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美强惨反派 第48章

作者:人世客 标签: 穿越重生

  上官岳骂儿子:“你还有心情笑, 你妹妹被这容姓小儿吃的死死的!一封信就把她的魂给勾没了。”

  换来儿子的回答:“爹啊, 这分明是妹妹把容昭吃的死死的吧?

  容昭这封信也不知道写了多少版、改过多少次, 才能做到这样明面上一点也没有诱拐的意思, 却能一下子就拐走妹妹,我看他啊,这些天肯定想小妹想惨了。

  对比一下小妹,昨天还在我们军营里玩呢,她还组建了两个队伍,说什么要看猛男踢蹴鞠,又是赏好酒、又是赏好肉, 整个威武军都为她疯狂。

  她玩得那么开心,可半点都没思念过容昭啊。”别看他是个大老粗,对于感情的事也有自己的看法, 能看得出容昭才是先动心的那一方。

  上官岳觉得儿子笑的像个憨憨,敲了一下他的脑壳,结果崩的自己手疼:“赶快把这里的事情搞定,去把你妹妹找回来啊!”

  “我忙着呢,妹妹走之前给我留下任务了,让我好好练兵,防着点敌国蛮夷。”上官耀摊手,“老爹,给点钱呗,要想练兵先得征兵啊!这里面开销大着呢。”

  “钱、钱、钱,整天就知道问你老子要钱。”嘴上这样说着,上官岳还是马上召集兵部和户部的官员开会,商量儿子的提议。

  辽阔宽广的平原之上,一万黑甲骑兵和着喷薄的朝阳一同,贴着地平线奔驰,声势浩大,所过之处,扬起阵阵尘埃,惊落空中飞鸟。

  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的,就是陶然。

  策马狂奔的感觉真是奇妙啊,像极了自由。

  虽然上官岳父子的猜测是正确的,但陶然才不会承认,她是被容昭信里写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给吸引出来的!

  她能怎么办啊?她也很绝望啊。

  她一个爱吃、爱玩、爱闹,平常恨不得把所有网红餐厅都打卡一个遍的现代小仙女,离了手机和网络还能在古代活得下去,已经是个奇迹了好吗?

  还不许她跟着容昭一起凑凑热闹、吃喝玩乐了?

  陶然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她本来就是一个任务者,现在容昭的病还没治好呢,跟着容昭是为了做任务嘛,毕竟系统发给她超多钱的,她可是一位五好员工。

  这可是正事,才不是带薪休假。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耳边是呼啸而过的秋风,陶然原以为自己跟不上黑甲骑的速度,没想到她一路都毫无压力。

  不用系统说,她也猜到了,大概之前的任务世界,她还学到了精深的马术吧,所以驾马的技术也很棒。

  黑甲骑到了安州,却在边境线上遇到了另一支兵马,数量比他们更多,军容像他们一样整齐,显得井然有序、军纪严明。

  带头的小将勒马,凝声道:“保护公主!”对方是一支能让他这位横扫无数敌人的黑甲骑将领,都感到威胁的队伍。

  但那支军队并无恶意,反而是远远地对他们打了旗语,然后派使者上前,“我们是容公子率领的白袍军,特意在此恭候,你们全都穿着黑甲,可是威武军的黑甲骑?”

  他所说的容公子,应该是前太子容昭。

  可白袍军?那是什么?听都没听过还有这种番号啊?

  白袍军:“快去禀报容公子,黑甲骑到了安州!”

  容昭一听到消息,立马赶来,等看到被黑甲骑保护的陶然,更是在心里懊恼。

  他提前算到了,上官耀会让黑甲骑护送陶然,虽然平关以北都被他们收服了,但是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一些状况。

  但他以为,黑甲骑总要照顾陶然的速度,应该会来得晚一些。

  容昭快步走上前来,和陶然打招呼,“久等了,你们比我想象中来得更快。”

  其实这种速度,也在黑甲骑的预料之外,他们起先都想好了,怎么样既能照顾陶然的速度,又能维持黑甲骑的军阵,没想到压根不用他们纠结,这一路大家就像是跟陶然赛马赛过来的。

  那小将下马,对陶然一番盛赞:“公主马术极佳!不输男儿。”

  他的副将附和:“何止是巾帼不让须眉?咱们这些黑甲骑被称为轻骑,刀尖舔血这么多年,靠的就是速度,咱们随便拎出来一个,骑术都能傲视大周朝,却胜不过公主。

  公主殿下,您要不要收编近卫军?我都不想跟着耀将军混了,就想追随您。”

  把陶然逗的一阵娇笑。

  她真是好喜欢这些军人,保家卫国他们冲在最前线,地震抗灾是他们用磨出血的双手挖出了灾民,一个个都长的那么帅,气质那么硬朗,最关键的是各个说话还都那么好听。

  兵痞全是老油条啊。

  容昭一瞬不瞬地望着陶然,这就是他喜欢的人。

  明明笑得娇娇俏俏,却有一种天生的领袖魅力,让人心甘情愿地追随。

  而且,她真的把每一个人的付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不像皇上和京中许多官员一样,认为军人就活该为国捐躯,一个劲儿地克扣兵饷。

  那时前方的战士没有粮草、没有棉衣,不仅要抵挡凶恶的蛮夷入侵,还要抵挡饥饿和寒风冷雪。

  可极少过问政事的陶然,却在旧行宫朝会的第一天,就提出了厚待将军和士兵。

  她发放的军饷是皇上的数倍,该安置战士家属就安置,该厚葬那些牺牲在战争和救灾里的烈士就厚葬,还让孟佳和陈太医一同专门为军方设计出了一份食谱,保证他们的营养跟得上日常练兵和行军打仗。

  其实这些在前线卖命的战士,反而是最好懂的,不像官场那样尔虞我诈。你对他们好,又有实力,他们当然服气你,也忠诚于你。

  小将想要扶陶然下马,陶然笑着拒绝了:“我自己来就好。”

  她和他们一样身穿黑甲,在太阳底下泛着寒光,头上扎着一个利落的高马尾,面容看来虽然娇气,白白嫩嫩得让人疑心一阵狂风都能吹破她的皮肤,可翻身下马的时候,动作却熟练又帅气。

  周围又是一片叫好声。

  不光来自这一边的黑甲骑,还有对面的白袍军。

  “你们哪,是真的皮。”陶然摇头,“要是我哥知道,他好心借给我一万兵马护送我,结果你们都成了公主近卫,威武军凭白少了一万,这样有借无还,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死。”

  回应她的是军中汉子一片爽朗的大笑声。

  和容昭简短的寒暄过后,陶然问起了白袍军。

  容昭说:“丞相大人派我去剿匪,却没有给我兵马,我只好在安州征兵。”

  “不愧是你啊,容昭!你才到安州多久啊,不仅治好了这里的霜冻,居然还练出了这么一支强兵,这等本事,恐怕就连我哥哥这个大将军都得敬你几分。”

  陶然不太清楚容昭和上官岳之间的明争暗斗,只以为是威武军同样缺兵马,毕竟她是知道原书剧情的,敌国蛮夷正虎视眈眈。

  容昭温和一笑。

  听到她这样直白地夸奖,他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可他的性子已经成型了,不管心里有多高兴,到底还是太内敛了,表面上看不出来什么变化。

  白袍军的将士说道:“因为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出身,全是布衣,就叫白袍军了。”

  布衣,在大周朝多指白衣,也就是平民的意思。因为这个时代织染行业并不发达,只有贵人才能穿得起染色的衣服,平民老百姓只能穿素色、没有染过颜色的衣服,多为白衣。

  陶然:“白袍军,真是一个极好的称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们响应容公子的号召,加入清缴匪患的队伍,各个都很了不得。不过只穿布衣,可不能上战场啊,刀剑无眼,还得披上战甲才行。”

  陶然叫来负责传讯的士兵,“传本公主的命令,让丞相拨一批物资过来,白袍军的家属安置、军饷、福利,等等一切规格,全都等同威武军!”

  因为容昭治理好了霜冻灾害,安州百姓才会这么信服容昭。他们只凭着一腔热血和感激之情跟随容昭,心里未必没有对于未来路在何方的恐慌。

  此时此刻,全在陶然的一句话里,获得了安定。

  威武军啊!那是何等声名赫赫?好儿郎谁不想建功立业,这就是荣耀。

  威武军的福利更是全天下出了名的好,就算他们战死沙场,以后一家老小也能得到赡养。

  再无后顾之忧,一个字——杀!

  三万白袍军跪地,齐声道:“吾等誓死效忠公主殿下!”声震九霄。

  “我不要你们死,我要你们每一个都好好地活着。”陶然扶起前方的将领,“别跪了,快起来吧。”

  其实这样的事,容昭也能做,只要他从驿站寄信回冀州,说征兵三万剿匪,上官岳和陶然一样会拨钱给他。

  可那是上官家的钱,用着别人的钱,给自己招兵买马,容昭没这么大的脸。

  所以他一直和白袍军说的就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们,只有一条命和你们同生共死。

  庆幸的是,他还有这份个人魅力,组建得了这支兵马。

  至于收服人心的事,既然花的是上官家的钱,那么理应由陶然来做,让他们忠诚于她。

  两只兵马原地休整。

  陶然和容昭说:“你小子,分得也太清了吧?”

  容昭定定地回望她。

  陶然拿着一把草料,喂哥哥送她的那匹枣红色战马,“兵马是你征来的,这要是换皇上来征兵,你信不信安州州牧能因为兵役太重之类的事,和他扯上好久的皮,说自己交不出民兵。

  既然是你的兵马,干嘛又把这种好名声推给我?我本来是听他们说白袍军,听得太感动,下意识地说出了军饷福利的事,可他们却激动成那样,我才反应过来,你之前不是和他们这样许诺的?”

  “嗯。”容昭接过她手里的草,替她喂马。

  陶然:“你不用帮我搏这样的好名声,我不占你的便宜,你的兵马就是你的。”

  容昭:“你看,你也和我分得很清。”

  陶然:“诶?”

  容昭问:“我们是朋友吗?”

  陶然答道:“那当然啦,好朋友!咱们一起吃过肉、一起喝过酒、一起掏过鸟窝、一起放过风筝……”

  “好朋友不用分太清吧?我不懂怎么和人做朋友。以前唯一的朋友就是卫冲,但他是我的伴读,在我学会当一个太子之前,就已经和我是朋友了。

  后来,我当了太子;后来,我再也没有朋友。任何人和我都是君臣有别,身份有着天然鸿沟,别人和我当然要分的很清了。不能同桌而食、不能穿同一种颜色的衣服、不能走在我的前面……

  如今,我不再是太子了,我想学着怎么交朋友,或许我这种学习很笨拙,但想要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去结交朋友。”容昭垂眉低目,长而卷的眼睫毛在苍白到近乎病态的脸上,打下一片扇形的阴影。

  陶然心疼得一塌糊涂:“放着我来!”

  不就是交个朋友吗?

  谁学生时代还没有个在课间手牵着手一起去洗手间的闺蜜了咋滴?

  容昭才十七岁,这年纪放到现代,其实也就是一个高二的学生。

  会有这样的期盼很正常啊。

  一开始陶然是这样想的没错啦,但是事情的走向渐渐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

  因为是好朋友,不用分得太清,所以两个人几乎同进同出。

  不分你我的好朋友,当然要穿同一个色系的衣服啦。

  同样是蓝色,穿在容昭身上是偏向霁蓝,带着雨后初霁的清爽和海风一样的气息;穿在陶然身上又偏向粉蓝,娇娇软软,像是棉花糖,像是云朵。

  两个人走在一块,一个俊逸潇洒,一个美貌动人,看起来别提有多登对了。

  路人全都对她俩行注目礼,还有小姑娘用帕子捂着嘴,发出一阵姨母笑:“快看,这是不是冀州传过来的情侣装啊?”

  陶然:“???”

  你们古代人都这么时髦的嘛?连情侣装都知道?

  等问清了她们,是从冀州传来的,听说大理寺卿卫冲和他的副手孟佳是一对恋人,孟佳就设计了这种情侣装,卖的特别火,其他州县好多人跟风呢。

  陶然看看身边的容昭,再低头看看自己,一样的色系,一样的衣料,连设计都好像,真的有一种情侣装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