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第12章

作者:苏 芷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第12章 第 12 章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