤其是自小被喂出的肥膘体型,食量那叫一个与日俱增一日千里,以前一头野猪够母女两个吃,现在就有点不够看了。

  但野猪是金花妈打的,而且一般是吃饱喝足了才拖回来。金花本来打算跟着一起去,试图在刚打到猎物就开吃,从它妈嘴里夺一点过来……它的算盘打得啪啪响

  但陪跑了两天,它瘫了。

  大型猎物,尤其像野猪这样富有攻击性的,在北方广阔的森林中密度很低,走个几十里才能撞见一头还算运气好的,加上猎物也不是傻得站着叫它们吃,得跑得追得打架。

  不行不行,太累虎了!

  吃又吃不饱,跑又跑不动,金花冥思苦想,想出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她要再找一张更厉害的饭票!

  她最后吃了一顿她妈给她打包回来的野猪肉,尾巴一甩,在金花妈感动的目光中,离开了。

  金花被她妈养得皮毛溜光华丽,双眼清亮秀美,咋一看上去精神抖擞青春美丽,外表上还是很唬虎的,很快就把一头健壮的雄虎骗到了手。

  新婚燕尔浓情蜜意的,雄虎当然也得在小娇妻面前展示展示。

  金花哪是清高不受的虎?大嘴一张来者不拒,对这个上道的饭票很是满意。

  野猪崽子小梅花,马鹿肝脏狍子腿,什么好吃吃什么,吃得理直气壮心安理得,一点也没给人家留。

  甚至雄虎想凑上来和她甜蜜共餐的时候她还吼人家,吃饱喝足往树底下一趴,用爪子细细地梳理自己的胡子,优哉游哉的舔毛去了。

  雄虎就像个旧社会被奴隶了的长工,等大小姐吃完后捡大小姐的残羹剩饭填肚子。后来它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金花妈的方法——先吃饱,再给大小姐打包。

  但是大小姐很能吃,打包少了得挨骂,所以还得格外再多抓点。

  总结就是吃一顿的量,干两顿的活儿,交一天的公粮。

  家虎们谁懂啊,饭票虎平日里也是个捕猎技能满点的林中大佬,自己把自己养得膘肥体壮的,结果和金花谈了个把星期恋爱,整个虎都瘦了一圈!

  但怎么办,漂亮老婆是自己找的,给老婆打猎充面子是自己要干的,现在说老婆我不行我打不动猎了,多丢虎啊!

  不过虎虎之间的感情不像狐狸豹子那样以组建家庭为目的,通常在母虎怀孕后,就会朝公虎咆哮抓挠地驱赶,这时候公虎也会识趣地离开。

  饭票虎以前离开母虎的时候都是依依不舍的,这一次它格外盼望这一天的到来。

  那叫一个翘首以盼欲眼望穿。

  盼望着,盼望着,金花的肚子大起来了,看上去像是怀了虎崽崽了。

  饭票虎摩拳擦掌地着自己被赶走——它以山里的野猪棕熊马鹿和自己的虎牙虎爪起誓,只要金花冲它一抬爪驱赶,它撒腿就跑绝不回头。

  以后找老婆得注意,不能一看对面漂亮就昏了虎头!

  两脚兽有一句漂亮的女人是老虎,漂亮的母虎就是虎中虎!

  饭票虎激动地计划着自己美好的独居生活——它要打一头野猪,狠狠的吃它一顿,吃完就睡觉!

  吃完饭还得继续打猎的日子马上就一去不复返了!

  它一兴奋,嗷嗷地冲着对面山林长啸——然后因为打扰金花午睡被骂了一顿。

  没关系,没关系,很快它就不会挨骂了!

  饭票虎一点都没往心里去。

  可是等着等着,饭票虎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金花因为怀孕确实暴躁了很多,比如会骂它打的野猪不好吃,会因为它打猎回来晚了锤它,但是,它从来没说出要赶它走的话!

  这是什么个意思?

  饭票虎迷惑不解。

  又过了两个星期,饭票虎反应过来了——这是打算让它当长期工具虎养着它啊!

  虽然金花很漂亮,但是,但是!

  唉呀妈呀,这也太吓虎了!

  饭票虎吓得眼睛都瞪圆、全身的毛毛都炸起来了——它也是一头正值壮年、见多识广的成熟虎了,上能和五百斤野猪王单挑,中能偷袭冬眠棕熊加餐,下能在狼群中来如无狼之地,就没这么惊恐过!

  它神思不属地舔完爪子舔肚子,连地上的草都被当成自己的毛舔了一遍,终于下了一个虽然丢虎但坚定的决心。

  于是金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新饭票飞了。

第63章

  啃妈虎金花(下)

  一开始它只以为饭票虎是出去打猎了,因此即使饭票虎的气味很淡,它也不是很在意,翻了个身便继续睡了。

  东北虎的领域很大,雄性东北虎的领地尤甚。且一般来说,雄性东北虎的领域会和雌性东北虎重叠,有的甚至是完全包含了该雌性的领地,就像数学集合一样,有的是交集,有的是子集。

  因此即使被怀孕的雌虎驱赶,雄虎也一般是从领地东边去西边,整体还是在领地内,也就是说,共享一定的土地,但过着独立的生活。

  没有虎会主动放弃自己的领地,为了守卫自己的领地,它们会和同类以命相博。

  领地是东北虎生存的基础,是一只雄性实力的最好体现,也是它们追求雌性时最闪耀的招牌——毕竟只有捕猎和战斗技巧最高超的雄虎,才能从同样凶狠的同类的爪牙中开拓守卫自己的领土。

  因此,拥有一片水草丰茂、土壤肥沃、猎物众多的领地的饭票虎,放在人类世界无异于拥有一片汤X一品,本身还极富能力的钻石王老五了。

  金花就是冲着这点赖上了饭票虎——你可以质疑它的捕猎能力,但决不能质疑它的眼光。

  但是现在,饭票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领地。

  甚至不是从东边迁到西边这样简单,饭票虎昨天晚上连夜便偷摸启程,一路爪子不停连跑带奔地赶路,现在已经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另一片森林中了。

  它是完全抛弃了自己的领地,一点没有拖泥带水——没办法,金花确实是一只美丽的雌性,肚子里还怀着它的崽,饭票虎狠不下心用撕打的方式把它赶走,只能对自己下狠手。

  这领地就送给给金花吧!这可是它一连打败三头雄虎才彻底占领的风水宝地,够金花和崽崽生活了。

  说起来能把饭票虎逼到这个地步,金花也是个虎才,放人类社会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且得了一座城。

  金花一觉醒来,太阳已经西斜了。

  本身就懒散,

  加上怀孕的影响,它现在一天能睡十个小时以上。醒了就有饭票虎带着猎物回来,吃了睡睡了吃,简直是神虎日子。

  但饭票虎还是不见踪影,这下,它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不同寻常了。

  它在地上翻了个懒腰,提着爪子走向它和饭票虎常去喝水的小溪处寻——但也不见饭票虎的踪影,从树干上的气息来看,饭票虎甚至今天都没来过这里。

  它趴在一棵红松下等到深夜,终于确认,饭票虎不会再出现了,它把这块领地让给了自己。

  不是,她要这破地有什么用?她是因为缺少领地才不打猎的吗?

  她焦躁地站起身来,在大树底下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发出呜呜的低吼声——这是它在骂饭票虎。

  就没见过这么孬的雄性,连领地都不要就走了!有没有点虎样!

  ——它还好意思骂别人没有虎样。

  金花不死心,站起来将上唇卷起猛地将空气吸到嗅觉最灵敏的鼻腔底部,试图从数量繁杂的众多气息中试图寻找出饭票的踪迹,然后追了上去。

  但它注定是无功而返了——饭票虎已经哼哧哼哧地游过两条江了,江水像是天然的除味剂和阻隔带,让它本身就因为注意而浅淡的气息更加单薄。

  追了一天连根虎毛都没发现,又累又饿的金花骂骂咧咧地回到之前的地盘,打算先把之前剩下的野猪吃了再做打算——它扑了个空。

  藏在树下的半头野猪小偷拖走了,可能是贪婪的东北豹,或者是胆大包天的狼群。

  金花气得眼珠子瞪得滚圆,龇牙咧嘴,喉头发出刻毒的呜呜诅咒声。

  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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