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宙第一红
他就是大夫,这些迷药之类的小伎俩对他其实不算什么,旁人闻不到的气息,他转瞬间就能闻出来是什么药,他完全可以坐起来,去叫外面的侍卫进来。
但是当他听见后窗那边传来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时,莫名的张不开口。
他听见她进来后一脚踩翻了香炉,听见她撞上了屏风,匆忙去搀扶,听见她又松了口气,听见她随后摸着黑往前走。
这短短几步路,她走的提心吊胆,叫听者都跟着皱眉。
实在是好不容易,才能走到这里来啊。
最终,床榻上的仙人慢慢的闭上了眼。
罢了,都随她去吧。
——
二十息之后,永安终于摸到了床榻的附近。
小侯爷的外厢房之中不点夜灯,窗外又有高木,所以屋内一片昏暗,她什么都看不清。
等她适应了昏暗之后,才看清楚床榻上的小侯爷。
小侯爷身上盖着一层锦缎棉被,哪怕是睡觉,他都躺的规规矩矩,墨色的发鬓垂散在身旁,泛出水一样的泠光。
永安从他眉心的朱砂痣看到他粉色的唇瓣,一时间春心大动,慢慢的凑过去,在小侯爷的唇瓣上亲了一口。
“睡梦”中的小侯爷呼吸平稳,没有任何动作。
永安像是得到了什么新鲜的玩具,慢慢的去掀开他的被子。
小侯爷身上穿着中衣,每一个扣子都系的很紧,永安迫不及待的伸手去解,手还没解开呢,眼睛都开始冒光了。
——
小侯爷真是一尊玉菩萨。
绫罗绸缎轻轻一扯,便露出来其下细腻水润的皮肉,像是樱桃一样。
她以
前蹭到过的!只是当时没来得及吃,现在,永安迫不及待的扑上去。
当永安真的吃到这心心念念的粉子的时候,整个人都发了狠忘了情没了命,如痴如醉,如醉如痴,连脑袋都舍不得抬起来。
她完全不知道,在她身后正缓缓走过来一道身影。
“好吃吗?”一道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永安当时沉迷其中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先是点了点头,含含糊糊的回了一句“好吃”。
而床榻上的小侯爷眼睫毛轻轻地颤了颤,藏在被子下面的手也不自然的动了动,但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终小侯爷也没有睁开眼。
直到这时候,永安才反应过来不对,她惊讶的一回头,正对上沈时行那双恶狠狠的眼。
永安叼着奶嫩嫩的粉子,当场呆住。
“这么好吃啊?”沈时行是跟着永安来的,他今日一见到永安贼眉鼠眼的说“晚上分房睡”就知道有事儿,他特意跟过来,正好抓了个现行!
“好!啊!”沈时行咬牙切齿道:“你们这对奸/夫/淫/妇!竟然敢背着我——”
“等、等等!”永安怕他发火,匆忙站起来,对沈时行小声道:“他不知道,他睡着了,我我我,我们出去说。”
“睡着了?”沈时行才不信。
睡着了人的呼吸与心跳都是平稳的,但小侯爷不是,沈时行几乎都能听见他猛烈的心跳。
他醒着呢!不过是装睡罢了,在这里糊弄一个永安!
永安以为她是过来偷腥了,但沈时行看的分明,这分明是小侯爷故意引诱永安,还在这里摆出来一副不染尘埃、纯洁天真的姿态,好像什么都不懂似的往这里一躺,香肩半露胸口粉润,一个大男人也不嫌恶心!
呵,他也是男人,男人这点勾/引女人的小手段他怎么能不知道?
“你不要胡说!”但永安坚定的认为小侯爷是睡着了的,她道:“我给小侯爷下了药,他睡着呢,哎呀,都是我的错,回去了任你罚行了吧?你不要在这里撒泼!”
“回去?”沈时行冷笑一声:“我就要在这撒。”
他抬手就去扯永安的衣襟,惊得永安喊道:“你、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反正他也听不到,我爱干什么干什么,你刚才干什么,我现在就干什么!就许你能干,我就不能干了?”
沈时行一肚子火儿突突突的往外喷,任谁都阻挡不了。
被迫闭眼装睡的小侯爷,吃醋发癫的沈公子,和一个左右为难失声尖叫的长公主,拼凑成了一个喧闹的夜晚。
——
窗外木槿树静静地立着,随着猛烈的北风凶狠的抽着枝丫,直到天明。
该出发了。
第74章 姐妹见面我陈永安,改邪归正了!……
随着长公主来议和的消息传入战区,两边人都短暂的休了战。
因战事暂停,军营这边突然热闹起来,两边战区甚至还来了两批大型商贩过来售卖货物。
战争之中,不伤走商,是所有人的共识,只要不是正在战时,商人都可过来兜售。
这些商贩多都是商贾世家之人,非是寻常百姓,手里都有健仆,多为各地地头蛇,亦或者是当地商会的成员,他们原本就与军队有生意,军队这么多人,吃喝嚼用总不能全等朝廷来拨吧?有一些灵醒的将军为了购置马匹和粮食,会早早和一些商贩打好关系。
这些商贩也会趁着不打仗过来赚一笔横财。
什么?你说横财在哪里?当然就在这群老兵身上啦!哎呦,别看他们衣衫褴褛,一顿吃不到一口肉,但军营的人可最有钱啦!
看看他们劫掠过的地方,瞧瞧他们兜里的金玉镯子,这可都是钱啊!
每每战事生,老兵劫掠实是常事,私藏些战利品,更是习以为常,那些金玉,军中无处变现,若是这时候有商贾来卖,他们会贱卖出去的,一只玉镯子换一个女人是常事。
这些商贾们便使出十八种刀枪棍法来,从他们兜里掏出钱来。
总有些人想偷偷喝一壶酒,唱两口肉汤吧?打烂了的衣裳要人缝补浆洗吧?若是太久没见过女人,是不是还要来这刚搭好的窝棚里睡上一睡呀?
什么?你睡完了不给钱?那你看看我身后是什么!是一批健仆!你若是往上告,那正好,我跟你的头头还认识呢!我们可是给你们将军使过银子才来做生意的,可不是那种没拜过地头蛇的莽青头、更不是那种随便能踢一脚的臭流民!
这群商人,就像是蹲点的秃鹫,晃着尾巴跟着军队吃死人身上的膏脂,但同时,他们确实带来了些许繁华,给一些人留了性命。
原本的流民可以来跑跑腿,赚两口米汤。老子可以把儿子卖给商贾当奴仆,再不卖一家老小都要饿死了。好看的姑娘可以直接进窝棚,用身子去换点东西吃,好歹有这些商贾镇着,这群兵头不会玩了她们不给钱,当然,也有好看的小子,军中有人爱这一口,男的价还更高呢。
别管是怎么活的,反正乱七八糟的活下来了。
因为来了不少商贾,让旁人知晓这里安全了,连带着长安城中也飞出来不少书信,皆由自家的奴仆带着,来送往军中。
其中就有方夫人的信。
自从宋知鸢随军出长安后,方夫人这颗心就一直吊着,夜半醒来都要偷偷哭上一场,哭她那苦命的孩子,人家孩子当官,都有父兄开路,一路亲手把持,往上一点点送过去,而她呢?一个姑娘家,父亲不行,未婚夫不行,自己一点点往上熬,一个女儿家,天天种地就算了,竟还要去随军,谁听了不掉眼泪?
待到军中战事稍缓,可通书信,方夫人连忙命人收拾了一大包的衣服肉干,叫人给送过去。
给宋知鸢送信的人也有点说道,正是昔日为长公主传信的马掌柜——现在得叫马大人。
之前这人被长公主封了个公主府小官,留在长公主府颐养天年,仗着一个救过长公主的功劳,素日里也没人找他麻烦,偶尔还有人吹捧吹捧他,让他颇有几分飘飘然。
他一方面觉得自己出身卑贱,日日警告自己要谨言慎行,一方面又被这繁华富贵给迷了眼。
以前当奴才的时候,怎么知道主子的日子过的这么好啊?
他也想继续当主子,当更高的主子。
这一回长公主出军议和,马大人也想跟着蹭一蹭功劳,削尖了脑袋往长公主身边钻营。
所以这一封给宋知鸢的家书兜兜转转,便送到了马大人这里。
马大人本来就是宋知鸢母亲那头传下来的奴才,算起来见到方夫人,也得喊一声“夫人”,但眼下人家是官身了,自然不可能继续当奴才看,方夫人便一宴请,二送礼,好好打了一回关系。
马大人赴这场宴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
他有几分得意,又有几分难以言喻的刺痛。
得意他与之前完全不同,他抓住了那一点机会,努力的向上爬了一个台阶,不再是下面跪着的奴仆,他是官,比原先那些人都要尊贵,但是他真的去见方夫人的时候,又觉得刺痛。
因为他曾经是奴,而方夫人也知道他曾经是奴,看过他曾经卑躬屈膝的样子。
他确实是因一番际遇脱了奴身,但是也并非是一步登天,最起码宋姑娘还压在他脑袋上呢,他心里觉得痛,但面上却不敢表露出来,只是压着不满小心应承,接了书信。
他不是对方夫人不满,方夫人礼数周到,他是对自己不满,对他过去的出身不满,他眼下越是风光,就对之前的自己越是怨恨。
这种怨恨不来自于旁人,而是来自于对过去的自己,所以深陷泥潭,无法自救,那些漆黑的、无法入睡的夜晚里,会滋生出阴暗的蟊虫,向无边的权力伸出触角。
人一旦得到一辈子不曾见过的东西,总会迷失在其中,难以自拔,非是谁之过,不过人之常情罢了。
待到长公主出城,马大人这头便带着书信出发。
长公主仪仗开路,人群浩浩荡荡前往战区,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在廖家军给的期限、第三日的晚间,走到了军营。
明日,就该与廖家军面见了。
——
长公主仪仗到达时,北定王与众将军都站在前头相迎,宋知鸢的官阶比较低,所以挨不到前头,只能在很远的后面抻着脖子看。
透过人群的甲胄与发鬓,她瞧见宽大气派的公主马车缓缓行来,到了人群最前头,众人跪下、俯身行礼,长公主则从马车上下来。
在长公主身旁落后半步的是一黑一白,黑衣的瞧着是那位男宠,白衣的不知是谁,但是瞧着服侍,应当是东水小侯爷。
宋知鸢之前听耶律青野说过,是东水小
侯爷与那位沈时行一道儿来伴驾的。
宋知鸢偷偷在人群中抬头,远远瞧见永安金光熠熠,面容皎洁,心中便松了一口气。
真好,虽然时局动荡千变万化,但她的永安依旧万人之上,美丽恣意。
——
长公主入营帐后,先被请进北定王主帐参宴,宋知鸢这时候才能见到永安。
长公主和诸位将军们先入席,宋知鸢离得远,还没等过去,远远便听有人唤她。
宋知鸢一回头来,便瞧见马大人眼含热泪的站在她前头,道:“宋大人啊,许久不见,老奴真是担忧您担忧的紧。”
“马大人?”宋知鸢惊讶的看着他。
她离开长安似乎也不过月余,只是眼下,昔日里那个鬓间斑白、身形佝偻干瘪的马掌柜已经摇身一变,配上锦衣华服,高高昂起了头颅,形容神色与原先完全不同。
说话间,马大人一边擦着自己的眼泪,一边将自己兜里的方夫人书信递给宋知鸢,道:“大人,这是方夫人托老奴给您送的。”
他刻意对宋知鸢自称老奴,哪怕有无数人对他说过“马大人”,他依旧对宋知鸢自称“老奴”,也等着宋知鸢对他说一句“马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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