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世客
院子里有一棵老槐树,树下放着一张矮矮的桌子,以前爷爷在世的时候,就在这里陪老友下棋。
后来就成了男主和妹妹写作业的地方。
陶然搬了小板凳,坐在矮桌旁边,拿出一看就是自家用碎布缝出来的书包,一本一本地往外掏暑假作业。
秦墨的书包,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明明是从商场买的大牌书包,似乎是因为主人不爱惜,变得很脏。
他站在东屋门口,脚底就像粘了胶水一样,一步也迈不动。他不该答应和陶然一起写作业的,这个书包让他觉得自卑死了。
“她会不会觉得我很邋遢?”
陶然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迟疑,问道:“你在学校经常受同学欺负吗?”
“啊?”没想到陶然会突然说起这个,秦墨神色有些不自然。
陶然指了指他书包上的脚印:“谁踩的?”
摄像师提出异议:“你怎么知道是别人踩的?就不能是他不爱学习,为了泄愤,自己踩的嘛?”
秦墨就像是一只被攻击的小兽,一下子竖起了身上尖锐的刺,想要反击,却又因为生性不善言辞,只能苍白地辩解:“我没有。”显得毫无说服力。
陶然:“这脚印那么明显,都和他的脚不一样大,怎么会是他自己踩的?”
秦墨把书包放在一边,隔空虚虚地把脚印对上去,果然差距很大,嘿嘿地笑了起来,“你好聪明啊。”
或许是这个笑容太憨厚了,他身上那种阴沉的像是南方梅雨时节越晒越湿的被子似的气息,都一扫而空了。
摄像师哑口无言。
陶然:“他们欺负你,你不要忍着,你要找老师。”
秦墨小声问:“老师会信我吗?”
在很小的时候,他也是会寻求外界帮助的,告诉爸爸,后妈和家里的下人欺负他。
可是爸爸从来不信,还因此骂他是个撒谎精。
久而久之,他就越发沉默。
“没有人会信我的,没有人会帮助我。”
这是一种习得性无助。
有个这样的实验,把狗关在笼子里,只要铃铛一响,就电击它,因为笼门关着,狗逃不了。
多次实验后,就算把笼门打开,听到铃铛响起,狗不会逃跑,而是倒地颤抖。
因为承受过太多痛苦,反抗也都失败了,绝望已经变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陶然撸起袖子,“老师不信你,那就跟他们打,他们踩你的书包,你也踩他们的书包。有人打你,无论如何都要奋起反抗,让他们知道你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她的语气、神态,都像个山大王一样悍野,可她露出的手腕那么细那么白,明明是娇娇小小的个子,却做出一副“拳打三山五岳,脚踢五湖四海”的模样,只让人觉得可爱。
“我们先写作业吧,下午一起去洗书包。”
秦墨所有的课本,就跟新的一样,不像陶然面前摆的那些书,上面写满了工工整整的笔记。
他动作有些慌乱地合上了书本,想要遮掩这个事实,怕陶然觉得他不爱学习,因此不和他做朋友。
陶然做贼似的,先看了看四周,确定于老太太没在,才把放在最下面的书抽了出来。
她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别让我奶奶知道,其实这些做了笔记的书都是我哥的,下面才是我的。”
她似乎很喜欢“二度创作”,在课本原有的插画上,画了各种各样的“大作”,给诗人嘴边叼根烟斗,让瀑布里面缀满星河……
总之,上课八成是没有好好听讲的。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原主不像她哥哥那么爱学习,虽然人有几分小聪明,成绩也确实还不错,但她更喜欢花心思在打扮上面。
她很漂亮,自己也爱俏,说是村花也不为过,十里八乡再没有比她更好看的了。就连之前出去割猪草也戴着遮阳帽,生怕被毒辣的太阳晒黑。
不过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她就算把从同学借来时尚杂志看一万遍,也还是买不起那些衣服。
就连这顶遮阳帽,也是她那个心灵手巧的哥哥,帮她编出来的呢。
两个人开始写作业。
秦墨并不爱学习,他在全市最好的初中读书,而且还是奥赛班,是家里花大价钱把他塞进去的。
平常听老师讲课,就像听天书一样,越发打击他学习的积极性,一上课就昏昏欲睡。
可是今天他坐在陶然身边,很平静地打开全校统一印刷的暑假作业,忽然发现这些题目也没那么难。
有一些对照书上的例题,他轻易就能看懂。
陶然有时候还会问他题目,他对照着书上的公式,都能给她讲明白。
只觉得越学越起劲,为了给陶然讲题,恨不得把一整本书都给吃进去。
他这里写的津津有味,反而是陶然那边,大学毕业都好多年的人了,怎么可能沉得下心写什么初中作业?早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淡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影,斑驳地打在她的脸上,她的睡颜安静的就像是一个天使,小巧的红唇如同玫瑰一样娇艳。
有什么在轻轻敲打秦墨的心房。
就连穿堂而过的清风,似乎都跟着悸动了一刹。
第23章 变形计
于老太太烧的午饭很简单。
自己揉的面团,用擀面杖擀成薄薄的大圆饼,然后一层一层地叠起来,再用刀切成细细的条状。
她的面发的时间刚刚好,一刀一刀切下去的时候,声音清脆无比。
在旁边帮忙的陶然,光是听听这个切面的声音,就要馋死了,这面咬起来一定很劲道。
她平常要么是去餐厅吃,要么是吃外卖。
没有难吃到什么程度,但也绝对算不上好吃,每次点餐前都要对着外卖软件纠结上好久,反正吃哪家都只是为了生存。
怕白面黏在一起,于老太太在上面撒了一层颗粒感稍微有点粗的黄面,也就是玉米面。
然后是打卤,菜就是从自家地里摘来的,茄子、西红柿、豆角切成丁,打了三个鸡蛋下锅,遇到热油,黄橙橙的鸡蛋一下子膨胀开来,香味也随之在整件院子里弥漫。
面条煮熟以后,码在碗里,先浇上热卤,最后再铺上一层黄瓜切成的丝。
摄像师特意给了一个特写镜头,装在老瓷碗里的面条又白又嫩,搭配黄色的鸡蛋,红色的番茄,还有青青翠翠的黄瓜丝。
你几乎一看到这个画面,就能想象出来它的味道,那是你在家里吃了十几年的家常。
于老太太塞给秦墨满满当当的一大碗,“不知道你的饭量,小松在家的时候,我做的饭他得吃两大碗呢,你先尝尝,要是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下面条。”
她说的小松,就是这本书的男主于青松。
陶然吃得可欢了!
哇,这个面真的好劲道,咬一口q弹、q弹的,像在嘴里跳舞。
而且菜也好甜好脆啊,不像她平常吃的那种,打过很多农药,商家都没洗干净,一入口就觉得特别苦。
就是盐放得多了一点,稍微有点咸了,老人家还是口重。下次得给她说说,不要放那么多盐,对身体不好。
于老太太夸了一句:“小丫头今天表现不错啊,平常让你正经吃饭,跟要你的命似的,就爱去小卖铺买那些零食。”
陶然翻捡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发现老太太说的是一毛钱两根的散装辣条。
那种辣条全是添加剂的味道,她偶尔吃吃还行,天天都吃肯定会腻的。
和陶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桌子的另一边,秦墨那样子根本不像是在吃饭,而是在数面条到底有几根,一根一根地往嘴里塞。
于老太太以为,城里来的孩子,吃不惯农村的东西,就教他怎么吃:“你用筷子拌一拌,味道能好点。”
秦墨的动作还是恹恹的。
等于老太太和陶然都吃完饭,打算收碗的时候,秦墨碗里的面条就跟没动过一样。
于老太太一下子就变了脸色!
她经历过大饥|荒年代,粮食对于她来说就像生命一样珍贵。
她没办法理解秦墨的浪费,非常严厉地说:“这可是精白面,在我小时候只有地主家才吃得起!就连我这个大字不认识几个的农村老太太,都会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学校的老师难道没教过你这个道理吗?”
老太太的命,其实也挺苦的,儿子儿媳出去打工,在路上出了车祸,白发人送黑发人;又过了几年,丈夫也去世了,只留下她一个人拉扯大了孙子孙女。
可她很要强,一生没有求过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事,在某些时刻甚至显得有些顽固。
比如她觉得喊小胖、二丫没什么,比如她认为浪费粮食就是犯罪。
在今天之前,遇到这样的场景,秦墨大可以直接走掉,不听老太太这唠唠叨叨的说教。
可这是于绵绵的奶奶,他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
秦墨重新端起那个碗,用筷子卷了面条,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于老太太脸上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
陶然秀眉轻蹙,秦墨的表情实在是太奇怪了,一点也不像是在吃饭,反而像是在受刑。
下一刻,“哗啦”一下,秦墨吃的所有东西,全都吐了出来。他肥胖的身体,从小板凳上摔了下来,一只手捂着肚子,一个劲儿地往外呕吐。
他以为自己可以强行吃得下,果然还是不行吗?
没有料到这样的变故,于老太太愣住了。
“不可能是吃坏肚子了啊,明明我和二丫跟他吃的一样,难道是城里的孩子肠胃太娇贵?”她自言自语道。
摄像师为她提供了另一个思路,“我看他就是故意的,觉得你在说教他,心里不服气,装模作样地往外吐。”
于老太太的火气被挑起来了:“小胖,就算你嫌我做的饭不好吃,也不用故意折腾吧?你看你把好好的院子吐成什么样了?本来你吃不完的面条,我还能拿去喂猪,现在你搞成这样,全都浪费了!”
陶然端来一碗清水,递给秦墨:“你先漱漱口。”
在她写的那本书里,关于开篇这一期《变形计》,涉及到反派的部分其实并不多,主要聚焦点是在男主那边。
她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一个自小长在山村里的孩子,骤然见识到大城市的繁华时受到的冲击和内心的坚守,突出他本身所拥有的那种质朴而美好的品质。
至于反派这边,只是一笔带过,前期是节目组剪出来的反派各种黑料,后期通过男主的手查出来,那是节目组恶意剪辑。
在那些黑料里,确实有一条是反派故意浪费粮食,所以刚才看到秦墨吃面条,陶然以为这个点可以过去了。
结果他却忽然吐成这样。
实在不像是装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