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之娇妻有毒 第712章

作者:昔月传说 标签: 穿越重生

……

方永安本想抄一份假的《蛊经》给方嵘越,觉得此计不妥,反复思量后将《蛊经》前半部分的救人蛊照实抄录了过去。

《蛊经》后半部的害人蛊,他一份也没有抄录。

方嵘越收到《蛊经》十分高兴,却没有就此放过方永安的意思,他对满脸期待的方永安说:“永安,委屈你和褚无忧保持一段关系,等我找人验证过这本《蛊经》的真实性,你再撤回好吗?”

“可以。不过您是打算将这本《蛊经》上的所有蛊虫都验证一遍吗?”

十好几种呢?有些蛊需要两三年才能养成,所以他要和褚无忧纠缠三年吗?

“怎么会?我会选三种养成时间比较短的来,不会委屈你多久的。”方嵘越并没有故意为难方永安的意思。

他自己的儿子,就算没有他自己重要,他并不会故意伤害,无谓牺牲。

“好,那我先走了。”

方永安一走,方嵘越打电话叫来方锦旋和方俞明,让他们将《蛊经》各自抄录一份,交代他们各自找人照蛊经上说的方法养一种蛊。

他交代方锦旋养的是清热蛊,亲热蛊顾名思义,是可以帮人清热的蛊虫,它是救人蛊中最好养的一种蛊,养成时间只要半年,需要的材料也很简单。

方俞明受命养的是暖阳蛊,暖阳蛊可以助人抗冻,它的养成时间是一年,需要的材料也很简单。

方嵘越自己选养的是昼颜蛊,这种蛊据说可以让身体各机能,包括面容统统年轻五岁。

正文 第1038章 死而复生的方法

昼颜蛊所需要的材料比较罕见,恰好方嵘越全都有。

昼颜蛊的养成也需要一年时间,也就是说,方永安得和褚无忧继续纠缠一年。

方永安并不为此烦恼。

自从他答应接受这个任务,就知道他和褚无忧的纠缠不容易了结。

这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损失,他心上的女孩年龄还很小,而且他们注定没有结果,所以跟着褚家的人学习蛊术也没什么不好。

说实话,他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蛊经》里面可以让人死而复生的天蚕蛊和凤凰蛊。

这两种蛊术分别在《蛊经》的最后一页,和倒数第二页,足见其特殊性。

这两种可以让人死而复生的蛊术中,凤凰蛊要厉害一点,《蛊经》上说养成此蛊的人不仅可以死而复生七次,每复生一次都会比之前身体强健和年轻十岁。

天蚕蛊也可以让人死而复生七次,只不过,每次复生没有其他福利。

但也很逆天了。

方永安之所以对天蚕蛊和凤凰蛊感兴趣是想彻底丢掉“方嵘越的儿子方永安”这个让他恶心的身份。

虽然天蚕蛊比凤凰蛊弱,但材料一样难寻。

养成它需要的七种毒物,金丝冰蚕、银丝冰蚕、紫被冰蚕、黑丝冰蚕、五彩冰蚕、七彩冰蚕、火蚕,哪一样都可遇不可求。

反而凤凰蛊所需的材料,只有雪色冰蝶和血色冰蝶难寻,其他赤链蛇、大蜈蚣、大蝎子、大绿毛虫、大螳螂都是极其容易集齐的东西。

方永安知道,这么有诱惑力的东西褚家的人一定也感兴趣,说不定他们已经养成了,即使没有养成,也一定收集了几样材料。

果然,这天他状似无意翻到后面,问褚无忧:“你们家的人没有想过养这两种蛊吗?”

“当然想了……”褚无忧一副好笑的样子:“我父母自从得到这本《蛊经》,最想练成的就是这两种蛊,可是,他们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跑遍大江南北只找到五彩冰蚕、七彩冰蚕和血色冰蝶,其他东西的别说找,连问都没处问,连个传说都没有打听到。”

“所以就这样放弃了?”

“没有,他们雇人在找。他们其实从一开始就雇人在找,不过一直没有消息。怎么?你也对这个感兴趣吗?”

“难道你不感兴趣?”

“嘿嘿,我曾经也很感兴趣,不过现在……死心了。或者说,我懒得操心了,反正有我爸妈在操心。对了,我们家养了很多五彩冰蚕、七彩冰蚕和血色冰蝶,我过几天带几只给你。”

褚无忧对方永安全心全意,什么都不瞒他,什么都想着他。

而方永安,虽然内心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表面对她好到爆,无微不至的关心加几乎每天会有的可心礼物,褚无忧想怀疑他的感情都怀疑不起来。

方永安当然想要拿几种稀奇宝贝,一点不掩饰地说,“好啊,谢谢你,你真好,不过这些东西好养吗?对环境的要求特殊吗?”

“养在地下室,隔三差五喂些冰水,冰蚕喂些桑叶,冰蝶喂些花蜜就成。”

“……”

方永安:真是简单。

褚家养冰蚕和冰蝶的地下室在青省,褚无忧去青省取冰蝶和冰蚕讨好方永安的时候,方平安几人跟过去偷了一些进毒医空间。

正文 第1039章 宝宝最重要

毒医空间本来就有金丝冰蚕、银丝冰蚕和黑丝冰蚕,这样一来,江小鱼他们制作天蚕蛊的材料就有了四种,只差三种了。

但这并不让人乐观。

制作凤凰蛊的材料只差一种呢,还不是不行?

何况,谁知道《蛊经》所说是否真实——就算前面是真实的,不表示后面一定是。

方平安和江小鱼并没有将凤凰蛊和天蚕蛊当回事——空间四次升级后,说不定正道不死药什么的会自动出现,他们养那个歪门邪道的凤凰蛊和天蚕蛊做做啥子?

高价药膳只需再卖出五十几份,毒医空间四次升级的任务就算完成。

胜利倒计时,小怜一天比一天兴奋,江小鱼……其实心里没谱:她一直担心他们这种投机取巧一样的捆绑式销售方法有可能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