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厌辞
她在梁家干了十余年,八年前被梁沂洲拨到远洋,见过言家兄妹几回,记性好,至今还记得。
言欢泡了个澡,中途张嫂进来放过干净衣服,是梁沂洲让生活助理加急送回来的。
一条薄荷绿连衣裙,款式和它的颜色一样,不张扬,简单内敛,面料质地柔软细腻,贴合皮肤,很舒服。
言欢将头发吹到半干状态,一个人下了楼,客厅空荡荡,落地窗外雨还在下,抬头,是高高悬挂着的水晶吊灯。
梁沂洲将手里的热可可放到她面前,言欢见状,端起抿了一小口,然后轻声说,“昨天我去天街苑找过三哥,但他们说你出国了,今天才能回来,多半会去远洋。”
“我也有可能
回天街苑。”
梁沂洲说出另一种不太好的结果,“要真那样,你就算把自己淋高烧了,也见不到我。”
言欢迟疑着问:“三哥,你生气了吗?”
梁沂洲低眸看她,目光深邃而清寂,没有半分折衷,话却是弯弯绕绕的,“言欢,你不能这么伤害自己。”
言欢耷拉着眼皮,沉默的气氛蔓延开。
梁沂洲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语气有些重,片刻和过去一样,熟稔地抬起手,揉了揉她脑袋,权当安抚,两下过后忽然一顿,“先去把头发吹干。”
言欢听到后,只撩起了眼,无其他反应,梁沂洲见状准备去给她拿吹风机,却猝不及防的,被她拽住了手,切入正题:“三哥,最近发生的事你知道了多少?”
他坐了回去,没把话说明白,只给出保证:“秦执以后没法再伤害你了。”
“三哥想怎么做?”不给他回答时间,她兀自往下说,“我说过的,就算没有秦执,还会有赵执,虽然我不清楚三哥的办法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那救不了我一世。”
梁沂洲从她的眼神里探出了别的,“你是不是有主意了?”
言欢攥紧手,似是而非道:“三哥,你不是还欠我一个生日礼物吗?”
梁沂洲承认有这回事,“想好要什么了?”
沉默许久,她像终于下定决心了那般问:“三哥要不要和我结婚?”
第11章 11
她的语速极慢,却像一道惊雷猛地劈了下去,梁沂洲自诩见识过不少腥风血雨,这会也被惊讶到大脑里只剩下满满的疑惑和不确定,“你刚才说什么?”
再次开口就没那么难了。
言欢底气莫名充足不少,换了种说法:“和我结婚吧。”
这次还省去了称呼,以往说一不二的骄纵任性似乎回来些。
客厅静到可怕,只有立式钟表在走,时间缓慢流淌着。
窗外的天阴沉沉的,难辨晨昏。
梁沂洲终于找回了自己声音,“言欢,生日礼物是想要的东西。”
可你怎么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
言欢低声回:“这就是我现在最想要的东西。”
言欢入职星耀没几天,人瘦了不少,下巴看着更尖,加上这几天作息不稳定,刚才又淋了雨,脸色发白,身形还在小幅度地发颤。
她毫无遮掩,反而将自己惹人怜惜的孱弱大大方方地袒露到对方眼底,以此来增添谈判成功的筹码。这也是时至今日她唯一的筹码,虽然有悖于她曾信誓旦旦撂下的“不想要得到任何人的可怜”。
梁沂洲想过很多种能让言欢脱离言秦两家联姻命运的办法,唯独漏掉言欢说的这个,这对他来说太不切实际,不亚于天马行空的想象。
漫长的拉锯战后,他问:“你是认真的?”
他感觉自己问了句废话,她的眼神如此坚定,至少在这一刻是下定了决心的。
“现在外面流言四起,抛去幸灾乐祸的那群人,大多数都在跟风唾骂秦执糜烂的生活作风,在这些人眼里,你就是个无辜的受害者,可你要是在这节骨眼上跟我结婚,秦执遭受的非议就会转移到你身上。”
言欢能想象出他们会说什么,无非是“秦执脚踏两条船,她也干净不到哪去,这才几天,就给自己换了个未婚夫,没准背地里早就攀上梁家了”。
梁、言都是北城四大家族之一,但单拎出“梁沂洲”和“言欢”这两个名字,还是存在着高低之别,谁会攀附谁,一目了然。
哪怕最后事实证明是梁沂洲居心不良已久,也不会有人指摘他半分,没准还会用一句“情深似海”以示对梁家的讨好。
用看碟下菜形容毫不过分。
空气长久沉寂下来,梁沂洲没有开口催促的意思,静静等着对方的回答。
发尾的水渍慢慢洇湿言欢的肩膀和胸口,梁沂洲还是起身去拿了吹风机,将风力调成低档,瘦长的手指轻柔穿过她发丝,带走一片潮意。
言欢的声音混在风声里,不太清晰,“那些供别人玩乐的八卦消息铺天盖地出现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都不敢看底下他们是怎么评论我的,我一人在富力山待着的时候,也总能感觉到耳边嗡嗡作响,像有人追着我在耳边说那些风凉话。”
这话自然是假的,这两天,除了偶尔涌上心头的忐忑外,大部分时间她过得清闲又快乐。
他的眼睛过分深邃,盯住久了,她顿觉自己的谎言被拆穿,底气一弱,有点语无伦次了,不知道为什么,主动提到秦执,“我和秦执青梅竹马,但我一直都不知道他是这么看我的,那么三哥,你又是怎么看我的呢?你会和秦执一样,觉得我呆板无趣?”
被旁人当成床第笑话看待的四个字,从她口里吐出,无比晦涩,仿佛能把喉管卡出血。
这问题梁沂洲没有回答,他鲜少会去评价一个人的性格,包括人品。
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他关了吹风机,“你说的这件事我需要时间考虑。”
“要多久呢?”
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情愿些,实则心里已经惴惴然打起鼓来。
梁沂洲默了几秒,“最多两天。”
远比想象中的要短,言欢卡在嗓子眼的那口气息松了下来,“好。”
“这两天你就住这儿,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张嫂。”他起身准备离开。
言欢再次拉住他,柔软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在他掌心挠了挠,“三哥,一会儿我可以去三楼最西面那房间看看吗?”
梁沂洲低低哑哑地应了声,“别待得太晚,早点休息。”
言欢点头,等他走后,才朝三楼而去,路上她忽然想起了过去。
她只和言叙钦吵过一架,是在她十六岁那年,因为什么,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她当时还闹起离家出走,恰好被梁沂洲撞见,收留了她几天,安置她的地方就是这儿。
过去这么多年,布局丝毫未变,连装饰品都未多出一件,冷冰冰的,没太多生活气息。
至于最西面的房间,是她那几天里最爱待的地方,幽幽暗暗,打开开关,墙壁和天花板上会多出星星点点的光,是梁沂洲专门打造的银河休息室。
她第一次来到这个房间,直接看傻眼了,愣愣道:“三哥这里装下了一个宇宙。”
七年前的梁沂洲面孔保留着一丝青涩,说话不像如今这般老成持重,而是疏朗明快。
“把你体内的DNA搓成一条线的话,它能延伸100亿英里,比地球到冥王星的距离还远。所以光靠你自己就足够离开太阳系了,从字面意义来看——”
对她的称呼也格外亲昵,学着她哥一口一句“我们小鱼”,“我们小鱼,也是宇宙。”
哪有他这样,抬举人还变着法地抬。
言欢展眉笑,“这话是三哥从《人体简史》里拿来的吧?”
梁沂洲大方承认,“看过?”
“看过两遍,写得挺有趣的。”
这倒出乎他的意料,“我以为你不会喜欢看这种书。”
“难不成三哥以为我喜欢看那些只讲情情爱爱的小说?”言欢觉得自己的喜好没什么毛病,有理有据道,“现在不充实自己,以后还谈什么情爱啊。”
梁沂洲笑着说:“我以为你爱看的是伍尔夫那类女性主义作家。”
她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我确实也爱啊。”
这个话题戛然而止。
言欢闻到了空气里参杂的微弱味道,淡淡的青柠香。
她突发奇想道:“三哥,你说宇宙尝起来会是什么味道?”
“宇宙不知道,但银河系中心应该是覆盆子和朗姆酒的味道。”
他答得过快,言欢愣了下,“三哥为什么这么觉得?”
“在网上刷到过这说法。”
或许没什么好乐的,但言欢还是被逗到笑弯眼睛。
回忆潮水一般涌来,反复冲刷言欢的大脑,也带来些困意,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门虚掩着,有道细长的光延
伸出去,梁沂洲注意到,上前敲了敲门,没人应,他才打开。
她睡觉姿势是亘古不变的侧卧,没多少肉的小脸总会被挤压成一个小包子,看着娇憨。
梁沂洲叫不醒她,打算将人抱到房间,一条手臂刚穿过她的肩背,她突然偏了身子,双臂抬起,两手环住了他的后颈。
人却还在睡着,呼吸绵长均匀。
是他的呼吸短暂地乱了,沐浴露的清香沁入他鼻腔,视线一垂,是她细瘦的锁骨、白到发亮的皮肤,腰肢盈盈一握,又柔又软。
目光稍偏,绕过她细窄高挺的鼻,看她笼在阴影里的脊背,薄而瘦,却不孱弱,像从铁矿石里高温提取出又经反复打磨、切割而成的钢片,坚韧,难以折断。
和她刚才展露出的孱弱截然不同。
言家大小姐这次一回国,在北城掀起了不少讨论热潮,圈里人都在传她早已有名无实,年少时让人惊艳的才华也已伤仲永一般,泯然众人矣,只能沦落为可悲可叹的联姻工具。
这话三分真,七分假,即便到了现在,她的处境确实远远比不上过去,但她骨子里的冷傲不减当年,尤其是她满脑子离经叛道的想法,就算和秦执结婚,婚后的她也不会只甘于一个秦家太太的身份,她的野心会让这桩婚姻成为她攀登直上的垫脚石。
至于会提出跟他结婚……
梁沂洲勉强收了思绪,转瞬又想起之前一次见面,他出差去了趟伦敦,当天晚上,UCL附近发生一起无差别枪击案,死伤数人。
新闻报道的同一时刻,他接到了言欢的电话——自她出国后,他们几乎断了联系,这通电话来得突然。
“三哥,你在哪?”
“在伦敦出差,出什么事了?”
“我在UCL这儿,你能不能来看看我?”
他一愣。
作为这场恐怖袭击为数不多的目击者,梁沂洲见到她时,和其他劫后余生的幸存者一样,她的脸上被鲜红的血和汗水浸润,裤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勾破,双目失神,抱膝坐在台阶上,不远处横着几具被白布罩住的尸体。
他以为她受伤了,快步上前,她一怔,突地抬起头,眼睛慢慢聚焦,眸中还是无悲无喜,她告诉他这是她同学的血,“子弹正中她的心脏,等我跑到她身边时,她已经死了。”
那样无关痛痒的语气,仿佛活生生的人命只是晚秋枝头掉落的败叶,没了就没了,不值得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