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咸鱼 第40章

作者:爱小说的宅叶子 标签: 种田文 重生 女强 美食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若非王志明当大队长后上山拜访过,再加上两人还有点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指不定连换大队长大都不知道。

  “知识青年。”大队长无奈地把知青下乡的前前后后解释一遍。

  “村里来了四个知青吧?你怎么知道半夜上山的会是她不是其他知青?她是个女的吧?”不是护林员歧视女性,因生理局限,通常来说,女人的力量速度的确比不过男人。

  大队长想都不想回:

  “只有她有这样的本事。”

  护林员又听了一些叶知青的事儿,基本上把她身上的特.务可能性排除,一来谁家干间谍的会如此高调引人注目,二来谁家特务跑来一个山沟里刨土。

  但越发对于这个知青好奇了,和大队长说要去看一看,还道:“长这么大,老头子第一次对一个人好奇。”

  大队长其他人不理,但护林员他还是会理的,因他知道护林员身上是有真本事的,他当初能当上兵还麻烦王叔了呢,于是带护林员去地里看人。

  到了大豆地坎儿上,大队长指了指:“那个,长得最高挑最标志那个。”

  护林员一开始的确对这个女知青很能迷惑人的外表产生惊讶,但只片刻他便收敛这种怀疑,内行人看门道,他能看出她的力量明显大过常人,脚步轻快有力。

  叶榆的第六感同样不是催的,察觉两道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过久,抬头望去,对上护林员的视线。

  交锋半秒。

  叶榆也推测出眼前这个五十来岁男人的身份,在村里待这么久,她是第一次见到外貌年龄比实际年龄差这么多的老人。

  弯了弯唇,礼貌一笑,和大队长也隔空打了个招呼。

  “确实不错,”护林员叹,“比老头子年轻时厉害多了,这性子也很沉稳,是个干大事的料,前途无量啊。”

  现在局势混乱,大队长无法回答叶知青未来如何,只作补充:“叶榆同志还是狗剩叔的外孙女。”

  “王狗剩他家的?真看不出来,鸡窝里飞出了只金凤凰。”

  大队长假装没有听到这话,不过对于叶榆能把护林员也给引出来,他对这个很能搞事(?)的女知青

  又过一日,因下工时间早,叶榆不等晚上,白天便去探索南山地图。

  护林员对于她的到来更是心知肚明,但并未阻止。

  尤其是在知道叶榆遵守狩猎规则后,诸如挖坑记标志、不杀崽与带崽的、不乱烧火之类,毕竟他家以前也是猎人世家,还挺欣赏这样年轻的打猎好手。

  在护林员的锻炼下,叶榆收敛气息的本事也进步相当大,如今半夜进林,不一定会把护林员惊醒。

  南山地图点亮后,叶榆顺利通过翻过山顶,踏入绝大多时候王家沟人的禁区。

  翻过山顶,向阳面的南山比背阳面的南山林子密了好多倍。

  路更难走,或者说没有路。

  叶榆再好的身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里也无处下脚,或荆棘丛生,或藤蔓缠绕,指不定里面藏着冬眠的蛇蟒,被惊吓过后,冷不叮咬你一口。

  下脚不行,那便上树。

  从一棵树直接蹦到另一棵树,粗的树枝作着力点没问题,细一点的树枝弹性不错,可以充当绳索。

  月光下,叶榆像一只灵活的猴子,在森林里蹦来蹦去。

  一段路程下来,弹跳力有了明显的提升,蹦跶真的非常减压。

  当然,翻过南山的猎物又增加不少。

  不过,叶榆近期目标不再是野兔野猪野鹿野狍子,而是更大体型的动物,用来堵住王家沟村里的嘴。

  那一句口诀“翻过南山有野猪”中的野猪就很适合。

  叶榆来到传说中的野猪坳,附近的林子还真生活着一群数量不少的野猪。

  目测好几百头。

  竟然这么多!

  叶榆现如今相信护林员的实力?

  他活着的时候,这些野猪要想翻过南山去王家沟的地里捣乱不太可能,但假如护林员寿终正寝后,这些野猪犯事的可能性很大,面临的大概是集体灭杀,顶多零零星星的野猪逃到大山深处。

  这也是未来平泉镇附近从未听说过野猪伤人的事情,可能护林员在生前已安排好。

  “叽叽。”麻雀叫了两声,一向胆大包天的它却不太敢去野猪群里闹,只盘旋在叶榆的头顶上飞来飞去。

  似乎在加油。

  叶榆嘲:

  “胆小鬼。”

  其实也不怪麻雀,不要看野猪家猪名字都带一个猪字,两者的战斗力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野猪身上的脂肪很少,基本上遍布肌肉,皮薄肉厚,它们不仅体型贼大,个头破两百公斤并不罕见,而且短时间内还能爆发出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野猪还有两个粗壮尖利的獠牙,又喜欢群居,即便对上老虎熊瞎子都不恕,甚至能给予反杀,也因此,民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叶榆却是不怕的,时速40公里每小时对她来说太慢了。

  搭着一根树枝飞入野猪群边缘,脚触及一头野猪时,将其瞬间收入空间里,又如法炮制,再次连收三头野猪。

  野外狩猎往往充斥着血腥,但叶榆是借空间杀猪,空间外不带一滴血,且动物没什么智商,同伴消失不见反应也很难,很多猪依旧吃自己的东西,或者瘫倒歇息。

  直到野猪首领通过嗅觉闻到有敌人入侵地盘,发出一声嚎叫。

  叶榆却早跑路。

  今晚的捕猎非常和平。

  原路返回,发现护林员家油灯亮着,好吧,这动静不惊动他才奇怪。

  叶榆抹了抹鼻子,非常肉疼地丢了一条菜花蛇在护林员院中,既是交保护费,也是向他报一声平安。

  等护林员听到声音出门时,一个人影都寻不到,看着院子里多出来五斤上下的菜花蛇,笑骂一句:“这丫头,老头子图你这丁点儿蛇肉不成?”

  夜风把这句话送到叶榆耳朵里的,她倒是想回一句:

  “不要可以还我!”

第47章 分食山猪

  第二天, 叶榆和往常一样上工。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地里的活越来越少,现在都只剩些边边角角收尾工作, 很多老人和部分体弱的人干脆请假不出工, 毕竟若是倒霉生病发烧花的钱受的罪可比在地里干活承担多多了。

  叶榆也不想和其他人去争去抢那丁点儿工分, 杂事贼多,费时不讨好, 还不如平日里多干体力活。

  可惜请假因体力过于出众大队长没同意, 上工时间加入磨洋工小分队,眯着眼睛悠闲地像是遛弯儿的大爷。

  有时兴致一起, 和王大海他们一群小萝卜头爆蚕豆、烤麻雀。

  蚕豆的收获季节本来就在深秋季节, 各家各户上了新,还有的是小萝卜头们从地里拾秋得来,即队里收蚕豆晒蚕豆时,他们跟在大人屁股后头捡零碎。

  每家每户都有小孩儿,现在的粮食变量比五六十年代又有进步,对于这点边边碎碎, 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榆和小孩儿、小孩儿的家人换来一些蚕豆, 学着他们一样升起火,把蚕豆丢了进去, 不一会儿便开始滋滋滋作响,紧接着“砰”的一声,蚕豆爆开花。

  有点像过年放鞭炮。

  小萝卜头们欢喜鼓掌,叶榆闻着这浓郁香味儿,迫不及待扒拉出来,丢到嘴里,焦焦的, 无敌香。

  麻雀也一样。

  简单处理甚至不处理,把麻雀丢火里,熟了后灭掉火,检出麻雀,把糊得厉害的地方去掉,内脏啥的也不要,只撕中间的肉,一丝一个准儿。

  闻起来喷香,嚼着其实有点腥,但在缺肉少油的当下,绝对是美食。

  其他人看着叶榆他们爆蚕豆烤麻雀也心痒,不久也堆上了火,有的还拿花生出来烧,或者爆玉米花儿。

  上工之地顿时成了美食之地,这让大队长他们哭笑不得,但也没阻止,主要是现在这些工作都耽搁不了。

  下工后,叶榆先回知青点。

  今天的晚饭轮到花菲菲做,每到这一天,是其他三名知青最为期待的时候,因为花菲菲手艺好,花样多,冬天也能玩出点与众不同的特色来。

  现在厨房里新添了一个铁锅,共两口锅。

  一口用来蒸馒头,不是纯粹的白面,面粉里掺了不少红薯粉玉米粉黄豆粉,再添一点点白糖,蒸出的软乎乎馒头自带淡淡甜味;另一口锅煮先煎鱼,正面反面煎得焦黄,泛出肉香气儿,再点一个小葱拌豆腐。

  叶榆一口鱼肉一口杂粮饼,再一口豆腐一口辣白菜。

  有肉有粮有菜,这样悠哉闲哉的日子,当神仙都不换。

  晚饭后,叶榆在三人欲言又止的目光下,出了门。

  目标直指南山。

  又过了一段时间,天色渐暗,韩景他们有点担心,因为往日下工后去狩猎,叶榆通常都赶在天黑以前回来。

  有时甚至让人怀疑她不过是出门转了一圈,野兔野鸡便撞在她手上,这样的运气这样的手段,可真让人馋坏了。

  今天这个点却还没回来。

  “可能是冬天黑得更早?这和她十天前回来时间差不多。”

  正当花菲菲等人猜测和担忧时,外面隐隐约约传来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三人忙出了院子。

  声音似乎从山下传上来的,一个声音特别清亮的童音叫:“野猪,野猪,小姨逮住一头野猪啦!”

  等等——

  野猪?

  什么野猪?

  小姨?

  “好像他们叫叶榆就叫小姨。”

  “村里几个老婶子还说,叶榆面冷心热,不然怎么有那么多孩子喜欢她,混成了王家沟的孩子王。”

  也就是说——

  叶榆逮住了一头野猪?!!

  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个面面相觑,看见他们眼中的震惊,两秒后,齐刷刷往山下疾步跑去。

  几乎整个王家沟的人也都如此,这可是八百年未出现过的一次热闹。

  而且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