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15章

作者:多梨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电梯门缓缓关上的瞬间,林格也换好拖鞋。她在车上刚睡醒,习惯性地吃掉一粒青提茉莉味的糖来醒神,换好鞋站起来时,林誉之嗅到那种凉凉的气息。

  “妈妈睡着了?”林格问,“你们吃过晚饭了?”

  她没有看林誉之的眼睛。

  互相注视对方眼睛是很暧昧的事情,猫咪的长时间对视意味着挑衅,而人类的久久凝视制造相爱的错觉。

  林誉之打开房门,林格瞧见他的手掌轻轻压在洁白的纱布上面,她的注意力随对方的摩挲而定格在那一点红上。

  “没有,她有些打盹,”林誉之说,“外面冷不冷?”

  他说得如此自然,像娱乐圈中演技精湛的老前辈,默不作声地牵引着僵硬的她入相互友爱的戏。

  “还好,”林格说,“我没怎么出门。”

  林誉之伸手,她后退一步,才意识到林誉之是去接她脱下的大衣。

  她还不习惯。

  林誉之泰然自若地拿起大衣挂起:“洗干净手,该吃饭了。”

  林格往前走几步,又被他叫住。

  确切一些,是拽住,拽住她裙子的一角。

  微妙的拉扯感令林格驻步,她回头看,林誉之蹙眉,用未缠纱布的手捏着她的裙摆,迟疑:“你生理期到了?”

  林格茫然:“没有啊。”

  “裙子上怎么有血?还是新鲜的,”林誉之松开裙子,默不作声地将受伤的手背在身后,“先去换个衣服吧,看看身上有没有伤口,最好不是被牙签扎到了。”

  林格说:“你当现在是什么□□呀,大街上哪里有人拿牙签扎人。”

  这样讲着,林格匆匆去浴室里换衣服。

  裙子上果然有几团血,她检查了贴身衣物和裙子内衬,干干净净的,这点血只在裙摆上,看起来像不小心蹭到的。

  北方天气干燥,天气也不妙,她总觉身体上黏糊糊的一层脏东西。脱下的衣服暂且搁置在脏衣娄中,放在洗衣房中,林格想等晚上洗过澡,一块儿把吃饭时的家居服洗掉——这是她跟随林誉之养成的习惯,绝不穿着睡衣吃饭。

  洗衣服时,她感觉脏衣娄似乎歪了歪,也或许是她太疲惫了。

  林格没有过多上心。

  和林誉之重新做回兄妹的过程,并不比林格将他诱惑成爱人更简单。

  尤其是,两人和龙娇同时住在一个屋檐下后。

  在龙娇一无所知的领域中,他们曾悄悄接吻过,甚至比对方都更加熟悉彼此。

  林格已经不知多久未见到林誉之温柔的眼。

  之前的林誉之总是宁静地望着她,他的言语锐利,更多的时刻却是沉寂。

  最先逾矩的人是林格。

  强烈的外力因素让无血缘的家人更亲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剧烈的推力令林格产生更亲近的感情。

  在林誉之满脑子都是读书赚钱、养家的时刻,穿着用他献血补助换来裙子的林格,喝着他奖学金买来的牛奶,看着林誉之站在阳台上将她的小衣服仔细展平晾晒,她在想,他的嘴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

  他没有唇纹,很漂亮、清晰的唇,看起来有着水果软糖的味道,她猜,吻上去的时刻大约也像吃软糖。

  多么奇妙,林誉之对她卸下防备,对她没有丝毫攻击性,而林格却在想,林誉之的唇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林格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痛苦。

  高考后的林格多出了旺盛的精力,活跃到无法适应假期的脑细胞,开始在他出现的各个场所发散思维。

  她起初和好友梁韵在奶茶店打工,奶茶店对面是个工地,许多工人喜欢在傍晚时蹲在马路旁吹风吃饭,聊天,对着奶茶店的方向指指点点,偶尔爆发出鸭子般轰隆隆的笑声。

  发觉到这点后,林誉之便开始阻止林格再做这份兼职。

  他自觉是给予林格的零花钱不够,也或许是窘迫的家境令她不安。林誉之深刻体谅她的不易,她还小,还很年轻,谁不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呢?谁不想光鲜亮丽呢?

  林誉之接了多份家教的单子,午餐的时间也不休息,而是在家附近的餐馆做兼职——天气热了,餐馆也开始提供小菜,给那些不愿意自己做饭的人。有的顾客懒得顶着烈日出门,会打电话找餐馆订餐,多付五元钱。这五元,两元是餐馆收着,三元就给林誉之。

  外卖软件还未普及的时代里,林誉之为了能多给她赚一份生活费,在最后一个暑假里奔波。他的假期很短,短暂到林格开始倒数他们的相处时间。学医是件需要金钱和时间的长路,林誉之宽慰林格,告诉她,等他毕业后,有了正式的工作,家里的生活就会更加宽裕。

  届时,父亲林臣儒也要出狱了。

  如此说的时候,两个人刚刚洗过澡,身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香气。露台之上,林格小口小口地吃着沙瓤的西瓜,林誉之坐在林格旁边,默不作声地用一根针挑手掌上的水泡。

  天气热,他之前没有这样长时间骑行过,没有经验,今天餐馆生意也好,手掌心磨得又痒又痛,长了不少红肿小水泡。

  一边挑,一边用洁白的纸巾去擦拭,林誉之轻松地告诉林格,他刚拿到一笔家教的钱,大约有六千块,明天傍晚带着林格去电子城选购笔记本电脑。

  听她喊一声“哥哥”,总要给她买个好点儿的电脑。

  林格回头,透过玻璃,她看见林誉之卧室墙上挂着的那个吉他没有了。

  那是把极好的木吉他,背侧板是巴西玫瑰木,美洲桃花心木的琴颈,黑檀做的指板。

  林格把西瓜放下,用白色纸巾反复擦拭着自己的手,冲洗干净后,握住林誉之的手,看他掌心磨出来的水泡。

  一双锦衣玉食贵公子的手,为了养活她而变得丑陋。

  林誉之抽出手,林格的唇也贴上来,温热,湿漉漉,她伸出舌头,仔仔细细地舔他的掌心。

  小时候读童话故事,小熊的巴掌碾碎各种果子呀,蜂蜜呀,冬天到了,瑟瑟发抖的小兔子躲在小熊身下取暖,饿了就舔一舔熊的掌心,尝到甜蜜的果子味道。

  林格愿意做兔子。

  他不是熊。

  林誉之一顿,下一刻便捏住她的下巴,皱眉:“发什么疯?我是你哥。”

  他将手拿开,起身就走。

  ……

  这样的举动,令林格确信了他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现在的林誉之也只是单纯地想做她哥。

  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中间这些年的爱呀恨呀纠缠呀都像尴尬的笑话,像朝代更迭后、前朝后宫里遗留的太监。

  父母年纪大了。

  他们到了希望儿女幸福平安的年纪,也经不住更多刺激。

  林格拧紧水龙头,想起龙娇提到的照片,那张被林誉之放在钱包中的女孩子照片。

  他一直都很擅长调节情绪,也狠得下心。

  就这么继续当无血缘的兄妹,似乎也挺好。

  距离林格正式开播还剩下半个月,宁真正在和一些营销及广告公司洽谈后续的推广方案。

  在此之前,林格仍旧每日早出晚归,一遍遍地练习、尝试和品牌的调性磨合。她那两颗智齿也在这段时间拔掉,是林誉之动的手术,不同的是这次是他在家中拆线。

  那些从她口腔中拆下的缝合线,尚有着她的一点点余温,被林誉之仔细收进盒子中。

  他告诉龙娇和林格,这些属于医疗废弃物,需要妥善处置。

  林格想,林誉之这点还是和之前一样,他真得很适合做医生。

  林誉之起初的志向并不是口腔科的医生,林格看到过他高一时写的意向专业,是骨科医生。至于后来为何要转向口腔……

  可能因为那个学校的口腔科专业是本硕博连读,能够大大地节约他的读书时间。

  也是在她尝试放下的这段时间,杜静霖多次邀请林格吃饭。

  林格不自作多情,不会以为每一个示好的男人都是想追她;她也不笨不傻,不会蠢到看不出杜静霖潜藏的心思。

  平心而论,杜静霖人不错,条件也好,唯一不合适的地方大约是父辈的纠缠。

  如果简单地选一个人凑活着结婚,他也不是最优选择。

  林格明确告知杜静霖这点时,杜静霖那兴高采烈的一张脸瞬间垮下去。

  他说:“电视剧上不都这么演的吗?父辈的恩怨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罗密欧和朱丽叶看过吗?梁山伯和祝英台可晓得?他们不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林格笑:“打住,他们在一块儿的前提是有爱——杜静霖,你摸摸胸口告诉我,你是真的爱我吗?你觉得我是真的爱你吗?”

  杜静霖叹气。

  这个同龄的男性身上,第一次出现林格认为不幼稚的神情。

  好难得。

  她不自觉拿杜静霖和林誉之比较,在杜静霖这个年龄时,林誉之怎么就稳重好多呢?

  “感情也可以培养——那怎么办呢,”杜静霖烦躁地挠挠头,“你也知道,我爸妈催婚催很久了。”

  他真心为此事发愁,锦衣玉食里长大的小少爷,没吃过什么苦,十分听从长辈教诲,现在也遵循家中的意愿,想寻觅适合的结婚对象。

  林格耸肩,模仿译制片中的腔调:“那是你的问题,宝贝。”

  她主动叫侍应生买单,付这顿饭的钱。

  夜里照旧是杜静霖送她回家,林格饮了酒,又吹凉风,有点头痛。

  到家时已经是十一点,她换了鞋,没开灯,她对这个地方的灯开关不熟悉,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开灯吵醒妈妈。

  这段路她走过多遍,周围陈设也清清楚楚,知道顺着一路直走,尽头就是卧室。林格扶正昏沉沉的脑袋,不开灯,只凭记忆往前走。

  不知谁将一软绵绵的抱枕丢在地上,林格踩上去,一不小心被绊倒,差点跌在地上,幸好她动作迅速,及时扶住旁侧的沙发,半坐在厚厚地毯上——

  不。

  她扶住的东西不是沙发。

  软韧有度,有着均匀的呼吸韵律,隔着薄薄真丝布料,能明显察觉到手下的胸肌在缓慢地、不自然地绷紧。

  是不应该存在于此刻的物体。

  短暂的恍惚让林格的手愣在躯体之上。

  是与记忆中不同的触感,经过岁月的沉淀,这具躯体更加成熟,硬朗,紧绷,饱满。

  是稳重的橡树,不再是挺直伶仃的树苗。

  林格还嗅到并不令人厌恶的酒味,淡淡的,若有似无地萦绕。

  对方也喝醉了。

  他们身上的味道应该一样,一棵树上不同枝干的气味都趋近相同。

  察觉到这点时,灯光大亮,刺目的光令林格微微眯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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