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 第10章

作者:奉小满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穿越重生

  奉九鸿司和媚兰三个人向台下连鞠了好几个躬,笑得很是灿烂,宁铮的眼睛在奉九和鸿司之间来回扫了扫,又略微凝神看了一下即使打扮成朴素的女佣仍然很美丽的奉九,象征性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离开了。

  台下同泽女中的女学生们都快压不住了,她们亢奋的尖叫声快把礼堂盖儿掀翻了,老校长揉了揉耳朵,不禁大皱眉头,但又不得不表示理解,教育工作者嘛,对孩子们必须无条件地——爱。

  女学生们可顾不得平时最爱戴的老校长的耳朵了:这是她们头一次有机会这么近地看到名满全国的少帅,果真是一等一的俊秀,穿着军装更显得英挺不凡,骑上白马就是王子。

  其实奉九并没有宁铮认为的那么冷静:她和媚兰从戏剧节表演一开始,就一面串词儿,一面时不时在舞台侧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很快,奉九就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宁瑞卿”,不禁大为惊诧,待听到旁边女同学兴奋地压低声音告诉她,这就是宁军少帅宁铮后,奉九表面不显,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了。

  这不就是未来的大姐夫么?那么前几天上门拜访的也就是他了?不叫宁瑞卿而是宁铮?就是那个著名的花花公子?原来如此。

  有点可惜了,明明言谈举止都很出色的一个人……

  算了不想了,毕竟这是“大人们的事儿”,与自己无关;而早已订婚多年的大姐好象也对此未发表过什么意见,大概,也不是不满意的吧?。

  对了,得赶紧让大哥帮着挑件礼物给宁先生送过去,冰场救命之恩和上次欠的那顿饭还没还呢。

  奉九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全身心地沉浸在热闹精彩的戏剧节的气氛里,只有同样看到了宁铮,而且深谙三叔为人的宁鸿司若有所思。

  宁铮很快与校长道别,临走前,状似无意地又看了还在舞台上的奉九和鸿司一眼。鸿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回视自己的三叔;奉九则逮着机会顽皮地冲他一笑,表示自己都知道了,也理解。

  宁铮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这才离开。

  曲终人散,同学们三三两两走出了校门。

  参与“娜拉”这个节目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其中淘气得全校出名的小瘦子郑如峰跳着高地提议把奖金花掉,众人轰然附议,于是大家决定去学校外的“龙门馆”大吃一顿。

  五六个同学兴奋地交谈着,议论着,慢慢地,鸿司和奉九落在大家的后面。

  媚兰走在奉九前面一点,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谈得正热络的两人,捂嘴一笑,赶紧赶上前面的同学。

  鸿司认真地说:“唐奉九同学,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千万不要埋没了。大学想读什么专业?”

  奉九一笑:“我喜欢文学、语言和历史,大方向应该就是这样。”

  “那,你是不是要出国?”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说:“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一直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请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请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应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说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稀奇,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奉九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于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说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来吃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同学们都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说:“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说这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是比不上鹿鸣春的,当然鹿鸣春什么滋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说:“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小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说着同学的趣闻,互相打趣在舞台上的表现,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了,奉九豪气地说:“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多的东西,只怕就是钱了,不能说富可敌国,但绝对称得上富贾一方,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自己的零用钱也多;但奉九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她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说到这个分上,奉九当然不可能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说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是说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所以她爽快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中学毕业、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小小家业可以继承,前程并不能说太差。

  所以,虽说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报了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说:“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人愣了愣,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说:“行,这个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小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奉九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打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说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着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偷偷冲她打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奉九的运动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跟着自行车小跑几步瞅准了再一个起跳,轻轻巧巧安安稳稳地坐上了后座,这个后座是鸿司自己特意加装的,铁丝编织,宽大又结实。郑如峰看了好生羡慕,随即嘻嘻哈哈地跟他们说了再见。

  鸿司的自行车有八成新,骑了有两年了,车圈雪亮,充气式轮胎是英国邓禄普的,上上下下干干净净,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精心保养,待奉九问起,得知是鸿司自己负责日常养护,包括换车胎、车链子和调刹车闸时,不禁对他的动手能力表示赞赏。

  民国时期,自行车还是稀罕物儿。废帝溥仪曾经在紫禁城里骑自行车的照片被发在报上,许多中国人才头一次知道了世上还有这种奇形怪状的交通工具,因为一前一后两个圆形的轮子,人一骑上车看起来颇有几分滑稽,还曾被称作“陆上哪吒”。

  奉九家除了几辆福特汽车,也有几辆上海同昌牌自行车,以备下人们出去办事方便之用;她大哥奉先那辆,更是特意从英国定做的“汉堡”,也就是俗称“五人牌”的自行车——墨绿色的二八大踹,做工极好,曾让虎头馋了很久。

  奉九看了没想学更没想要,她那时正对骑马兴趣浓厚,但现在生平头一遭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她才发现,自行车骑起来也一定很有意思,忽然想起来上次拿虎头挡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东窗事发,自己不是想着要给虎头买好东西抵罪的么?干脆就订一辆自行车嘛,让虎头过瘾,自己也能顺便学骑车。

  据说大哥那辆自行车足足花了六百个大洋,同昌牌那几辆国产的,也要一百五六,而民国时期,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花销不过二十个大洋,所以说自行车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里的奢侈品了;至于如果链条断裂刹车失灵,换的配件也都是进口的,价格不菲,所以就算买得起,养护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因为这个年代的路况不好,坑坑洼洼,颠簸得厉害。至于这条不算窄的马路还算不错,那是因为奉天但凡是学校门口的道路市政府都给修得不错。

  不过奉九有钱啊,她回想起虎头热切地看着下人们那几辆自行车,并抽空上去骑几圈儿的高兴的神情,不禁为自己一直没有注意到发小儿的兴趣而感到汗颜。

  正巧这时,一辆甩着大辫子的有轨电车沿着镶嵌在路上的铁轨叮叮咚咚地从身边缓缓驶过,奉天是少有的在民国时期就引进了有轨电车的城市,很多住在沿线的人从此以后上学上班都方便了不少。

  坐在慢慢向前的自行车上,随着车轮转动摩擦生电,车前后的照明灯也亮了起来,一束光柱照着车后面的路,在这个仲春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槐花的清香,风吹过,雪白的槐花落了一地,看起来像是白雪覆地;树荫底下,有吃过了晚饭的老人悠闲地吹着笛子,不知名的小调活泼清越。

  奉天在老帅十多年精心的治理下,相对而言生活是安稳的。

  鸿司忽然问:“你想学骑自行车么?我教你啊?”

  奉九听了一愣,马上说:“不用了,谢谢,我还是在家里跟我哥哥学吧。”

  鸿司微微一笑,也不说话了。鸿司和奉九的关系很有点微妙,两人虽然认识已经有两年,志趣也相投,但并没有非常亲近。

  可两人又像是有着一种天生的默契,这种默契和亲近感,就意味着即使不说话,也并不觉得尴尬——这种感觉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遇到,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他们互相认为对方是可以结交的朋友,这对于公认的小暖炉一样的奉九而言,并不常见。

  奉九看起来活泼伶俐,善解人意,性格讨喜,但实际上,知她甚深的家人和好友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好接近的,好像跟谁都能投契,笑如春风,但真正的好友寥寥无几。

  奉九极少与男生交往,但观察她和男同学一起做事时落落大方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是因为她有所避讳,倒像是纯粹出于嫌麻烦,鸿司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在同泽男校及其他中学都有很多爱慕者。

  但闻着空气中的甜香,看着树下无意中形成的一条条的槐花雪径,感受着五月轻暖的微风,仰头看着夜空中的星星一闪一灭,一轮鸭蛋黄似的明月缀在近乎石青色的穹顶边上,前面清瘦少年挺直的腰板和清爽的香皂味儿,后座上少女美妙的身影和莫名的馨香,这种感觉,无关情爱,却甜如诗,美如画,给正处于少年时代的奉九和鸿司,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鲜活印象。

  车行不到半个小时,奉九说了声到了,自己利索地跳了下来,唐府门口的一盏盏路灯照得雪亮,连自行车前后灯发出的光也遮盖住了,鸿司也下了自行车,颇有点惋惜——要是奉九住得再远些该多好。他们现在唐府后角门,奉九每天从这里进门。

  奉九笑着说多谢,跟鸿司挥挥手,嘱咐他回去时注意安全。

  鸿司张了张嘴,刚刚一路上他都在积攒勇气,想着到了人家门口,一定要说些什么;但奉九忽然叫了一声,原来,角门已开,一个身着不知名男校校服个子高高的清俊少年正直直地注视着他们,一眼望过去,只觉得他的头发和眼睛眉毛甚至瞳仁都是少见的漆黑如墨,而面孔则是雪白的,比起奉九的白皙甚至不遑多让。

  奉九小跑着过去,两人低声说了几句,奉九就引着少年走了过来,笑着对鸿司说:“这是我二婶的侄子,韦元化,也在读高二。”接着转头又对虎头介绍了鸿司,两人都迟疑了一下,然后不冷不热地握了握手。

  奉九跟鸿司说谢谢、再见,立刻转身说说笑笑地跟着这个韦姓少年一起走进吊着金漆兽面锡制门环的角门,守门的下人也知机地露出身来,躬身把晚归的小姐迎了进去。

  鸿司看着关上的角门,又抬头看着墙边枝叶繁茂,已经伸出墙头的李树杏树,稍远处高大的白杨和银杏树高高地矗立着,好似卫士,守护着他心里的姑娘,他沉默了片刻,回想了一下刚刚那个少年充满了戒备、像护食的老母鸡一样不善的眼神,再想想今天下午在戏剧节上三叔不同寻常的现身,心里涌上了不可言说的失落,推着车慢慢走了几步,一偏腿儿上了自行车回家。

  如果他再细心一点,会看到唐府角门斜对过儿的胡同里,停着一辆乌黑锃亮的汽车,司机座位上,宁铮沉默地注视着刚才这一幕。

  毕大同合计着,他们刚才参加完同泽戏剧节,又去赴了一个小型晚宴,很快就散了,然后,宁旅长就非要跑到胭脂胡同“醒酒”,骗人也不是这个骗法吧。

  他不禁又回想起刚才的小宴上,三少从小的死党兼死对头冯庸没几下就喝多了,大着舌头对他说:“我是完了,父亲逼我结婚,不结就断我财源,那丫头,自打我小时候定亲,我就没中意过她;你好啊,你爹对你百依百顺,说不成亲就不成亲,我看你要退婚,他都能答应!”

  毕大同倒是有几分佩服冯少爷,自少爷回国,不过才见了第二面,就看出自家少爷要退亲了。

  不过,少爷心上的这个唐小姐,行情也是相当看好,除了包少爷,自家侄少爷,家里还有个青梅竹马,虽说这身家可能比不上少爷,但人两个年龄都跟唐小姐差距不大,又有同学、亲戚之谊,再说了,看奉九小姐的样儿,就不像个想做大官太太的人。

  不一样,跟那些名门小姐,就是不一样。

  前些天包少爷离开奉天,去外地处理公司业务要好几个月,临行前与三少爷喝酒,喝得大醉,红着脸闹嚷嚷地说:“宁铮,别以为我不知道怎么的天津公司就出问题了,你在我这儿使坏也没用!我告诉你,奉九,有心上人了……那男孩,比你好看,比你年纪小,人家,两小无猜,亲密无间,你,你也没戏!”

  他记得当时三少爷一言不发,但随后就找了人细细调查韦元化,也不知什么时候要有所动作。不管怎样,三少爷这还和人家大姐定着亲呢,想想就替他头痛,这姻缘,真不知道能否顺利。

第9章 落水

  时光跑得飞快,转眼到了学期期末,快放暑假的时节了。学生们的期末考试都已结束,学校一般都安排放假两天,老师们好集中阅卷。

  期间,奉九曾委托大哥帮忙,给宁铮挑选了一支美国“犀飞利”具有精密上墨结构的钢笔,价格不菲,足够普通中等人家两年的开销了。

  宁铮拿到手里把玩几下,看着附带的致谢卡上一笔清秀的簪花小楷,又抽出笔盒,细细端详着这墨黑色如同小匕首一般的符合纯男性审美的钢笔,心里知道,这肯定是托人买的,倒真是毫不上心啊。

  他嗤笑一声,随手就把钢笔给了毕大同,倒把这还是个钢笔爱好者的军官喜得够呛,自己则把致谢函好好收了起来。

  他随后为此打电话约奉九见面,奉九婉拒了几次,宁铮也就没再联系。

  奉九还了人情,一身轻松。

  而宁铮这边,宁帅好容易把儿子等回来,自然不会让他清闲,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都压下来,忙得宁铮即使有心,也不得不先以军务为重,光出省就去了半个月。好容易今日有空,恍然想着已经又快有一个月没见奉九了。

  不过奉九现在一门心思准备出国读书,心无旁骛,这倒也好,省时省心。

  他想了想,就摇了电话,接唐公馆,在电话里说了几句,随后开车去了武陵园。

  在偏门处,唐管家已经笑眯眯地等着迎接他了:“三少,老爷正好跟山西来的一个客人商谈点事儿,一会儿就能结束,您先跟我进去,在客厅坐一会儿就得。”

  宁铮当然点头说好,跟着唐管家往里走,一路闲聊着,状似无意地问道:“六小姐在家么?”

  唐大风能在东北商界领袖唐度的家里做这么多年管家,说明他确有过人之处,从上次他见到宁铮开始,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

  他说:“刚我看到六小姐正在荷花池那玩儿呢。一会儿路过您就能见着。”

  宁铮点头,很快他们就走到了湖边,正是七月份的好时光,接天莲叶浩浩荡荡,就算是花,如果这花够大数量够多,聚集在一起也是颇具气势。

  忽然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宁铮停下脚步往远处看去,只见到在涟涟清波里,浮着几个澡盆一样大小的菱桶。这个时节,莲蓬还没长成,更没有菱角,但也不耽误奉九和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每人一个桶子,在里面玩得正高兴。

  他们三人人头顶一片碧油油的大荷叶,都是短衣襟肥撒脚裤,即使夏日的阳光倾晒下来他们也是玩得不管不顾。

  奉九身上穿着月白色的麻纱短袖小袄,裸着小臂,白生生的泛着光,让人不禁赞叹古人把美人的胳膊比作藕臂是有多传神多恰当,看着这鲜嫩白腻的胳膊,真有可能错当成了莲藕。

  菱桶本来是用手划水的,他们三个却都配了一支短桨。

  奉九双手握住一支短桨,正奋力划向荷花深处,还不忘催促身后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跟上。

  离他们不到两米处停着一只小船,时不时随着水波荡漾几下,一看就是乘着这只小船到了湖中的荷花丛里的。

  唐管家识趣地介绍:“后面的是七小姐和六小姐二婶的侄子,韦少爷。”

  宁铮没说话,微蹙着眉,看着这个看起来和奉九差不多大的韦少爷几下追上了奉九,伸手拉住奉九的菱桶,说了句什么,然后就听到奉九略带娇憨的声音传来:“好啦虎头,知道了,我不会再往前了,你呀,未老先衰,唠叨得像个小老头,我看以后谁敢嫁你!”

  这个男孩因为离得老远,而且是后背对着他们,所以看不到他的相貌,单从后面看来,倒是宽肩细腰,上半身呈现完美的倒三角,露出来的脖子修长,肤色白皙,应该也是个很英俊的年轻人。

  忽然宁铮看到奉九瑟缩了一下,接着就是放声大笑,那个男孩以手撩水,好象在泼奉九。

  另一个女孩尖细的笑声跟着响起:“虎头哥,对,泼她,泼她!六姐姐最坏了!”看来也是吃了奉九的暗亏。

  唐大管家轻咳了咳:“三少,要不要喊六小姐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