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 第10章

作者:清供 标签: 豪门世家 西方罗曼 穿越重生

  格蕾丝人在楼上,都能听到楼下的说话声。

  他们之所以在楼上,并非是因为约瑟夫拿乔,而是如果他真的在楼下喝酒,恐怕“三只野猪”今天就不会有新客人了。

  格蕾丝原本打算站在一边,暂时充当侍者,却被公爵大人挥手赶去了对面,“你坐在那里,不要太拘谨,现在是外出时间。”

  说完这句话之后,约瑟夫的注意力就转移到楼下去了。

  帕梅拉送菜过来的时候,还打趣了一句,“哦,公爵大人,难道我这里有谋杀犯吗?”

  她把一盘沾满香芹末和黄油的热乎乎的小土豆放下,又端来了嫩豌豆炖羊羔肉、李子布丁、咖喱肉汤和印度奶茶,很是妖娆地单手撑在桌子上,冲着格蕾丝抛了个媚眼。

  “漂亮的小家伙,你要不要喝两杯?公爵大人每次光顾,都不喝酒,我这可是酒馆呀!”

  出来跟着公爵大人办事,格蕾丝哪里敢喝酒?

  “不了,谢谢。”

  职业假笑。

  帕梅拉扫兴地哼了一声,扭着水蛇腰走了。

  原本以为和雇主一起用餐会十分紧张的格蕾丝,最后却发现,公爵大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饭菜上,更不在她身上,而是全神贯注地听楼下客人的醉话。

  用他的话讲,这里可以听到许多平时听不到的事,醉汉们喝多了就口无遮拦,总能为他提供许多意想不到的线索。

  这里的客人通常是一些游手好闲的民兵和上流社会家庭里的男仆,也只有这些人有闲钱来这里消遣。

  上流社会除了约瑟夫这种异类,其他的基本都是在各种宴会、俱乐部里出现,小酒馆对他们来说档次太低。

  像伊登庄园的男仆们,因为数量众多,即使是下级男仆,每过六天,也有一天休息,再加上周日是礼拜日,相当于一周休息两天。

  而高级仆人则是做三休一,当然,管家和总管以及侍者除外,他们要随时准备服务主人,且同一职位只有一个人,互相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什么换班的事。

  虽然规矩多,等级森严,但像伊登庄园这样的大庄园,仆人们的报酬可能比市价高出一倍,还有假期和各种补贴,由于仆人众多,大家也能轮班工作,不至于像中产阶层家的仆人似的,每天连轴转。

  这对于仆人们来说,简直可以说是事业巅峰了。

  这也是从事家政服务的仆人们,渴望在大贵族家工作的原因之一。

  其他乡绅虽不至于如此阔绰,倒也会给仆人们放假。

  格蕾丝想起自己记账的时候,发现除了小工以外,所有的男性仆人,包括她自己,都多出一项“酒水和点心补贴”,神色古怪——没想到就是这么个用处。

  看来对于贵族家的规则,她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伙计们,今天我路过比格纳农场,听里面的农夫说,农场里那个疯疯癫癫的乔死了。”

  “啧,怪可惜的……呃,我是说她的脸蛋儿还不错。”

  等了半天,约瑟夫终于听到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猫一样的灰绿色眼睛里闪过一抹光。

第10章 礼拜日

  “你们可别小看她,我估计她没疯之前,还是牧师家的大小姐呢!”

  其他人沉默一秒,然后哄笑出声。

  “她要是牧师家的大小姐,我就是亨利八世!要不然她怎么总往我怀里扑,还说我了不起呢?”

  几个人后面说的话就开始有些不堪入耳了。

  不过之前发表看法的人仍旧不服气地辩解了一句,“我听见过她用拉丁语祷告!”

  “你怎么知道那是拉丁语?没准是那个疯女人瞎咕哝了几句呢!”

  “我们老爷是天主教徒,会拉丁语,我听过几句,和她那天说得很像。”

  格蕾丝已经开始记笔记了,饭菜被放在一边,成了备受冷落的角色。

  如果有其他人在这,肯定会啧啧称奇。

  主仆二人来到酒馆,既不喝酒,也不吃饭,一个神游天外,一个在做笔记,画面怎么看怎么诡异。

  这时还没有圆珠笔,钢笔也极少见,格蕾丝用的是一种用铝制成的笔,这种笔的笔迹不容易被橡皮擦除,而且可以用很多年,写出来的字颜色不太深,像2H的铅笔,接触纸张时发出沙沙的书写声。(①)

  约瑟夫从那种全神贯注的状态中脱离出来,看着格蕾丝的笔记,又看看旁边还没动过的饭菜,“格雷厄姆,我知道自己性格有些古怪,你可以不用如此迁就我。”

  “您作为治安官,做事尽职尽责,这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事,我的贡献微不足道,又哪里称得上是迁就呢?”

  格蕾丝对于公爵大人这一点,确实非常钦佩。

  贵族们以不事生产为荣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即使是做了一方官员,很多贵族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

  尤其是治安官,由于接触凶案,很多贵族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细查,得过且过。

  像约瑟夫这样重视生命的人,在这样一群人中,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两人趁着菜还温热,简单地吃了一点,就乘着马车,往伊登庄园的方向去了。

  该问的暂时已经问了,剩下的,要先等等治安队那边的调查结果,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路线。

  霍恩先生终于又“夺回”了自己的徒弟。

  他带着格蕾丝去了庄园自带的裁缝室,那是裁缝女仆们为庄园里其他人做衣服的地方。

  伊登庄园每年都为仆人们提供新制服,总管和管家则提供礼服。

  不同于女仆,男仆们的服装十分奢华。

  格蕾丝每年可以领三套礼服,分别是晨礼服、夜礼服以及陪同主人外出的外出服,每一套都价格高昂,为的就是不丢公爵府邸的面子。

  而女仆就不同了,她们被防备也被羞辱着。

  女主人们认为她们穿得光鲜会勾引男人,使自己的庄园发生丑闻,很多人家会让女仆自备工作服,且必须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多余装饰。

  伊登庄园虽不至于如此,但也只是为女仆们提供朴素的工作服,楼下是仆人们的天下,严肃的女管家认为女仆该穿成什么样子,她们就只能穿成什么样子。

  霍恩先生领着格蕾丝过来,一是认识一下仆人,二是量尺寸和挑选面料。

  男士礼服样式上没太多花样,版型基本一致,四个裁缝女仆几天就能做好。

  “晨礼服的马甲用珍珠灰的缎子,领带用灰色真丝的,夜礼服的领结用凸纹棉的……还要联系本地的制鞋匠,做几双合脚的皮鞋……”

  虽然霍恩先生按理来说已经荣退,但仆人们始终对他心存敬畏。

  解决了工作服问题,霍恩先生上下端详了格蕾丝一阵子,摇了摇头,“你的怀表最好换成阿尔伯特双头表链,这样另一头就能挂一些小工具。”

  根据霍恩先生的说法,公爵大人在遇到难题的时候,会想要抽一支雪茄,因此格蕾丝需要随身携带一个雪茄切割器。

  这种时候,虽然不常见,但作为仆人,总要面面俱到才好。

  管家莱斯利先生站在楼上,看着霍恩先生带着格蕾丝,在庄园的领地上四处游荡,细心地给她讲解着什么,内心涌起一股不甘。

  如果格蕾丝是代理人,他或许不会有这种心理。

  但格蕾丝现在是总管,是伊登庄园里,和他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仆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仆人们总是靠着熬资历晋升的。

  反正霍恩先生从前就是管家,后来不也晋升了总管?

  只是莱斯利先生忘了,霍恩先生曾经伏低做小,给前任总管当了将近十年的小跟班,才学会了这一身本事。

  如今有人年纪轻轻,就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霍恩先生又何必舍近求远,再花十年培养一个工作寿命更短的新手呢?

  莱斯利先生注重自己的利益,放到其他人身上,亦然。

  霍恩先生如果想要尽快安享晚年,格蕾丝对他来说自然是更好的选择。

  当格蕾丝和猎场看守员、园丁、园丁学徒、车夫和马倌,一共九十余人通通见过之后,已是下午六点多了。

  对霍恩先生来说,洗衣女仆级别不够,不必格蕾丝特意去见。

  日子就在这种氛围下,过去了几天,很快就到了礼拜日。

  仆人们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集体去教堂做礼拜。

  英国的教徒们现在大多已经不推崇清教徒式的生活,转而推崇福音教。

  福音教将家庭放在了十分神圣的高台之上,也把原本被教会形容得十分邪恶的妇女和儿童,转化成了天使的形象。

  妇女们被认为是圣洁、贤淑的,而且天生比男人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

  她们被赋予“家庭天使”的美称,因此体面人家的主妇,应该养尊处优,不得参加那些象征着贪婪和好胜的有报酬的工作。

  格蕾丝的母亲安妮之所以不赞同她外出工作,也有这个原因。

  因为在这个时代,女人一旦外出工作,就显得不“金贵”了。

  而各个中上阶层的家庭,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福音教徒和大家长,也会要求仆人们定期做礼拜,每天虔诚祷告。

  伊登庄园也不例外。

  格蕾丝穿着最好的一套新礼服,和两位管家以及女仆长坐在同一辆马车里,前去教堂。

  为了锻炼自己的拉丁语,她随身带着一本拉丁版的圣经。

  女仆长贝丝对此十分好奇,“您能看懂拉丁文,克里斯蒂先生?”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贝丝难掩羡慕,“我连英语都还没有认全呢。”

  莱斯利先生冷着脸转向窗外,心里冷笑。

  这小子可真能装啊!

  那明明是贵族学院才能学的东西,一个平民出身的穷小子,在这里摆谱!

  下一刻,格蕾丝的行动就让他脸色铁青。

  她正用拉丁语,给贝丝朗读马太福音,发音与莱斯利先生在书房听公爵大人朗读圣经时说过的一样标准。

  莱斯利先生不情愿地想到,也许这小子真的与其他人不同,是霍恩先生所说的那种“落难的白天鹅”。

  晨间的阳光,温柔地照在格蕾丝的身上,使她的金发愈加耀眼。

  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穿着男士礼服的格蕾丝,在其他人眼中俊美得不像话。

  这样温柔而无攻击性的美,让人很难产生厌恶感。

  至少在马车里这段时间,莱斯利先生对她的看法有了那么一点改变。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②)

  格蕾丝端正地坐在教堂的中排,她本人经过梦境,早已不信宗教,不过当做文学作品来听,也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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