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第13章

作者:苏 芷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一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一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第13章 第 13 章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