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也要搞事业 第217章

作者:清潭水 标签: 甜文 娱乐圈 现代言情

第113章 谢谢你

林辰愣了下,“是我演得太变态了吗”。

她这句话一出,魏豁然和魏翔同时笑了。近乎一样的脸但是一个有酒窝一个没有,给人的感觉很不同。

“变态不变态我不清楚,但是可能会有不太好的导向性。你的某些镜头可能会让部分观众错误的以为,杀人可以取乐。或者是传递出一种讯息,法律无望的时候就可以以暴制暴。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这个题材也很有意义。但是却忽略了林辰作为偶像的影响力”。

一本书、一部电影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的感悟。

王安近乎执拗地追求真实感,他研究万青的生平,一遍遍看她留下的日记。访问那些认识她的人,想尽可能还原一件真实的案件。

他也是这样要求林辰的。有时候一个表情要拍几十遍才能拍出他要的感觉。

但是万青这个人是什么样呢

她很复杂,林辰觉得一两句话概括不了。

电影的开头是一段让人揪心的家暴,被家暴的对象正是女主万青。

在被丈夫揪着头发往门柱上撞的时候,她不哭不闹只是拼命挣扎。

她五岁的儿子从屋子里蹿出来,抱着男人的腿颤着嗓子哭个不停。

她的丈夫这才松开手,可是火气没消。他嘴里骂骂咧咧,轮着手臂一连打了她七八个巴掌。她不还手也不挣扎,任他打,任他撒气。

可能是嫌手疼,打了七八下之后他就停了。又在她腿弯子上踹了两脚,这才跛着脚往外走。

万青赶紧蹲下抱着她的儿子哄了哄,“别怕,妈不疼”。

在南望村这地方,打老婆算是家常便饭。没人拉没人劝,连个看热闹的都没有。

这些老婆有很多是买来、拐来、换来的。万青和她们不一样,她是从小就养在李家。

她的丈夫李大兵打出生就是个跛子。南望村穷,名声又差,像他这种长大了要么打光棍,要么就买个媳妇。

李大兵的父母一合计,与其长大了买倒不如打小就买一个养着。便宜不说,养两年还能帮着家里干活。

而那个被买来的孩子就是万青,那年她才两岁。

2007年,她23岁。虽然三天两头被打,但是觉得日子还能过下去,因为她有一个可人疼的儿子。

可是到了08年春,万青跟着村里其他的女人出去采茶,回来的时候孩子就没了。

春末夏初的水还很凉,孩子却被淹死在河里。

万青的丈夫好吃懒做,仗着脚跛平时什么活也不干。万青出去采茶,她公婆下田,孩子就交给他看。

可他耗在麻将桌上,任由自家的孩子跟着村里那些岁、十来岁的大孩子去河边玩耍。

孩子没了,万青的牵绊和顾忌也就没了。

她犯下的第一桩命案,杀的第一个人就是她的丈夫李大兵。案发的时间在她儿子去世的第八天。

李大兵死得意外,吃中饭的时候头顶的大吊扇突然掉下来,把他活活砸死。

那台用了十几年的吊扇,不仅砸死了李大兵,还戳瞎了李大兵的父亲。

那时候的万青还在别的村子采茶,这件事看起来完全是个意外。

没了儿子、孙子,丈夫又瞎了,万青的婆婆对她不是打就是骂。

万青也不反抗,全都默默受着。

夏天她跟着别人一块盖屋子当小工,突然有一天老李家又出事了。

液化气管道老化,煤气泄露,李家老两口子被毒死在家中。

短短半年,李家就剩了万青这么个外来户。

李大兵的二叔霸占了他们家的屋子和地。村里有个老光棍看上了她,万青从他那骗了三百块钱,拿着这笔钱远走高飞。

在火车上有几个镜头林辰拍了很多遍。她透过车窗往外看,看着看着就笑了。

这个笑王安要求十分复杂,从满足惬意还到疯癫嗜血,最后把对面的孩子都吓哭了。

这个笑要给观众很多猜测,猜测李大兵和他父母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

万青认识的字很少,开始在关北一个做保温墙的工地上做小工。

做了三年的小工,攒了八万块钱。

第四年她承包了工地食堂,两年之后工地上的包工头意外去世,她拉走了一批工人另起炉灶。

她的施工队从六个人到两百多人只花了三年时间。她接过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各种各样的大活。

她很聪明,生意越做越大,杀的人也越来越多。

包工头、建筑公司采购、相关部门领导、工人甚至和她八竿子打不着的超市老板。她在关北的十五年前前后后一共制造了八起谋杀案。

然而八起无一起立案,连死者家属都以为是意外。

到后来她甚至爱上了这种谋篇布局,致人于死地的感觉。

“每次犯案之后不要把她的兴奋、开心渲染得太浓烈。不要给观众传输一种被害人罪有应得,就可以不通过法律自己动手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们拍的也不是一部武侠片。你们可以同情怜悯她,但是不要美化甚至不能合理化”。

魏豁然算是说得很详细了。

但是他点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林辰一个镜头要拍十几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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