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小饭馆 第53章

作者:樱桃糕 标签: 穿越重生

  沈韶光逗她,“今年试个新吃法,你估计喜欢。先煮,再拍上芡粉油炸,外面酥香,里面嫩嫩的。”

  阿圆拍手,“那肯定好吃!小娘子不是说过吗,如果一种东西不知道怎么吃,就把它炸了。”

  于三每日被她们这样荼毒着,本来已经习惯了,但今天却皱眉咳嗽了一声——毕竟有外人在呢。于三微扭头看看侧后方的身影,眉头习惯性地又皱了一下,但想起那日他用自己换下小娘子,便又把头转了回来。

  “外人”林晏自然也听到了车内主仆两人的絮语,不由得微笑起来。林晏很爱听她和她的婢子仆人说话,有种家常的悠闲趣味。

  因前阵子连日阴雨,路便有些坑坑洼洼,不太好走。阿多为了不颠到小娘子,车赶得很慢。沈韶光不是个挑剔的,慢就慢点呗,左右一天的工夫呢,林晏更不着急,只慢悠悠地在旁边跟着。一行人早间出来,到了城隍庙已经巳正了。

  跛脚老道对林晏和沈韶光行礼,看见阿圆和于三端上来的蜜供时,老道记起来,这不是去岁那个供奉精致糕饼的小娘子吗?便是在城里大观挂单时,也少见这样齐整的好点心。

  又看林晏,这似是去年布施了好些银钱的那位贵人,去岁他们可不是一同来的……

  老道腹内猜疑着,面上却殷勤得很,帮着摆供品,设香烛,又招呼了弟子同来念道经。

  沈韶光与他道谢,老道赶忙还礼:“这是贫道分内之事。”

  沈韶光燃了香烛,化了纸钱,恭敬地磕了头,心中默默祈祷这一世的亲人们魂灵安乐。

  沈韶光起来,林晏也拈了香,行弟子礼祭拜沈氏夫妇。

  沈韶光抿抿嘴,没有说什么,待他祭完,正正经经地福身谢他。

  林晏也正经地还礼,就仿佛那些去岳父家,在岳父注视下第一次见未婚妻的小郎君们一般。

  沈韶光祭祀完,便该着林晏祭祀了。

  沈韶光也去上了一炷香,倒不是还林晏“人情”,而是有些感慨,两家人的际遇多么相似啊。听闻那位崔公也是个高才之人,不知他与沈家是否也有交往。那位崔小娘子,是个烈性的,轻生死,重节义,沈韶光自己做不到,却也敬佩。

  于前日林少尹说的“与崔公及崔家郎君更熟些”的话,沈韶光是信的,即便风气再开放,世家贵女们的婚姻,开始也仍然大致是岳父与女婿之间的“看对眼”,老父亲相中郎子的人品学问家世相貌,女婿相中老泰山的学问人品官声权势。小娘子,反倒不是那么重要的。

  沈韶光设想,如果家里没出事,不管是穿越来的自己,或者是原身,嫁的丈夫大概都是这么选出来的。然而,命运的车轮走上了偏路,然后便什么都不一样了。

  沈韶光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想到林少尹那句直直的表白。半晌,沈韶光笑一下,揉揉被明奴抓出红印子的手,还得再好好地给它把指甲修一修。

  等香烧完,林晏出来,柔声问沈韶光,“天时不早了,我们就在这城隍庙用些饭,还是去旁边村镇找个食店打尖?”

  城隍庙一共就这几个道士,沈韶光不愿麻烦人家,“我们还是出去找个食店吧。”

  “在我们上次去过的那条河流旁,便有个村子,去那里看看吧。”

  沈韶光觉得这“我们”大抵也不算错,但听着又有些别扭……

  小路狭窄不平得厉害,沈韶光便不坐车,只步行,林晏自然陪她。

  田野里满眼苍翠,坡上有牧童羊群,偶见荷锄而归的农人,一派静谧美好的田园风光。

  沈韶光的纱衫袖子被风吹动,碰到林晏的手臂,林晏下意识地拈一下,又任那纱从手指间流过。

  沈韶光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热,很怂地往边儿上避了避。

  “再靠边儿,就掉到沟里去了。” 林晏轻声道。

  沈韶光抿嘴,所以,不该是你往那边靠一点吗?

  林晏却微笑着,并没有“避一避”的意思。

  沈韶光只好压着点袖口,又后悔,今日合该穿窄袖胡服的。

  林晏不再逗她,往边儿上让了让,又很君子地负过手去,只是那拇指和食指轻碰,似在怀念刚才纱衣的质感。

  他们的运气着实好,绕过河流,来到那村庄前,村头儿上便有个小小的酒肆,两间茅舍,挑着个风吹日晒脱色的酒幌子。

  店主娘子是个颇爽利的妇人,热情地招呼着,言有“极好的烧豕肉”——因为今日中元节,祭祖的多,村里杀了两头猪,店里得了一只八九斤重的猪腿,都切了大片子蒸上了。本来想着蒸好了去卖给城隍庙的道士,谁想突然来了贵客。

  沈韶光又问有什么菜蔬和主食,店主娘子说有自家种的葱、茄和菘菜,又有才煮出来的毛豆子。

  沈韶光笑起来,让先上两盘毛豆子,又让炖些菘菜,蒸些茄子。听说主食有荞麦面,沈韶光笑道,“请娘子给我们做些荞麦冷淘,浇芝麻酱、清酱汁、醋和蒜泥即可。”

  店家娘子算看出来了,这家是娘子说了算,那位俊俏郎君只是摆设。既然小娘子如此吩咐,自然无有不从的,又暗忖,这城里的贵人口味就是古怪,有白麦面不吃,偏要吃荞麦面。

  店家娘子先盛了豆子来,又用盆子端上她的烧豕肉。

  豆子只用盐煮的,少些滋味,好在豆子够嫩,倒也好吃。

  至于这肉,与其说是“烧”的,不如说是“蒸”的,没用清酱汁腌,是肉的本白色,旁边粗瓷碗中是醋蒜姜的三合汁子。沈韶光与林晏桌案上只留一小盘,其余皆给于三、刘常他们。

  沈韶光夹了一块肉放在自己的碗里,又拿勺浇一些醋蒜汁子,肉蒸得很烂,竟然意外地好吃。

  店家娘子又拿来酒坛,给诸人倒上酒,“贵人们尝尝我们自家酿的酒。不是我们自家吹嘘,我们的酒在这十里八乡是最拿得出手的。”

  沈韶光端起大浅碗,吹一吹上面的绿沫,喝一口,很不错,店家娘子确实没有吹嘘。

  林晏这是头一回见她喝酒,又是举着有她脸那么大的碗喝酒,不由得笑了。

  沈韶光挑眉。

  林晏只微笑不语。

  沈韶光便知道他在嘲笑自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了,真是少见多怪,前世有一扬脖子半瓶酒的妹子,这世也有拿着小酒坛喝闷酒的宫女,我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就着煮毛豆,沈韶光把一碗酒都喝了。

  看她面上的红晕,林晏劝道:“莫要喝了,小心路上唾酒。”

  沈韶光点点头,这样的酒精度数虽不至于喝醉,但喝多了半路找厕所,那就尴尬了。

  林晏哪知道她担心什么,只觉得她这样的乖相格外可爱。

  “店家!”外面走进来一个四十多岁穿士子白袍的儒生,那袍子都成了灰的了,手里拿着酒葫芦,“麻烦把这个装满。”

  看店里一共两张桌子都坐了人,这儒生便不坐,店家郎君去外面河边揪了小荷叶来,给他包了一包煮毛豆子,一个面饼,儒生把饼装在身上背的布囊里,捧着豆子,拿着葫芦,在门外上了驴,慢悠悠地走了。

  沈韶光看那潇洒背影,不由得笑了,不知这位先生诗写得怎么样,但这诗人的范儿是足足的。

  林晏看她。

  沈韶光道:“蹇驴破帽,一壶村酿,半包毛豆,这位先生洒脱得紧啊。”又看看吃饭一板一眼,从来午食不饮酒的林少尹,都是儒家弟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林晏微笑,淡淡地道:“你诗意洒脱就好,我负责俗世俗务。”

  沈韶光觉得,这村酿后劲儿挺大的,有些上头。

第76章 酒肆的扩张

  过完了七月半,连绵了好些日子的阴雨天结束,暑热也已消散,太阳在中午时有些晒,但也已不是“烈日”,天瓦蓝瓦蓝的,飘着几朵白云,又有习习的秋风,长安怡人的秋,终于来了。

  沈韶光回想这个过分炎热的夏天,有点心有余悸的感觉,谁能想到因为高温,竟然弄得满城风雨,天灾差点变成人祸,更殃及了自己这条小池鱼。相对比,前面半个多月的阴雨,衣服发霉,墙上透着水汽,倒不算什么了。

  好赖算是过去了,沈韶光舒口气,摸摸新做的秋装上的绣纹,未来的两个多月,是长安最好的时候。等进了十月,早晚下起白霜来,便有些冷了。

  沈韶光微提松霜绿的裙子,坐下,抱起明奴慢慢顺毛。这松霜绿带着点秋的厚重,就如那天午后从城外回来远眺看到的颜色一样。衫子是乳白色的,比明奴的毛色要柔和一些,做成胡服窄袖的款式,免得又被某人拽住了。

  想到那日,沈韶光颇有些悻悻,觉得自己忒给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丢人……大概,穿越久了,灵魂也古典保守了?

  不过那日溜达一趟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吃到了新鲜的煮豆子,好吃的蒸猪肉,有点后劲儿的村酿,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荞麦冷淘。

  用井水淘过的荞麦面条,带着微微的涩感和麦面的清香,有嚼头儿,拌着芝麻酱、清酱汁、醋、蒜吃,特别清爽。

  在坊里的米粮店,沈韶光没见过荞麦面,西市或许有,但沈韶光暂时懒得去找了,便与那店家娘子买一口袋荞麦回来。

  于是这两天,沈记主人和客人的桌案上,便常见荞麦汤饼的身影,冷淘的、热汤的,炝锅的、打卤的,炒的、焖的,粗的、细的,婴儿指头样儿的,猫耳朵形状的……各种花样儿。

  邵杰躬逢其盛。吃一筷子荞麦拌面,嚼一嚼,又吃一筷子,对沈韶光连连点头。

  他吃的是鸡丝拌面。荞麦面有些粗涩,故而吃的时候,要么过冷水,使其爽利,加麻酱蒜醋之类料子拌着吃;要么配浓郁香腴的肉汤,以掩盖它的粗涩。

  鸡丝拌面却又不同。鸡丝用蛋清抓过,又裹了芡粉,温油下锅滑制,然后用猪油加一点银针豆芽爆炒,放一点奶汤,勾薄芡,快速出锅,这样做出来的鸡丝极滑嫩。再配一点胡瓜丝,与这筋道涩感的荞麦面同吃,舌畔齿间会有异彩纷呈的感觉。

  邵杰把小碗里的那两口荞麦面条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问:“邵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好吃!”邵杰赞叹,“只可惜——”

  可惜什么?沈韶光提起精神,听他提意见。

  “贵店的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来,邵杰也笑。

  邵杰还真不是虚夸,他自小家里富贵,从没吃过荞麦汤饼,第一口觉得味道有些怪,但吃着吃着就上瘾了,只可惜,小小的碗里也只有这么几口。

  沈韶光就喜欢这么捧场的,笑道:“郎君先前用过酒肉菜蔬了,这荞麦汤饼居于最后,就譬如艺伎娘子们唱曲儿时最后那个拖腔儿,适当地拖一拖,有余音绕梁之感,拖太久则冗余了。”

  邵杰拊掌大笑,小娘子不知道哪来的这些妙语,又有趣,又精到!

  沈韶光笑道:“等再过些日子,秋风更凉些,郎君就可以来吃羊肉芥菜荞麦汤饼了。腌得够味儿的芥菜炖大块的肥羊肉,香腴的羊汤,细细的荞麦面,再放一勺炸得香香的茱萸酱……届时给郎君用最大的海碗!”

  邵杰笑道:“说定了!”

  邵杰又发出曾经的感慨:“小娘子真该去东西市开间大酒肆。沈记如今已经有些名声,我不止一次听人提起沈记吃食。这时候合该乘风破浪,去东西市,打出旗号来。”

  沈韶光午后有闲空儿,喝口玫瑰花茶,与他细细掰扯:“本店卖得最好、获利最多的,不是鱼羊鲜、八珍鸭子这些贵价菜,也不是炸兰花豆,拌芫荽豆皮这种小菜,而是玛瑙肉、芙蓉羹之类中档菜。郎君回去桂香园,可以查细账看看,看是不是也如此。”

  “我说这个,不是说豪华贵价的不好,而是说,我们不是只有‘豪华’这一条路可走。”

  沈记的买卖确实好,饭时外面等座儿的榻上就不曾空过人,但囿于位置、场地和客源,这间店铺大约再发展也就这样了。

  邵杰提议的,沈韶光不是不心动,但一则买下东市大酒肆所费颇多,目前手里的银钱不太富余,再者,豪华酒楼又有豪华酒楼的经营之道,还要再摸索。要保准,要赚钱,沈韶光另有想法——找中高档的里坊,开完全复制本店的分店。

  邵杰皱眉,想了想,“小娘子接着说。”

  其实东西市也有不少小摊儿小铺子,但小小的店面儿,纳客量有限,两市又是午时才开市,日落前七刻又闭市,只能卖一顿午食,相对比高额的地价和同样投入的人工和精力,性价比就太低了。

  邵杰商家子,哪能不知道这个问题的?故而从一开始便提议的是开“大酒肆”——纳客多,豪华,能打出声名。

  此时讲究的是“老字号”,同城开分店的少,反倒好些都想去东西市“证道”。把店开在东西市是实力的证明,是多少买卖人的梦想。一直受时代见闻限制,邵杰也本来也持同样的想法,此时听沈韶光说另寻崇贤这样的里坊,开完全与这间一样的店,突然有些豁然开朗之感。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长安一百零八坊,若遴选出十个坊来开分店,那利润可比在东西市开大酒楼高多了。

  “但小娘子如何保证各店都能做到本酒肆这样呢?”

  各分店品质不一,即便在后代餐饮企业中,也是个大问题,但好在大家也摸索出了些办法,比如标准化。

  “各店菜谱都是一样的,我们把各种菜的程序和配方制定出来,庖厨们经过训导,力争做到虽百人而若一手。”

  邵杰眯眼笑着指一下沈韶光:“百人——小娘子其志不小啊。”

  沈韶光的饼画得越发没边儿了:“若果真成,店开到洛阳、开到汴州、开到北都,百人也不一定够呢。”

  邵杰哈哈大笑,跟小娘子说话,真是太痛快!

  但邵杰却也提出疑问:“只是这样的话,只怕方子容易泄露,让人学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