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 第9章

作者:清供 标签: 豪门世家 西方罗曼 穿越重生

  这世上根本就没几个男人真的喜欢端庄的女人,他们只不过需要端庄的女人撑门面、打理家务罢了。

  不过,邓肯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昨天骑马去了,或许她该记下来,报告给公爵大人。

  毕竟这两个人有可能就是潜在的目击证人。

  等她好不容易听完了胖大婶的碎碎念,从牛棚出来之后,约瑟夫也正在往外走。

  “你可以派人去确认一下,如果不是农场的挤奶工,对邓肯夫人来说是好事。”

  “谢谢您的安慰,我想阿比盖尔会好起来的。”邓肯先生客气地将约瑟夫送至大门外。

  两人上了马车,约瑟夫问起格蕾丝的收获。

  “都是一些散乱的事情,鸡舍的女工告诉我,昨天夜里七点多,有猎狗闯入了农场。牛棚的厨娘则说了一些有关乔的不雅传闻,她还提到了一件事,有关邓肯家的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据说昨天这两个人出去骑马了。”

  “骑马?”约瑟夫摩挲着下巴。

  他和格蕾丝的想法往不同的方向偏离开来。

  格蕾丝认为这两人是目击者,约瑟夫却觉得,他们也许没那么无辜。

  麦田里那些痕迹,再加上尸体腋下的勒痕,不正像是马拖着尸体留下的痕迹吗?

  两人去了治安队,死者身份已经确认,就是比格纳农场的挤奶女工,乔·卡特。

  有附近的农妇,为乔擦了脸。

  这让格蕾丝心里咯噔了一下,“你清理过她的手吗?”

  农妇茫然地摇摇头,“没有,先生。布雷恩先生只让我给她擦脸。”

  怕格蕾丝责怪,农妇试探着询问,“需要我给她擦手吗,先生?”

  “暂时不需要,谢谢。”格蕾丝立刻拒绝了这个提议。

  她蹲下身子,视线和尸体齐平,强忍着恐惧感,无视尸体散发出来的臭味,凑近去看尸体的双手。

  死者的指甲不怎么干净,但形状却很好看,指甲里面也没有血污一类的痕迹。

  太可惜了,这个女人临死前,没能在凶手身上留下证据——伤口。

  约瑟夫在一边,愈发觉得格雷厄姆心细如发。

  难怪埃德温叔叔对格雷厄姆赞不绝口。

  查尔斯医生也在这里,正在检查死者胃里的残留物。

  “可怜的女人,胃里只有一点消化了一半的土豆。哦,还有些鸡肉,恐怕是她的雇主给她的。”

  他对着等在一旁的布雷恩先生抱怨,“我早就说了,这个穷困的女人根本没机会服用鸦片酊一类的药物。”

  他又转头无奈地看了一眼格蕾丝,“他和你想法一致,都认为凶手应该被死者狠狠挠上一爪子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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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死者的真实身份?

  “死者没有抓伤凶手,也许并不是因为她服用了鸦片酊,而是因为凶手可能不止有一个人。”约瑟夫觉得案子有些眉目了,这是他办案的经验。

  每当他抓住一些关键点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

  布雷恩先生拿出一块锡板,这是最早出现的相片种类之一,用化学试剂碘化银在金属板上成像,被一部分人称为锡板,实际上和锡这种金属本身却没什么关系。

  也是因为本地的治安官是约瑟夫,他家产颇丰,为人又慷慨,治安队里的一切配置,都是最先进的,治安队的民兵们也干劲十足。

  “这是我们搜索了方圆二十英里范围,找到的唯一一个有可能是谋杀现场的地方。”

  照片是黑白灰三色,拍摄的是一片沼泽。

  由于明暗关系的对比,拍摄下来的脚印是黑色的,一共有四个人的脚印,两大两小,应该是两男两女。

  只不过经过了一夜,沼泽泥地质地湿软,脚印早就比实际尺寸要小一圈了,连鞋底花纹都已经不再清晰。

  仅仅凭借这几个脚印,是无法判断谁是凶手的。

  不过这至少说明,约瑟夫的推论是有可能的。

  “我们还在附近发现了马蹄印,看来有人骑马经过了那里。”布雷恩先生又递过一块锡板,语气一沉,“或者说,也许凶手是骑马过去的。”

  这时查尔斯医生检查完毕,把剖开的地方缝合起来,示意农妇可以清理尸体,准备让死者体面一点下葬。

  “等等!”

  在农妇把乔的鞋脱下来的时候,约瑟夫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他走过去,仔细观察了一下死者的脚。

  这一看,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作为一个贫穷的女工,这双脚也太过白嫩了。

  约瑟夫也摸不清头脑,于是转头问其他人,“女工的脚,会养得这么白嫩吗?”

  旁边的农妇红了脸,赶紧往后退了一步。

  格蕾丝就事论事地说道:“应该不会。”

  “当然不会了!”布雷恩是农民的儿子,很了解这里下层阶级的生活,“我小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一双像样的鞋,我的姐姐也是。我们经常光脚去地里帮大人干活。”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们脚底下,都有一层厚厚的茧子,冬天的时候,还会生冻疮。”

  格蕾丝走过去,抬起死者的手,说道:“她的指甲形状也很漂亮,像是精心护理过的。”

  挤奶算不上特别伤手的活动,虽然乔的手脏兮兮的,但手形依旧很优美。

  查尔斯医生啧啧两声,“要不是看这身装束,她可真像个富家小姐。”

  “没准儿真是呢?”格蕾丝反问。

  “很多大户人家,出现精神失常的女儿,都有可能把她们送到疯人院。”

  在这个时代,家里有个疯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能羞耻感会大于他们对于家人的心疼。

  就连贵族的妻子也不例外。

  这年头几乎不会有人离婚,家里有个疯女人,人们只会感叹男人多么倒霉。

  然而被送进去的女人,才是最倒霉的。

  明明是病人,却要每天承受非人的折磨。

  对于见过后世精神病院的格蕾丝来说,这时候的疯人院,叫酷刑室还差不多。

  “她会不会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

  格蕾丝如此发问,布雷恩先生立刻就派人去附近的疯人院查消息去了。

  如果乔真的是个富家小姐,这件谋杀案的诱因,可能就要全部推翻重来了。

  一个富家小姐,如果她被杀了,那么会不会是有人知道她的身份,所以痛下杀手呢?

  一个人杀人,往往有两个最常见的诱因,一个是仇恨,一个是利益。

  约瑟夫放下端详了一会儿的照片,对着布雷恩先生问道:“寻物启事发出去了吗?”

  “已经发出去了。”

  格蕾丝凑近去看便条上的内容。

  “有一位朴实的农妇捡到了一枚橄榄枝形纯金发夹,现存放在治安队,如有哪位女士丢失此物,敬请来治安队认领。”

  格蕾丝:“……”

  突然变成了朴实的农妇。

  本地有自己的报社,刊印量并不多,主要的读者是本地的大小农场主家庭、比较富裕个体佃户家庭,以及大户人家的仆人。

  如果那个未知的女人自己并不知道在哪丢失了发夹,这个寻物启事确实很有迷惑性。

  或者她的仆人发现家里丢了东西,没准也会来认领。

  这样一来,就能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了。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约瑟夫按理该回家用餐了。

  然而他却命令马夫往相反的方向走,送他和格蕾丝去一家叫做“三只野猪”的小酒馆。

  格蕾丝在旁边小声提醒,“这有失您的身份……”

  约瑟夫浑不在意,“难道我的身份还能再往上升吗?”

  非王室血统的贵族,到了公爵也就顶天了,因此相比于其他贵族,他们反而是最不在意规矩的一波。

  据说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公爵,还会穿得像个乡下老头,并以此为荣。

  这可能就是贵族的怪癖吧!

  看格蕾丝还有些不知所措,约瑟夫解释道:“别担心,我去过那里很多次了,那绝对是个好地方。”

  酒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有着棕色的皮肤,五官艳丽,很有异域风情。

  约瑟夫告诉格蕾丝,老板娘是从印度来的,大家都叫她帕梅拉,至于她真名是不是这个,没人清楚,也没人在意。

  帕梅拉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出身却很低,种姓是传说中的不可触碰者——达利特。

  当年为了能够脱离这种奴隶一般的身份,她使出浑身解数,迷住了一名英国军官,让他带着她来到了英国。

  在做了一段时间的情人之后,帕梅拉知道军官不会娶她,因此痛快地同意了和军官分手。

  因为她这种不纠缠的态度,那名军官心中愧疚,给了她一笔不错的安置费。

  帕梅拉就用那笔钱,搬来了乡下,开了这家小酒馆,生意一直不错。

  两人一进到酒馆,就被帕梅拉领到了楼上。

  这家酒馆只有两层,下层是大厅,上层也只有这一个隔间,其余的地方,应该是帕梅拉的住处。

  酒馆也开了将近十年了,房屋老化,又是木质结构,因此隔音效果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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