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不一
酒吧门口还摆着几张圆形的黑色铁艺翘脚桌,每张桌子配套两张铁艺黑凳,旁边立得有白色遮阳伞,看起来十分惬意。
酒吧门外站着一年轻男人,二十五六的模样,寸头,黑体恤,牛仔裤,黑皮靴,左臂纹满了纹身,手指上带着一排戒指,脖子上还挂着铁链,十分的朋克风。
这男人一看到陆宇翎就朝他挥了挥手:“翎子!”
李西宁抱着吉他从后座上跳了下来,随后陆宇翎跟她介绍:“陈哥,酒吧老板。”
“哦。”李西宁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一时间还有些紧张,抱着怀里的吉他,不安地问陆宇翎,“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陆宇翎笑了,回答得言简意赅:“唱歌。”随后他又煞有介事地接了句,“进去之后跟好我,人多,你别丢了。”
三好学生李班长怯场了:“那我……还是回家吧。”
“逗你呢。”陆宇翎不得不说实话,“这条街上白天几乎都没人。”
谁曾想陆宇翎的话音刚落,酒吧老板就走了过来:“今天人多,你还是得看好你儿子和它妈。”
李西宁:“……”谁妈?
每年寒暑假,陆宇翎都会来这家酒吧当驻唱歌手,因为颜值出众又实力超群,所以他在这片还小有名气,人缘也不错,几乎每场演出都有不少人来捧场,但整条街上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禁区不能碰,那就是他的吉他,谁摸都不让摸,谁摸就跟谁干,大家都知道这吉他是他亲儿子,不想死就别犯贱。
所以陈哥一看见李西宁抱着陆宇翎的吉他,就知道他们什么关系了——除了儿子妈,他还会让谁这么抱着自己亲儿子?
听了陈哥的话后,陆宇翎蹙起了眉头,但却不是追究儿子和妈的事,而是:“怎么来这么多人?”
陈哥笑回:“你这么长时间都没来了,好不容易来一次,那捧场的不就多了么?”
其实他只是想借用一下乐队,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唱一首歌送给她,本以为白天人少,没想到还是来了那么多外人。
陆宇翎无奈,回头看着李西宁,叮嘱:“那你还是得跟紧我。”
李西宁顿有了种被带进狼窝的感觉,没说话,默默地抱紧了怀里的……大儿子。
作者有话说: 喜当妈【狗头】
第27章
李西宁以前没来过酒吧这种地方, 在她的印象中, “酒吧”两个字一直和“社会”挂钩, 第一次踏入社会领地,她有些紧张,怀抱吉他,一步不落地跟在陆宇翎身后, 乖巧听话的样子简直像极了大哥的女人。
老虎瞬间变猫咪。
李西宁难得这么依赖他,陆宇翎非常满意。
一走进酒吧,光线就暗了下来。虽然现在是白天,墙上开的也有窗,但是装修风格使得屋内的整体基调偏暗,毕竟酒吧这种地方,是需要在气氛上营造情调的。
演出台在最北侧, 东侧是摆台,屋中间错落有致地摆放着木质桌椅板凳, 现在还不到上午十点,但是酒吧里已经坐着不少人了。
陆宇翎一走进酒吧, 就有人带头呼喊了起来,这幅热情激动的模样简直像极了粉丝见面会。
李西宁还从没想过陆宇翎竟然在这里这么受欢迎。
距离演出台最近的那张桌子是空着的,老板陈哥直接带着他们来到了这张桌子旁,对陆宇翎道:“特意给你留的。”
“谢了。”随后陆宇翎示意李西宁面朝演出台那侧坐下, 等她坐好后,他朝她伸出了手,“把儿子给我。”
李西宁却紧抱着“大儿子”不放, 就好像这“儿子”就是她最后的靠山一样,特别怕陆宇翎拿走“儿子”后就不回来了,还满目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去哪?”
陆宇翎被她这副战战兢兢的小样逗笑了:“哪也不去,上台唱歌。”最后,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放心,我跑不了。”
李西宁观察了一下,演出台就在她面前不到两米远的地方,确实跑不了,然后才放心的把“儿子”还给了陆宇翎。
酒吧内看到这一幕的顾客无一不惊讶意外,齐刷刷地将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宁身上。
在座的是个人都知道陆宇翎的吉他是他亲儿子,谁摸谁挨揍,现在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着,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儿子妈。
李西宁所在的位置比较靠前,所以并未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陆宇翎不让别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还给陆宇翎后,她就将胳膊肘支在了桌面上,双手交叠拖着下巴,看着陆宇翎拿着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陈哥走到吧台旁找了个高脚凳坐了下来,他也挺喜欢听陆宇翎唱歌,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唱功却是一流的,台风稳健气场大开,而且又会弹钢琴又会弹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后要是真有机会出道,绝对前途无量。
陆宇翎有几个月没来了,上台后没立即开始唱,而是和乐队剩下几人商谈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这段时间里,陈哥问吧台内的服务员要了杯啤酒。
服务员把啤酒给老板送过来的时候,顺带着八卦地问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陈哥:“儿子都让她抱了,还不够明显?”
服务员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么多妞追他都没成,合着早就有主了,还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这种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会被搭讪,但是却没人敢来骚扰李西宁,因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没人敢碰。
陈哥回道:“你以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还少?他横起来比藏獒还野呢,你见过哪头藏獒是因为漂亮认主的?”
这边说话间,那边陆宇翎已经和乐队其余人员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陆宇翎,整个乐队一共有四人,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陆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刚一抱着吉他走到立式话筒前,酒吧内就响起了热烈的鼓掌欢呼声。
李西宁也很捧场,陆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双手。
陆宇翎的站位离她很近,站好位后,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内光线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开口说话时,他的语气温和,又带着笑意,话筒将他字里行间的温柔放大了数倍,动人的声音瞬间弥漫了整间酒吧:“今天有一姑娘过十八,接下来这首歌,唱给那个姑娘听。”
酒吧内的气氛瞬间热烈了起来,有人欢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宁的脸颊瞬间红了,心跳也跟着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劲儿地烧她,令她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腾。
最热的地方还是脸,热得她呼吸都不顺畅了,幸好手是凉的,她立即将双手贴在了脸上,试图给自己降温。
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定格在陆宇翎身上。
这间酒吧面积不算小,台下还坐着不少听众,但是这种场面和宽广舞台比起来也只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时此刻在李西宁的眼中,陆宇翎就像是睥睨众生的王,她眼中只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陆宇翎也在凝望着她,虽然光线昏暗,但他依旧能看到她发红的脸颊。
其实他给她写了一首歌,但是现在还不到将这首歌送给她的时候,所以他今天选了另外一首对他来说意义不凡的歌。
这首歌他几乎是从小听到大,他学会的第一支吉他曲是这首歌的曲子,学会的第一支钢琴曲也是。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唱起这首歌,不过小时候他完全听不懂这首歌,不仅是因为听不懂粤语,更是因为理解不了歌词的含义。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宁。
那个下雪天,那个楼梯间,还有那颗糖。
纵使来日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景,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他的美景,就是那束光。
深吸了一口气,陆宇翎启唇,声色低醇得对着话筒报出了歌名:“《千千阙歌》。”
紧接着酒吧内又是一场热烈欢呼,但李西宁却充耳未闻,眼里全是陆宇翎背着吉他的模样。
演出台上的灯打了下来,酒吧内归于安静,乐队就位,前奏起,流水般平淡却悠扬的基调,气氛瞬间沉淀了下来,伴随着陆宇翎低醇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时光似乎回到了某个令人无法忘怀的晚上——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 因你今晚共我唱
Ah……
这首歌无论是曲调还是歌词都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劲儿,但却令人流连忘返,就像是喝了一口陈年老酒,不烈,但是后味无穷,不知不觉的就令人迷醉了。
李西宁听不太懂粤语,却一直在认真、努力地去倾听他所唱出来的每一个字,她听出来了“千千晚星”,听出来了“今晚月亮”,还听出来了“今晚共我唱”。
聚精会神,理解地却断断续续,不过她还是被这首歌打动了,就像是有一个小石子投进了平静池塘中,心间泛起了阵阵涟漪,她无法自控地开始心旌摇曳。
热得感觉过去了,她的脸颊不再发烫,目光一直凝望着他,看到了他眼底闪烁的星光,也目睹了他身上闪耀的星光。
一曲终了,李西宁的眼圈还有些红红的,像是喝醉了酒似的,双颊微醺,心潮澎湃,这是她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了。
酒吧内再次响起了如潮水般热烈的掌声,听到别人鼓掌后,李西宁才回神,立即加入了捧场大军中。
陆宇翎站在台上未动,等掌声归熄后,他双眸弯弯地看着李西宁,带着笑意,轻声启唇:“生日快乐。”
话筒再次将他的温柔嗓音放大了数倍,潮水般涌动在昏暗的空间里。
李西宁僵住了,顿感一阵晕眩,似是陷入了温柔乡。
她真的醉了,但却是清醒的醉。
生日快乐——简单四个字,却像是四下鼓槌,重重的敲击在她的心房上,直接就把她的心给敲开了,他走了进去。
夹杂着感激的喜欢在瞬间成了过去式,十八岁这天,她过了一个最难忘的生日,听了一首好听的歌,彻彻底底地爱上了一个人。
从今往后,他将是她心中永远的王,也是唯一的、最美的情郎。
作者有话说: 西宁彻底沦陷了,陆宇翎要负责了【狗头】
十二点有加更~么~
第28章
一曲终了, 陆宇翎从台上走了下来, 当他走到她身边的时候, 李西宁依旧处于一种晕眩状态中。
像是喝酒上了头似的,她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消退,陆宇翎走近的时候她还特别不好意思,甚至害羞到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呼吸紧张, 心跳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