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着翅膀的大灰狼
病房里魏紫正在打电话,缠着白色绷带的手腕举着电话,如同溺水的人看到浮木一般的表情:“舜华!是辛辰!是辛辰的电话!她要和你说话!”
崔舜华愣了,来的路上想好了那么多说辞,此刻如同口袋里被手汗近视了的支票一般,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是她的电话,隔了这么久,终于肯让他听一听她的声音了吗?这个绝情的丫头!
他缓缓伸手拿过魏紫的手机,这辈子所有的期待心情都要在此刻消耗殆尽了,他甚至忘记了魏紫还在,忘记了掩饰,将手机如同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贴在耳边。
时隔372天加大半个晴好的下午,她的声音从几万公里以外传来,轻轻浅浅:“……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好好待她吧。”
崔舜华抬头,病床上魏紫跪着,前倾着身体如同雕塑一般向着他的方向,一动不动,脸上的神情几近疯狂。
“魏紫,我不会是一个好丈夫,我不爱你。我们之间是怎样开始的你心知肚明,我既然是这样的人,轻易受你诱惑,以后恐怕也抵挡不了其他女人的诱惑。你想好,你确定想要嫁给我这样的我吗?”崔舜华捂着手机听筒,平静的问魏紫。他心中此刻也是宁静的,死一般的宁静。
“你想清楚,我并不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辛辰的男朋友,我是崔舜华,喝醉酒以后和女朋友最好闺蜜上床的崔舜华。”
魏紫泪流满面,嘶哑着声音答他说:“不管你是谁,我都要嫁给你,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崔舜华喉头干得像要裂开,移开目光不再看她,松开手,轻声问电话那头:“辰辰?”
辛辰没有说话,在电话那头沉默着,崔舜华仿佛看到她在遥远的美国默默流泪的样子,他伸出手在虚空里,又缓缓收回来,像抓了一把自己心脏的碎片在掌心一般,整条胳膊都是沉重又无力的。
“辰辰,”他声音轻的仿佛大声就会震断这通电话一样,“有件事情正想告诉你,我和魏紫要结婚了,你回来参加婚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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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她回来的时候G市已经是春天了,嫩嫩的柳条在春风里抽出来,让他想起第一次吻她时也是在春天江边的柳树下,她说舜华哥哥你比我哥好,我喜欢你,他多年以来的心头异样终于喷薄而出,掰过小丫头嫩生生的脸,喘着粗气亲了下去。
亲得自己都要窒息了,他小心翼翼的松开她,小丫头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泪眼汪汪的看着他,愣愣的。崔舜华那时紧紧抱住她,抚着她鸦羽一般乌黑长发,在她耳边一遍遍的说辛辰,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个人。
可是后来与陆伯尧的一场大醉之后,灯光昏暗的酒店房间里,魏紫在他面前褪下薄薄衣衫,成熟玲珑的**贴在他酒后热血沸腾的身躯上,他一时之间就忘了那句话。
既然忘了他就不打算再想起了。
何必呢?误人误己。
“当初她嫁给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样的人,怎么?拼死拼活的嫁了,现在又不喜欢我这样了?有句话叫求仁得仁,她当年种的因,现在只能享用这样的果。”油画一般浓丽的旗袍女伴,还来不及也不必要记得叫什么名字,与魏紫双双走了出去,崔舜华垂下双眸,扶着辛辰的膝盖,“辰辰,以后不要再管我和魏紫的事情。”
辛辰脸上浮现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悲伤:“崔舜华……当初我不该劝你娶她。我欠魏紫一条命,不该你来还。”
他眼中神色倏然一深,默了默,笑吟吟的故作深情款款:“我心甘情愿。”
辛辰见他又不正经,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垂下眼睛默默的。崔舜华伏在她膝头,幸福又心酸的对自己说:心甘情愿吗?其实是罪有应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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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G市那一天许多以前的玩伴来送他,纷纷起哄:“努力!加油!欧洲第一种马什么的,请不要大意的拿下吧!欧洲同胞古来好客,您可千万别跟她们客气!”
崔舜华笑,眼睛却在人群里搜寻那个答应来送机的人。
朋友们以为他恋恋不舍,玩笑道:“崔大公子,作为即将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有没有临别赠言对后辈们说的?”
崔舜华笑而不语,机场高高的玻璃窗倾泻下今年冬日难得的好阳光,他站在那片光明处,看到她走进机场大厅,四处急急张望,就像当初,在他这一生最好的那几年时光里里,每一次相会的情景。
“小丫头傻不拉几的,还真的来了,真的要与我吻别吗?”他怕自己泄露出丁点情绪,大步上前将她搂紧在怀里,竭尽全力玩笑。
“辰辰,过了今天我就要开始全新人生了,如果有一天忘记了你,不要怪我。”他说。
自你别后,我在回忆里一睡不起,到如今,总算有勇气告辞而去。辛辰,忘记你大概是我这后半生最大的难题,而我只能独自尽力。
其实作为已经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他确实有一句临别赠言要告诉后辈们:不要,千万不要在二十岁的时候许诺一生,因为那会成真。
作者有话要说:种马党一定在找材料准备扎小人诅咒我,别这样啊亲,还没虐到哥哥呢,说不定舜华哥哥比起他来不算惨呢!
第五十四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君子好逑
一个男人若是眉眼嘴角稍有一处神似沈远,周素都会想方设法睡了他。沈齐风站在她面前向她朗朗微笑时,一身剪裁漂亮的手工定制西装紧紧裹在肌肉匀称的一米八五大高个上,年轻英俊的脸轮廓深刻清晰,活脱脱一个当年正年少时的沈远,周素仰着头看着他,感觉到似乎是细微的电流,沿着脊椎骨一路攀升,整个背都是麻的,如千万小蝴蝶展翅飞出体内的感觉,一时之间连呼吸都显得困难而奢侈。
而沈齐风磕磕巴巴的,把能表现自己风度翩翩气质出众的中文都说完了,那位他一见钟情的东方姑娘还是眼神直直的盯着自己,对他的话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不知这情况是好还是是坏,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碰了碰她脸,少女脸部肌肤细腻的触感,让他的指尖像是要融化进去一般,他僵着手陶醉的呆在那里,周素却被他这一碰回过神来了,“哦”了一声镇定的说:“欢迎欢迎!谢谢你来参加我哥哥的婚礼,请里面请!”
沈齐风囧了,挫败的用英语嚷嚷起来:“我刚才说了那么多中文,难道你一句都没听懂吗?!”
周素也囧,她刚才心思不纯,只看到他性感的薄唇一张一闭,压根没注意他在说什么。
沈齐风就从头开始重复:“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是吧?!”
周素连连摇头——不可能的!这样的男人她要是睡过哪怕一次,一定都不会忘记的。
“相逢何必曾相识,”沈齐风聚精会神,直着舌头力求字正腔圆的热切说道:“我们认识一下:我是沈齐风,诗经里的那个‘齐风’。”
年轻的笑容显而易见的得意着,尽管他的中文发音真的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周素却心头一动,“齐、风。”她下意识的念了出来,“齐子由归,曷又怀止?”
既然终身已定,又怎能再情不自禁?
她一时恍惚,低低的说:“你的名字很好。”
沈齐风当真以为是在夸奖他呢,激动的要跳起来,上前一步握住周素的手,力道轻了担心她抽手而去,手指一紧立即又怕捏疼了她,顿时感觉手里握了一块极品羊脂玉一般,不知如何是好。//**//
周素静静看着他,慢慢抽出自己的手,微笑指指里面:“请入席吧,婚礼就快开始了,我也要去忙了。”
沈齐风听话松了手,走进去两步却又倒退回来,一脸真挚的问她:“虽然我们中国人都讲究含蓄,但是古人也说:当断则断!我可以约你吗?你愿意和我约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