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37章

作者:银八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甜文 爽文 现代言情

  余檀拒绝了那条手链,认真地询问元仪:“你是觉得我不配和谢之煜做朋友吗?”

  元仪摇头:“你当然有权利和任何人做朋友,但这些年阿姨待你也不薄,你就当阿姨是求你,好吗?”

  余檀还是拒绝:“我和他约定好的,不能反悔。”

  可是元仪说:“我以后会多多去看看之煜的,正好我的丈夫在北方有工作往来。你也知道,之煜他很爱妈妈。”

  这句话,叫余檀的心理防线松懈。

  余檀深深记得那个燥热的午后,那满墙的紫薇花,还有元说过的话。

  她浑身上下泛着冷意。

  现在,谢之煜的手机里传来低低的笑声,元仪说:“抱歉,那又不是我什么人,只有你才是我的宝贝儿子。”

  “你如果打这通电话只是为了恶心我的,那你做到了。”

  “当然不是。谢之煜,我要给你介绍一个漂亮的女孩儿。”

  “元仪,你要干什么?”

  “朋友不嫌多嘛,多交往几个认识认识。”

  “谢谢,我结……”

  结婚两个字还没说出口,谢之煜的嘴唇就被余檀伸手给捂住。

  那边元仪迟迟没听到后半句回应,喂了一声。

  谢之煜垂眸看着余檀,干脆一把挂了电话,随意地将手机往地上一扔,发出“嘭”的一声,也不怕会不会摔坏。

  他一把抱起余檀,将她按在门上,抬头和她目光平视:“又不让我说?”

  “谢之煜,我怕。”

  “怕什么?怕元仪?”

  余檀点点头。

  她如一只惊弓之鸟,难得那么乖顺。

  谢之煜笑着抱着余檀,低声轻哄:“别怕,你也咒她,咒她早点去死。”

  “她是你妈妈。”

  “那又怎么?你才是我老婆。”

  作者有话说:

  爱分享歌老毛病又犯了。

  注1来自蔡依林《亲爱的对象》,在写的时候正好循环着这首歌,好适合(不过这好像是一首写gay的歌)。

  但我觉得歌词也很像余檀和谢之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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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火焰玫瑰

  “你别乱说话。”余檀不许谢之煜胡言乱语。

  “怎么乱说话了?难道你不是我老婆?”

  “我不是说这个呀, 是你说的前面那一句。”再这么余檀都不会咒元仪,因为她是谢之煜的妈妈。

  谢之煜的看待问题的角度永远奇特,他看着余檀笑得没正行:“哦, 所以你是不是也得叫我一声老公?”

  “叫你个头!”

  余檀伸手要打谢之煜, 被他机敏抓住手腕。

  谢之煜将余檀的手反扣到头顶上方,和她十指紧扣。余檀不肯, 要从挣脱。

  一番挣扎,她气喘吁吁。

  谢之煜用额顶着余檀的额,接纳她吞吐的气息,低哑的语气:“你喘什么?”

  余檀的胸腔还在起伏, 不想理会谢之煜。

  谢之煜说:“怎么体力还是那么差?”

  “你在说什么啊?”

  “以前体育课绕操场跑两圈都要你的命,现在是不是更不爱运动了?”

  “不要你管。”

  正说着, 谢之煜那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手机又开始响。

  依旧还是元仪打来的。

  谢之煜是彻底不打算接了,余檀也没再让他接。

  在和弦铃声的伴奏下, 谢之煜对余檀说:“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你不用怕元仪,不喜欢她大不了一辈子都不见她。”

  余檀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想想甚至有点后怕, 若是让元仪知道他们两个人闪婚的事情, 元仪会不会杀到她家里?

  余檀脑子里甚至都有了一些可怕的画面。

  元仪是绝对的精致利己主义。

  在这一点上, 谢之煜早已经看透彻。

  当初元仗着丈夫对自己还有一些感情,她费尽心思取得谢之煜的抚养权,为的是能够利用谢之煜来远程操控谢家。因为有谢之煜, 元仪才能源源不断从谢家获得抚养费, 并且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香港说得好听是什么国际大都市, 不过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腐朽之地, 谢家那么大一个家族, 谢之煜这个男丁自然是不容忽视, 老一辈人的骨子里都还裹着老旧思想。

  幸而元仪早早完成“点灯”任务,在族谱里受到认可。所谓母凭子贵,若是没有谢之煜,元仪在偌大的家族里也挺不起腰杆。

  离婚这件事错不在元仪,她雇的私家侦探拍摄到丈夫在外面包养情妇。

  男人总是滥情,家里一个,外面还要一个。元仪能够理解,但不能共情。她不爱就不爱,潇潇洒洒离开,爱了就爱了,再轰轰烈烈结婚。

  元仪当然爱自己的儿子,不过她更爱自己。

  在谢之煜最需要母爱的时候,元仪忙着规划自己的未来。她绝对不是坐在家里混吃等死之人,手头上有了钱,也忙着去找机遇、创业。所以元仪经常不在家,把谢之煜丢给保姆丢给自己的妈,再让他寒暑假去香港和那边的爷爷奶奶培养感情。

  二十一世纪初,创业凭的就是一股子胆量。元仪的作风和手腕,远比一个男人要更加果断。她更会借势顺势,再踩着男人的肩膀上位。

  只不过比起男人,女人的成功总是要接受更多的非议。

  如今,元仪的身家早就成了一个迷。她除了谢之煜这么一个亲生儿子,就再没有子嗣。未来的一切自然都是要给自己的儿子。

  这些年,元仪管谢之煜不多,唯一也是最糊涂的一件事,就是是插手孩子们感情的事情。

  在看到谢之煜和余檀之间那点苗头时,元仪也昏了头,横冲直撞地去找余檀,希望她能主动离谢之煜远一些。

  她身为一个女人,很清楚出身阶层决定未来命运,打心底里是有些看轻余家。

  事后元仪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越是在阶级顶层,才不会惧怕那些阶级。

  而今,有再多的金钱,也难买那一份最纯粹的热爱。

  所以这两年,元仪总想着弥补谢之煜,希望他能开心些,能再回到上大学以前和余檀在一起时生龙活虎的样子。

  只不过,谢之煜早已经不领这份情。

  当年的事情,元仪后悔,余檀则更加后悔。

  对于自己选择的大学,余檀有很多的不满。究其原因,她还是不习惯,不习惯没有谢之煜在身边的日子。刚开学那段时间对余檀来说最难熬,周遭的一切都是陌生,不仅有奇葩的室友,还有死缠烂打的学长。

  她这只一直被圈养在鱼缸里的小鱼忽然被放逐大海,面对无边无际的海洋,迷失方向。好在后来她在社团里认识了一直崇拜的陆彦,也结交了陈珍。

  余檀的确想过把更改志愿这件事告诉谢之煜,那次谢之煜怒气冲冲找上门,她也觉得很委屈。谢之煜离开后,余檀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了很久。可是她谁都没说,一直把这件事藏在自己肚里。

  事过境迁,再多说也没有什么意义。

  余檀心里有所愧疚,面对谢之煜也更加顺从,总想着是不是可以弥补他一些。

  真要洞房花烛夜,也不是不可以。毕竟真的领了证结了婚,有些事情不是想躲就能躲的掉。

  只是余檀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更加说不出口。一想到这个,她面颊就烫。

  被谢之煜这样禁锢着,余檀上不去下不来,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与他平视。

  这样的角度看谢之煜,他好像又长得不太一样。

  一张明晰的脸就在眼前,白皙的面庞带一分红,深邃的五官,红润的双唇。

  男人长成这样,怎么看都是会让人脸红心跳的。

  余檀的身子莫名有些发热,顾左右而言他,问:“谢之煜,你酒醒了吗?”

  谢之煜摇头,离她更近一些,声音沉沉的:“不知道,你闻闻。”

  房间灯光昏暗,带着青柠香,关了门密闭的空间,低声细语,多了一丝暧昧氛围。

  余檀撇过头不再看他,倒是看到房间墙上挂着的画。她一向对画作感兴趣,兴致被提起,拍拍谢之煜的肩,指了指那边:“我想看那个。”

  谢之煜不肯:“你能不能专心点?”

  余檀扭了扭被锢着的身子,“我想看!”

  “不看。”

  余檀又动,无奈又带着娇意的语气:“我要下来呀。”

  谢之煜呼吸沉了沉,托着余檀的手臂往下滑动,轻捏了一把她:“乱动什么。”

  余檀颤了一下,掐一把谢之煜的肩:“你干嘛扭我那里!”

  “不能?”他又捏一把。

  余檀的手下滑拉住谢之煜的手,不让他乱动,于此同时终于可以解脱。她噔噔噔地踩在实木地板上往挂着画的那边过去,仔细看了眼。

  是一个长发女孩的背影。

  难度在于,这副作品上不仅有雨,有雾,又多了一白层纱。所以背影整体根本看不清,朦朦胧胧的意象,十分考验绘画者的功底。

  “谢之煜,这是你买的画吗?”她仰着脑袋,长发下垂,射灯的那片灯光直直地撒在她的脸上,看着多了一些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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