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大王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