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墨
锦曦愣住。
这个逻辑,她之前真的还没想过。但一时又无法辩驳韩沉,因为的确存在这种可能性。
省事?凶手不换鞋是为了省事?可这就跟司徒熠的画像不符了啊?
按下心头疑惑,她起身走到白板前,擦掉一块内容,写下两个词:“怕麻烦”、“省事”。
然后她抬头,又看了看白板上的内容,说道:“那就有了第二个悖论点——我原来认为,凶手给她们四个人,穿同一号码、并不完全合身的护士服,是因为当年他看到的女人,就是穿这个号码。如果照你这么说,同一号码的护士服,也可能是为了省事了?”
韩沉沉思片刻,点头:“同一号码,说明他是一次性成批购买的。中码最为便利,女人身材即使有差异,也基本能穿。”
锦曦心头一震,落笔写下“批次化”。
尽管还不确定韩沉的推论是否正确,她已隐隐有些激动起来。用传统刑侦的逻辑性和思维方式,去寻找罪犯行为和画像中的悖论,她居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悖论点,但我一直不太确定。”她说,在“手提包”三个字下划了道线,“凶手从死者身上拿走的纪念品是手提包,我们已经查证,四名受害者的包都是自己掏钱买的,款式品牌也都不同,价格也有高低差别。我总觉得,如果是司徒熠,他对女包的要求会更苛刻,并不是随便一个女人的提包都能被他视为纪念品。而且以他的病态程度,我总觉得,他如果要拿纪念品,应该是更加私人化、更能唤起他的犯罪记忆和性冲动的东西,譬如内裤、头发甚至器官什么的……”
讲到这里,她的声音突然顿住了,抬头看着白板上新写下的几行字——
“怕麻烦”、“省事”、“批次化”、“更私人化的纪念品”……
她在干什么?她明明是想寻找证据,证明司徒熠就是凶手。可现在跟韩沉找出的几个悖论点,却……
转头望去,却见韩沉凝视着她,眸色幽黑,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就在这时,传来敲门声。
“进来。”锦曦应道。
一脸笑容的小姚走了进来,看看白板上的字,似乎被震了一下,然后将手里的报告递给她:“锦曦姐,韩组长,新鲜出炉的验尸报告。”
锦曦正满心疑窦呢,接过匆匆翻了起来,同时问:“今天的死者,受到的虐待和折磨,有比前几人更严重吗?”
小姚愣了一下,摇头:“没有。跟前三具差不多。我师父说,就像是流水线作业生产出来的,接近标准化。”
这下换锦曦愣住了。
小姚很快退了出去,给他们带上了房门。韩沉起身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报告,低头开始翻看。而锦曦怔怔抬头,望着第一块白板上的某行字。
“韩沉,第四个悖论点产生了。”她深吸了一口气说,“而且,是最大的悖论点。”
这时韩沉的手机却响了,他看她一眼,接起电话:“嗯,你说。好,名单上有他吗?我知道了。”
锦曦站在一旁,心中却如惊涛骇浪般翻滚。等韩沉打完电话,就听到她轻声开口:“韩沉,你说要找悖论点。那如果案件的主要结论,跟细节相悖,又应该怎么办?”
韩沉抬眸看着她:“细节才是真相。”
锦曦又静静望了他片刻,说:“我有个大胆的想法。你觉不觉得,这个案件里,还藏着另一个人的画像?就好像我们原来的画像,已经拼好了。现在却发现了其他几块,拼不上去了。”
韩沉眼睛里慢慢浮现若有所思的笑意:“嗯。”
“我……好像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也知道了。”
☆、第70章 模仿杀人(一)
四目凝视片刻,白锦曦先笑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经过跟韩沉一块梳理,现在她面前可摆满了犯罪心理学的证据,指向了凶手。可韩沉是怎么知道的?
韩沉抄手倚在桌前,看着她:“我说过,只认证据。即使司徒熠百分之百符合画像——”他语气一顿:“他符合的,也只是画像而已。不能就此判定他是凶手,也不能排除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而测谎之后,这种可能性增大了。”
锦曦眨眨眼。
真是……什么叫做“他符合的,也只是画像而已”?
不过,她发现韩沉真的无论何时,都十分理性。
“昨晚案件发生后,我就按这两种可能性继续追查。”他说。
“等等!”锦曦插了一句,“你让冷面去查什么?”她想起了之前看到两人耳语那一幕。
韩沉眼中闪过浅浅的笑:“查两件事。第一,如果凶手不是司徒熠,他必然也对别墅周围的环境很熟悉,才能实施昨晚的一系列犯罪。我之前得出过结论:凶手要么拥有独栋别墅,要么居住在郊区偏僻房屋里。而别墅附近山区的那些农舍,就符合条件。”
锦曦恍然大悟:“所以你让冷面去查,那附近农舍的住户名单?”
韩沉点点头,又道:“第二件事:无论凶手是否是司徒熠,几位死者,都与晶都会所有关。之前,我们只筛查了会所的客户名单。今天让冷面再去查他们的职员名单,尤其是临时工名单。”他侧头看着锦曦,嗓音轻淡:“现在,冷面已经查出来了。两件事,都落在同一个人头上……”
“邵纶。”
“邵纶。”
锦曦几乎是同时跟他说出这个名字。
韩沉看她一眼,唇角微勾,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所以,邵纶现在是第二个重要嫌疑人。我已经让当地刑警队先出动,立刻控制他的住所。”
锦曦点点头:“很好。”
韩沉又说:“另外,冷面还查出一件事——之前我们想找他回来问话,花了一些时间,当时是说他改变了住所。现在清楚了,几个月前,他把父母留下的房子卖掉了。那套房子市价超过一百万。”
锦曦眼睛一亮,抬眸看着他:“难怪……”
韩沉也看着她,点了点头。
女人的脸蛋上还有几笔黑,却显得皮肤更加白腻晶莹。清澈的眼睛盯着他,大概是因为兴奋,那里头波光流转。
明明还在讨论案情,韩沉却跟鬼使神差般的低头,在她唇上轻轻一啄。
然后缓缓移开,看着她有些没反应过来的表情,他笑了。
“讲完了。”他低声问,“我媳妇儿是怎么推理出来的?”
锦曦发现他还真是“媳妇儿”、“媳妇儿”叫上瘾了,这么大个男人,也有幼稚的时候啊。斜他一眼,拿下他搭在她肩头的手,起身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笔。
又转头看着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给你讲讲吧。”
韩沉也笑了,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啊敲。
锦曦敛了笑,提笔在白板上写了第一个词:情绪。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悖论。”她说,“如果凶手是司徒熠,审讯已经证实,他是个非常冲动易怒的人,情绪波动很大。既然四个月前,被警方请回警局一趟,都能导致他改变作案模式、公开挑衅警察;那么这次我们把他当成嫌疑人盘问了一天一夜,必然会造成他情绪更大的起伏,他会变得非常愤怒、怨恨、扭曲和激动。
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花样百出,尸体验出的伤势应该更重。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体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出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情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情绪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点道理。”韩沉说。
锦曦:“岂止是有点道理?”
韩沉微微一笑:“继续。”
锦曦又将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论点圈出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转身望着韩沉:“情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点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出现了两个人格,有三种可能性。”
韩沉挑眉看着她。
“一、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道,“但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不存在。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性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出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一个爱鞭打,一个爱剥皮;或者一个负责虐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处理尸体。
可这个案子,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交替出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种可能:其中一个人格是假的,是凶手伪装出来的、想要误导我们。另一个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刚才说的——细节,才是真相。”
两人静静凝视着彼此,韩沉不发一言,只用那双隽黑的眼紧盯着她。她则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样抄手站着,眼睛里闪过极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觉得,这案子太顺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话:这个案子‘标准得像教科书一样’。犯罪现场留下的每一条行为证据:开着好车诱拐受害者;长时间虐杀;护士服情结;红酒与牛排;四个月前与警察的冲突……都能帮助我们勾勒出一幅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的画像,并且每一条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综上所述,虽然得出的结论十分匪夷所思,却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释——
这不是典型的有组织能力画像案件,这是一次模仿画像杀人案件。凶手,学习和模仿教科书上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点,然后绘制出司徒熠的画像,进行杀人,从而嫁祸给司徒熠。
而能够做到这一切的人,只有邵纶。”
她的声音顿挫有力,见韩沉依旧沉默不语,她便站直了,像是习惯性地,手里拈着根笔,在讲台上来回走动起来,边走边说:
“第一、他有动机;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优秀理科毕业生,具备这个学习能力;
第四、刚才你说的,他潜伏在会所,就能了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欢护士服、喜欢喝红酒,我想他肯定跟踪过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还卖掉了房子,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能诱拐和吸引那些白领。虽然不是风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开着好车、文质彬彬的男人,同样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谎称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对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现出对司徒熠那个圈子,尤其是女性的憎恨,他甚至还跟我们复述了当时那些白领对他的嘲笑的话语,可见记忆犹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经扭曲了。所以……”
她停下脚步,眸光冷冽:“以上,就是邵纶的画像,画像中的画像。他太聪明,也太偏执,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第71章 模仿杀人(二)
讲完这洋洋洒洒着一大堆后,锦曦就将笔一丢,转身看着韩沉。
却发觉他依旧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像是入了神。
锦曦:“怎么了?我讲得不对吗?不许讨厌啊。”
韩沉这才垂下眼眸,站直了,双手插进裤兜里。
“讲得很好,醍醐灌顶。”
锦曦弯了弯嘴角。
“走吧。去邵纶的住处,人应该也抓到了。”他说。
锦曦点点头:“等会儿,我得把这些擦掉。”说完就拿起白板刷,踮起脚跟,奋力地擦那满满的几版字。
韩沉望着她的背影,笑了笑,走过来,拿起另一个板刷。擦着擦着,又侧头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