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耿灿灿
比如现在,傅姆直言阻拦,班哥完全可以治她一个大不敬的诽谤罪名。
当然了,他刚说过要宝鸾亲近些,自然不会训斥她的傅姆,他摆出受教的样子谦虚认错:“本想看看屋里是否摆设得当,一时关心则乱,确实不该入内。多亏傅姆在旁提醒,以后有不合礼数的地方,傅姆尽管说,为了妹妹好,我定悉数照办。”
宝鸾朝他挤挤眼。
傅姆半信半疑,仍不能放松警惕,笑道:“殿下这边坐。”
班哥过来一趟其实没有什么要紧的话,最多有几句交待的老话,让宝鸾明天跟着自己。看过人,说笑过,眼里心里都满足,离开的时候心情也轻松了。
第二日下山打猎,宝鸾神采飞扬,背着弓箭,腰间挂宝石小刀,一身行头珠光灿烂。二皇子调侃:“小善,你是来打猎的?不是让人打劫?”
三皇子纵马踏过,嘴里也是几句取笑的话:“小善,你可别乱跑,我要是山贼,我就专劫你。”
宝鸾一张小嘴撅高,指着人道:“一个坏哥哥,两个坏哥哥。”
李云霄骑着马靠近,眯眼打量宝鸾:“不错,够闪够亮,野兽要吃人,肯定先吃你。”
宝鸾小拳头握紧空中挥了挥:“还有一个坏姐姐。”
后方悠悠然有人高骑大马,班哥来到宝鸾身边,含笑扫视。宝鸾先发制人:“你是坏哥哥,还是好哥哥?”
班哥答道:“不是坏哥哥,也不是好哥哥。”
宝鸾迷惑,那是什么哥哥?
周围忽然地动山摇轰然一声,附近的野鸡野兔野猪等全被赶出来。宝鸾来不及问的话眨眼忘记,视线专注辨认林中五花八门的猎物。
旌旗高展,马背上意气风发的官员们如箭般奔入林中。无论文官还是武官,在圣人的注目下,都有着一股英武不服输的劲头。
太子和皇子们追逐猎物,射中的猎物遥遥领先。
好一会,宝鸾看够了,侧头发现班哥还在。他气定神闲和她并骑,似乎对林中激烈的争逐不感兴趣。她惊讶问:“你不去吗?”
班哥语气遗憾:“昨天扭伤手腕还没好,今天只能陪你了。”
“好吧。”宝鸾安慰他,“兴许你明天就好了,这么多猎物一天打不完,明天再去也一样。”
宝鸾背着弓,却没有用箭,漂亮华丽的牛皮小弓,此刻只做装饰用。她手里一个金弹弓,弹丸也是金的,满满装了一大袋,足够玩上半天。
弹弓有准头,能打中小猎物却不会伤到它们的性命。宝鸾觉得打猎好玩,仅仅在于她能骑着马四处跑,晚上打帐篷睡野外。至于用弓箭射猎物的血淋淋,她准备留到明年再直面。
草丛里野兔闪过,宝鸾激动道:“看我的!”
簌簌几颗弹丸打在草里,野兔一只没中,蹦蹦跳跳一去不复返。
宝鸾眼睁睁看着野兔消失,自言自语:“跑什么跑,落在我手里不好吗,别人只会剥你们的皮吃你们的肉,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是两只傻兔子。”
班哥忍俊不禁,伸手摸摸宝鸾脑袋:“哪有傻兔子?只看见一只傻小善。”又问,“吃不吃烤野猪?”
野草飘荡,秋风簌簌,一只野猪凶恶地现出它的獠牙,疯狂朝人前奔来。
一个侍卫离得近试图阻拦,却被野猪拱翻坐骑,人摔落马下,幸好及时躲开,才没有被野猪獠牙捅伤。
会打猎的都走了,这一处人影稀稀落落,只有几个像宝鸾这般看风景的女郎贵妇人们,骑在马上悠哉悠哉,护卫不是很多。
野猪忽然跑出来,大家吓得尖叫,见侍卫差点被伤,更是惊慌失措。
“救……救命……”一个女郎娇滴滴地喊。
班哥问宝鸾:“你怎么不叫两声?”
宝鸾不怕当然不叫,野猪刚出现的时候,出于本能有过一瞬的惊慌,现在早没了。
这里是猎场,自会有人收拾这只四处乱窜的野猪。叫救命?没必要。
“我只会学老虎叫,不会学猪叫。”她嘻嘻笑,举起弹弓,装模作样:“我的金弹丸,打不了兔子,也许能打野猪?”
话音刚落,身子一轻,她仿佛一阵风般被提到班哥怀里,大红马冲了出去。它的主人抽出腰间佩刀,刀是弯月状,如银月忽坠,飒飒划出一道犀利曲线。日光照亮弯刀寒光烁烁,亦映出他勾唇挑笑的面庞。
他手一挥,刀起刀落,似风涛掀起万丈尘土。
野猪头身分离,血喷溅三尺。
众人瞪大眼,被这利落干净的一刀震得说不出话。杀野猪不稀奇,箭法好的侍卫远远就能射中,但没有人会贴身跑到面前去射杀,都是拉远了距离确保不会被獠牙所伤才会出箭。
用刀!一把弯刀!近身砍杀,一刀割下野猪的脑袋!
甚至都没有用到什么精湛灵巧的刀法,只是寻常挥了一刀,就像砍菜一样,瞬间取了野猪的性命!
经验丰富的侍卫看出那刀其实算不得最好的刀,全靠六皇子手腕的巧劲,才能一刀将野猪毙命。六皇子执刀的手,还不是惯常握物的右手,而是左手。
左手抽刀杀猪,行云流水般的身手,不仅女郎们看呆,连侍卫们也看痴了。
引发一片痴呆目光的殿下,对自己的魅力浑然不觉,他专心致志哄着怀里的小公主:“猪杀了,算你猎到的,是不是吓到了?别怕,我在呢。”
宝鸾的尖叫声姗姗来迟,“啊”地一声,这才回过神。
中午大家行猎归来,二皇子三皇子凑趣,就连眉眼沉郁的太子都有了笑容,一个接一个纷纷问:“小善,听说你杀猪了?”
猪是谁杀的,大家都知道,不会有人特意拆穿。这头猪归在宝鸾名下,那就是宝鸾的了。
圣人也派人来问,“小善,中午吃烤肉,你的野猪分多少给朕?”
宝鸾瞥了无数白眼给班哥,这会子瞥累了,干脆大大方方接受:“中午吃野猪,先吃我的这一头,我自己分派,不要别人来。”
第79章
众人笑不可支。火堆子已经搭起来,有一个惯会逢迎的官员当即讨好道:“公主,人人有份?”
“也给你一份。”宝鸾小手一挥,绣满牡丹花缠枝纹的衣袖似蝴蝶般飞闪,衣如明珠,人亦似明珠,耀眼美丽,不可方物。
这份美丽中因她绷着小脸,虽有故作豪情的嫌疑,但更添几分天真的可爱和精致的英气。赏心悦目的美人不少,能让人见到就心生怜惜喜爱的不多,怜惜喜爱下与美色无关的就更少。宝鸾就是那少数中的少数。
在场有第一次见公主的,借着其乐融融的氛围,光明正大地注目,正眼看过去,看得目眩神摇,歇口气才能定神。
公主长什么模样?第一眼看完,竟想不起来,脑海里只有一团模糊的光影。衣裳当然是美的,首饰也是美的,公主举手抬足间出尘脱俗的气质更是美得摄人心魂,全然顾不上看她眼睛鼻子嘴唇,袖子下露出的一截皓雪般手腕,润白细腻光华灿生,就足以让人神思荡荡。
李云霄特意坐到宝鸾身边。
宝鸾光彩熠熠,李云霄不说攀比嫉妒,不甘心肯定是有几分的。宝鸾是个少见的美人,见过的人不会反驳,但不反驳不代表自甘认输。李云霄不是个轻易服输的主,尤其在比美上。
清露公主,一直认为自己是世间最美的人,心情好的时候,偶尔还会大度一下,恩准宝鸾和她并列最美。宫人不会傻到说真话,只会奉承,往来的女郎们招惹不起,更不会当面戳破。何况,李云霄确实算个美人。
美人遇美人,势必分个高低胜负。今天,李云霄心甘情愿位列第二。
她两眼发亮瞅着宝鸾,目光里七分满意三分遗憾:“早上见到你就想说了,怎么不戴那个宝石莲花头冠?颈上的金璎珞项圈该换成红晶蜡镶明珠项链,更衬你今天的妆容。”
骄傲霸道的清露公主,今天十分诚心地想为妹妹的美丽更添一分耀色。她取下头上的金凤步摇,自作主张插到宝鸾发髻边,面有得色:“真好看。”仿佛宝鸾的美全是她的功劳。
如此殷勤,事出反常必有妖。果然,李云霄下一句便是:“你往东边老槐树下看,从左往右数,坐第三,穿沉香色箭袖圆领短打的那个人,你仔细看他。”
火堆子好些个,并不全在一起,大家各烤各的。宝鸾看过去,处处都是人,虽未大声谈笑走动,但黑压压的人头辩起来也不容易。这里宽阔,大树却不少,好在东边方向枝繁叶茂的老槐树就那一棵。树下七八个青年人自成一派,都是玉锦带,清一色箭袖短打,神采飞扬,气势不凡。
其中一个,眉目端正,眼眸犀利,沉默寡言,其他人说笑,总要往他脸上瞅上几眼,仿佛以他为首。
这个人,有股山顶青松的气质。
宝鸾来不及收回打量的视线,猛不丁和他撞上。眼神流转间,是身处千军万马般睨视敌人的凛然。
宝鸾愕然。她没有见过杀敌破阵的将军,宫里宫外见到的将军,全是太平将军。自然也就不知道,这是战场上积累的杀气。与铁马金戈刀口嗜血的将才对视,心头有些发憷是正常的。
“他的眼睛吓人。”宝鸾轻声说,不肯再看第二眼。
李云霄又气又急,心里暗骂一句,这个该死的丘八,就会吓人。好声好气劝宝鸾:“别怕别怕,多看几眼就好了。瞧,他不吓人了,真的,你瞅。”
宝鸾无奈举目。青年人似乎意识到什么,刻意收敛,眼中竭力释放善意,笑容可掬。
这一笑,比不笑更瘆人。像只伪装麻雀的雄鹰。
宝鸾抚抚胸口,往旁避了避,不打算回应。李云霄着急,扯着宝鸾衣袖:“他不错吧,你也对他笑笑。”几个媚眼抛出来,让宝鸾学,“这样,这样。”
宝鸾努嘴,细声细气拒绝:“为何要对他笑?我又不认识他。”
“他对你笑,你对他笑,眉来眼去不就认识了吗?”李云霄褪下翡翠玉镯,塞到宝鸾手里,恳求的神情:“好妹妹,你生得这么美,再没有比你更美的美人,你这个天下第一美人出手,男人还不手到擒来?你帮帮我,只要他倾心于你,以后你让我怎样我就怎样。”
宝鸾惊羞,甩开李云霄的手:“二姐姐!”
李云霄嘘一声,脸上仍是讨好的笑容,手抚过宝鸾鬓边,造成两人正在玩闹的假象。她小声说:“李宝鸾,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安北军的少帅,安国侯的独子,简昊简世子。简家几代将才,家风严谨,世子一表人才,能文能武,今年二十,已接过军权独掌大军,这门亲事多少人想要,我母后精心挑选的,你难道不喜欢?”
简家的名号,宝鸾当然也听过。简家子弟世代镇守边关,和武威郡公元家、定邦侯宋家,以及上一辈的江南郡公家,边疆抗敌,赫赫有名。四家中,简家出身长安,族中子弟大多在长安长大,成人后投军。比起其他三家,有更近圣心的方便之处。
虽然封爵上不如两个郡公,但影响力不相上下,帐下名将只多不少。已获罪的江南郡公,所掌军权是这些人里面最少的。他被流放后,帐下将军大多由简家和元家瓜分了。
世代打仗的人,没有一个穷的,都是富得流油的人家。早些年,还有谣言说简家元家富可敌国。这几年没人提,是因为简家元家行事很是低调。元家定局西北,不在长安自然无人提。简家本家在长安,不让人注目,是要处处费心思的。
长安是文官的天下,朝堂上的事,除非必要,武官一般都奉行明哲保身置身事外的原则。像江南郡公和太子搅合在一起,大家私下里都说他昏了脑袋。
但也不是一点都不钻营。皇后选中简家,想要下降公主,简家没有慌手慌脚,就是因为事先得了风声。
平心而论,简家不太想尚公主。但君为臣纲,尚公主这种事,简家没有拒绝的余地。
简昊进宫让李云霄相看,还没进宫门,就被泼了一脸水。简昊自己,本就不乐意,经此一事,又添三分反感。
因为皇后有意下降女儿,简昊是从军中被急召回来的,要没有这档子事,他现在应该在边关打突厥人。战事,虽是打不完的,主将不可场场战事都出面,该休息时也会休息,可简昊不想将时间白白浪费在一个刁蛮任性的公主身上。
秋狩伴驾,简昊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争逐猎物,除了他有意藏锋敛锐外,主要还是因为他不喜欢这门亲事。
二公主一看到他,就挤眉弄眼,活似见了仇人。他见到她,何尝会高兴呢?
简世子,自认是一等好男儿。谈不上风流,但女人缘向来不差。
公主摘掉公主头衔,活脱脱一个毛丫头。被一个毛丫头嫌弃,简世子心里不好受。
第74章 ?双更合并
简世子恨自己娶妻太晚,这才被皇后惦记上。现在匆忙定亲娶妻已来不及,有藐视皇权的嫌疑。
顺其自然,是简家对尚公主这件事的一致看法。皇后让娶,那就娶,娶了以后,简家政治立场不变,该怎样还怎样。
亲事只能是亲事,皇后若有其他的想法,那就打错算盘了。简家,永远只忠于皇位上坐的那个人。现在是圣人,以后是谁,谁有本事坐上去,简家就听谁的。
简世子再怎么对毛丫头二公主看不顺眼,面上也不会表现出来。二公主纵然无礼,简家不能失了礼数,不然就是大不敬。
远处三公主的目光再也不曾探来,简昊心中遗憾。他曾想过,不得不尚公主的话,尚这位排行第三的公主要比尚二公主好得多。她没有皇家血脉,背后不牵扯任何势力,说句不好听的,这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娶她,不会给简家造成任何困扰和麻烦。
想归想,现实如何,简昊心知肚明。除非三公主迷了心智,跪求圣人赐婚,不然这门亲事不会换人。退一万步讲,就算圣人真的肯赐婚,三公主夺了二公主的亲事,皇后也不会让她活着出宫下降。
宫里无声无息地死一个公主,不是什么稀罕事。
简昊没有心情继续欣赏三公主如花般美丽的容颜,二公主叭叭不停张合的小嘴,总是附在三公主耳边,说得兴奋时,还动手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