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9章

作者:李七郎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穿越重生

  “哦。”

  李世民眼中的笑意慢慢的褪去了。

  他眯了眯眼,定定的望着她:

  “你真的如此希望吗?”

  雪梦萧垂下眸子,轻声道:

  “是,我想回洛阳去。”

  自从太子死后,李渊成了太上皇,尹德妃被送去别苑,太极宫已经不是她熟悉的样子,变得陌生而孤独,她迫切的希望离开皇宫,回到一个让自己有安全感的地方。

  李世民眼神一暗。

  目光落在她鸦羽般轻颤的睫毛上。

  沉默良久。

  语气中带着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和不可抗拒的威仪。

  “若朕不准呢?”

第64章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新章节一出,大宋读者对于李世民的崇拜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几乎在汴京的所有酒肆和茶馆里都有相关的讨论。

  “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哪!昨儿个看了那一章, 我才发现那墨瑾公子写的一点也不夸张, 历史上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李世民渭水之盟还真是带着六个人骑马去的,和突厥二十万大军就隔着一条河,佩服佩服, 这胆识这气魄,当真是一代英主啊!”

  “不过,当时为了保住长安等待援军, 渭水之盟大唐还是给了突厥不少财物的, 否则突厥也不可能愿意签订盟约,只是史书上没有详细说罢了。”

  一位身穿儒袍书生摸样的男子闻言纠正道。

  “这有什么, 大丈夫能屈能伸,那种时候,给了财物又如何, 能够让突厥退兵, 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能保住长安百姓就是大功劳!更何况史书后来不是也写了吗,渭水之盟后的一年,李世民就着手清理唐朝内患, 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 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三年后彻底坐稳了皇位,就挥师北上, 一战便击溃了东突厥主力,还生擒了那颉利可汗。”

  “哈哈!生擒了那突厥可汗?爽快,太爽快了!那狗.日的敢来长安捣乱,就该剁碎了喂狗!”

  一个红脸汉子说道兴奋处,忍不住飙了脏话。

  不过这会子没人在意,大家都对那突厥可汗恨得牙痒痒。

  “我说太宗不愧是一代雄主啊! 太霸气了!我往日里只知道太宗厉害,却不曾读史书,不晓得还有这样的事情,被墨瑾公子写出来,我这心里就有一股子热血要涌出来似的,恨不得生在大唐,跟在太宗麾下,做一个小兵!”

  “我也是,太佩服了!”

  “俺也一样!”

  相比于酒楼茶肆里男人们对李世民武力和胆识的敬佩。

  后宅里,女儿家的讨论的方向,就略有不同了。

  曹家大宅里,今儿办了一场桃花宴,各家的闺秀们聚在一起,斗草赏花,弹琴赋诗。

  玩闹罢了,吃着各色应季的鲜花小食,众人一边喝着茶,不免讨论起了一直追读的《梦回盛唐》。

  “你们说,以后雪梦萧会怎么样啊,真的要回到洛阳去吗?还是会被秦王留在宫里做妃子啊?”

  说这话的,是户部侍郎的千金刘渺渺,她是《梦回盛唐》的狂热拥趸,之前她办春日宴还给杨蔓娘下过帖子。

  “我觉得应该不会回去,秦王都是皇帝了,君临天下,一言九鼎,想留下一个女人多简单啊!我昨晚还翻了野史,上面还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还纳了齐王的杨妃呢,雪梦萧应该也会成为他的妃子吧!”

  曹晴吃了一块玫瑰酥,语气笃定的道。她昨晚上看了话本儿后就对秦王李世民崇拜佩服的不行,特地去家里的藏书楼借唐史,发现已经被手快的人借走了,最后便找了本野史回来读。

  “秦王主动开口打破沉默,并且听到雪梦萧说恭喜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还问雪梦萧你也为我而高兴吗,读到那里,我就觉得他是真的很喜欢她啊。”

  杨蔓娘之前的玄武门之变表现了李世民的冷酷和果断,这一章又用真实的历史佐证了他的智慧和魄力,毫无疑问,李世民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六边形战士,帝王中帝王,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男人佩服追随,被所有女人倾心爱慕的上位者,偏偏对女主雪梦萧是特别的,会被她的话左右情绪。

  这毫无疑问,是言情小说中最苏的最带感的强者低头设定。

  即使杨蔓娘写的很隐晦了,依旧被细心的曹韵瞧了出来。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君临天下的强大上位者为爱而低头,确实让女子心动。

  曹韵的话一出,顿时便引来了好几位闺秀的附和:

  “对对对,就是韵娘说的那种感觉!”

  “我昨晚看到那就好激动,怎么说呢,反正就感觉他好在意她啊!”

  “还有那里,他定定的望着她,说你真的如此希望吗?显然他不希望她去洛阳啊,天哪,那可是李世民啊,我要是雪梦萧我就留下。”

  “对对对,必须留下,一时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我也是!”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的越发热烈。

  “她肯定会留下的,你们没看最后那句吗,李世民都说朕了,他之前和雪梦萧说话都自称我的,他说朕那就是帝王的身份嘛,肯定是强留她啦!嘿嘿,最后他还说话那么强势,怎么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觉得......”

  说话之人是曹绵,她比划了一下,却很难形容出来那种感觉。

  只好对着空气挥了挥手,有些气馁的撅了撅嘴儿,对众人道:

  “反正你们懂的!”

  “嘿嘿,当然懂,脸红心跳嘛!”

  “懂,嘻嘻。”

  众人心照不宣,嘻嘻哈哈的捂着嘴儿应道。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中外,能让女人脸红和心跳加速的点都是共通的。

  那就是性张力。

  若朕不准呢?

  李世民最后的这句话,让他的身份从平等的情郎,转换成高高在上的帝王,但是这种反差感,这不但没有削弱他的魅力,反而是那种强势的上位者姿态,让他瞬间充满了性张力。

  也让看书的大宋小娘子们更激动,更心跳加速。

  就说,这位公元七世纪地表最强碳基生物,亚洲牧,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大唐皇帝李世民这么对你,你会讨厌吗?

  别人不知道,反正在坐的小娘子们都是不会的。

  “哎呀,好期待明天的新章节啊!好想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对啊对啊,好期待他们在一起!我都等不及了!”

  曹溪把玩着手里的桃花香囊,笑眯眯的道:

  “嘿嘿,墨瑾公子一定会让雪梦萧留下吧!”

  额。

  墨瑾公子当然。

  不会了。

  杨蔓娘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让雪梦萧留下,毕竟现代人都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若雪梦萧真的留下了,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她会成为李世民的妃子,当然,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妃子。他们不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但即便如此,他们就能幸福的在一起吗?李世民这样的位置,会因为喜欢雪梦萧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样胸怀天下的男人,他的心里充满了政治和抱负,儿女情长只是偶尔的点缀。他若是真的整日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那他就不叫李世民了。

  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个瞬间。

  只有将这个瞬间永远的定格在记忆里,爱情才会变成永恒。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又是一年中秋夜宴。

  李世民大宴群臣。

  祭月,喝酒,舞剑,角力,轻歌曼舞。

  麟德殿里,伴随着乐师们的奏乐,舞女们身着华丽的霓裳羽衣,头戴步摇冠,动作轻盈柔美,仿佛从仙境中走出的仙女,翩翩起舞。

  李世民独居主位,臣子们轮番上前进酒。而他的目光却不由的望向坐在下首的雪梦萧。

  此刻的她穿着一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坐的端正,脊背挺直,如一株雪山之巅的寒梅,以一种内敛的方式,傲人的独自盛开着。

  他记得头一次注意到她,便是武德六年的中秋夜宴。如今三年过去了,依旧是中秋夜宴,她依旧穿着那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只是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秦王,她也挽起了高高的发髻。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惆怅。他们之间就仿佛宿命般的,以中秋始,以中秋终。大抵这次离去之后,她不会再回长安了。

  那日,当他以皇帝的身份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的眼中留下了泪。在他的印象里,她从来都是冷静坚强的,即使当初学骑射好几次从马上摔下来,打马球好多次被球击中,也不曾流过泪。

  那一刻突然的眼泪,让他平生头一次对一个女人妥协了。

  大抵是他的目光停留的太久了,她抬头望了过来。

  和武德六年的那个中秋夜一般。

  隔着夜宴喧闹的众人,四目相对。

  往昔所有,都在雪梦萧脑中如走马灯般浮现,她想起他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在西苑骑马,一起游曲江池,想到了他送自己的玉佩,想到了那个七夕的相遇。时光如流水,这一切都随着光阴匆匆而逝了。

  从此一别,他便是大唐天子,是历史上开创贞观盛世的太宗皇帝了。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雪梦萧的心中莫名的惆怅了一瞬。

  但很快又收拾好心绪。

  微微一笑,率先举起了身前的酒杯。

  李世民顿了一下,也缓缓举起了举杯,一饮而尽。

  中秋夜宴很长。

  宴会的表演很多,一舞结束很快便换上了新的舞蹈。

  伴随着欢快有节奏的鼓点声,一队队身着彩衣,胳膊上挽着铃铛的的青年男女入殿跳起了胡旋舞。这是大唐宫廷宴会最常跳的健舞,最初来自康国,因其极速的旋转而得名。

  胡旋女双袖高扬如雪花飘摇,如蓬草随风飞舞,左旋右转。而男子们则动作矫健阳刚,节奏明快,雪梦萧即使看了很多次,依旧对这带着浓郁的西域美感的舞蹈叹为观止。

  或许是舞蹈的感染力太过强大,很多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得聚焦在急速旋转的舞女身上,没有注意到那名男舞者手腕上突然射出的亮光。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