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昭
聊到这,汤倩脸上露出一丝苦恼,忍不住跟林之珩抱怨:“现在的粉丝真恐怖,动不动就寄恐怖快递、打电话恐吓,搞得我都不敢接电话了……”
那项目是在林之珩手里亲自过的,他当然知道男主已经内定了新晋顶流林越舟,女主则是三料影后沈曼青。
如果没看到汤倩的手机,他或许还考虑考虑。
谈到正事,林之珩突然没了性/致。拽开趴在他身上的女人,林之珩捞起床头柜的西裤穿身上,裸着胸膛走出主卧。
汤倩见状,立马捞起男人的衬衫披在身上,踉踉跄跄地跟了出去。
本以为男人生气了,谁知道他只是出来喝水。
汤倩当即停住脚步,目光灼灼地盯着男人的腹肌。
刚刚战事激烈,男人的腹肌、手臂上多了几道抓痕,鲜血淋漓的,看着有些吓人。
男人却视若不见,从冰箱里取出矿泉水,拧开瓶盖,仰着头灌了几口。
吞咽时,男人的喉结上下滑动,几滴汗珠顺势沿着胸膛的沟壑滑落下腹,性感得令人窒息。
汤倩咽了咽口水,赤着脚跑到他面前,自然而然地拥住他的腰,锲而不舍地说着:“你答应我的,总不能反悔吧?”
林之珩将矿泉水瓶丢进垃圾桶,扯开女人藤蔓般的手指,面无表情反问:“我答应你什么了?”
汤倩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出尔反尔的男人。
狗东西!吃饱了就不要妈了是吧?
别生气别生气,钱最重要!钱最重要!不跟他一般见识!
汤倩自我安慰完,深吸一口气,咬着下嘴唇,面露无辜道:“……答应把《玉城》的女三号给我呀~”
林之珩现在进入了贤者模式,任何勾/引都让他厌烦,他睨了眼故意在他面前搔首弄姿的女人,冷嘲:“知道多少人排着队竞争这个角色?凭你让我睡两次我就把角色给你?”
“汤倩,你值这个价吗?”
汤倩脸色一白。她无意识地扯了扯衬衫下摆,试图遮住大腿,不让男人看低。
虽然知道这狗东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汤倩还是被他伤到了。
如果有路可走,谁愿意整天卖笑?谁愿意将自尊踩在脚底讨好他人?谁愿意忍受冷嘲热讽、被万人嫌弃?
或许是久久没等到回应,林之珩抬眸看了眼满脸苍白、身形摇摇晃晃的汤倩,眼底划过一丝情愫,改口:“过两天我让徐池把合同拿给你。”
汤倩见男人松口,露齿一笑,又恢复那副谄媚的样子:“林之珩,你真好,我爱死你了~”
林之珩懒得看她演戏,错开她进了浴室。
走了几步想起什么,林之珩回头看着汤倩那张无可挑剔的脸,评价一句:“演技糟糕透顶。”
“过两天我给你找两位老师练练表演和台词,你好好练练,免得丢人现眼。。”
汤倩:“……”
死王八蛋!嘴里没一句好话。
—
林之珩有洁癖,不愿意跟人共享一个空间,所以两人做完从来不睡在同一张床。
汤倩自然是没资格睡主卧的,只能半夜抱着枕头孤零零地跑到客卧。
本来有点认床,结果运动过度,她累得睁不开眼皮,哪有功夫嫌弃。
一觉睡醒已经九点,还好她的戏份在晚上,不然又是挨骂的一天。
窸窸窣窣穿好衣服下床,汤倩习惯性地瞄一眼主卧,见房门紧闭,汤倩不敢叨扰林之珩,只好放轻脚步,转头进了洗手间。
再出来,男人已经穿戴整齐,意大利定制的三件套西装衬得他精神抖擞,走出去又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衣冠禽兽。
汤倩只敢在私下吐槽,不敢明目张胆地开大。
所以男人的视线落在她身上那刻,汤倩尽职尽责地问:“要不要吃早餐?我给你煮碗面?”
林之珩抬起手腕看了眼表,拒绝:“不用,我马上回上海。”
汤倩巴不得他赶紧走,嘴上却说:“这么快吗?我舍不得你。”
林之珩一眼看穿她的小心思,冷笑:“你最好这么想。”
汤倩悻悻地缩了缩脖子,不敢再惹林之珩,笑眯眯道:“我送你下楼。”
这次林之珩没拒绝。
汤倩进房间随便挑了件针织外套穿上,走到玄关却见林之珩直直站在门外的走廊,目光阴冷地盯着门口。
汤倩一脸好奇,下意识探出脑袋,随口一问:“你看什么——”
话音未落,男人突然挡在她面前,遮挡她大半视线,冷声打断她:“经常这样?”
汤倩一脸懵。
还没等反应过来,林之珩已经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通过谈话得知,房门口被人丢了两只鲜血淋漓的死兔子,兔子上还插着一把刀,刀下有张A4纸,上面写着——汤倩去死!
汤倩其实经常收到这样的恶意,刚开始她害怕、恐怕,到后面已经麻木了,甚至能面无表情地处理各种动物的尸体、谩骂短信。
只是林之珩是第一次碰到,一是因为他俩聚少离多,二是因为林之珩在上海的住处,普通人进不去。
挂断电话,林之珩看着身前面容惨淡、双腿发软只能靠撑着玄关柜避免自己摔倒的汤倩,眼底的冷意更甚。
“如果让你选择一种死法,你是不是选择蠢死?”
第03章
警察在半小时内赶到南江壹号。
早饭都来不及吃,忙着回上海的林之珩却突然闲下来,做出一副“不把这事处理好他不走”的姿
态。
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第一次,汤倩内心并不抱希望,觉得警察就算来了也就是做做笔录,解决不了任何事。
她没报过警吗?虽然警察也曾劳心劳力地为她分忧,可接二连三的恶意袭来,警察也力不从心,无法预知未来。
林之珩挡在门口,汤倩并没看到兔子的尸体,只从缝隙间瞧见地板上遗漏出来的一条血痕。
拍戏时血浆、番茄汁什么的,汤倩早见惯了,可真看到血,汤倩还是心有余悸。
毕竟,那是一条命,对吗?
林之珩打完电话,回头看见汤倩的脆弱、苍白,冷声提醒:“收收你的表情。”
汤倩闻言,脸上的脆弱立马消失殆尽,她仰头冲林之珩莞尔一笑,故意转移话题:“你要是不着急走,我给你煮碗面?”
林之珩直勾勾地瞧了瞧她,没吭声。
汤倩像是找到了台阶,若无其事地往厨房走去。
林之珩站在玄关,低头看了眼门口的血腥,表情厌恶地移开眼。
汤倩从小跟外婆住,八岁就会做饭,最拿得出手的手艺就是厨艺。
为了在剧组好过点,她经常带一些自制的卤味、小零食、饼干给剧组演员、工作人员,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许多受了她的“恩惠”的人都愿意施舍一份善意给她。
林之珩偶尔也吃她做的饭,虽然他曾嘲讽过她“以后演不好戏还可以去做厨子”,可也肯定了她的厨艺不是吗?
面煮到一半,警察上门询问报警人是谁。
汤倩听到动静,立马关了火准备出去跟警察沟通,毕竟依照林之珩的尿性,他最讨厌跟人交涉,尤其是这种对他来说浪费时间、精力、感情的麻烦。
谁知刚走到厨房门口就见林之珩态度嚣张道:“现在是丢死兔子,明天就是杀人。”
“公民规规矩矩缴纳税收给你们发工资,你们要不正视,我只能投诉。”
俩民警见林之珩态度强硬,做完记录,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林之珩冷笑,连连反问:“你说这是小事?概率性事件?是不是哪天死了人也是小事?毕竟这世界天天死人。”
警察也意识到了事态严重,承诺一定重视起来。
林之珩似乎没报什么希望,他报警也只是立个案,警察一走,林之珩就打了两个电话。
汤倩看着玄关处站着打电话的林之珩,慢慢退回厨房。
等她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走出来,林之珩已经打完电话,人坐在沙发,虚敞着西装外套,翘着二郎腿,脸色说不出的阴沉。
汤倩有点怵这样的林之珩,她将面碗搁在餐桌,偷偷觑了两眼男人,小心翼翼呼唤林之珩:“……吃饭了。”
林之珩回头,胸腔压抑的怒气突然找到了发泄口:“你要是哪天被人弄死了,别找我收尸。”
“我嫌丢人。”
汤倩狠狠掐了把手腕内侧的嫩肉,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别生气别生气,当他在发疯!
不是?她怎么就会被人弄死了?她的命有这么廉价、悲惨吗?
再说了,就算这样,他不想给她收拾,她还不乐意呢。
难不成她死了还是他的仆人?想得美。
吐槽归吐槽,汤倩还是不敢得罪金主。
两人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一起坐在餐桌吃饭,汤倩小口小口喝着汤,一边观察着林之珩的表情,一边斟酌怎么开口。
林之珩察觉到汤倩的小动作,出声:“眼睛坏了?”
汤倩:“……”
你这张破嘴什么时候才能吐出优美的词语?!
她将林之珩看作碗里的面条,狠狠咬碎、咀嚼,最后干脆利落地吞进喉咙,颇有阿q的精神。
林之珩懒得搭理,放下筷子,起身要走。
汤倩见他要走,立马丢下筷子,爬起来跟着他往外走。
刚走两步就被林之珩叫停,“吃你的面,别过来。”
汤倩当即停住脚步,表情幽怨地看着男人。
林之珩当没瞧见,冷脸握住门把手慢慢阖上门,将装乖的汤倩隔绝。
临走前林之珩想起茶几上的绿菊,皱眉警告:“你要是敢背着我做一些不该做的,我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