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瑾瑶龙
不成想,都是佯装情义,吓唬她呢。
原来,不过如此。
早知道,就不该有那许多的纠结。
叶棠的心,像被挖掉一块。
人的本质, 就是循环犯贱。
走,也是你说要走。分,也是你说要分。
难受,还是你在难受……
夜半,叶棠常常会惊醒,然后是贯穿整个后半夜的失眠。
另一间卧室被收拾出来,唐枫在那边睡。
叶棠会偷偷爬起来,找酒喝。她在自己卧室的柜子里藏了一箱啤酒。
没有冰过的啤酒,没有灵魂。
可是聊胜于无。
在失眠的夜晚,它们是她的好伙伴。
伴着漫漫长夜的,还有一帧一帧抹不掉的记忆。
最常回想的,还是在秦绍崇的办公室,最后一次与他分别的场景。
秦绍崇说:“你如果愿意给我机会……”
她说:“我不愿意。”
秦绍崇说:“那你等我。”
她说:“我不会等你。我不想把最好的年华,都浪费在你一个人身上。你已经老了,我还年轻……不值得。”
叶棠从秦绍崇的办公室走出,转身关门的一瞬,只看了他一眼,便清楚地看到了委顿,颓丧,以及中年男人的疲惫。
那一刻,她确信——他相信了她的话,所以瞬间老去。
叶棠经历过更难的日子,所以偶尔的失眠不算什么。
在叶棠不断求职面试的这段时间,唐枫说要回一趟老家。
叶棠想着,正好赋闲在家,可以陪母亲一起去。
不过,唐枫拒绝了她的陪同请求。
唐枫说:“不用你陪。我就是去见个老朋友,处理些旧事。你赶紧找工作吧。不找到合适的工作,相亲的时候,都要被人家挑挑拣拣。”
叶棠想,母亲一定是和她住久了,嫌她烦了,不然不会挑这么讨厌的话说。所以还是赶紧送她出去放放风。营造点距离美吧。
唐枫在老家的老朋友,基本都是叶棠没出生前的朋友,她也不认识,就没有多问。
叶棠很快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也是在一家主营自动驾驶系统和硬件的高科技企业,依然做销售部门的经理。
应聘上这个职位,鲁伯帮了忙。
叶棠原本不想继续在自动驾驶相关领域工作,因为FLORAS是业界最好的公司,她做同样的业务,碰上秦绍崇的几率会很大。
但是后来听鲁伯说,秦绍崇开拓其他事业去了,可能还要去非洲,所以卸任了FLORAS的CEO。
FLORAS已经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秦绍崇只保留董事和顾问的身份,基本代表,他不会再过问FLORAS的具体经营和管理。
叶棠一惊。怎么会这样呢……
她离开没多久,怎么变化如此大?
叶棠也难免会想,秦绍崇的决定是否和她有关……但她很快否定了这一想法。
放着美国不去,中国不留,好端端非要去非洲发展事业……他可真能折腾。
叶棠心下失落,但秦绍崇做什么,都和她没有关系了。
得知秦绍崇换了奋斗方向,叶棠又不舍得放弃之前在FLORAS攒下的人脉资源了,她还是很看好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
既然秦绍崇不在了,她就没必要走。叶棠偏实用主义者,没有心理负担地,接下了鲁伯伸来的橄榄枝。这可是她玩命喝下来的交情。
新公司入职的第二天,叶棠接到一个电话,是陌生的号码。
接通前,她有过短暂犹豫。
从离开秦绍崇开始,叶棠每次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心里都突突乱跳。
但无一列外,全是广告推销等骚扰电话。
不过,大概次数还是太少,没有形成“狼来了”效应。
这次,来电显示闪起来时,叶棠依旧心率不稳。
她屏住气,接通电话,没有出声。
对方也没有出声。
过了约十几秒。
叶棠终于能肯定,对面是谁。
想要挂断电话。
他开口说话了:“棠棠,好久不见。”
真的听到秦绍崇的声音,叶棠要挂断电话的手,又怎么也按不下那个红色的图标。
秦绍崇继续说:“我在xx国际机场t2航站楼。还有一个小时飞埃塞俄比亚。”
叶棠握着手机的手,轻颤了一下,继续保持安静。
秦绍崇说:“你能来送送我吗?”
叶棠说:“不能。”
她似乎听到了他的笑声,带点自嘲:“不来就不来吧。但是,还有件事,一定要跟你说,不管你答不答应,我希望你能等我两年,我会在四十岁前,回来娶你。”
叶棠的手,颤抖得更厉害,她双手抓着手机,尽量保证声音的镇定:“我会尽量在两年内结婚生子。祝你找个黑妹妹,快乐一生。”
没有等秦绍崇说话,叶棠赶紧挂断电话。
她怕,她再一犹豫,就会说出不要走,或者我等你。
那就太可笑了。
勇气总是稍纵即逝,趁着还有,赶紧花光,才是正事。
时针又转过两个点,算准秦绍崇应该已经走了。叶棠从公司早退,打车去xx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中途,却让司机掉了头,回家。
她想去,当然不是为了见他,挽留他,只是莫名想去他离开的地方站一会儿。
或许他再踏足中国领土时,她真的已经结婚生子。又或许,他永远不会再回来……
不过,她最终也没用这个缅怀的理由,前往机场。
她和秦绍崇的感情,走到这步,已经是叶棠能想到的最好结局。
到家门口时,叶棠正好碰到一个快递小哥,来给她送包裹。
她不记得最近买过什么,但是收件人确实是她的信息。
叶棠收下包裹,一进家门就急忙拆开。
一个长方形的礼盒露了出来,掀开盖子,是一支有着使用痕迹的万宝龙钢笔,很眼熟。
曾在一个人的指间打转。
拿出来,放在手心沉沉的,笔杆泛着淡淡金属光泽。
叶棠轻轻搓了搓笔杆。秦绍崇好像很喜欢摩挲这支笔杆,不知为什么。
这支钢笔,叶棠后来用过几次。
叶棠的女上司,见她使用钢笔:“说,这笔,不太像你的风格啊。”
叶棠笑笑:“对,我觉得用起来不方便。很难打理,也累手。是别人送的,想着试试使用感。”
女上司问:“男人送的?”
叶棠点头,反问:“怎么看出是男人送的?是我一个以前的朋友,关系还不错。后来他出国了,大概算是临别礼物。也不再联系了。”
“这笔一看就是男人用的。比你手指头都粗。”女上司啧啧道:“男女间送钢笔,可是孽缘。”
“啊?”叶棠没听过这个说法,问:“为什么?”
女上司说:“日本人不是管钢笔叫万年笔嘛。日常,却经久耐用。保质期长,能在你生活中存续好多年。尤其是这种名贵的钢笔,也不会过时。你说,你以后结婚了,你老公还要经常看见你用别的男人的东西,那不得吵架?”
叶棠不以为然:“也不是所有男女间的赠送钢笔,都有这层感觉。比如夫妻间……”
女上司大笑,泼辣地说:“夫妻间送什么钢笔?钻石镶在钢笔上,哪有戴在手上好看?哪有戴在手上更经久耐用,更有意义?我老公要给我送钢笔,我就给他撅回去。”
叶棠最后,还是把钢笔收了起来。
倒不是赞同女上司的看法。女上司做得一手好市场,但文化品味还欠点儿……
收起来是因为,每次用,都会被问。
解释来解释去,又惹来心烦。
叶棠外柔内刚的气质,和这支钢笔确实太不搭了。
它更适合从内而外都很有力量的男人,不像她的所有物。
有一天无聊时,叶棠翻出十几年前的电视剧看。
剧中主角——富家女和贫穷男,各拥有一支派克世纪娇红84172钢笔。
两人结缘,也有钢笔出了一份力。
可惜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家庭差距,由爱生恨,离了婚。
女主角家道中落,混成社会底层,但将男主角的钢笔保留了七年……
再次重逢之际,男主事业有成,风生水起。
曾经做夫妻的两人,身边都有了新的恋人,于是四个人又展开了一番狗血的虐恋情深,相爱相杀。
叶棠一阵恶寒,赶紧把秦绍崇的钢笔从抽屉里取出,塞到了储藏柜的最深处。
这东西当真经久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