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28章

作者:匹萨娘子 标签: 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古代言情

  “真是个呆瓜,听什么信什么,隔壁牛头村满脸麻子的王寡妇还自称村中第一美人,谁信谁倒大霉。”李鹜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羊毫笔在桌上勾出一撇:“世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瑕的人,但凡有——不是谣传,就是伪装。”

  沈珠曦说:“你就是嫉妒人家。”

  “我嫉妒他什么?他算哪条狗,老子都不认识他。”李鹜皱起眉头:“你为他说这么多好话,你是不是喜欢他?”

  “你胡说什么。”沈珠曦回过神自己说了太多,忙扯出挡箭牌来:“傅玄……傅公子是越国公主的驸马,我自然要为他说话。”

  李鹜半信半疑地看着她。

  沈珠曦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抢先发难道:“你的字太难看了,要是这么练下去,你永远也写不出上得了台面的字。”

  “那要怎么练?”李鹜看向桌上干了一半的字迹。

  “字要想写的好看,手腕一定要稳。”沈珠曦说:“要想手腕稳,练字的时候往手上绑沙袋就会事半功倍。”

  “你哄老子?”李鹜一脸怀疑。“那些穷书生连鸡都杀不动,还往手上绑沙袋?”

  “所以他们才是穷书生,真愿意下苦功夫的,早飞黄腾达了。”

  沈珠曦睁眼说着瞎话,越说越流利,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和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李鹜相处久了,她的面皮也有越来越厚的趋势。

  “你不信就算了,反正我知道的傅公子,还有宫中皇子们,他们练字时手上都绑着沙袋。”

  “你就瞎编吧,老子不会信的。”李鹜低下头去继续写字。

  沈珠曦拿起一枚被李鹍视而不见的桑椹放进嘴里。

  “……多少斤?”李鹜说。

  沈珠曦差点被这枚桑椹呛死。

  “什么……”

  “他们绑的沙袋,多少斤?”李鹜抬起头来。

  沈珠曦:“……三、三斤?”

  ……

  傍晚那一顿,是餐桌最丰盛的时候。

  李鹊大展身手,端上一盆香味扑鼻的煨牛肉,佐以松软洁白的馒头,包括沈珠曦在内的所有人,都喝了一碗酸梅汤,李鹍最后一个下桌时,满满一盆煨牛肉连汤都不剩,三斤馒头只剩一点馒头渣,也被李鹍倒进盛煨牛肉的瓷盆里,裹着酱汁,吃了个干干净净。

  酒足饭饱后,李氏三兄弟跑去了后院,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嘀咕些什么,沈珠曦有心偷听一二,只可惜不少商家上门送货,她忙得脚不沾地,只能歇了这个想法。

  宽敞的后院里,李氏三兄弟蹲在新修的洗浴房窗下,三脸凝重。

  “连京中纨绔也如此刻苦,我们不能再骄傲自满了。”李鹜说。

  “大哥说得在理,如果连京中纨绔也比不过,我们谈何出人头地?”李鹊点头赞同。

  “连那些饭桶也能在手上绑三斤,老子难道还绑不了十斤二十斤的吗?”李鹜说。

  “大哥的潜力如天下江河滔滔不绝,九天瀑布源源不断。”李鹊拍着马屁:“自然是绑得的。”

  “我不但在手上绑,还要在腿上绑。李鹍陪我一起绑,除了睡觉都别取下来。”李鹜沉着脸说:“至于你——”

  “大哥!”李鹊吓白了脸:“小弟我不是那份料啊!”

  “以前我也没勉强过你,可是现在不行,你要是连京中混吃等死的纨绔也比不过,以后出去闯荡,丢脸事小,丢命事大。”李鹜说:“我也不让你四肢都绑了,你就绑两腿,遇事的时候给老子跑快一点,别落在后边成了敌人的俘虏……”

  李鹊苦着脸说:“那我不如给马绑上沙袋算了……我跑得再快,能有敌人的马跑得快吗?”

  “让你绑你就绑,叽叽呱呱什么。”李鹜一口驳回李鹊的请求。“我会随时抽查你的练习情况的,好好练,别给老子丢脸。”

  李鹊哭丧着脸应下了。

第26章

  沈珠曦觉得自己最近食欲大开, 吃得比平日多了不少,腰上摸着也有些肉了。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 吹风饿,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 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 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 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 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 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 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 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不单她一人胖了, 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肉。

  沈珠曦不敢辩驳,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 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 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吧?”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会,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沈珠曦继续叹气。

  她思来想去,都觉得只有继续婚事一条路可走,她六神无主地回到堂屋,逃跑的心思随着对亲事将近的恐惧,忽隐忽现地出现在她脑海里。

  堂屋里冷冷清清,只剩桌上半碗清水和横搭在碗上的羊毫笔。

  “又不收拾。”

  沈珠曦嘀咕着,走到桌前,正要拿起瓷碗和羊毫笔,视线却被桌上几千个同样的字吸引了。

  密密麻麻的喜字遍布光滑的桌面,写在前边的已经半风干,写在后边的仍带有水光,几千个扭扭捏捏的喜字一齐看着她,各有各的丑法。

  沈珠曦看着看着,不禁笑了。

  绑沙袋有什么用?该丑的还是丑啊。

  但这毫无美感,连童生都不如的丑字,偏偏驱散了她心里的不安。

  她了解他,了解他狂妄自大的一面,了解他粗鲁暴躁的一面,了解他不服输的一面,了解他讲义气的一面。就像眼前这歪歪捏捏的喜字一样,李鹜的形象在她眼前如此清晰。

  似乎……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左右是个权宜之计,李鹜若是敢欺负她,等她和太子汇合,定要叫太子锤爆他的狗头。

  沈珠曦的忧惧来得快去得也快,在看到后院洗衣盆里满满一盆自己的新衣裳,她心底的最后一丝犹豫也飞走了。

  她哼着歌,从洗衣盆里抓起一件湿衣裳抖开,努力地甩向晾衣绳。

  快乐如此短暂。

  “哎哟!”

  吸饱了水的袖子啪地一声甩上沈珠曦的脸,她的快乐烟消云散。

  沈珠曦尖叫:“李鹜——”

  这混蛋竟然不拧干衣裳就跑了!

  ……

  “啊嘁!”李鹜打了个喷嚏。

  旁边跑得气喘吁吁的李鹍扭头看了他一眼:“大哥……病了……”

  李鹜说:“还不是因为你们跑得太慢,身上的汗都冷了,风一吹,可不要打喷嚏吗?”

  “我和三弟……都没打,就你打……”李鹍嘀咕道。

  “少叽叽呱呱,还不跑快点?”李鹜一脚朝李鹍屁股踢去,李鹍嗷呜一声,撒开两腿往前跑去,三十斤沙袋在他身上若隐若现。

  李鹜放慢脚步,看向后边上气不接下气的李鹊。

  “你自己加速还是老子帮你加速?”

  “不……不劳大哥费心……”李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摇摇晃晃地加速往前跑去。

  围着岚河一圈跑了下来,三个人都满身大汗。好不容易到了终点,李鹊仰面朝天就躺了下去,一动不动,只剩胸脯飞快起伏。

  李鹍蹲在岚河边,用手掬水,喝得咕咚咕咚。

  李鹜站在河边迎着河风,脱掉了身上的外衣外裤,解下身上沙袋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浪涛滚滚,水花飞溅,李鹜一身精壮的肌肉在河水中自由沉浮,汹涌的河水不住拍打在他宽阔的双肩,在浪花面前,青色的游凤潜入深渊,忽隐忽现。

  李鹜一边洗一边游,两炷香的时间后,才一脸痛快地上了岸,他一身全湿,就连头顶也在往下滴水。

  水珠顺着黝黑的睫毛落下,李鹜眨了眨眼,随手把乌黑的湿发抹到脑后,他一屁股坐上岸边一块生着青苔的大石,坐在晒得温热的苔藓上,漫不经心地感受迎面扑来的河风。

  瑰丽的朝阳笼罩在他身上,就像给他披上了一件浴血的战袍,李鹜一言不发,姿态散漫,眼中射出的目光却是锐利的。他凝视着尽头河天一线的地方,就像睥睨着他的手下败将,自有一股不言而喻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