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心则乱
上辈子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子;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子哆嗦的像弦子,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着,等下回开同学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着,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极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盛紘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紘,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子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子,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盛紘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太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紘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太太出马。偏老太太最近养养重孙子,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太过了……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子,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到了戌时末,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眼看着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俱是飞骑骏马,高大魁梧,脸上还残留着军戎战阵上的杀气,巴老福更老实了,连笑脸都僵了,一路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往主屋去了。
庄中仆役都忙着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一路走着,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
“谢大哥!”公孙猛朗声大喊,上去搭着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热络道,“你们可来了!”谢昂回头而笑,大掌拍着公孙猛,笑道:“阿猛!”转眼瞧见后头两人,又大声道,“屠大哥,屠二哥!”
屠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实汉子,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一笑起来颇见狰狞,他大笑道:“你别乐!小阿猛不是惦记你,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
闻听此言,阿猛果然闷闷不乐:“我叔偏不让我去,我想护着夫人也是要紧的,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礼!”
“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屠虎笑的很痞,“你老叔是为你着想,你好好读书习武,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是没指望了!”
公孙猛虽个子不小,实则才十四岁,少年心性,很快便释怀了,只缠着谢昂问这问那。
“对了,谢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
谢昂边走边笑道:“都督不放心这儿,这庄子里的底细咱们可不清楚。”
“您别遮着掩着了,有这许多兄弟护卫着,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屠虎屏低了声音,咧嘴笑道,“怕是爷舍不得夫人吧!”
“顾爷的事你也敢乱嚼舌头。”屠龙当即瞪了兄弟一眼,骂道,“这事还不清楚?约莫夫人要整理庄务,爷怕夫人年轻,威势不足,来给她撑腰呢罢。”
“哪里威势不足呀?!”公孙猛怪叫,“夫人训我读书比我老叔还狠,我一句也还不上来。”
他回忆某日,明兰笑眯眯道:庞涓和孙膑本都是鬼谷子门下,庞涓不爱读书,中途跑出去当官领兵了,孙膑就好好学习,天天用功,学成后出山,三下两下就把庞涓给灭了。阿猛呀,你想做庞涓还是孙膑?
阿猛呆了呆,忍不住问:“难道庞涓打不过孙膑,是因为不好好读书?”
他那老叔在一旁捋着胡子笑着说‘是呀是呀’。
还有昨天,他嘟囔着想护送顾廷烨或明兰,不愿干押送行李的差事,明兰依旧是笑眯眯的劝着:“阿猛呀,你说是物件要紧还是人要紧呢?”
“自是人要紧。”
“那你说是你功夫好还是屠家兄弟功夫好呢?”
“自是屠家两位哥哥了得。”
然后明兰就不说话了,只用看五岁幼儿的神情看着自己,还很怜悯的摇着头。
自家老叔继续捋着胡子依旧笑道‘是呀是呀’。
每每此情此景,公孙猛忽然觉得自己凭空小了十岁,无端沮丧下来,缩到墙边发呆,需要哀悼半天才能缓过来。
“还是有夫人的好!”屠虎感叹道,“我记得那会儿府里乱糟糟的,咱们跟着爷东奔西走,回外院自己屋后,吃的穿的也没个人张罗,爷只会给银子,害的我们兄弟几个十天半个月的吃住在窑子里……”
“滚你娘的蛋!”屠龙不悦的打断道,“敢情你逛窑子都是爷没娶媳妇的过错了?你小子越来越没规矩,回去就找个媒婆给你说亲!寻个厉害的媳妇来管管你!”
屠虎颇敬畏长兄,不敢回嘴,只轻轻嘀咕‘俺们是同一个娘下的两只蛋’。
……
“这是怎么回事?!”
明兰正帮着顾廷烨宽衣,却见锦袍肩臂部分有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渍,她当时就惊了。
顾廷烨低头看了下,才回想起来,淡淡道:“今儿是头日,无甚要事,大伙儿一时兴起,便比了几场矛术……你放心,都是去了枪头的。”他见明兰一脸惊惧,又加了后半句。
“你这人!”明兰嗔怒着,她放轻了手脚,迅速帮他脱外袍,“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你以为夺命书生是怎么死的?
“咦……?”
外袍脱下来了,里面的雪白绫缎里衣却并无血迹,明兰再撩开他的领口,顺着半个膀子把衣裳褪了下来,只见光|裸着的淡褐色皮肤上,肩臂处贲张着健硕的肌肉,却并无损伤,只肩上有块淡淡的青紫。
她不解。
“没错。”顾廷烨轻轻叹息道,“以后还是得在枪杆上包了布头才好,我一时发兴,没收住力道,险些把那小兄弟的胳臂对穿了。”
明兰呆了呆,心里暗笑自己,原来是别人的血,她哦了一声,抱着换下来的袍子就交到小桃手里,才又问道:“伤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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