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喜欢你的人设 第213章

作者:稚楚 标签: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娱乐圈 现代言情

身体发软,头脑晕眩,香水像是一张柔软绸缎从头到脚将他覆盖,他只能点点头,侧着脸去吻周自珩的侧颈,轻声地说着喜欢,或许太轻了,他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喜欢。”

“太好了。”周自珩满足地抱住怀中人,他形容不出现在心情有多美好。这一次的香水让他也体会到了表演之外的创作,原来设计和发明一件东西会给人这么大的愉悦。最重要的是,夏习清喜欢。

这是周自珩的创作中,最高无上的价值标准。

轻轻摇晃着手中漂亮的玻璃瓶,细闪碎片流动 ,那朵小小的玫瑰如同一颗鲜活的心脏。

“我还想看那个。”夏习清尖尖的下巴抵着周自珩的胸口,抬眼看他,“放给我看。”

周自珩揉了一把他柔软的头发,语气里满是宠溺,“好。”说着他坐了起来,先是把另一个沙发上铺着的灰色绒毯拿过来盖在了夏习清的身上,捡起地上的控制器打开全息,关掉了客厅的灯,随即爬上沙发搂住夏习清,两个人缩在绵软温暖的绒毯里,看着眼前的璀璨星云。

“我们这样像不像在山顶野营的情侣?”周自珩笑起来。

夏习清把脑袋歪在他的肩窝,看着缓缓流动的星光,语气不平不淡,“你说的那是恐怖片设定,一般来说,下一个镜头他们就会死。”

周自珩笑了,伸过手去捏他的脸,“怎么会有你这么不浪漫的艺术家。”

那又怎么会有你这么浪漫的理工男。夏习清在心里怼道。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沉沉地望着这朵宇宙中的玫瑰,过了很久才开口,“其实我一直好奇你为什么会选择学物理,在我的视角来看,一个从小就参与表演艺术的人很难会再去投身科学研究,这看起来有些矛盾。不,我是说……”

说着说着,夏习清忽然又推翻了自己的话,他将头抬起来,看向周自珩的眼睛,他的瞳孔里洒满了星光,有种摄人心魄的引力,“也不是矛盾,就是让人费解。就算你真的真的是一个天才,也会让人产生这个人是不是太贪心的怀疑。”

周自珩抿着唇笑开,“我就是贪心啊,这是我的本性。”

我认为世间最美的东西,我都想给你。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选择很棒,”夏习清又躺回他的怀抱,“我从小就觉得物理学家是特殊的,也是浪漫的。”

“为什么?”

夏习清的声音很轻,有一点哑,“因为他们在意风花雪月。而且他们在意的方式和诗人不同,是究其本质的一种关心和思考,光是从这个出发点来看,世界上的多数人已经被排除在外了,因为我们太多时候只关心表象。”

他伸出手,像是想去捞一把那虚幻的星光,“一个会去真正在意风与水流动的方向、日月更替的规律,还有宇宙诞生原点的人,你怎么能说他不浪漫呢。不仅浪漫,还是一种广阔的,伟大的浪漫。”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这样一番话从夏习清的口中说出,周自珩感受到一种微妙的感动。就好像在这银河之下,漂浮着一双闪动萤火的手,在敲击着自己孤独的心门。

他的灵魂在表明立场,不,在倾诉。

他说,我和你是一样的人。

这种灵魂的相触让周自珩有一瞬间的思维空白,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回到了之前夏习清的发问,“我想回答你刚才的问题,关于我为什么要学物理。其实我接触物理的确是在我演戏之后,大概是……”

他回想了一下,“十岁的时候,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时候我在剧组等一场夜戏,因为剧组在山里,晚上坐在躺椅上的时候可以看到很漂亮的星空,不像现在的北京。”

夏习清就像一个孩子,伏在他胸口静静地听着,玫瑰和白麝香的空灵香气环绕着他。

“那个时候我台词都背好了,所以就在看书,我记得我看的是《费曼物理学讲义》,里面有一段话彻底地改变了我,其实是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位物理研究员,他研究的是恒星可以不间断连续发光发热的原因。”

说着,周自珩按动了手里的控制器,夏习清眼前那朵瑰丽的玫瑰星云忽然间放大,像是裹挟着无数星尘向他飞奔而来一样。

最终,它停了下来,花蕊的中心闪烁着耀眼无比的光芒。

“这就是一颗恒星。为什么他可以一直发光发热,他的能量是从何而来的,又去向哪里,这就是那个研究员所在的团队研究的工作。后来他们发现了,这些能量是来源于恒星上不间断的核反应。然后有一天,他和他的女朋友一起散步,他的女朋友就像很多人一样抬头仰望星空,也像很多人一样发出一个寻常到几乎是下意识的感叹。”

伸出指尖,触上眼前虚拟而闪耀的恒星,夏习清忽然接道,“这颗星星多亮啊。”

周自珩被这默契逗笑了,“对,就是这句。然后那个研究员对她说,‘是的,在此刻,我是世界上唯一知道为什么它会发光的人。’”

说完,周自珩转过脸看向夏习清,“我当时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觉血液都沸腾了,真的太酷了,可能是因为我已经演了好多戏,演戏的通病让我不自觉就代入到了那个研究员,一想到假如我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星星为什么发光的人,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的声音诚恳中带着一丝激动,“就是那种共鸣改变了我,让我选择这条路,当初别人只是觉得小时候的我外形不错,领着我走进了这个行业。但物理不是的,它完完全全是我自主的一个决定。即便我最后成为不了那个‘此刻唯一’的发现者,成为前赴后继的追寻者,也不失为一种壮烈的殉道。”

夏习清不能否认,周自珩的确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理想主义者,其他的理想主义者在他的面前谈论梦想,总是引人发笑。可周自珩不同,他的诚恳和激动甚至会感染你,将你一同拉入这浩瀚星空,让你臣服于科学的庄严与伟大。

他也十分确信,周自珩未来的征途绝不止于一纸剧本,他的重心会偏移,会回到属于他的轨道。

“我想知道,书里写到了那位研究员的女朋友怎么回答吗?”

周自珩笑了笑,摁动手上的控制器缩小了星云范围,眼前恢复了一朵完整的玫瑰,“她只是笑,什么都没说。”

一如夏习清所料。

无论是艺术家,还是科学家,往往都是孤独的,所以夏习清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权当无人理解。

可下一秒周自珩却握住了夏习清的手,“但我知道你不是。”

夏习清有些不解,“什么?”

“如果,我是说假如我是那个研究员,我对你说出了那句话,你一定不会觉得我在开玩笑。”周自珩转过脸,对着夏习清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你一定会认真地问我。”

“它为什么会发光。”

说不清是为什么,夏习清忽然眼睛发涩。他甚至觉得,周自珩说出的这一番话,比任何热烈真切的告白都让他觉得感动,这是一种莫大的认可,而他从不愿承认,又不得不承认,他喜欢这种认可。

他喜欢面前这个闪闪发光的人,他好过世界上所有的人。而这个人在用一种笃定的公理化的方式告诉自己,你就是亿万生命中真正理解我的那一个。

你是我的灵魂伴侣。

作者有话要说:  十岁的珩珩在一颗星星的启蒙下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同一年,十五岁的习清拍卖出人生中第一幅作品,踏上艺术生命的起点。

十年后,周自珩将夏习清的这幅画还给了他,连同爱、梦想,以及周自珩自己的人生启蒙。

明天才是完结章。

本来我准备今天完结的,但是这一章我还是想单独放出来,对我对自习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一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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