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们拿刀逼我做菜 第124章

作者:大鹅踏雪泥 标签: 种田 美食 励志人生 逆袭 现代言情

  全部配菜准备好,孙宝宝就起锅烧油。

  鸡蓉金丝笋就得现炒,炒出来带着锅气,整道菜才会好吃。而且冬笋也最好趁热吃,这样冬笋独有的鲜甜味儿会更浓些。

  孙宝宝等到锅中油温六成热时,把冬笋丝放到锅中,过油炒一遍,然后迅速捞出,捞到大滤网上。

  等沥干油后,把笋丝用热水烫一遍,将浮油都给倒了,放入鸡汤中煮上十分钟,最后还需要将笋丝挤干水分才行。

  “咱们这里吃笋可没有这种吃法,这过油炒过水洗鸡汤煮的,也太麻烦了,以前得是有钱人当官的才能吃得起吧。”柳大婶靠在灶台边上,啧啧两声,惊奇说道。

  秦惠听了点点头,望天村也有把冬笋切丝炒的,但那一般都只焯下水然后再炒,还从没这样过。

  “这会更好吃吗?”她好奇问道。

  孙宝宝点头笑,“这当然啦,要不然我费这么大劲儿处理这个冬笋干啥?”

  “你们也知道,冬笋本身带有一股涩味,若没有处理好,有些人就吃不惯。”孙宝宝随手用筷子夹起三根冬笋丝,给三人尝尝,“这会儿把笋丝过油炒,又过水漂,这样涩味会少了非常多。”

  “而且吧,冬笋就得有足够的油,否则那股香味儿还出不来呢!”

  听她这么说,赵大娘点点头,她是外地人,不经常吃冬笋的。

  只见她尝一口说道:“我们那里,确实有人无法接受冬笋的涩味儿。宝宝这个炒的那股味是没了,而且冬笋还更香!”

  柳大婶这会儿也回忆起来了,“我娘家那里,冬笋多是炖汤吃,在炖之前还需用水把冬笋的味道泡没了。”

  “诶,咱们这里冬笋倒是炒的多,比如那道冬笋炒粉丝。而且还经常拿来当馅料,什么包子啊,粿包呀,都用冬笋。”秦惠说道。

  “八方食客,八方风味。要不怎么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呢!

  咱们这里靠山,竹林多,人们从小吃惯了冬笋,对那股涩味接受度会更高一些。”

  孙宝宝一边把刚刚的笋丝和鸡蓉糊倒入油锅中一边说道,“哎,赵大娘老家不就是四川的吗?听说你们那里有吃鱼腥草,我们这里就不吃。”

  说完,锅中“滋啦”一声,孙宝宝迅速拿锅铲把笋丝和鸡蓉糊炒开,也不需要翻炒很久,只需鸡蓉糊结成块了便好。

  鸡蓉调过味儿,笋丝本身有味道,放到鸡汤中煮后,鸡汤的味道沾到笋丝上,所以最后炒制时不需要放盐。

  等出锅后,把火腿粒洒到鸡蓉金丝笋上,再在菜上放几个葱花点缀,整道菜的“色”便来了。

  这个季节来清城山怎么能不吃冬笋呢,所以好多食客都点了这道菜。

  不过江慈今天照旧只点了一道麻婆豆腐,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灌蛋。

  康医生两人好不容易有时间,所以点的菜倒是很多。

  面对江慈惊讶的目光,康医生笑笑道:“这个孙家饭店都开业这么久,火了好几个月了,我们这还是头一次来。”

  宁医生苦着脸点点头:“医院太忙了,根本没时间来排队。”请人排队她们又不舍得,有那钱,都能在孙家饭店点两道菜了!

  她又接着说道:“而且我家里人和中学同学都特别羡慕我在清城山,能够来孙家饭店吃饭,我都不好意思跟她们说我还没来吃过。”

  说完,关萱就帮她们把全部菜都给摆好了。

  康医生两人深深闻了一下,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开始吃。

  首先就是鸡蓉金丝笋。

  她们在来之前就做过功课,知道每天的“必点菜”是必须要吃的,保准不踩雷。

  而且大部分的必点菜在上完之后,就会下架,在之后的日子里,不定期的上菜单。

  鸡蓉金丝笋的味道和一般菜大不相同,今年第一波冬笋才面世,好多人此刻正对冬笋的味道新鲜着呢!

  冬笋被孙宝宝处理的极为脆嫩,吃着有一股冬笋独有的清甜味儿以及鲜香。

  而冬笋丝中,还夹杂着鸡蓉。

  鸡蓉口感软绵,因为放了肥肉以及水淀粉,所以一点儿都不发硬不干柴,反而肉香味浓郁。

  所以整道菜的口感有层次,笋丝脆嫩,鸡蓉软绵。而味道也有层次,笋丝鲜甜,鸡蓉浓香。

  更别说在吃的时候,偶尔还能吃到那一小粒一小粒的火腿了。

  火腿呢,又是另一种味道。

  可这几种食材,全都是为了一个“鲜”字!

  康医生夹了一大筷,笋丝在嘴中嚼的时候还会发出脆响。

  若是把笋丝和白米饭一起搅拌,白米饭上也会粘上笋丝的香味儿。

  “江阿姨,您也试试,这真的好好吃!”康医生指着鸡蓉金丝笋说道。

  宁医生也点点头,“我以前是不吃冬笋和苦笋的,可这个冬笋半点涩味都没有。”

  江慈摇摇头,她也快吃完了。她推辞说道:“你们吃吧,我如今就在望天村工作,以后有的是机会吃。”

  接着三两口把盘子中的米饭吃掉,然后起身,笑笑对两人说:“你们以后想再来吃就给我发消息,我替你们排队。”

  说着不等两人推拒,她又说了,“也别怕麻烦阿姨,我从明天开始,就在望天村打扫卫生,每天也有空闲时间,阿姨又没事儿干,所以闲下来还不如帮你们干点事。”

  江慈这么说,康医生两人真不好拒绝。

  江阿姨如今孤身一人,在清城山没亲人,也没什么朋友。

  可人最需要的就是“需要”二字,否则人活着就没有价值。

  康医生笑笑,“那以后麻烦您了。”

  江慈脸色立刻舒展。

  她或许是孙家饭店的异类了,每次只吃一道菜,每餐饭只吃十分钟左右。

  这会儿出门时,对面的等候厅中还有许多人在排队。

  江慈来到村口,然后坐上公交车,坐了很久的车,到达清城山墓园。

  她女儿喜欢这里,她就将女儿葬在这里。

  天色昏暗,江慈脚下似乎千斤重,来到墓前,她仔仔细细的把墓碑擦了一遍,紧接着又把打包好的灌蛋放到墓前。

  “唉,你之前跟妈说,好想尝尝这什么味道。还说等病好了,也要做给妈吃……”

  “我今天认真瞧了视频,其实这道菜应该挺难的,属于……属于勤练才能练出来的菜。”

  “你这急躁性子,肯定耐不下心思去慢慢塞肉。”

  “你从小到大,也只会给妈做一碗简单的蒸蛋了。”

  江慈说着,声音满满哽咽,忍不住呜呜的哭出声来。

  “都说孙家饭店的菜好吃,妈我却觉得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菜就是你给妈做的炖蛋了。”

  “可你走后,妈再也吃不到那味儿了啊小瑜!”

  她突然大哭,锤着墓碑喊道:

  “我们相依为命十九年,妈就只有一个你,你怎么就这么狠心呢!”

  “呜呜呜……”

  夜幕已经降临,月亮高悬,十分明亮。

  看守墓园的老人在远方叹口气,这女人常来,他也知晓她的遭遇。

  就是一位可怜人啊,可怜的母亲。

  *

  孙家饭店。

  饭店后院灯火明亮,有灯光在,月亮完全不起作用。

  后院中的蔷薇这几天开得灿烂,开满了两边墙,美得林文心天天在那拍照。院中还有一棵桂花,之前没开花,前几日才开了花,如今正是花香之时。

  外边还有客人在,一般这个点还在吃饭的,都是老顾客了。

  他们不需要服务员,碗自己整,酒自己拿,几桌人凑一起喝酒划拳的都有。

  索性饭店正厅和门厅中只有啤酒,倒也喝不醉。

  孙宝宝炒完最后一道菜,赶紧招呼几人上桌吃饭。

  “哎,还有灌蛋呢,没卖完吗?”林文心匆匆从楼上下来,看眼菜色,惊喜说道。

  秦惠噗嗤一声,笑笑说道:“想啥呢,这个卖的可火爆了!是宝宝截留下来几个,说是让咱们都尝尝味道。”

  林文心赶紧跑去洗手,顺带抱起妞妞帮她洗手,然后兴奋坐下,“这也太好了!这个新奇的灌蛋我真想试试看。”

  说着,捏捏妞妞那肉圆肉圆的小脸儿,“你还记得味道不,上次你吃的可香啦!”

  妞妞这哪里还记得,她每天都在饭店吃饭,好吃的菜每天都在吃,早忘了灌蛋是什么味道的了。

  等孙宝宝坐下来后,所有人才开动。

  灌蛋刚好一人一个,孙宝宝先喝口热乎乎的骨头汤,鲜美的骨头汤顿时让喉咙和胃都暖和了。

  做灌蛋的骨头汤不能很浓,要不然汤底就会很腻,孙宝宝是放了两个棒骨去炖的,味道淡淡,和紫菜葱花味儿融合一起,更加好喝。

  接着就是咬口蛋。

  鸭蛋被肉塞的鼓囊囊的,瞧着和拳头差不多大,胃小的女生,吃一个灌蛋都能吃饱了。

  这个灌蛋孙宝宝做的好,从外表上能看出蛋里头的肉馅,但肉馅却一点儿都没露出来。

  “哇塞,怎么这么好吃!”林文心感叹,她看着被咬了一口的地方,仔细品尝,惊奇说道:“怪了,这到底为啥啊,这种肉馅咱们拿去炸丸子包饺子也没这么好吃啊!”

  “对的,这肉馅和鸭蛋在一块儿,又嫩又香,呦,还有汁水呢!”秦惠也连连称奇,妞妞那么不爱吃蛋的一个人,如今也吃的头都不太。

  “难怪要把肉馅灌入蛋中!”涛子一口把剩下的灌蛋都吃了,肉馅和鸭蛋在口腔中混合,鲜香在齿间溢开。

  他咽下去后接着说道,“若是把鸭蛋放入骨头汤中煮,味道肯定一般般。把肉馅捏成丸子放入骨头汤中煮,也不会好吃到哪里去。

  可这个肉馅塞到蛋黄中,味道便不一样了。”

  肉馅塞的满,第一口就能吃到蛋白和肉馅,蛋白稍带点脆的质感,和无比鲜嫩的肉馅组合,再加一口鲜美骨头汤,第一口就会惊艳味蕾。

  等再吃一口,就会吃到蛋黄和肉馅了。

  蛋黄已和肉馅混合,所以嚼两下,肉馅就和蛋黄密不可分,两者味道融合的十分彻底。

  一个灌蛋,他四五口就吃完,如今看着别人吃,涛子忍不住把目光放到大碗中仅剩的两个灌蛋上。

  孙宝宝一看,赶紧把大碗护住,涛子盯上了仅剩的两个,这还了得!

  “哎哎哎,这两个是赵老爷子预定的了,你如果不怕他唠叨的话,吃是可以吃。”

  涛子一听,心中想法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