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咸鱼 第39章

作者:爱小说的宅叶子 标签: 种田文 重生 女强 美食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大队长本来脸皮没那么厚的,在叶榆大口大口啃玉米、大口大口咬菜喝汤的带领下,不知不觉吃的也比平时多。

  “……咳咳。”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大队长留在王家吃这顿饭,一来就是为了恶心王家。

  王家这一年来给他挖了多少坑,虽然他也有报复回去,但作为还未站稳脚跟的大队长总是避免不了吃一些暗亏,难得有机会能搭顺风车报复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如何忍心错过?

  第二嘛是为了叶榆。

  大队长知道靠山吃山,村里哪家哪户不上山挖野菜砍柴火,捡到野鸡野兔除了大食堂时期,也不见谁家上交生产队的,叶榆有本事狩猎喂饱自己他也钦佩不已。

  但人心最难测。

  知青点天天吃肉顿顿吃肉,十几天一个月还好说,时间长了,村子里眼红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

  看什么看!

  说的就是你们,王老二王老三!

  大队长摸了摸浑圆的肚子,他实在吃不下了,喝了口温白开,把碗放下,他的建议是让叶榆他们悠着点儿。

  一个王老二王老三叶榆能够应付得来,但一个村长七八成人就……人多势众,这也是外来人口在乡下不好混的原因。

  叶榆若有所思,她当然不会选择委屈自己肚子,也不想悠着来,唯一的办法嘛……有了,但想想——

  “哎!”

  叹一口气。

  “谢大队长提醒。”叶榆举着装着糖水的搪瓷杯与大队长走了一个。

  就挺有江湖儿女豪气的。

  这不禁让大队长怀念起当年在部队里与战友们意气风发的日子,笑了笑也叹:“明白就好,你们知青读书多,脑袋瓜子也灵光,说什么都领悟快。”

  一场其乐融融的招待宴。

  只不过,其乐融融的是叶榆与大队长,王家人在旁边吃饱了一肚子的气。

  回到知青点,花菲菲、韩景、徐飞几个也叽叽喳喳围上来,虽然叶榆很厉害,他们还是怕她吃亏。

  若不是叶榆没有事先告知他们,等他们得到信息时,叶榆已摆平王家,他们肯定不会让她一个人去。

  毕竟每次叶榆吃肉,都会分他们半勺汤,还有交换更多汤与肉的可能性。

  且就叶榆单独行事这一件事,花菲菲、韩景、徐飞都不赞同,花菲菲和徐飞二人联手推出韩景。

  韩景超大声说话:

  “你这样是不对的!”

  “我们是一个同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也可以帮忙。”

  “今天上工不累?”叶榆目光往下,打量了下他的小腿肚。

  “……”

  “但这不是累不累的问题,”徐飞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是希望在遇到困难时,我们也能出一份力。”

  花菲菲:

  “对,我也一样。”

  “哦。”

  叶榆应了一声,但并没承诺,事实上大队长提出的那个问题,她已经有了处理计划,带他们去干嘛?

  围观鼓掌吃宴吗?

  徐飞隐隐察觉这语言背后的陷阱,无奈有两个傻白甜队友已经在拍掌欢呼,对上叶榆目光后,他也哑了火。

  行吧,行吧,暂且这样,叶知青其他都好说话,但在原则问题上相当固执,现在这样有商有量已经不错。

  这一天深夜,叶榆再一次换上能完美融于黑夜的深色衣服,整装待发。

  “储备粮。”

  “叽。”

  麻雀听到自己的名字,立马扑棱扑棱翅膀飞过来,停在她的肩膀上。

  叶榆空间瞬移,和麻雀一起出现在知青点外几十米处。

  落地不到两秒,又连续四、五次瞬移,终至南山脚下。

  是的,南山。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山里出来活动的动物越来越少,东山西山已经不适合作为狩猎场所,叶榆的猎物大半都来自于南山。

  村里人很多都有猜测,但世世代代的居住口诀已深入人心,“西山竹林,东山菇,翻过南山有野猪”,除非面临饿死的极端情况,他们一般还不是不会上南山打猎。

  尤其是现在可是冬天!

  一个不慎,哪怕不遇见毒.蛇野兽,也有可能冻死在山里。

  只叹这叶知青的胆大包天,若生活在古代,怕是一个将军人物,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思考女还是男了。

  叶榆往南山爬了十几米,又在一棵树的阴影下空间瞬移。

  目标是第一个猎物坑。

  在末世,绝大多数人都是绕着变异兽走,而且以变异兽的实力也不会掉入普通陷阱,因而叶榆不太会埋伏狩猎。

  现在的猎物坑是跟村里人学的,不管是坑也好,吊脚套也罢,还有防人误入标志,东山西山都有不少实物教程。

  再一点点改良。

  下陷阱的地方也在不断改良,在动物粪便、巢洞附近,若是再找不到,可以设在吃过啃过的植物附近。

  叶榆觉得自己天赋应该是不错的,在这样寒冬腊月,四、五个坑里总会出一两只猎物,有时候还更多。

  今天第二个坑就有两只傻狍子。

  狍子主要分布在烨国东北、西北、中部、西南地区,又主要以东北为主,燕山狍子数量并不算多。

  且因这东西确实有点儿傻,相对野兔来说,和野鸡一样抓捕容易,东山西山早已绝迹,南山数量也不多,得翻过南山才行,这一两只应该是走失过来的。

  狍子也是好东西,不仅可以炼油,也可以红烧、爆油、炸烤,还可以狍子肉包白面饺子,或制作肉干储存。

  叶榆把两只傻狍子放入空间,发现狍子不见的麻雀叽叽叫了两声,这家伙丁点儿一团,胆子倒是贼大,不然也不会在那一晚上闻到烤异兽香味飞蛾扑火。

  继续下一个目标。

  空间瞬移真的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技能,不到十分钟,南山近二十处捕猎点都被叶榆光顾,除了误补的一大一小两只,其余七、八只猎物都被收进空间。

  除了搜寻新的合适的陷阱之地,每晚上来一转就当郊游消食。

  末了再瞬移至南山山顶。

  整个南山上半坡只有山顶这一处人家,即守林员的居住之所。

  三间土屋并连一排,圈了个小院子,门口种了一棵大榕树,长得快遮天蔽日,护林员家不养鸡不种地,也很少与村人们来往,有点像一个寂寥的世外高人。

  叶榆也不知道护林员具体名字,只知道他姓王,村里都叫他护林员或王叔,是王家沟的本地人,有几把从祖辈继承下来的、曾杀过小鬼的□□。

第46章 棋逢对手

  叶榆形容护林员是世外高人也是有点原因的, 她发现老护林员的五感相当敏锐,几乎抵达普通人能到的上限值。

  尤其是第六感。

  第六感的定义没有明确规定,大概率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感以外的超级感官。

  很多人把第六感形容的很玄学, 也有人用科学解释, 第六感是通过眼耳鼻舌皮肤等一个整体感官, 传达至大脑,再由大脑分析得出的一种机体直觉, 护林员几十年的护林经验也包含在其中。

  上南山的第一个晚上, 叶榆和绕过村民房子一样绕过护林员家,她敢保证动作很轻, 也没有来得及野外烧烤。

  但护林员还是半夜起床, 在南山山林巡视了一圈。

  双方都发现了彼此。

  叶榆靠的是突破人体极限的敏锐五感,而护林员靠得是对山林的熟悉,他靠着树木草丛与山里动物也能寻到有人进山的证据。

  这真的太让人惊喜!

  如果说肩膀上的这只麻雀让叶榆意识到末世是现在和平世界的未来,那么护林员让她看见高手在民间。

  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相信护林员也是如此,两人在漆黑的夜里进行第一次较量。

  叶榆没有使用空间异能,但敏锐的五官终究还是超越人体极限, 而护林员的机体直觉始终在人体极限范围内。

  也因此, 前者略胜一筹。

  不过因叶榆对南山的陌生,好几次都是靠惊人的速度与他擦肩而过, 虎口逃生,真是十分惊险又刺激。

  殊不知护林员也很吃惊。

  他今年六十八,已经是快古稀入土的年纪,年轻时他爷爷从一道士那里学了点强身健体的手段,后来教给他爹,他爹又教给他,他打小练这个, 比他爷爷他爹练的都顺。

  也因此,他一向很骄傲自己的身体,比村里那些个年轻人也不差,村里同龄人都有入土的,他还活蹦乱跳。

  再加上六十多年山林生存经验,护林员一度认为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这连绵青山,今天晚上却被人在南山打脸。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得了啊!

  护林员虽然逮不住叶榆,却能找到叶榆留下的全部陷阱,陷阱与这个人在林子里的灵活截然相反,显得生疏、粗糙,比普通人村民留下的都不如。

  这就有点矛盾了。

  护林员实在想不出王家沟有谁有这样的本事,连是不是特.务逃到他们这座山都有想过,这真的不是大开脑洞,建国前,眼前可不是被那些小鬼里里外外搜寻过多次,他们村还联合军人一起打过游击呢!

  第二天,一年到头下山次数少于两只手指头的护林员难得下山,也不去其他地方,往大队长家里走去。

  他询问特.务的事儿。

  大队长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不是特务。”

  “不是?”护林员纳闷,“咱们村里什么时候出了这样天分的人,哪家的年轻人?”

  “确实是年轻人,一个知青,才十七岁。”

  “知青?什么知青?”护林员不太懂这些个新鲜词汇,他与村民打交道少是他懒得理会人,主动权在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