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14章

作者:舍曼 标签: 破镜重圆 情有独钟 现代言情

  名利场沉浮十几年,必要时,他可以选择,究竟作意气风发的贵族少年,还是手腕铁血的无情资本家。

  他一语中的,“你怕我纠缠你?”

  伍迪的历任女友,分手之后都相处得很愉快。

  他家又不止做系统,还有许多其他产业,new money和old money之间泾渭分明,加上婚前协议堪称严苛,能选择的余地不多,圈子里来来去去那些人,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

  金潇抿唇不语。

  伍迪天生有种居高临下之意,“上车。”

  门童在身后看他俩。

  金潇心一横,拉开车门坐进去。

  “去哪儿?”

  金潇设定好了导航,“回公司。”

  伍迪开车,“我以为我们至少还是朋友。”

  他一眼能看出来,“你和上次视频时候不一样了。”

  发布会在即,精诚合作。

  金潇自知过犹不及,认错道,“当然是朋友。”

  男女之防,多在直觉。

  兴致勃勃赛车赛马的大男孩,与状态拉满的顶级捕猎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金潇按捺下心头错觉。

  她连了蓝牙,“听歌吗?”

  一首《体面》送给他,车内肆意流淌,缓解尴尬气氛。

  她试图解释,“不好意思,回国以后很容易就被前任文化荼毒了,国内说合格的前男友应该像……”

  她顿了顿,忽然说不出口对程一鑫说的那些恶言恶语。

  “什么?”

  “像死了。”

  伍迪沉默片刻,“你觉得我像吗?”

  金潇:……

  她以前是没这么防备的。

  但她和程一鑫,不就是个没斩草除根的典型案例么,回头草只能吃一根。金潇觉得他要是会5G冲浪就好了,不必她说,多的是梗,送前任一把伞,你若不举,便是晴天。

  伍迪再度开口,“其实你没有误会。”

  “我这次来,是想在国内设分部。”

  金潇是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任女友。

  舒服,安静。

  练自由搏击的名媛不少,但渴望名利的更多,混影视圈加走T台步。

  金潇纯粹是爱好,不想被人知道。

  他倾斜的资源,合理范围内的她不拒绝,若超出了她的水平和两家合作的利益关系,她心里有数,笑着就推了。

  相处非常融洽。

  一直以来,他们在各自的舒适圈里活动,从未僭越。

  伍迪隐有察觉,金潇比他更畏惧界限,她或许受过情伤。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有着令男人浑身酥软的资本,她可以尽情撒娇邀宠,她没有。有一次,分明对他赛车受伤心有余悸,她理智道,我们喜欢的东西不一样,我尊重你。

  分手更是融洽,她想回国。

  伍迪送她去机场。

  在登机口,伍迪清晰记得,金潇笑得很轻松洒脱。

  她说,谢谢他这几年的照顾。

  有一瞬间,他想再问问她,要么留下吧,他继续照顾她。

  她不会改主意的。

  伍迪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金潇头疼,实话实说,“我有男朋友了。”

  “看出来了,”伍迪挑眉,“所以,很遗憾。”

  他浓眉蹙起,眸色深邃,指尖轻敲方向盘,腕间表盘映着天光,轻晃了金潇的眼,是她送的。伍迪趁着等待红灯间隙,淡淡说道,“抱歉,来迟一步。”

  迟了。

  这句话很耳熟。

  程一鑫说她,回来晚了。

  伍迪也说,他来迟了。

  感情路上总有迟到的人。

  然而不是每一次迟到都会被等待,程一鑫等了五年,他不是在等她,是在等他忘记她。偶尔流星划过,揣起渺茫希望,孤独如影随形,等待成为习惯。最后见到她,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强颜欢笑——“美女,买手机吗?”。

  他说还好,还好他还在等。

第73章 Chapter 73

  晚安修机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

  开了年, 旁边那家同行,真的被晚安修机挤垮了,最近搬空了店铺,转手给他们。

  昔日手下败将, 中年老板说不出什么好听的, 剩下两条烟, 黄顾笑纳了。二手手机行业说大不大,他们后来打听了,鑫哥在大世界里的口碑多硬,后浪杀前浪,输得不冤。

  两家店合成一家, 中间的墙肯定得推。

  找人看过, 不是承重墙, 可以彻底打通。

  他们年前添置了提炼金属的处理机器, 现在又盘下来旁边,资金不阔绰。

  小丁说他爹就是建筑工, 他学了几手, 自告奋勇上阵。

  飞姐嫌脏嫌吵,出去溜达了,剩一群糙爷们儿, 电钻钻得尘土飞扬毫不嫌弃, 非蹲在隔壁这间店里兴致勃勃地围观打趣。

  脏得离谱, 他们之间最清爽的程一鑫, 发间照样落了灰,卫衣上斑斑点点。

  黄顾笑死, “鑫哥, 再染回奶奶灰, 什么感受?”

  小丁啧啧,“帅就一个字。”

  不知道是不是电钻太特么吵了。

  狗日的不接话。

  小丁回头,比划半天,“哥,到时候做成这样行不行?”

  这回,大家都发现他在走神。

  互相戳了戳胳膊。

  程一鑫心不在焉。

  不是不信任金潇。

  她去接机,是他们商量过的。

  奈何,他心里还是忍不住想象,他们见面会说些什么。

  几人憋了一肚子坏水。

  正准备调侃难得呆滞的程一鑫。

  黄顾瞥了眼,出声提醒,“好像有人。”

  说是顾客不太合适。

  不太像他们的顾客,与环境格格不入。

  几人闻言,纷纷瞥向这位不速之客,是个男人,站在路边,隔着三四级台阶,仰头看着晚安修机的牌匾和门面。

  身材高大,西装笔挺,气场很强,气度不凡。

  一顶深色绅士帽,一副墨镜,复古的双肩背带,格纹领带,白衬衫,咖色裤子。流畅剪裁,含蓄修身,和他们的一百块一套廉价西装完全不一样。电影里见到的穿搭,他穿起来却并不老气。

  很难忽视这个男人的气场。

  周身像个深不可测的漩涡,磁场天然,引人注视。

  遥遥相望,程一鑫颔首。

  两人同时动了。

  程一鑫叮嘱黄顾,“你们继续。”

  不速之客登上台阶,进了晚安修机的门店。

  男人率先伸手,嗓音醇厚低沉,“Woody Poirier.”

  很正式的自我介绍。

  可以说是猝不及防。

  程一鑫尴尬,一手墙灰,在卫衣和裤管上蹭了半天,好不到哪里去,“Sorry,I……can't speak English.”

  偶像变现实。

  程一鑫醋意十足,不忍丢脸。偏偏情敌在这个时间来,他满脑袋落灰,眨了眨眼,感觉睫毛上也沾着灰,如果当场拍一拍,会不会扬人家一脸。

  程一鑫真的很想跟他商量一下。

  换个时间来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