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闲食饭 第34章

作者:静安路1号 标签: 现代言情

  “你能看懂这玩意?”对方问。

  李均意想了想,点头:“差不多吧。”

  那人笑起来,问:“这书讲的什么?”

  李均意摸了摸那本旧书的封皮,答他:“一些故事。”

  “故事。”那人笑了一声,“有趣吗?”

  李均意道:“还不错,引人深思。”

  那人像是被他逗乐,拍拍他的肩膀:“我这里也有一些故事,讲给你听听?跟你分享分享。”

  李均意来不及答,那人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刚想提醒对方这里不能抽烟,但李均意发现对方似乎没有点燃的打算,只是拿在手里把玩了会儿,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他开始讲述。

  “那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了。”

  他说,那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当时也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每天跟在师父屁股后边晃悠,可没多久他就碰上了一个案子。哦,忘了说,他是一名刑警。

  一个在当时挺有名的案子,发生在秋天。死者有两人,一个叫谢镇刚,一个叫齐天敏,夫妻关系。在那个小地方,谢镇刚在当地很横,是个社会毒瘤,干了不少缺德事儿。但他有一个很厉害的亲哥哥,谢镇业,一个刚接手了当地厂子的企业家,市里招商引资来的外商。

  某晚,被害人谢镇刚和齐天敏被害身亡,事发当日……

  讲着讲着,那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突然停下,往后看。

  李均意抬起头,发现教堂里不知何时已经坐了许多来做弥撒的信众。而神父,他的父亲,就静静地站在他们身后。他不知道对方在那儿站了多久。

  神父对自己身侧那个人道:“你是林家理?”

  那人道:“我是。”

  他们长久地对视,漫长得像度过了一个世纪。

  良久,李均意听见神父说:“事情你都知道了。现在,可以让我主持完最后一场弥撒吗?”

第33章 /

  林家理对神父道:“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你其实可以不寄那封信。”

  神父摇摇头,说:“事情还没完。再等我一会儿,弥撒该开始了。”

  事情还没完?

  什么事情?

  李均意云里雾里地听着他们的对话,不明所以。

  跟来人聊完,神父昂首阔步走到讲堂前,拿起一旁的话筒,开始主持仪式。

  那是一台令人难忘的弥撒。神父的声音异常洪亮,充满力量,在明亮的圣堂里发出回响。

  听着听着,李均意敏感地发现,父亲那天的状态很不正常,太兴奋,兴奋得几乎诡异,那是李均意从未见对方脸上有过的表情。

  仪式结束后,他没用惯常的结束语,说的是:“请主宽恕我的罪过。”

  后来发生的事情,李均意的记忆是混乱的。

  讲堂里似乎是瞬间就乱了起来,有人惊呼,有人尖叫,有警察冲进来。

  他听到父亲拿着话筒大声说了些什么,可讲堂里很吵,他耳朵里嗡嗡作响。他看见父亲拿着一把匕首刺进胸口,血不断往下滴,弄脏了地上那本《圣经》。他还看见父亲的表情,微笑着,神情欣慰,没有遗憾的样子。他对自己做了一个手势,五指并拢,举在额际,像是敬礼,然后下放,改伸小指,在胸部点了两下。李均意快步跑过去……很快有警察上前来把他拉走,他看不见那张脸了。

  后来。

  好像是被什么人带着去了警局。有人来跟他说话,问他情况,他想开口,但没力气发出声音,只能怔怔地看着对方,似乎失去了语言能力。那种状态很奇怪,似乎是难过的,但哭不出来,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他呆坐了一个下午。

  那个叫林家理的警察,在旁边陪他坐了一个下午,抽着烟,跟他说了很多话。

  “他们让我别跟你讲神父的事情,说你是高考生,成绩好得不得了,怕影响你心理健康。”林家理道,“但我觉得,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你有知道的权利。现在你告诉我,想不想听?”

  良久,李均意轻轻点头。

  林家理说,在那封寄给自己的信里,神父交代了他过去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

  李初,原名高朗,哈市人,是个弃儿,被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拿收废品的钱拉扯大。

  小时候他身上总是脏兮兮的,没人记得他叫高朗,大家都只叫他破烂。过得是苦了些,可他读书争气,在学校总是考第一名。

  小时候,高朗有一个玩伴,叫江蝶。那是一个住他们废品棚附近小区里的姑娘,据说,她是被那家开饭店的夫妻收养的。她叫他高朗,不跟别人一样叫他破烂,她不嫌他脏,只要有空就跟他一起去捡瓶子,捡纸箱子。

  高中毕业,养大高朗的收废品老头过世,他考上了大学,没钱读,想放弃。这时候学校老师找到了他,说有个一对一献爱心的善人捐款捐到了他头上,可以供他读完大学。

  高朗离开捡了十八年破烂的地方,外出求学。他的愿望是学成回乡,赚很多很多的钱,跟江蝶表明心意,跟她结婚,让她过上好日子。

  江蝶上完高中就没上了,在家里的饭店帮忙。

  高朗读大二那年,江蝶被谢镇刚强奸。

  某次去江蝶家的饭店吃饭时,谢镇刚盯上了江蝶,开始有意接近,时常单独约江蝶出去。没多久以后,江蝶被谢镇刚灌醉,带去酒店。好巧不巧,那天居然碰上谢镇刚的老婆抓奸,在酒店醒来后,江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冲进房门的齐天敏一个耳光扇到了她脸上。

  三人说法各异,江蝶说是强奸,谢镇刚说是嫖,齐天敏说他俩狗男女通奸。

  齐天敏天天去她家的饭店闹,说她是婊子,是小三,是出来卖的,很快就把事情搞得人尽皆知。

  最糟糕的是,求告无门,她最后败给了谢镇刚哥哥的权势。谢镇业在家里人的压力下,出面替不争气的弟弟摆平了这件事。关系,钱,能做的都做了。江蝶的养父母收了谢家给的钱,居然也劝她,都给了那么多钱,这事儿就过去吧。

  这些事发生时,江蝶一个字都没有告诉高朗。他回去时,已经找不到江蝶了。

  后来她消失了,不知生死,就连她的养父母对她的行踪也语焉不详。有人说,她是没脸在那个地方待着,去了别的地方改头换面重新生活。也有人说,她是被谢镇刚的老婆找人“做了”。什么说法都有,但没有人再见过她。

  时间过去,有新的事件进入大家的视线里,江蝶的名字渐渐被人遗忘。一个诺大的城市,她的消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高朗寻找江蝶无果后,策划了一场谋杀。

  高朗买通了一个小姐,让小姐去接近谢镇刚,设计让齐天敏“撞破”谢镇刚和小姐在酒店里鬼混。事发当晚,谢镇刚喝醉酒回家,跟患有甲亢、当晚精神高度亢奋的齐天敏进行争吵,邻居听到了他们的打斗声。高朗当时就躲在谢镇刚家中,伺机下手……

  听到这里,李均意垂下脸,捂住了眼睛。

  林家理发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停顿了片刻,等他好受些才继续讲。

  后来林家理还讲了很多,李均意听得断断续续。他头很晕,林家朗一支接一支地在他面前抽烟,烟雾缭绕间,他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一个极长的梦里。

  耳边的声音还在继续,林家理还在讲述,讲案子发生后当地很多人觉得大快人心,都说那俩夫妻是遭了天谴……关于高朗作案的细节,林家理只讲了个大概,略过了最血腥残忍的部分。

  李均意呆呆地听着。

  他的目光很空,脸上有种信念破灭后的死寂。

  “没想到高朗逃到南方居然当了神父。李初,这名字有意思。”林家理唏嘘道,“这个案子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他本可以不寄那封信给我,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当时负责这个案子的人是我师父,但我师父前年去世了,所以他把东西寄给了我。来之前我有很多疑问,他都改头换面有了新生活,为什么还要给我写信自首……”

  林家理吸了口烟,看着他:“见到你以后,我好像明白了他的意图……或许,那只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李均意盯着他:“你什么意思?”

  林家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你先答应我,先好好完成剩下的学业,等你高考毕业再给我打电话,到时候我再告诉你。”

  李均意:“你威胁我。”

  林家理失笑:“怎么可能是威胁,我是为你着想。而且,我还需要证实一下我的猜测,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准备高考。”

  李均意面无表情道:“我大概率会被保送,不会参加高考。”

  林家理:“……好的。但还是等你毕业?我先去回去证实一下我的想法。”

  有什么区别?无论什么时候知道,都不会改变既定的事实。

  但李均意没再提出异议。

  他抬起左手,对着这位警察做了一个动作。林家理有些奇怪,问他,什么意思?李均意说,这是神父死前对我做的手势,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林家理说不知道,但热心地带着他在局里问了一圈。

  最后是一个会手语的女警解答了这个疑问,对方告诉他好像是手语。

  这时候,林家理突然插了一句话:“江蝶是听障人士,所以高朗……额,李初,李初神父应该是会手语的。”

  李均意沉默了。

  他从不知道父亲会手语。

  那位女警朝他重复一遍那个手势,确认后才答:“这个动作在手语里意思是,对不起。”

  一周后,李均意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他答应了那个刑警,会好好完成剩下的学业。

  班主任找到他,问他是否需要再休息一段时间,其实不用这么快就来学校的,可以再休息一段时间,怕学校里的流言对他造成影响,李均意拒绝了。流言蜚语?谁在乎。反正他的故事越离奇,看客们就越兴奋,越欣喜若狂,学校里那些人把他笑话看也好,把他当戏看也好,无所谓,让他们看。

  开始对周围的一切都感觉很无所谓。随便了,怎样都好。

  只是脑子里多了很多疑问。

  那个人……现在该怎么称呼他。高朗?神父?父亲?

  他选择拥抱主,是因为想要得到内心的平静,想要找到一条救赎之道吗?

  那又为什么选择用那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李均意最不解的一件事。对他们而言,自杀是不对的,是重罪。主会接纳犯过错的人,但不会接纳自杀的信徒。那个人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很像是一种自我放逐。

  自己到底是被怎样一个人养大的?

  一直坚信的某些东西似乎在慢慢崩塌。

  他开始时常失眠。

  梦是乱的,碎的。总是梦见那场雪下得很大,有几次雪变成了血……漫天都是。

  他变得有些害怕睡觉,害怕做梦,但又不太喜欢醒着。醒着很累。

  每天睁开眼,总觉得眼前的世界是全然的灰色,让人提不起精神,看什么都烦,听什么都觉得吵。

  浑浑噩噩的一段时光,记忆是模糊的,或许是选择性遗忘了。但他记得跟易慈有关的事情,毕竟,那是生活里唯一的彩色。

  那个每天尾随他,陪伴他放学回去的小尾巴,每天监督他吃饭的小尾巴,隔三差五给他买小蛋糕、冲到他面前讲冷笑话的彩色小尾巴。李均意记得她看向自己的神情,目光里有实实在在的担心。

  她安慰自己方式总是很简单粗暴,买各种各样的吃食投喂他,然后不停地在他耳边念叨——你吃一点,吃了心情就好了,相信我。她其实不太会安慰人,可她绞尽脑汁逗自己的样子让他觉得不忍。

  偶尔心情很差,会觉得她老是跟着自己挺烦的,主要是怕她因为自己在学校里遇到麻烦。

  可她还是固执地“保护”着自己。会拿篮球砸跑追着他要采访的记者,会在学校广播室里对那些嘲笑他的人拳打脚踢,会在他难过的时候飞奔着去给他买草莓蛋糕。

  偶尔,李均意会因为她的行为感到困惑。

  她打着友情的旗号为自己做了很多事,像小孩子一样单纯地对另一个人付出。她对别的朋友也会这样吗?如果是,那被他当成朋友的人也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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