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87章

作者:多梨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三天前的林誉之草木皆兵,稍有向妹妹示好迹象的异性都会被他划到危险禁区;而现在,他却愿意主动送杜静霖,还让妹妹陪着。

  不需要深究转变背后的原因,林誉之比任何人都清楚,杜静霖真应该感谢他提出的那个真心话大冒险。

  还有杜静霖提出的打地铺睡觉。

  但林格现在靠近他,究竟有几分出于真正的喜爱?还是说,只是习惯了依赖他?

  倘若不去深究、不去苛求一颗真心,这两者之间似乎并无区别,可惜人是贪得无厌的生物。

  一想到昨晚林格主动钻入他的被子,林誉之对杜静霖的忍耐便能多上两分。

  杜静霖的检查结果很快出来,流感病毒引起的发热,需要输液治疗,有一定的传染性。林誉之给林格戴上口罩,想把她送回去,林格不肯,坚持在这里陪诊。

  早餐在医院里吃的,林誉之去买的饭,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都没有加糖。

  大冬天的,路途难行,好在暴风雪停了,市政也开始工作,清扫地面冻结实的积雪、撒融雪剂。

  杜静霖烧得嘴唇都掉了一层皮,好在温度降下来了,他倒是矜持,捂着脸,拒绝林格看他此时的糗样,唉声叹气,说自己现在看起来一定很丑。

  林格不为所动:“你高中时候坐人摩托车摔掉一颗牙的样子我都记得,现在又害羞什么?”

  杜静霖说:“这不是不一样嘛。”

  “哪里不一样?”林格递过去豆浆,“喝,多吃多喝,早点养好病。”

  杜静霖没有继续往下说了,他倒挺感激林誉之的,眼睛闪闪,感动地说林誉之从今往后就是他亲哥,比血亲的亲哥还亲……林誉之没有同他多聊,手机响了,他往外走。

  只剩下杜静霖,艰难地啜着豆浆——高烧烧得喉咙痛,长了好几个溃疡,豆浆虽然是温的,但每次吞咽都像上刑。

  林格低头吃包子,酸豆角猪肉馅儿的,纯瘦肉,热腾腾,咬了两口,杜静霖馋了,要拿没咬过的包子和她换,林格不愿意:“不行,太暧昧了吧。”

  “我吃你剩下的就算暧昧了吗?”杜静霖失望,“林誉之还用你的杯子喝水呢。”

  林格说:“他是我哥。”

  “又没血缘关系,”杜静霖喉咙痛,握着豆浆杯,“对了,你昨天晚上怎么睡的?”

  “还能怎么睡?”林格莫名其妙,“就是睡你旁边那张陪护床呀。”

  “就一张,林誉之呢?也和你一起睡的?”

  林格说:“他在外面长椅上睡的,几乎没怎么合眼,后半夜你的针鼓了,还是他去叫的护士,怎么啦?”

  杜静霖狠狠喝了两口豆浆:“没什么,我还以为……”

  片刻,他喉咙一梗:“没什么,对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杜静霖只输了一天液,就不肯再接受注射治疗了,央求医生给他开了些能口服的抗生素及治疗药物,念念叨叨,说不能耽误了林格的“正事”。

  暴风雪停了,过了今夜,车子也能跑高速了。

  林誉之已经准备好车子,换了雪地胎的车胎,一整个大的越野车,沉稳的黑色,杜静霖绕着车走了三圈,连连夸帅。

  夸完了后,杜静霖左顾右盼:“司机呢?”

  林誉之给林格细心地系上围巾,把围巾下摆塞进外套里,拉上拉链,平静极了:“我就是司机。”

  杜静霖:“啊?”

  林格忍下一个喷嚏,声音都带着鼻音:“我坐哪里?”

  林誉之说:“你去后座,毛毯和暖手宝都给你准备好了,还有零食,路程比较远,等到服务区休息时我叫你。”

  林格的鼻子还在发痒:“这次不让我坐副驾驶了吗?”

  杜静霖骄傲:“我知道,下雪天跑高速容易雪盲对不对?你需要一个可靠的成年男性帮你勘测路线对不对?”

  林誉之把林格脸颊的头发往耳后掖一掖,侧脸看杜静霖的臭屁样子,沉吟片刻,说:“下雪天跑高速的确危险——副驾驶座更危险。”

  杜静霖:“……就算是实话,也不要以这种伤害人心的方式讲出来吧哥?”

  车的后座已经全是林格的东西了,这辆越野车大,空间也大,铺着一个柔软的毛毯,又一个盖毯,还有零食饮料甚至于剥好了的榛子仁瓜子仁,就差把大屏幕也搬来给林格观影了。杜静霖上了副驾驶座,又花了五分钟夸赞这车的内部装饰,不到五分钟,林誉之便提醒他:“小点声,格格睡着了。”

  杜静霖不信,回头看。

  还没上高速,林格果然已经裹着毛毯睡成一团了。

  林誉之点了导航,从京哈高速到长长高速,还有五百八十六公里,预计六小时八分钟。

  路途很长,足够林格睡一个长觉。她早晨也有些鼻塞,吃的药物里有一定的镇定安眠效果。

  她虽然有轻微的失眠征兆,但还没有滥用安眠药和镇定药物,这样很好。林誉之慢慢地想,借着后视镜,看一眼锁成一团雪兔般地妹妹。

  酒店那边,早就已经有人提前过去了,就是为了探一探那个陆总的底细,也观察着对方的动静——实际上,即使林格不来这一趟,林誉之也有办法解决林臣儒的养老金问题。

  但她来了,还带着一个不讨喜的萨摩耶。

  现在,这个萨摩耶又开始聒噪,喋喋不休,哪怕林誉之提醒了他低声,对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嘴巴似的,同林誉之谈天说地,拐来拐去,忽然提到林格的工作。

  “格格她上班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怪人,哥,你知道吗?”杜静霖说,“就是,忽然大手笔地买下她上小黄车的衣服,越是怪、越是清仓的,买的越迅速。”

  林誉之专注看前路:“我不看直播,不太了解她的工作,大概是审美偏好。”

  杜静霖说:“还都是不同的账号买,哎,格格没和你说啊?”

  林誉之说:“没。”

  “格格什么都和我说,”杜静霖说,“我和格格认识这么多年了,她和我一直都是无话不谈,和哥你可能还是有代沟吧。”

  林誉之平静:“我不知道什么是代沟,静霖,我只知道,如果你吵醒了格格,等会儿我就把你从高速桥上丢进路边深沟。”

  杜静霖:“……”

  林誉之尽量忽略掉这个有些愚蠢话多的弟弟,不想让对方毁掉自己那本就淡薄的兄弟情谊。车子在第二个服务区停下时,喝多了水的杜静霖忙不迭地下车去上卫生间。

  林誉之则是坐在车中,关掉手机的声音,继续看《春光乍泄》。

  是林格提到的那个电影,那个她喜欢的服装店名字,妹妹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到一个无所谓的东西,林誉之直觉那是她隐藏、不能出口的心境。

  他不确定妹妹说的“很出名”的那一句是哪一句,思来想去,还是强忍着看了电影——对于一个异性恋的男性来讲,看同性相恋题材的电影很不可思议。

  他尊重性向自由是真,会有不适感也是真。

  这个电影不算长,但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现在电影进度已经快接近尾声,林誉之仍旧没有判断出林格那晚欲言又止的究竟是哪一句。眼看着杜静霖又跑回来,他抬手,想要关掉电影,却冷不丁,看到屏幕上跳出的一句话。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第81章 天作之合 照片

  林格在车上做了一个旧时的梦。

  一会儿是那个昂贵的、店名是“春光乍泄”的服装店, 引人遐想的名字,店里的装修和衣服选品却永远是冷冷淡淡,或者别具一格的vintage风格。她想起和林誉之每次经过时都看到的、橱窗中那件漂亮白裙子, 阳光落上去都像打了一层温柔的圣光, 可望不可及, 和她似乎只隔着一层玻璃,又像永远都触碰不到,就像吊牌上那不属于她消费力的数字。

  但林誉之买下了这条裙子,学校中动员学生献血,有高昂的补助和小礼品留念。林誉之献了一次血,补助的钱,他没有拿来买营养品,也没有买其他东西, 而是第一时间请假回家, 给林格买下那条漂亮的小白裙。

  在林格拮据的青春中, 每一件新衣服都被她妥帖地收藏着。这条用哥哥献血换来的裙子,还有林誉之打工赚钱给高了一截的她购置的新羽绒服。

  包括那个店,“春光乍泄”。

  林格从未将这个词语和后来被滥用的涩意联想在一起, 往后几年,她每次看到这个词语, 想到的都是林誉之和那宛若自带圣光的小白裙——

  还有她渐渐起的一颗不安分心,那漫长而潮湿的南方雨季。

  最长的一次雨季时,龙娇总是咳嗽, 去医院检查了几次,都没查出咳嗽的具体病因, 还是保守治疗, 虽然有医保, 但家中仍旧十分拮据。林格半年都没有买新衣新鞋,夏季运动鞋前面的网网破了一个洞,她自己用白色的针线悄悄地织好,线头藏在鞋里,乍一看,什么都看不出。

  但林誉之看出来了。

  他回家的时候,扬州下了好大的雨,去车站接他的林格猝不及防被淋成了落汤鸡,湿淋淋地踩了一脚水。林誉之替她刷的鞋子,原本还在笑着和她聊天,忽而声音停下——

  林格头上顶着浴巾,一手擦着,另一只手扒开门看,看到林誉之站在洗漱台前,握着她那一只破掉的运动鞋,一言不发。

  次日就带她去逛街,买了双新的运动鞋。试鞋子的时候,林誉之单膝触着地面,低头给她系鞋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他问林格喜不喜欢?站起来试试,合不合脚。

  怎么不喜欢,那时候林誉之选的鞋子,林格都喜欢。她现在还记得那个运动鞋的品牌,不是什么国外的“大名牌”,是国内的,福建晋江的企业,素白的鞋面,素白的底,简简单单,百搭的纯白色,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色彩和设计,后来林格大学毕业,有了自由购买许多新衣服的钱,却还是会钟情这个品牌及其集团收购的子品牌运动鞋服。

  但那个时候,在林格读高中时,那个紧紧贴着鞋面的硬质吊牌后,是一个昂贵的、她觉得付不起的数字。

  她弯腰翻着价格看,看完后,又飞快丢开手,直起腰。

  林格踩着很舒服的鞋子,摇头说不合脚,说不是尺码的问题,是这个牌子的鞋不舒服,她不要新鞋,穿新鞋就够了。

  林誉之定定看她的眼睛,问真的?

  林格目光躲闪,点头说嗯。

  林誉之没说什么,他让林格又走了几步路,站起来,问店员,可不可以拿一双新的。

  他还是为妹妹买了这双鞋。

  林格十分珍惜,从不在下雨天穿它,每次穿脏了,都要刷得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边缘网面也要刷到发白,一直刷到起了一层绒绒的旧毛。

  后来第一回 的那个下雨天,这双刚刚刷干净的运动鞋就被忘在了阳台,没有及时收回。气味浓的东西落在林格月复上,眼中的泪,手心的汗,外面的雨夹杂着空气中的灰尘落在雪白的鞋面上,被雨水打落的枯叶,风卷起来的小虫子,混乱荒谬的时刻,它也在安静地接受见证。

  包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背着家长的偷亲,林格读大学,第一次踏入陌生车站,也是穿着这双鞋,林誉之早早地在人群外守着,遥遥地冲她挥手,笑着叫她名字。

  这双鞋,林格穿了四年,一直穿到和林誉之分手,鞋子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开胶,也没有脱线,只是鞋底发黄,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老旧黄色。

  分手后,她把鞋子洗干净,晾晒在家中阳台上,本想着收起来不要穿,可惜就此失踪,再也没有见到。

  她后来又去买了几双类似的同品牌鞋子,却再也找不到如那一双合脚的。

  林格曾经将这件事当作是一个和林誉之彻底告别的征兆,但俩人之间拥有过的共同回忆和物件太多太多,多到就算是把所有东西都清空、搬了家也不能完全割舍。家中一起睡过的旧床,一同养过的花,玩闹过的厨房,客厅里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残留着指甲痕迹的餐桌。即使统统全部丢掉,也动不了记忆分毫。

  那些存在大脑、肌肉中的记忆是不变的,林格喜欢在扬州漫长的雨季中和林誉之通电话,连声音和隐晦的情都藏在朦胧雨水中;她还喜欢在父母都睡下的沉静夜里马奇在林誉之腿上,她喜欢能战栗到忘记一切的深丁页。他手臂上的气味,头发的角虫感,手掌的纹路,垂下睫毛时的宁静,一件又一件,都刻在林格的记忆里。藏在她每次对心理医生的倾诉里,偶尔冷不丁地从记忆和梦中逃逸——

  朝朝暮暮,日日月月岁岁年年的相处,她怎么能完全地忘掉。

  她们已经互相融入了,说不出谁转化了谁,怎么能分开。

  人不能徒手清理干净两块已经开始扩散、互相渗透的金属。

  林格翻了一个身,差点从车座上跌落,车内开着空调,但毕竟行驶时间久了,仍旧闷闷的,像积攒了些浊气。林誉之将车窗开了小小的缝隙,放一些新鲜空气进来,北方的冷空气是清洌的、刺入肺部的寒冷,林格慢慢地坐起,没有看清林誉之的脸,含混不清地问:“几点了?”

  林誉之说:“十点钟,你刚睡了二十三分钟。”

  才二十三分钟,林格却总觉得已经睡了好久好久,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这样舒展的觉。她裹着毯子起来,缓慢地看着前面两人:“这是哪儿?”

  杜静霖说:“服务区呀,你睡傻了?知道咱们等会儿要去那里吗?”

  林格拍了拍脑袋:“喔。”

  林誉之转身,问她:“要不要去上厕所?下个服务区要半小时才能到。”

  林格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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