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满头
归期未期 作者:雪满头
我被封为太子妃那日,原是三九骄阳。
太子大婚那日,开了春,阳光更是明媚的不得了。我在一顶小轿子里,被人抬着,踩着不绝于耳的鞭炮声,踏着重重喜庆,从侧门里,入了东宫。
这一辈子,我合上双眼前才发觉,东宫落雪的时候,那一重重把人生生困死的宫墙,其实看着是很好看的。
抱着我的那人一直在微微发抖,我记起的是多年前的雪,落在多年前的一树树梅花上,覆了心原。而那年初春之时遇见的人,那样好的光景,仍在当年的心上。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一眼便能寻见你。可我有些怕了,你说我寻见你,该不该认你出来?”
他低着声音,“那我便去寻你。早早将你认出来。”
一切拨回到原点。
萧承彦的手紧了又紧,明明天下于他也不过一握间,可为何,他望向那个红衣怒马的小姑娘之时,是这般迷惘而悲哀地明白——他抓不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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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主女二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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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 天作之合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安北,萧承彦 ┃ 配角:贺盛,贺南絮 ┃ 其它:
第 1 章
我被封为太子妃那日,原是三九骄阳。
太子大婚那日,开了春,阳光更是明媚的不得了。我在一顶小轿子里,被人抬着,踩着不绝于耳的鞭炮声,踏着重重喜庆,从侧门里,入了东宫。
坊间都知道,定远侯府嫡小姐秦安北,不是个寻常闺秀。怎么个不寻常法儿,碍着定远侯泼天富贵的面上,也不敢明说。
这倒也怨不得我,毕竟我十岁前都在北疆,是随着父兄长大的。北疆之地,民风本就彪悍些,兼之我又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长起来的,若是写得了一手好字,绣得了一手好花,那才真真是不寻常。
虽说这女子的活计上我差了些,可我毕竟也是学了好些她们不会的。六岁那年,父亲选的小马驹被我训得服服帖帖,马术上的天赋让我那两个向来眼高于顶的哥哥都赞不绝口。
我在北疆纵马的时候,怕是这些上京城里的小姐们连跑都跑不太利索罢?九岁那年,已经射了一手好箭。百步穿杨不敢自夸,但也总比那些小姐们投壶的准头好上个千倍百倍的。
是以我甫一回京之时,听着这外间传言,惊得下巴差点合不上。我没嘲笑她们弱不禁风的便罢了,她们倒是先笑起我来了?
为着我回京这事儿,父亲母亲吵了好大一架。
我上头有两个庶出的姐姐,大姐年前嫁了尚书府,二姐的婚事也算是定下了,只等着今年及笄了。母亲这职责尽得差不多了 ,算盘便打到我头上来了。
左右哥哥们都是跟着父亲在北疆的,只一个幼弟,年纪尚小,跟母亲留在上京。足以见她平日也真是闲狠了。
我本也该是在上京府上随母亲长大的,可我出生那年,父亲打了一场大胜仗,正是春风得意之时,给我取名“安北”,也是寄了一份厚望在我身上。所以我虽是府上唯一的嫡小姐,却也没怎么过过小姐的日子,被父亲带在身边亲自教养,只年节上回京罢了。
这日我本是在院里练了一会儿枪的,却听见里间传来争执声。
母亲本是个温婉人儿,急起来却也是犟的不行:“我当年就说,唤什么安北?你还指望着你嫡亲女儿为你平定北疆?”
父亲压低了声,“安北是我亲自教出来的,不是你们这些寻常女辈。她既是我大梁的子民,便也就有为大梁安国的责任!”
母亲气急了:“可她终归是个姑娘家,是要嫁人的!你以为在边疆之地把她纵得无法无天是对她好,可战场上刀枪无眼,你便真的忍心?再这般下去,哪个敢娶她?你这是要耽搁她一辈子!”
父亲默了下去。母亲见他已是被说动了,便放柔了声音,接着道:“等年过完你们回北疆,便把她留在上京。安北聪慧,我找学究来仔细教着,必定不比旁人差。安国定邦还有你呢,再不济,安北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轮不到她头上去。”
父亲叹了口气,最后也是应允了。
我听着,一愣神,竟把红缨枪上的穗子生生扯了下来。
父亲和哥哥走的那日,果真没带我。我本是想哭的,毕竟这么多年都是父兄带大的,总归是更亲近些。父亲对我虽严苛,却也是疼到了骨子里。
再者,比起琴棋书画来,我更喜骑射刀枪,这下子像是把小狼崽子关在金丝雀笼子里似的,难受得紧。可想起来父亲惯不爱看我掉眼泪,就又憋了回去。
大哥来摸了摸我头发,笑着说让我好好学着做个闺秀,却把自己常用的剑解了下来递给我,让我平素里就当是锻炼身体舞着玩玩。
二哥看着说自己也没带什么能送我的了,便应下了回去好好照料我的小红马。
临启程,父亲又叮嘱道:“安北再怎么样,也是我定远侯府上的嫡小姐,即便是放纵些由着她性子来,也没人能说三道四。”
说完这话,一群人便浩浩汤汤走了。我看着陡然安静下去的侯府,心里难过极了,也有几分体谅母亲心情了。
就这般,十岁这年,我才开始了侯府小姐的生活。
细说起来......倒真是没什么好细说的。比起我前十年在北疆叱咤风云的日子,在上京这两年简直嘴里能淡出鸟来。哦,这话要是让母亲听见了,会挨手板的。
只有逢年过节的,父亲他们回来了,我才松散些,不必之乎者也宫商角徽羽之类。父亲得空也会多教我几套剑法,带我去马场过过瘾。总而言之,怕是这上京城里,没人比我更盼着过年过节了。
绕是我被母亲逼着学这学那,性子也收敛得温润了许多,这名声却不见得随着我身量往上长。
若是忽略那次我与中书侍郎千金一伙人玩马球,她骑着马也不好好骑,净拿我取笑,情急之下没控制住一鞭子抽了她马,把她掀翻在地卧病了半月有余;再忽略那次我偷溜出府,有贼人惦记我身上荷包,我下手时忘了轻重,当街给他卸了一只胳膊......如此种种,我想我还是有几分闺秀气质的。
罢了罢了,我看这东西勉强不来,许是我自打投胎起便错了——错了男女。
晚间学着做女红的时候,我仔细瞧了瞧自己的手,颇有几分顾影自怜。这双拿得了刀舞得了枪还卸得了胳膊的手,若是留在北疆,未必不能战功赫赫,如今却委委屈屈地穿针引线,太可惜了。
父亲留我在上京,有一半也是为了宽慰母亲。随着日月增长,宽慰不宽慰我心里没底,母亲的愁容倒是增了不少。
好容易长到了十三岁。这年边境安稳得很,父兄在家里也多留了些时日,碰巧赶上了春猎。我自从得了消息,便安分守己着,再加上日日去父母亲跟前晃悠哀求,磨了没多一阵子,父亲便松口同意带我去了。只是嘱咐了我不许胡闹。
哥哥们十岁开始,若碰的上春猎,便是能正经参加的了。到我这儿,硬是拖到了十三岁,到底心里还是有几分忿忿的,必是得证明给他们看了,没把我留在北疆是我大梁多么大的损失!
上京没有我的小红马,只好换了一匹小白马。虽说没有我的小红马有灵性,可好处是温顺得多,不必花心思再驯服了。
这日我换上了新做的海棠红骑装,取了惯用的牛角弓,头发高高束起,顿感神清气爽起来。
父亲最后也没同意我与他们一同进猎场,只让我去猎场安稳的地方骑骑马放放风,射个兔子过过瘾便罢了。我面上自然是欣然应许,心里却琢磨着,待会四散开来,这么大的猎场,哪能注意到我在哪儿?
是以我骑着马溜达了两圈,顺手射了两只雁,发现手艺毫不生疏后,便欢快纵马朝林子深处去了。
我一手骑射是父亲亲自教导的,都说将门无犬子,此话诚不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