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仅
“——但我觉得你们可能不大合适。”
他偏了偏头,下意识屏了呼吸,听汤欢询问中带了点犹疑:“为什么——”
下一秒,茶水间的门突兀地被拉开,发出“兹拉”声响。
周洲耷拉着脑袋走进来,脸色绷得紧紧的,随便朝两位老板点了点头,一边把杯口对准水龙头,一边打开热水。
林循咽下话头,没时间再多想。
抬眼看去,只见周洲魂不守舍地接着滚烫的热水。
眼看那水快要溢出杯子,她飞快伸手把龙头关掉,皱了皱眉:“干嘛呢,想把自个儿烫死?”
周洲“啊”了一声,不自在道:“我没注意。”
林循看出他状态不太好,拍拍他肩膀,好脾气地说:“怎么心不在焉的,没事儿干就回家休息吧。”
这两天刚开始上班,项目不算忙。
“嗯,好。汤欢姐,一起走么?”
他们俩家在隔壁小区。
汤欢的视线在林循脸上停了停,表情颇有些耐人寻味。随即,她点点头:“行,姐今天跟你一起挤地铁,走。”
俩人于是收拾了东西一起下楼。
楼道里,周洲这个工作室难得的氛围包,难得情绪低落,突然开口问汤欢,语气有些惴惴:“汤欢姐,你谈过这么多次恋爱,那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么?”
汤欢的高跟鞋在楼道里敲出阵阵回响,闻言扬眉笑道:“你问我?我是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可没几次上心的。”
半晌后,她忽然想起方才茶水间里林循的反应,敏锐地眯了眯眼,眼神玩味道:“不过嘛,喜欢一个人,通常是从占有欲开始。尽管有时候,你都没意识到,但当你在意的人被他人觊觎,或者表示出对他人的好感时,心脏下意识的反应不会骗人。”
周洲听完她的话,脸突然噌的红起来。
恰好背后工作室的门一开一阖,李迟迟背着个电脑包温吞吞走出来,远远地朝他们招手:“周洲,汤欢姐,你们等等我,我今天去我奶奶家吃饭,跟你们一起坐地铁。”
周洲半点没敢看她,屁股像被火苗点着了似的,推开大门跑得飞快,声音如同被这阵秋风加了速。
“汤欢姐,我先走了呃,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附近商场买点东西,再见。”
汤欢皱眉站在原地等李迟迟,看他莫名其妙红着脸飞奔而去。
这小子,犯什么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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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站在茶水间喝完了一杯水,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不知道是被汤欢说想追沈郁震惊到了,或者是被她后续的问题问懵了。
她耷拉着眼皮看窗外街旁,稀稀拉拉的梧桐落叶,心情有点压抑。
刚才下午遇到宁琅就挺烦的,原本开了个会,心态被工作转移了,但这会儿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莫名其妙的纷扰窒闷感又升起来。
她放下杯子,压下心底的情绪,往隔壁会议室走去。
沈郁还站在原先的位置,弯着腰曲着膝盖,衬衫挽起在腕间,干净修长的双手轻轻沿着椅背往地上摸去。
指尖在有些灰尘的瓷砖上一寸寸探着,像是想要找什么东西。
他的搜索很慢,手几乎摸遍周遭半米范围,才挪动双腿换个地方。
继续摸。
那双手很快沾满细碎灰尘。
指尖还蘸着点昨晚不知谁吃完外卖滴落的粘稠汤汁。令人恶心的触觉袭来的刹那,男人好看的眉眼微蹙,唇轻轻抿起来,顿了两三秒后,若无其事般继续往旁的地方摸索。
林循看得牙根疼,心脏突然错跳了一拍。
她抿着唇快步走过去,伸手拉他起来,掰开他的手,从会议桌上随手抽了张纸,飞快帮他擦掉手上的污秽。
接着,她走到另一侧的墙边——刚刚开会的时候,她随手把挡了座位的盲杖靠在这儿了,会议室不算大,又空空荡荡的,常人扫一眼过去,两秒钟就能发现。
林循拎了那根盲杖走回他身边,塞到他手里:“你在找这个么?被我随手搁在墙边了。怎么不等我进来,把手搞得这么脏。”
沈郁垂下眼,接过盲杖的动作稍顿,捻了捻被她随手擦干净的手指,突然不耐道:“这算脏么?你没见过更脏的时候。”
他语速比平常快点,没有丝毫停顿起伏。
像是不自觉地带了点火气。
林循只以为他找盲杖找得闹心。
对盲人来说,这根不起眼的棍子,或许是他们所有的安全感寄托。
她难得没呛回去,顿了会儿慢慢说:“下次不会帮你乱放了,抱歉。”
沈郁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呛,她的否认本就在意料之中。
于她来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并未说错什么做错什么。
他垂下眼,压下心底的浮躁,淡声道:“没事……回去吧。”
一路上两人心思各异。
林循有点心烦意乱的,不想说话,沈郁也罕见地没吱声。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在老街的人行道上。
林老板劈里啪啦踹着盲道上的自行车,慢悠悠地晃在前头;沈少爷面无表情支着盲杖,懒洋洋坠在后头。
某个路口林循回眸等他,打眼看过去,不由眯了眯眼——
熙熙攘攘这么多路人,她视线却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长身玉立、眉眼却如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难怪有这么多小姑娘喜欢。
汤欢作为资深颜控,眼光可高得很。
她记得之前李迟迟和周洲在工作室里追某部偶像剧,里头饰演男主角的演员是今年公认的最帅小生,连她都觉得还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汤老板凑过去看了眼,却觉得也就那样,提不起兴趣。
没想到今天对沈郁倒是一眼惊艳了。
林循打量着他,视线从眉毛滑到眼睫,又随着他走近,寸寸路过立体分明的下颚轮廓线,醉中落到那硬朗喉结。
不得不说,沈少爷还真是有这个资本。
等人走到近前,林老板张了张嘴,憋出句:“绿灯了,走吧。”
到了晟霖苑,两个人各回各家,没什么别的交流。
姜奶奶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被林循婉拒了。
她压根懒得吃完饭,早早洗漱完躺在床上,忍不住想起当初被一中开除之后的日子。
当年十八岁的林循,被迫开始了社会闲散青年的生活。
她不敢跟奶奶提被开除的事,每天早上依旧六点钟起床,装模做样穿上校服校裤,背上书包、啃着奶奶摊的煎饼出门。
但也确实没什么地方可以去,网吧她快待吐了。
每天临近早晨,整个网吧里都是一股隔夜烟味,浓烈得呛死人。
常年混迹网吧的那些染着红色、黄色头发的小混混们也恼人,隔三岔五找她搭讪,不搭理就直接动手动脚,要么就是她抄着键盘跟人干架。
时间久了,林循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个小混混了。
而且,网吧开个桌一个小时四块钱,每天待一上午就是十几二十块。
她花不起。
后来,林循学那些刷夜复习功课的大学生,大清早跟奶奶告别,直接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西式快餐店里待着。
她没钱买那些汉堡可乐,便不太好意思占着座位,通常随便找个角落蹲着打瞌睡。
店员见她扎马尾穿校服、一副学生打扮,不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不学无术的街溜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何况林循很有眼色,不会每天都去耽误同一家店,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甚至一中附近的大排档……每天换着蹲。
她通常得蹲到上午十点,等孙律师的律所开门。
等到了十点,在快餐厅消磨掉早上无用的三四个小时后,她就去律师事务所,询问案件的探察进展——宁琅给的那二十万全都交了,林循偷了奶奶的身份证跟孙律师签了合同。
几个律师助理见她每天都来,不胜其扰,压着火耐心地跟她讲,查案子是细心活,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总劝她赶紧回学校上课。
后来或许是看出来林循压根没学上了,也没别的事干,整颗心整个人都挂在这个案子上。
孙律师便也跟那些店员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他特地让助理在办公室旁边的休息室给她摆了张沙发——某次林循十点过去,窝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一觉睡到律所关门,醒来才发现,身上盖了条毯子。
日子就那么一天混一天地过,好在案件终于慢慢有了点起色。
可惜奶奶没能看见。
那年高考前两周,她退学的一个半月后,奶奶因为忧心过度、外加风霜操劳,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她去世之前都不知道,她宝贝孙女没学上了,整天在外头混日子。
奶奶临终前几天似乎有所感应,拿着攒了好久好久的钱交给林循,让她好好参加高考,用来交大学第一年的学费,还特别违心地跟她说:“你爸的事,都是命。奶奶不急,你也别急。循循,如果有一天奶奶也不在了,以后这世上只剩你一个人了,你可得好好的。”
那笔钱,林循后来用来买了两处祁南县的墓地。
把他们俩的骨灰葬在了一起。
……
窗外,干枯的梧桐叶被风卷起。
昼山这个城市,路上不是香樟就是梧桐,种得很满,春夏遮天蔽日、秋冬落满街巷,十几年过去也没什么新意。
林老板躺在床上,眼眶干干的,心里却难得有点堵。
她有时候其实不知道自己待在这儿干嘛,就像汤欢说的,人赚钱总是有目的的,人吃苦,也都是因为有想要的东西。
可她想要什么呢?
最亲的人都变成了骨灰,埋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
剩她一个,孤魂野鬼般在这座城市里游荡。
但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没什么坚持的意义,也没什么彻底放弃的理由。
不咸不淡、不冷不热地捱着、吊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