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的鬼迷心窍 第1章

作者:妖殊 标签: 爽文 古代言情

  《太子爷的鬼迷心窍》作者:妖殊

  文案:

  她是侯府嫡出千金,才貌双全,端庄淑雅,明媚娇艳灿若盛世牡丹。

  然,她生性凉薄,睚眦必报,人不犯我,我去犯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是身体病弱的当朝太子,慈悲为怀,贤名远播,悲悯众生堪比佛子下凡。

  然,他手段狠毒,残忍冷血,坏事做尽,偏偏所有人都觉得他最无辜。

  两人本该毫不相干,她却不小心撞破他的真面目,于是她从侯府暗掌风云的幕后黑手变成了随时被他拎去观摩现场的小可怜。

  找个靠山想要摆脱魔爪,大婚前夜却惨遭抛弃,沦为笑柄,他幸灾乐祸顺毛:“乖乖听话,孤赐你一个夫君。”

  然后,她成了太子妃。

  摔,这什么仇什么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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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矜贵禁欲的高岭之花太子爷得了一种病,名为矫情,看上了一姑娘,明着嫌弃无比,私下里暗戳戳的想谋到手里。

  沈小姐嚣张跋扈、声名狼藉、哪怕长得美,却也让人避如蛇蝎。

  偏偏太子爷鬼迷心窍,千方百计将人娶了回去,还纵得无法无天,宠得丧心病狂。

  一轮明月光栽进臭沟渠,无数人捶足顿胸。

  沈姑娘:……意思是她还赚了?

  美貌邪性渣姑娘VS高冷华贵白切黑

  沈姑娘慵懒散漫搞事情,太子爷一本正经黑到底,真闷骚。

  一对一,宠文,爽文。

第一章 盛世牡丹

  大夏国,盛京

  作为这片大陆最强盛的国家,大夏的首都盛京自然是繁华的,东街达官贵人,文臣武将,南街皇室宗亲,王孙贵族,北街商铺茶楼林立最是繁华,就算是被称为平民聚集的西街,这里也是无数商户富豪落脚的地点,天子脚下,随便丢块石子,打到的说不定就是你得罪不起的贵人。

  一辆马车慢悠悠的从城门口使来,马车看起来很不起眼,跟一般的马车没什么区别,但天子脚下的守门将,什么低调的奢华没有见过?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的。

  那拉车的是千金难买的宝马雪地踏青,那车架子厚实、纹路清晰,车轱辘上的铆钉都是纯铜,车轱辘比一般的宽大厚实,一看就是私家定制,价值不菲。

  驾车的是个容貌清秀的少年郎,腰上别着宝剑,一边挂着玉佩,就算是仆人,那也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都不等守城卫上前询问,驾车青年拿出一个令牌随手丢过去,守城卫显然也是熟手了,身法准确的接过,低头一看。

  得,是位惹不得的主儿。

  平南侯府的。

  平南侯府在这京中可不是最尊贵的,可偏偏平南侯府出了一个第一美人沈锦乔,牡丹为国色,独独皇家贵人可以享有,却被皇上御赐给了这位沈小姐。

  明媚娇艳,天姿国色,灿若牡丹,倾国倾城。

  在这盛京里,你可以不知道平南侯府,却不能不知这第一美人,可惜这位美人金贵得很,就算是同在一座城里,也不是他们这些平凡人可以得见的,而且据说那位还回了外祖家好两年了,更是难以得见,神秘又高冷。

  几个守门位聚在一起说起了这第一美人,他们却不知,自己讨论的人,此刻就坐在这马车之内。

  一只葱白玉手微微撩开车帘看着窗外掠过的街道景色,手白如玉,指节纤长完美,便是看手都能让人迷醉。

  清雅婉柔的声音慢悠悠的响起,带着几丝漫不经心的慵懒,如珠玉般的声音,听得人心头发紧:“两年没回来了,这盛京还是这么热闹。”

  阳光从车帘一角斜射进去,隐约可窥见白色金丝云锦的衣摆,阳光落在上面,金丝流转,那暗纹的图案都仿佛鲜活了起来,衣裙往上,纤腰素裹,身姿玲珑,瀑布般的墨发黑浓若最上等的绸缎。

  没有多余的装饰,唯有一根发带堪堪束着发尾,仿佛随时都要散开来一般。

  然而再往上,那张容颜才是最让人惊艳痴迷的所在,一张美到让人言语顿失的脸,若此刻脑海中能想到什么的话,大概就只有传言中那一句:盛世牡丹、倾国倾城。

  一张柔美线条勾出来的完美轮廓,肌肤白皙若雪透着少女独有的娇嫩,眉峰微微上扬,长若蝶翼的睫毛之下是一双清幽的琉璃眸,清冷之中又似乎蒙上一层薄雾,让人看不真切。

  琼鼻小巧精致,完美饱满的唇粉色娇嫩,下巴的弧度完美精致,一手轻轻托着下巴微微扬起,有那么一丝傲慢的姿态,却让人无法厌恶,仿佛她就该如此。

  再华丽的衣服和装饰在那张明媚娇艳的容颜之下都会瞬间黯然失色,大夏第一美人可不止是浪得虚名而已。

  马车突然停下,驾车青年的身影急速略过,没一会儿就从巷子里抓到一个急匆匆赶路的人。

  都没把人抓过来,询问了几句,直接把人打晕了。

  旋身回到车架上,沉声道:“主子,那是大少爷身边的刘兴,他说大少爷在千华阁跟人打赌输了,他这是赶回去找人去救大少爷呢。”

  “嗯哼?”马车内,沈锦乔闻言唇角微微弯起,好看的弧度若是有人看到必定会被晃眼,以至于忽视她眼中的非常明显的兴味盎然。

  这里离平南侯府也就一条街的距离,不过也不是那么着急回去。

  “这才刚刚一回来,大哥就迫不及待的欢迎,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呢。”

  声音里丝丝笑意,掩藏着趣味和不怀好意。

  驾车青年明诛闻言立刻就明白了,不用多问,上车直接驾车往千华阁而去。

  千华阁可不是赌坊,而是这盛京里最大的销金窟,极致奢华,美酒美人应有尽有,王孙贵族、富豪商贾聚集之地,也是所有人寻常百姓向往却不敢踏入一步的天堂或者......地狱。

  尤其是那千华阁的千金台,千金起赌,上不封顶,饶是你家缠万贯,也能顷刻之间让你输得两袖清风。

  沈锦乔的大哥不过是平南侯府姨娘所生的庶长子,居然敢去千华阁赌钱,看来这两年府里没了嫡系,这是飘了啊。

  马车到了千华阁,沈锦乔拿了一张面纱遮住容颜,明诛已经备好凳子,扶着沈锦乔下车。

  千华阁并非人人能入内,必须有这里发的玉牌,玉的质量越是上等,证明身份越是尊贵,沈锦乔走过去递上一块玉,立刻畅通无阻。

  沈锦乔很少来这千华阁,不过还是很容易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千华阁的千金台,一座金碧辉煌,真的用金子垒起来的赌台,被四面八方的赌楼围在最中间,站在这样的赌台子上,很容易挑起人内心豪赌一场的欲望。

  不过千金台可不是随时都开启,这里一赌绝对是倾尽家财的赌法,那样的赌徒可不是每日都有。

  明诛去打听了一下,很快确定了位置。

  沈锦乔从人群中一路穿过,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被剥光衣服只剩条裤衩的......她的大哥沈安阳。

  除了被剥光了衣服之外,身上还有不少青紫伤痕,应当是赌输了发了脾气,所以被狠狠教训了。

  啧,这样子是要多凄惨有多凄惨,不枉她亲自过来看一趟啊。

第二章 沈扒皮

  沈锦乔缓缓走进,在沈安阳的面前蹲了下来。

  两边看守的守卫想要阻拦,却在看到一块玉牌的时候停住了。

  沈安阳大概是被打击大发了,好一会儿才反应到有人来了,然后一抬头,瞬间本就青紫的一张脸又白又紫,很是精彩。

  完全是一副见鬼的表情。

  沈锦乔带了面纱,打扮也很随意,在这贵人聚集的千华阁不算特别,但别人认不出不代表沈安阳认不出啊。

  “你你你......”

  沈锦乔浅笑盈盈,眉眼弯弯,很是好看:“大哥看到我这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吗?”

  “我刚刚回来,连府门都没进,却看到大哥身边的小厮行色匆匆,询问之下得知大哥有难,我就急匆匆的赶来了,大哥是不是很感动?”

  沈安阳激动得翻白眼:感动?他快气死了,好死不死倒霉一次,怎么就碰上这位回来?

  心里都快气吐血了,但还得面带微笑:“多谢妹妹前来,大哥感激不尽。”

  这两句话说得相当的生硬且违心。

  明诛回来低头在沈锦乔耳边耳语几句,原来他刚刚是去打听沈安阳的事儿去了。

  赌输了三千两银子,输了不认还骂庄家出千,主动出手打人,现在不但要赔钱,还得翻倍,一共是九千两银子。

  这千华阁,就算是小赌,没有千把两银子可进不来,而出去,没有几千两银子也走不掉,都是输的。

  沈锦乔转了转手上的玉镯子,漫不经心的看着沈安阳:“大哥可是忘了,沈家家规,戒赌,若是被老爹知道你赌钱,还把自己赌输成这样,这一百鞭子,啧啧......那该多疼啊。”

  沈安阳显然也是知道的,可他这不是没办法了吗?被人扣下,只能找人来救,总不能待在这里。

  却听得沈锦乔又道:“你知道妹妹我想来心地善良,为了不让你挨打,把你那小厮打晕了,这样他就不会告诉老爹,是不是很好?”

  沈安阳瞪眼,他就知道沈锦乔干不了好事儿。

  “你想做什么?”

  “不想做什么,当然是做好事把大哥带走咯。”沈锦乔翘着声音说话,真像是对哥哥撒娇的妹妹,谁听了都觉得心里酥麻。

  沈安阳却完全感觉不到哥哥的美好,瞬间高度紧张,很是警惕,仿佛遇到天敌的那种:“你又想做什么?”

  这个‘又’字,很是耐人寻味。

  “听说哥哥生辰,老爹送来你一套前朝的歙砚。”

  沈安阳:那个价值三千两,可是他的宝贝。

  “听说老夫人还送了你一个庄子,就是城北桃花镇的那个。”

  沈安阳:那个价值五千两。

  “听说你还跟老爹讨了一副名家顾惜之的牡丹图。”

  沈安阳咬牙切齿:“够了。”那副牡丹图价值一千两......黄金。

  沈锦乔依旧笑眯眯:“那大哥,成交不?破财挡灾,可以免一顿皮肉之苦,很划算的哟。”

  沈安阳:......他能说不吗?

  从小到大,他在这人手里栽了多少次了?什么第一美人,什么天姿国色,什么盛世牡丹,全是扯淡,这分明就是个黑心的沈扒皮。

  但凡你倒霉的时候遇到她,绝对能让你更倒霉。

  他能拒绝吗?她都打晕他的小厮了,若是他不答应,府上人不知道他在这里,他还不知道要光溜溜的被留在这里多少天,他还要不要做人了?当然,最重要的是还得挨一顿鞭子,若是能避免,谁想挨打?

  看到沈安阳默认了,明诛立刻递上纸笔,沈锦乔立刻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写上去,让沈安阳签字画押。

  沈安阳是心滴血啊,两年前沈锦乔离开,这两年他就屯下了这么点儿值钱的东西,还没捂热呢,全被她搜刮去了。

  当然,沈锦乔这人虽然很扒皮,但是签字画押之后办事儿也很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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