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 第64章

作者:奉小满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穿越重生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世界上的语言是相通的,语感这种神奇的东西,来源于自己的母语,可以帮助一个人轻松地“正迁移”到其他外语之上。

  被称作文化意义上的“富家子”的资中筠先生后来曾说过:“母语文化决定一个人的文化修养,一个人的思辨能力与表达能力都取决于母语”。

  奉九她们这一年考大学的英文卷子上考题只有一道:试将唐代柳宗元的《小石潭记》翻译成英文,要求做到跟英译中一样的“信、达、雅”,而且,理直气壮地不提供中文原文。奉九在答题时就看到,有几个同考场的考生一看到题目,当场就哭了……

  跟燕京大学英文系分为甲种英文文学,和乙种英语教育两大方向类似,奉九选了甲种英文文学专业:甲种英文专业毕业时获文学学位,主修科目共计四十五学分,其中包括:十九世纪英文文学、 十八世纪英文文学、十七世纪英文文学、十六世纪之前英文文学、高级写作、语音学和毕业论文等课程和教学环节,主要西方国家的大学教育都主张学语言应该注重文学史与文体相结合,以做到博古通今。

  任选副修科目至少需要十六学分,开设的科目极其丰富,包括历史、国文、教育、经济、社会、 政治、心理等课程。其中有名为选修其实必修的六学分的英国史或欧洲史,也会偏重于鼓励学生选修英国民主政治发展史、西洋社会政治思想等课程。

  奉天大学大一自然也实行“博雅教育”,各个专业的大一新生会编在一起上通识教育课。

  奉九上的《英国戏剧史》通识课程的点名制度很有趣:学生姓名采用“威妥玛”拼音拼写,然后按照英文首字母排序座位,不用点名,谁到谁缺席,一目了然。

  主讲教授是一位曾在燕京大学任教的哈佛大学博士毕业的步多马教授,奉九得知步先生是从哈佛毕业的,不禁喜出望外,她真没想到,在奉天除了自己的英文教师林神父,还有这样一位来自哈佛的老师。步多马教授擅长于戏剧研究,他提倡的教学方式有点像是“浸润情景式教学”,要求学生们在教学过程中全身心投入,以代入式表演获得戏剧人物第一手的心境变化历程,愤懑羞怯、悲喜交加、尴尬无措……各种情绪扑面而来,非常过瘾,奉九很是喜欢这门课。

  宁铮抽空回奉,到了之后发现才下午三点,他看了看奉九的课表,这个时间应该在上国文课,他换了长衫,自己开车到了奉天大学文学院的教学楼,又找到奉九上课的阶梯教室,站在教室的后门,透过门上玻璃窗,一眼就看到了奉九。

  她梳着根鱼骨辫,扎出点点毛刺儿,显得人更俏皮讨喜,穿着一件朴素的小方领水蓝色软绸连衣裙,外面罩着一件鸭灰色薄开司米开衫,在教室第一排,正站得笔直地跟授课老师探讨着什么,而满教室的同学都在静静地聆听。不过很快宁铮发现了问题,脸色不禁一沉。

  其中有些男学生的气质,明显不是大一新生,再看看满教室男学生一脸痴迷的目光,有的还双手托腮,眼神直勾勾地盯在奉九脸上,一副生怕少看一眼就吃大亏的样儿,宁铮的太阳穴开始突突跳着疼了。

  此时,刚好下课铃响了,他有心出去,又怕给奉九找麻烦,毕竟他这张脸,认识的人还是很多的。他随即拉低了头上的灰色费多拉软薄呢帽,背过身去,等学生们鱼贯而出,这才踱到教室门口,看到奉九还在和授课教授交流,即使近在咫尺,他也觉得甚是想念。

  又说了几句,奉九恭恭敬敬地请教授先行,接着跟在后面出来,又跟教授鞠躬再见。

  开学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云鹿微”已经是整个奉天大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更是男同学心目中的女神,平时虽然看似亲切,但跟不相熟的人则往往不苟言笑,看起来并不好亲近;很多男生虽然心仪于她,但看起来差距实在有点大,所以到现在为止男生们只敢偷偷爱慕,而不敢做出递纸条送花送礼物之类的行动。

  宁铮怕被教授发现,又不动声色地退回到走廊一头去了。

  奉九站在教室门口,一翻手腕儿,看看腕上小巧精致的瑞士金表,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她正在思量要去哪儿上自习。

  她光顾着低头走路,顺手整理因为又当了学生自己每天早上编的微微有些杂乱的辫梢,没留神,一头撞上了一堵散发着清新气息的肉墙。她向后弹了一下,低调毫无装饰的黑色皮书包也“噗通”一声跌落在地,自己也差点跌倒,幸亏被及时伸出的一双手扶住了。

  奉九受惊地抬头,就看到穿着群青色耀眼长袍的宁铮站在她面前,摘了帽子,鬓若刀裁,浓眉星目,宛如春山含笑,灼灼生辉。

  奉九是个很拎得清的人,好看就是好看,她心里赞叹了一声,随即笑靥如花,刚想喊他,又四下看了看,抿了抿嘴儿,笑眯眯地看过来:“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宁铮却是伸手扶住她的双肩,把她往教室的方向推,奉九不明所以,一个不察倒退着又进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宁铮紧跟上来,把她又转个身儿推到一进门的墙上,同时及时伸手垫在她的脑后防着她撞墙,接着就是狠狠吻了下去。

  奉九这个好学生中的楷模吓坏了:这是公共教室,课上完了,总有找空教室上自习的同学不定什么时候就进来,这个一段时间不见面,一见就发疯的胆大包天的家伙在做什么?他难道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么?以后不许他再来学校了!

  想法不少,但人却是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宁铮一上来就强硬地分开她的双唇,刻意吐出长舌堵住了奉九,奉九简直要抓狂,什么乱七八糟地就被喂了满嘴?以往也没这么干的好不?

  宁铮用身体把她钉在墙面上,一只手捞过她的双手扣在胸前,另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微微扬起,方便他亲得更恣意。喘息相闻,津液相交,奉九恨得咬死他的心大起,这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亲热太不合时宜。

  待到宁铮心满意足地放开她,奉九正好随手摸到旁边课桌上不知是哪个同学丢下的一把木头直角三角板,恶狠狠地冲他戳了过去,这也是奉九当下能找得到的最有杀伤力的凶器了;只恨现在的大一通识课也用不上做图工具了,要不,一定要在他身上戳出几个透明窟窿眼儿才行。

  宁铮看着奉九气够呛的样儿,只能站着不动让她好好地发泄了一下怒气。别说,即使是木头板子,戳人也挺疼,好好的杭绸长衫也扎秃噜了线。

  待奉九累得一手叉腰直喘气,宁铮才又伸手把她捞进怀里,低头在她沁了一层细小汗珠的额头上一吻,又制住她乱踢乱跺的灵活的腿和脚,“好了好了,你真要扎死我才满意么?要是把我扎残废了,受苦的不还是你?”

  奉九翻个白眼斜睨他,以示不与之同流合污,死性不改,就是个臭流氓。

  宁铮也知道自己在太太心目中的颜色又黑了几分,反正就没白过,爱怎样怎样吧。

  他现在身心舒泰,心情极好,拉着奉九出了门,一出教室又知趣地戴上了帽子,顺便捡起刚才奉九掉落在门边的书包,说:“昨天在电话里不是有事找我么?不急了?”

  奉九撇撇嘴,她还真有件事儿,只能找他解决。

  奉九这个人,从来都是能屈能伸,审时度势,她掏出手绢抹抹嘴巴,刚想把那件事情说出来,没想到宁铮看到了,心生叛逆,又抽冷子低头吻了下来,奉九觉得应该再踹他几脚;正在此时,她灵敏的耳朵听到从走廊的另一头有轻快的脚步声和年轻学生特有的清朗的话语声传来。

  奉九赶紧在宁铮劲瘦的腰上费力地捏起一点肉拧了一圈,好容易让他松了嘴,奉九随即假模假式地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教材胡乱打开,也顾不得看是不是拿倒了,一边走一边说:“你说莎士比亚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呢?为什么有人说这不过是有的剧作家冒用了一个假名呢,同学你怎么看?”

  宁铮和奉九与正往这个教室方向走的三个男大学生擦肩而过,耳边的说话声停顿了一晌儿,又响起,想想也知道是奉九这么出色的相貌吸引了年轻男生的注意,让他们分了心。

  待三个学生走过,宁铮好笑地低头看着她:“你累不累啊你?”

  “你羞不羞啊你?高等学府、圣殿学堂,居然敢行如此苟且之事……”奉九说完才觉得不对,这是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宁铮的嘴巴笑得都咧到耳朵边儿去了。

  随即想起了什么,搂住她的腰,在她耳边语带威胁地低声说:“不许理这些男生,听到没?”

  “别整没用的,我真有事儿得找你呢。”奉九不耐烦地拍了宁铮的手臂一下,抓紧时间把郑漓昨天打电话找她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

  郑漓早已生产,一个足月男婴,大爷大婶儿都乐够呛,父亲唐度干脆把上海一幢别墅过户给了他们,而且把江南的部分家族业务也交给他们打理,现在大房一家人干脆常住上海了,这样都方便。

  对于奉九不说“麻烦你”而是说“找”你,宁铮是满意的:死皮赖脸硬往上贴的策略还是奏效,至少奉九跟他不再那么客气,话语中透露着亲昵。

  但听她讲完整件事情,宁铮还是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虽然奉九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倒不是这件事如何棘手,这根本不算个事儿;而是因为,怎么,现在的女学生都能这么玩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期间考大学很有意思,这里奉天大学的原型就是今天的“东北大学”,但英文系的设置,查了好多资料,只找到了“燕京大学”的,所以拿过来借用;但我想以燕大英文系强悍的专业实力,很有可能成为其他大学设置课程体系的标杆。

  就好像现在很多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照样是参考专业排名靠前的牛校的同类专业一样。

第50章 磨镜

  在民国时期,几千年的传统礼教观念受到了来自西方不可抗拒的冲击,彼时的中国社会风气之开放,已经到了即使今天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一对夫妻要离婚,居然可以加上第三者三个人坐在一桌心平气和地谈判——谈财产、孩子归属;再有,出轨也不叫出轨,那叫“追求感情的忠诚和纯洁”;甚至出现一位与当今某位女作家用“身体写作”相媲美的余姓小姐,出了本书叫《摩登情书》,详记四年间她与三千多名男子的露水情缘。

  而除了男女恋爱变得自由外,男子之间的同性之爱自不必提,因为自古以来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女子之间的同性之爱,也成了一股风潮,俗称“闹朋友”,比如著名女作家凌叔华曾有一篇小说《说有这么一回事》,就非常细致入微地描摹了女子之间的情感与欲望。

  此种风潮不说愈演愈烈,也大有不用背人可以光明正大秀出来的意思,甚至个别人为此而洋洋自得,认为自己的恋爱行为“不以繁衍子嗣为目的”,从而是一种真正的“纯爱”,比起传统的掺杂了太多目的的男女婚姻,不知高明多少。

  这就有点让人奇了怪了。毕竟异性恋们也没有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来,不过都是个自己的取向罢了。

  奉九在两性观念上相当开明,觉得只要是两情相悦,且没有伤害到旁人,那么到底是不是男女关系,根本不值得纠结。

  奉天地理位置靠北,相对的各种观念也较保守,绝大部分人只是听说过这种事,并没有亲见的机会。但是前一阵子,奉天可是出了一件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不但全奉天都知道,而且全国都传开了,这就是著名的“瑾莹情杀案”。

  昨天一早,郑漓打电话给自己,忧心忡忡地说起家族里某人的同性之恋带来的祸患时,奉九惊呆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瑾莹情杀案”的主角,居然就是郑漓的亲戚。

  郑漓有个表姐叫王思瑾,在大南关慈恩寺胡同的国立奉天师范学校读法学。她有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李梦莹,两人同一宿舍,而且还是上下铺。

  王思瑾从小就是孤儿,由长她十二岁的哥哥抚养长大;她刚一上大学,哥哥就因为肺结核去世了,哥哥尚未娶亲,族里亲戚也是比较有良心,把王家这一支的遗产尽数赠予了她,虽然不多,但好歹也算是财务无忧,支撑到念完大学并风光出嫁是没问题的。

  不过才十七岁的女孩,骨肉至亲已经一个不剩,算得上身世凄凉;而李梦莹则是李父二房姨太太所出,母亲性情柔弱,在家说不上话;再加上脾气比较倔强,不会讨好长辈,从小更是因此没少受其他兄弟姊妹的气。这所师范大学招收的女生不多,她们恰巧被分到同一间宿舍,两个苦闷的女孩儿一拍即合,结为莫逆,形迹越发亲密。

  王思瑾样貌清秀、身材高挑纤细,性子绵软乖巧;李梦莹个子矮小,一身英气,性子刚烈,时间一长,同宿舍的人首先看出端倪:女孩之间,即使是最好的闺蜜,就算举止亲密,也还是有度;这两人,明明是上下铺,但每天一关灯,其余两人就发现上铺的李梦莹偷偷溜下来,钻进王思瑾的帐子里和她一起睡,尤其到了半夜,还会听到一些暧昧的声音。

  后来,这两名女生也尴尬得受不了了,纷纷找借口跟舍监要求调宿舍。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长了,她们的事情,在学校里也就不是秘密了。

  但就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她们全不在乎,满心欢喜地沉浸于爱情之中;也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恋人都不可能不闹矛盾一样,随着她们之间感情的越发炽烈,出现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王思瑾看着清纯可人,但实际上却是有点花花心思,时间久了,她对喜欢就要黏在一起的李梦莹生出了一点厌烦之意。正巧这时,在一次与外校共同参加本市大学生冬季长跑的活动中,她结识了另一所工科大学制图系的一个女老师,随即又与之产生了感情;而李梦莹也是个怪人,王思瑾与别人有了新恋情,她倒沉得住气,只不过千方百计搞破坏的手段也是让人哭笑不得:她跑去与那个女老师结识,继而挖墙脚成功,干脆时不时与那个女老师在外同居,再回来在王思瑾面前耀武扬威,顺便讥讽她的新女友不过如此: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王思瑾气愤之下,干脆与她彻底分手,转而与本校另一个系的女生相恋,没想到李梦莹如法炮制,照样成功,于是时间愈长,王思瑾对她的积怨愈深。

  她干脆申请调到另外一间宿舍,甚至住到了别的系的女生宿舍里;但李梦莹对她用情至深,无论如何丢不开手,不管她搬到哪里,李梦莹都会顺利找到她,如影相随。

  终于有一天,李梦莹又跑到新宿舍纠缠,其他同学都识相地避了出去。王思瑾正在削苹果,待到李梦莹老调重弹地威逼王思瑾复合之后,终于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一个忍不下去,抓起水果刀就刺伤了李梦莹的腹部。

  幸好听到有人惨叫,女舍监和其他同学及时破门而入,抢下了王思瑾的凶器,迅速把李梦莹送到医院抢救,这才保住了性命。

  现在的问题是,王思瑾进了拘留所,等待审判;可李梦莹醒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决定不起诉。本来这事儿到这儿除了热热闹闹攻占了《奉天日报》好几天的版面,乃至上了外地其他大报,轰动全国,闹了好一阵子的新闻外,也就这么结了;没想到,王思瑾居然还有一个从小订婚的未婚夫,两人本来也就是偶尔见面,平平淡淡的一直没处出什么感情,更没有着急完婚的意思。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位未婚夫眼见着自己的未婚妻闹出这么大的丑闻而无动于衷:一直不清楚此事的未婚夫被蒙在鼓里,待到报纸上绘声绘色地对这自古有之今又见之的“磨镜之恋”的一番描述,不禁气得发昏,熟人间谁不知道他们的婚约?未婚夫面子彻底丢光,进而入禀法院告王思瑾侵害名誉。退婚自不必说,而且要加倍退还聘礼。

  郑漓愁眉不展地说,王思瑾与族里其他人关系已经极为疏远,但王家这一支就剩这么一个嫡女,虽说其他亲戚经济条件尚可,但说到给她出这么一大笔赔款,却是万万做不到的,再说了对于她如此行径,亲戚们普遍是敬而远之,生怕沾边儿带坏了名声。

  而当年王思瑾的哥哥得肺结核时,她已经同意把聘礼尽数变卖,凑足了给哥哥去法国疗养的费用,没想到治疗了一年有余,巨资耗尽,人也没了。

  至于郑漓为什么找上奉九,那是因为这位未婚夫恰巧是宁军第三军团的一位营长,叫秦笑山,吉林人。

  秦家也颇有势力,东三省地界儿都说得上话,再加上王思瑾这次的确犯了众怒,搁哪儿都是臭不可闻的丑事,而负责此案的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法官正好是王思瑾的校友,据说私下里已表示非常痛恨她败坏母校的名声,只怕王思瑾败诉也是铁板钉钉的事儿。

  郑漓说到最后,不好意思地顿了一下,小声说:“奉九,不是我想麻烦你,但我们家认识的人里,能跟秦营长的顶头上司宁少帅说得上话的,也就只有你了。奉九,你能不能帮我问问,秦营长家可否同意只赔聘礼折现的两千块大洋?”

  的确是巨资,如果加倍,就是四千块了。这笔钱在差不多的人家里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奉九心里其实对王思瑾还是有一点同情的,这个女人固然是有点不定性,但如果非要交出这么一大笔赔偿金,跟要她命只怕也差不多了。再说,被人死缠烂打追求的滋味,奉九的追随者中虽然没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但是想想就知道,肯定相当难受。

  宁铮不算,他那举动就差最后一道胡匪抢亲的戏码了。

  还有,对于她能变卖聘礼给兄长治病的举动,奉九还是非常欣赏的。

  昨天是休息日,奉九正好在帅府,她随后就给宁铮摇了电话。其实她想找到宁铮,实在是太容易了:宁铮给了她自己在河北宁军第三四军军部的电话,只可惜到目前为止,这部电话响起时还没有一次来自奉九。

  电话很快接通,那边宁铮清亮沉稳的嗓音传来,奉九忽然顿住了,没出声儿,宁铮喂了一声后没听到回应,也顿了一下,接着肯定地喊了一声:“奉九——”

  猜的还真准。也是,除了老帅和自己,还有谁能在跟他通话时不首先打招呼呢?奉九赶紧应了声,接着连个寒暄都没有地说有事要找你,那头就似有似无地笑了一声,接着听到宁铮说:“我们是不是心有灵犀?我正好要马上回奉,有事儿我们当面说。”宁铮随即驾战机飞到北平南苑飞机场,接着乘专列回的奉天。

  …………………………

  夫妻俩见了面,奉九自然而然地问:“那你能找秦营长谈谈么?”

  宁铮沉思了一下,“这样,我回豫就找秦笑山谈,让他撤诉;聘礼,按原价赔偿就行了。”

  奉九看着宁铮云淡风轻的样儿,心里一松,毕竟到目前为止,他这个人还算是言出必行,这么棘手的事情,到了有权势的人的面前,可能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吧?

  奉九想着,既然谈完了,那就没有必要再跟他出校门了,羊入虎口的准没好事儿。

  奉九这一上学,那可是又找到了做学生的感觉,说句老实话,这要不是今天宁铮出现,她真的快忘记自己是个已经结婚的妇人了。

  同学们绝大多数都是未婚的,精神风貌自然与已婚人士不同,一个个自由自在的,这种情绪很快感染了奉九,她在思想上又开始回缩,试图缩回自己熟悉的、少女一般的状态。

  这么想着,脸上也带出更多的欢愉之色,宁铮看在眼里,心里也明镜儿似的,不禁在一旁暗暗懊恼:看来真得经常回来提醒提醒这丫头,她是个有丈夫的人;另外,如果装着这事儿很难办,她的感激之情一定会多很多;但,他又想在奉九面前保持自己无所不能的高大形象,真是两难。

  “那正好,我今晚功课很多,就不陪你了。我想直接找地方自习了。”

  宁铮当然不答应,他特意赶了几个通宵,挤出时间驾驶战机再换专列地赶来奉大,还不就是为了把自己太太拐走,找一个清静之地以慰相思之苦么,怎么能这么轻易放她离开呢。

  “走,我带你去个地方。”宁铮不顾奉九反对,硬把她塞进车里,开出校门没多远,就到了一处幽静的院落。从大门外望进去,这是一幢地上二层砖混白色法式建筑,建于民国初年,是宁铮从一位前些日子回原籍的上海大律师手里买下来的。

  时值九月,正是奉天的初秋,公馆外墙上爬满了渐变胭脂色的爬山虎,下面一个小花园,一溜儿种着很多海棠树和梧桐树,显得清幽静美,其实此地离市中心不远,但四周很是安谧,典型的闹中取静。

  宁铮把车开进了大门,停在公馆外西面的位置,先下车给奉九开了门,让她进去,自己要从车里取点从河南和帅府带来的东西。

  奉九走到公馆门口,没想到迎头碰上一群摇摇摆摆的大白鹅,听到他们的汽车引擎声赶紧出来的副官支长胜告诉奉九,这是在此做工的听差养的,这群鹅正要到后面的柳絮湖洗澡。

  奉九把头扭过来,正欣赏着这幢虽然小巧但很有风格的建筑,忽然听到一声尖利的呼哨,又被唬了一跳,赶紧转身,只见一只纯白色打底,杂着褐色暗红色的大老鹰倏地落在旁边法国梧桐的树枝上,正用它那双视力绝佳的黑曜石般的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奉九忽然有点苦恼,自己真是没什么动物缘,真像宁诤说的什么“猫厌狗嫌”,这回可好,还得多算上一头鹰。

  支长胜看了看奉九,忍着笑解释道,这是府里大小姐跟蒙古王公的三儿子结亲那会儿,三少送亲时顺便去辽东玩时顺便带回来的猎鹰,也就是著名的辽东特产“海东青”。熬了好多天,这鹰才顺了脾气,现在三少要是出去打猎可少不了它,通风报信站岗放哨,比人机灵,警觉得厉害,都可以看家护院了。

  奉九笑了,没想到在这个喂鹰胡同,能亲眼看到一群肥肥胖胖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大白鹅,和一只在天空中翱翔的雄鹰来看家护院,自己这丈夫也挺有趣的。

  “不会连喂鹰胡同这个名字也是三少起的吧?”

  “那倒不是,”支长胜也笑了,“三少训它时,经常在胡同里,路过的老百姓看着三少总拿牛肉喂它,才管这个胡同叫起这个名字,后来也就都这么叫了。”

  宁铮走过来,把手里的行李箱和其他从河北带回来的东西交给支长胜,拉着奉九进了公馆,领着她上上下下看了一圈儿,奉九觉得这个公馆真可以称得上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房、琴室、跳舞厅……居然还有一个不算太小的厨房。

  过了一会儿,奉九被宁铮领到了位于二楼南向宽敞的主卧室,看他开始解开纽襻儿脱掉了群青色长衫,甚至开始解开腰带脱长裤,这才意识到他这是打算在此过夜了,而且还意图拉着自己也住在这里。

  奉九大惊,作为一名好学生,她可不想开学没多久就落个夜不归寝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