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熙禾
“你……”花小麦活活地给气笑了。所以现在是要怎么样?割了舌头,还是将他们拘在此地。免得他们出去乱说?
正僵持不下,左前方传来一把男声:“老田,不要胡来,进门是客,怎能这样不讲礼数?”
花小麦抬眼望去,就见一约莫二十七八的男子自那角门中钻出,目光灼灼,朝这边望了过来。
那掌柜的面色登时一变,转过身去垂手恭敬道:“怎地将您惊动了?您不是在后厨……”
敢情儿这就是问梅轩的东家是吧?年纪不大。就能竖起这么一间雅致的食肆,想来该是很有些本领的才对,啧,只是那一手厨艺虽不算差,却到底不尽如人意。说来说去,还是这问梅轩的规矩唬人,硬生生将格调拉得高了,才会人人趋之若鹜。
那人也不搭理掌柜的,径直走到花小麦面前,眯了眯眼,沉声道:“我就是问梅轩的东家,姓佟,你刚才说,只看了一眼,便发现我那道乌龙吐珠做得有问题,错在何处?你又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花小麦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大哥,你刚刚才呵斥那掌柜的,满口称他不讲礼数,可现下你这话说的却也不见得客气吧?
她是真的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勉强冲那男子一笑:“您不必如此介怀,我知道但凡为厨之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小习惯,对每道菜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方才一席话,也不过是我的一家之言罢了,您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今日的来意,您也应是清楚的,买卖既做不成,我也就不打扰了,告辞。”
话音未落,扯了左金香便往外走。
不想那姓佟的竟再度赶了上来,很有点不情愿地道:“这么说,你也是个厨子?”
“哈,什么叫‘你也是个厨子’?”孙大圣跳出来,得意洋洋地道,“你也别觉得我们夸口,那八珍会你总听说过吧?喏,去年,就是去年,我们东家便曾去参加过一回,仅仅凭着一道菜,便夺了个魁首回来,你若是不信,尽可以出去打听呀!你们谷县是什么情形,我们弄不清,也不好随便乱说,但我们整个芙泽县,论起厨艺来,她认第二,就无人敢认第一!”
“你去过八珍会?”那姓佟的眉尾一挑,似是有些惊讶,“以你这样的年纪,怎会……”
“我自个儿只不过有间小饭馆儿,自然没资格参加,是有位同行忙不过来,便让我搭把手,我就去帮忙做了一道菜,如此而已。”花小麦淡淡地道,仿佛有谦虚之意,却并未否认孙大圣的说法。
废话,下厨这回事,她的自信心从来不输人,有甚么必要遮遮掩掩?
姓佟的男子点了一下头,犹豫片刻,终究按捺不住,将那仍立在一旁的小伙计扯过来,下巴点了点他手中那道乌龙吐珠,闭了闭眼,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你刚才说,我这道菜至少有三个错处,究竟是什么?”
小伙计瑟瑟缩缩,可怜巴巴地道:“东家,客人还等着上菜呢,再耽搁下去,就凉了……”
“等就让他们等着!”男子没好气地斥道,“既来了我问梅轩,就要守我的规矩,若连这点子工夫都等不得,就趁早离了我这里吧!”
花小麦情知今日不与他说个明白,恐怕真走不出这道门了,只得耐着性子道:“第一,你乌龙吐珠是用瓦器烹饪的,图的就是它离开灶台端上桌之后仍有火气,可将汤汁的鲜美牢牢封存住,使其不至于流失。而你却在烹煮好之后又将它盛出,放置在白瓷盆里,这样固然是更好看些,但菜的滋味却打了折扣,岂不弄巧成拙?”
“这……”那姓佟的张了张嘴,“还有呢?”
“第二,乌龙吐珠需用原汤勾芡,你却用了水,两相比较会有什么差异,不用我来告诉你吧?”花小麦一口气说下去,“第三,虾胶打得不够细,且虾肉与鸡茸的比例失当,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不是大事,但实际上会对口感造成怎样的影响,还用我细说吗?”
她笑了一下,朝那男人脸上张望一眼:“乌龙吐珠是个费时费工的菜色,我瞧得出您功底扎实,若能在细节之处多加琢磨,往后您这里的生意,一定会更加红火,客似云来。”
费了整整一中午的口舌,她着实是有些疲乏,回身对左金香点了点头,便要往外头去。
男人站在原地思忖了许久,三两步跑上前来,低声道:“你的酱料……”
花小麦厌烦地从孙大圣手中接过两个酱坛,转身递给他:“您尝尝吧,若觉得有兴趣,可来火刀村珍味园寻我。当然,我已应承下,今日之事不会往外说,倘将来您发现这话传了出去,也可来珍味园与我……或是这位芙泽县城西万记的夫人掰扯。”
她看了看那站在旁边许久,毫无存在感的高壮妇人,抿唇一笑,终于踏出问梅轩的大门。
……
午时已过,三人腹中都有些饿,便在路边随便找了个小茶寮,吃些茶水点心之物,紧接着便去其他酒楼食肆兜售自家的酱料。
这一整日的奔波,总算是没白跑,得以抢在那万记之前,与四五间大酒楼签了订单,说好一两日之后,便将酱料送来。
花小麦直到这时,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只觉得比在小饭馆忙活一天还要累。左金香要回娘家瞧瞧自己的父母,她便同孙大圣先行回了芙泽县,也没进城,径直沿着官道进了火刀村。
此时天还没有全黑,料想孟郁槐应是不会这么早回来,她便也不着急,先去到珍味园,与雷师傅说了说今日的情况,然后才晃晃悠悠地往村子南边走。拐进通往自家院子的小土路时,遥遥地便见孟老娘站在门口,隔壁的关蓉她娘也立在一旁,正面容焦灼地说着什么。
孟老娘脸色很不好看,却到底是没有扭头就走,只留在原地,满脸不耐烦地听。花小麦心下疑窦顿生,脚下不自觉地快了起来,三两步走到二人面前,并不搭理关蓉她娘,只笑着对孟老娘道:“娘,你这是干什么呐?”
见她突然出现,关蓉她娘似是有点发怯,却没有立即离开,反而拽住孟老娘的袖口,用力扥了扥。
“啧,好了好了,甭跟我废话,不是都告诉你了吗?我也没办法!”孟老娘拂开关蓉她娘的手,横花小麦一眼,道,“干什么,你说我在干什么?你今日好容易回来得早些,还不该做顿新鲜饭给我吃?快点,我都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花小麦脆生生答应了,跟着她快步走进院子里,一面挽袖子,一面笑嘻嘻道:“娘,您想吃什么?房梁上还挂着一只用盐渍过的野兔,要不我给红焖了,您正好吃两杯酒?”
孟老娘嘴里嗡隆一声,也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只知道大约是答应了。花小麦便去了厨房,伸手将那野兔取下来,一回身,却见孟老娘站在门口,正拿眼睛没好气地瞅她。
她想了想,便冲孟老娘乖顺地一笑,道:“娘,方才关蓉她娘跟您说什么?”
“她能有什么好话?”孟老娘一掀眼皮,从鼻子里喷出一口冷气,“借钱呗!”
第一百九十四话 醉翁之意
借钱?
花小麦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从厨房里走出两步,往院墙上张望了一眼。
真是神奇的一家人哪,旧年里关蓉她母女两个闹出来的幺蛾子,使得两家陷入水火不容的境地,早是撩开手不往来了的,现如今居然还好意思开口借钱?脸皮厚得堪比城墙……人才啊!
她心中存着疑问,还待问得更详细些,孟老娘却已是万般不耐烦地甩手走出厨房,往堂屋里一坐,摆出一副等着吃饭的架势,花小麦不愿招惹她,也唯有先将手里的野兔拆去骨头,切成一寸见方的小块,拌上蛋清、盐、小茴香和花椒末子之后油爆成麻香浓郁的一大碗,至于拆出来的骨头,则丢进瓦罐里熬汤,借它那股咸鲜味,正好用来烹煮黄芽菜心。
后院里的小葱割两把,烙一碟焦脆的葱油饼,半肥瘦的猪肉剁成末在油锅里炸成金黄色的丸子,拢共不过半个多时辰,饭菜便俱已齐齐整整地上了桌。
孟老娘惯来是爱吃两口酒的,因此家中时常备着。是从芙泽县“孙记”买回来的好绍酒,价格虽贵了些,却滋味浓厚,基本不掺水,城东小饭馆里用的也是这等货色。花小麦舀了一角出来烫热了,恭恭敬敬呈到孟老娘面前,言笑晏晏道:“娘,吃饭吧。”
许是见菜色合口味,孟老娘脸色稍霁,果真扶起筷子来,掀了掀眼皮:“给郁槐留了?”
“留了,娘只管踏踏实实地吃。”花小麦忙点了点头,顺手将一块兔肉搛进她碗里,一面留心观察她的反应,见她对这等味道重、香味浓的吃食仿佛格外喜欢,便在心中暗暗地记下,略一思忖,便琢磨出几道菜,盘算着今后给她准备饭菜时。要依此而行。
孟老娘拣些兔肉来吃,又抿了两口酒,面上显出两丝微红,瞧着和善不少,竟也肯问问花小麦今日在谷县一切是否顺利。花小麦少不得一一作答,觉得她心情好似不错,便大着胆子将话题再度引到隔壁那不省心的一家人身上。
“娘,关大娘今日怎地想起跑到咱家来借钱?不是早就跟咱家撕破脸皮了吗?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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