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辛灿
“沈老师,你究竟认不认识柳老师啊?”
“当然认识,我俩是大学同学,都认识十多年了,只不过他和我一样,学的是汉语言文学,我真没想到他居然还懂物理。我的物理成绩反正是一塌糊涂。”
莫云风笑着说:“沈老师,那你可不如柳老师。他虽然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但是他的数理化水平都是超一流的,不亚于我们的任课老师。我们班上同学的物理都普遍比较差,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去问物理老师,反而喜欢问柳老师,因为柳老师会用一种有趣的方式给大家传授知识,他说这叫‘寓教于乐’。”
莫云风说这番话的时候,眼里写满了崇拜。沈红城也感到有些诧异,他打开面前已经几乎没有凉气的听装雪碧,却迟迟没有送到嘴边。
“小莫,柳老师的女朋友你见过么?”
“嗯,见过一次。”
“你觉得他们俩之间关系咋样?”
“这我哪知道啊,就见过一次,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好吧。”沈红城象征性地喝了一口雪碧。
“沈老师,你说物理学到底是什么啊?”
“嗯,这个嘛,物理学总的来说就是研究物质最一般的运动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学科,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粒子,都是物理学的研究方向。”
“什么嘛,你说的这不就是课本上的定义吗?”
“嘿嘿,毕竟我是个文科生嘛,物理我也只是懂点儿皮毛而已。”沈红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沈老师,那物理学算是科学吗?物理学所说的一定都是真的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物理学不是科学呢?”莫云风的话顿时让沈红城觉得有些好奇。
“呃……前几天,我的物理老师说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事情其实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只是人类目前的认知。有朝一日,当发现更‘真’的真理时,这些所谓的科学将全部化为迷信。”
“你这老师啊,怪话可真多,他干脆去当传教士传教得了,还来学校教什么书。”
“沈老师,其实我在学校根本就不想读书,如果不是怕我妈妈难过,我早就撂挑子了。”
“那你这个年纪,不上学能去干吗呢?”沈红城问。
“能干的事情可多了,沈老师,你是不知道,棉城这个地方其实遍地都是黄金啊。我说的可不是大便啊,是钞票。”
“这也不关你的事吧,你这个年纪就是应该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就算棉城遍地都是钱,你能捞到么?”
“沈老师,这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有个同学周末给他哥哥看场子,一个月顶多也就上八天班,净赚小五千不是问题。这么一算,每天比我们老师都挣得多。而我却在这里花家里钱补课,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莫云风感慨万千地摇了摇头。
“看场子?看什么场子能有那么多钱?”
“还能有什么场子?不外乎‘黄赌毒’呗。我只恨没有门路,不然我早就去了,这学我是一天都不想上了。”
沈红城听着面前这个十四岁少年的宏图大志,一时语塞。在和莫云风的聊天的整个过程中,沈红城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很愚蠢,这种愚蠢虽然不是智力方面的,但是远远比智力方面的愚蠢更加可怕。因为他总是无法适应这个社会的高速变化,总是会在很多个举棋不定的岔路口做出最糟糕的抉择。他刚刚给莫云风所规划的人生路线,实际上就是他自己的前三十年。但是如今在很多人眼中,他这样的人生,简直就是糟糕透顶,和所谓的成功根本不沾边。
莫云风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起了网络游戏。
“这游戏好玩吗?”
“好玩啊,沈老师,要不你也用手机下载一个吧,咱们组队。”
“这叫什么游戏啊?”
“这你都不知道?你是外星人吧。‘王者荣耀’啊,这是现在全中国最热门的手游了,‘英雄联盟’你总知道吧,这就类似于那个游戏的手机版。”
“我不玩,不过看上去挺不错的啊,那些人是敌方的兵吗?”沈红城指着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小人问道。
“嗯,我与我方的另外几位英雄通过推塔杀敌的方式逼近敌方的水晶,然后将其毁灭就可以迎来最终的胜利。”
“好吧,听起来好复杂啊,啊,你是不是‘死’了?”
“嗯,没关系,一分钟之后就可以从我方水晶处复活。”
“复活?”
“嗯,就是重新来过。”
“小莫啊,游戏毕竟是虚拟的,可以一直重新来过。但是你的人生不是如此,它只有一次。”
“沈老师,我知道。人生只有一次,走到终点后就什么都没了,所有我们更应该去追求并且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这样有限的生命才不会留下遗憾。你说对么?”
“对,”沈红城默默地点了点头,“但是如果盲目地摒弃所谓的千篇一律而去追求所谓的截然不同,人生必定会招来始料未及的灾祸。”
“沈老师,”莫云风的神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你觉得这人世间的事情有对错吗?”
“当然,凡事如果不分是非黑白,正邪曲折,那社会岂不乱套了。”
“沈老师,其实这世上很多事情是没有对错之分的,对立的双方只不过是立场不同而已。而且,我早就发现,如今的中国社会已经乱了套,而且丝毫看不到改变的希望。”
“小莫,你千万别这么想。往极端处想,势必往极端处走。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咱们都有可能扭转乾坤的。”
莫云风没有搭腔,放下手机,冷冷地看着沈红城,缓缓开口说:“沈老师,我方水晶爆了,我输了。”
拾肆:闪灵
这天夜里,沈红城又是难以入睡,他呆呆地看着似乎在慢慢升高的天花板,脑海里回忆这件失踪事件的前前后后。
周围安静得可怕,窗外偶尔传来断断续续的虫鸣声。此时此刻具体几点钟,沈红城不清楚,因为发呆的时候,人往往很难真切地感受到时间的正常流速。
就在这时,他从这静谧的房间里听到了另一种声音。
但那种稍纵即逝的声音又像是错觉。
为了一探究竟,沈红城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下了地。为了避免发出声响,他连拖鞋也没有穿。
他趴在门上,透过门镜朝外看去。
只见外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外面的确应该黑着。
但就在这时,沈红城突然发现了异常的现象。因为透过门镜看去,只有中间是黑的,四周一圈却有微微的亮光。
沈红城想了片刻,整个人差点儿瘫软在地上。
因为这说明外面此时此刻正有个人趴在门上,透过门镜朝里看。
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大半夜地趴在别人家的门上?他是天天夜里都这样做吗?
大概是刚刚门外的人,不小心弄出了一点声音,瞬间震亮了楼道里的感应灯。
此时此刻,沈红城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他硬着头皮再次透过门镜朝门外看去,外面彻底暗了下来。
但是,他的直觉告诉他,门外那个像鬼一样的人并没有离开,因为在这种绝对安静的环境中,他没有听见任何的脚步声。
如今,沈红城和对方只隔着一扇破旧的防盗门,他只要迅速把门打开,就能看清楚这个人的脸,之前的很多疑惑或许也就会豁然开朗。
但是,他不敢。
这里是棉城,S省的罪恶之城。对方或许并不是赤手空拳,手里有尖刀,有电棍,甚至是手枪。即便对方什么也没拿,但是这个事件点在外面做着此等怪异举动的人,绝非善类。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只要用手轻轻敲击两下防盗门或者浅浅地咳嗽一声,楼道里的感应灯也会瞬间亮起来,外面的人必定也会有所行动,此时也就能够趁机看清对方的脸。
但是,他也不敢。
这件事情的危险程度远远超过在大白天喝止正在行窃的小偷。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红城又蹑手蹑脚地回到了床上。他像是一具尸体一样呆呆地躺着,完全睡不着。他也不可能睡着,在这样一种诡谲的黑暗中,但凡是个正常人,精神都会濒临崩溃的。在这种状态下,强行闭上双眼似乎成了一种劳累的体力劳动。其实沈红城很早以前就发觉噩梦和现实之间,其实就只隔着一层很薄很薄的窗户纸,一旦那层窗户纸被捅破,灾难也就随之到来了。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此为孔夫子的经典名言,传颂至今。沈红城虽然并非圣人,但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坦诚面对自己的内心,叩问自己的灵魂。
这一趟是不是真的不该来?
或许保守一点,敷衍掉这件事,那几万块见好就收才是上策。
时间好难熬啊,睡意也完全没有。
沈红城窝在被子里,虽然空调的冷气呼呼地吹着,但是汗液还是不断地从各个毛孔里不断涌出来。他颤抖着双手,点开了手机屏幕,然后打开了微信,想着能找个人聊聊天。然而微信没有QQ的那种特殊功能,无法看到对方是否在线,而且他看着那冗长的联系人列表,却发觉并没有一个知心人可以诉说衷肠。
看看电视吧,自从有了手机以后,好久都没有看过电视了。弄出点声响也好,毕竟可以壮壮胆。
沈红城拿着遥控器鼓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打开了电视。然而奇怪的是,很多电视频道全都是苍白的雪花点,什么节目也没有。沈红城有些纳闷,难道棉城的电视台就这么拉胯么。
就在他准备关掉电视的时候,电视突然发出“哔”的一声尖锐异响,吓得他猛地往后一缩,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只见电视上开始渐渐显示出五颜六色的画面。沈红城眯起眼睛看了看电视的右上角,发现这个台居然是电影频道,也就是中央六台。
播放的节目是一部非常老的电影,上映于20世纪80年代的《闪灵》,原作者是大名鼎鼎的著名美国作家斯蒂芬金。沈红城和言歌茗曾经一起看过这部电影,其大致讲的是一个名叫杰克托兰斯的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种种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豪华的山野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而且处处透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经不明原因地失控,在丧心病狂地杀害了全家之后,居然莫名其妙地自杀了。杰克托兰斯却不以为意,他只想找一个清幽的地方专心进行他的文学创作。于是,他不顾儿子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了这幢豪华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计划,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专心创作的休息室。然而,纵然他们的计划非常完美,但是在搬入新家以后,杰克托兰斯却始终无法专心写作,他开始出入酒吧等场所,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大脑中不断出现各种幻想,血腥而真实;反常的事情最后还是一一上演。
沈红城大致记得电影的所有剧情,那些突然出现的恐怖镜头,对他已经起不了惊吓的作用了。而且他看着看着,却发现了一件极其诡异的事情,那就是这个电影似乎并不是电视台所播放的,而更像是一段被剪辑的录像。因为这个电视所播放的内容,居然不断地在重复。而且来回播放的片段,就是杰克托兰斯在那栋大屋里撞鬼的片段。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让人不舒服,这部电影的版本并非英文原声版,而是普通话版。不过普通话版的《闪灵》沈红城也看过,里面演员说话的声音根本就不是这个腔调。
在这段录像播放到第三遍的时候,沈红城彻底烦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某种干扰的原因,电视信号很不稳定,屏幕上的人物开始疯狂抖动,面部表情也极度扭曲,那古怪的配音在这个深夜里就像是一声一声诡异的魔咒。
在关掉电视之后,房间四周又陷入了诡谲的安静之中。不过好在这时,沈红城感到了一丝困意,脑部和五官都泛起了一阵又一阵酸涩,那是疲劳的信号。沈红城倒在床上,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自己宛若飞了起来,灵魂和身体都非常非常的畅快。
不知道到过了多久,他突然觉得胸口很痒,是那种伴随着微微的痛感的痒,像是有个指甲不平整的人在给他挠痒痒。
沈红城下意识伸手去抓,结果下一秒却摸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他敏感的神经再一次绷紧了,已经飘远的灵魂瞬间就回到了体内。在以飞快的速度弹坐在床头之后,他勉强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周围还是一片黑暗。
房间里似乎也传来了异响,是东西移动的琐碎声音。
沈红城翻身摸向床头柜上方的开关,果断打开了房里的吊灯。只见周围并无任何异样,所有东西都一切如常。只不过,清凉干爽的空气之中,多出了一股怪怪的臭味。
就在沈红城的神经稍微松驰下来的时候,他的余光瞟到了桌上的那个鸟笼,眼睛一下就睁大了。
只见那个鸟笼中,有东西在动,一下一下地,是个通体黑色的活物。沈红城翻身下床,屏声息气,揣着好奇心,一步一步地靠近那个鸟笼。
直到鸟笼跟前他才看清,鸟笼里居然有一只中等个头的鸟。沈红城俯下身子仔细观察,凭常识判断,这鸟应该是一只八哥,除了尾巴和翅端有少许白色之外,其他部位都是黑色的。它飞快啄食着鸟笼底盘部位的白色粉末,然后又闭起眼睛,呆立在原地。
难道这就是柳南冰养的鸟?
这么多年不见,柳南冰似乎变了个人。
沈红城呆呆地看着这只怪鸟,心里有些发毛。
空气中的怪异臭味在空调的作用下。逐渐开始扩散开来,那是一种陌生的酸味,让人作呕。沈红城转身走向窗口,准备开大一点窗户通通风,结果却听见了让他永生难忘的呓语。
“你是谁啊?”
这句话宛若一根凭空出现的麻绳,狠狠地勒住了沈红城的脖子。
沈红城打了个寒战,四处张望了几秒,才难以置信地将目光落在了眼前的那只八哥身上。只见那只充满鬼气的怪鸟,半眯着双眼,死死地盯着沈红城,两只爪子一张一合,似乎下一秒就会从笼子里冲出来。
“你要干什么?”
八哥再次开口了。
沈红城不是第一次听见鸟类说话,因为他小时候和父亲去过舒城的花鸟市场,那里的金刚鹦鹉在人的调教之下,甚至能说一段单口相声。但是这只八哥发出来的声音,根本不像是一只鸟发出来的声音,而像是人发出来的声音,并且是一个女人。
门口好像传来了脚步声,“哒哒哒”的声音,紧接着是关门的声音。很近,很响,大概是陈新柯说的那个女租客。
“你别过来,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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