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万种风情 第110章

作者:丧丧又浪浪 标签: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现代言情

宴随带着傅行此一块去找还在和老旧识聊天的宴其盛:“爸爸,我去同学会了,你自己回去就好。”

“哦,好。”宴其盛应道,给旧友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宴随。阿随,叫赵叔叔。”

“赵叔叔好。”宴随乖巧喊人。

“诶,你好。又漂亮又有能力,刚才的演讲说得很好。”宴其盛只字未提傅行此,但人家赵叔叔要提,夸完宴随,他就把话题引到了傅行此身上,“男朋友也这么优秀,是男朋友没错吧。”

宴随点头:“是的。”

傅行此颔首,也打招呼:“赵叔叔。”

赵叔叔频频点头:“金童玉女,真是金童玉女。老宴好福气,女儿早早就找好男朋友了,哪像我们家那个死丫头,自己不会找男朋友,我让她相个亲,就跟我要杀了她一样。”

宴其盛找到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了:“你以为我有的好,我们家大的那个……”

远处,李倩目不转睛看着傅行此和宴家父女其乐融融的模样,先是啐了一口“狗男女天长地久”,而后灵光一现,恶向胆边生,悄悄拍了张照片给宴连发过去:「你爸知不知道你喜欢你妹夫?」

这些日子以来,无论她说什么,宴连一概不理,宴森也已将她列入黑名单,保安严阵以待不让她靠近,宴家位于高档住宅区,更是混不进去,她根本找不到接近宴家的办法。

沉寂多日的宴连终于回复了:「李倩,别太过分。」

看来这招奏效了。

李倩一笑:「花钱买断怎么样?换你们家安宁。」李倩最近真的挺缺钱的,她从前过惯了衣食无忧的日子,宴连突然切断她的经济来源,她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后不得不出门找工作,但她哪里受得了工薪阶级微薄的工资,更别说领导上司的颐指气使,不过两天就辞职了,她小有几分姿色,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愿意包她,但长得太磕碜了点,李倩看到他的脸就想吐。

宴连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不用威胁我,我不吃你这一套,你敢和我爸说半个字,你这辈子都别想再从我手里拿到一分钱。」

宴连不再故念旧情,李倩除了这点宴家姐妹俩抢同一个男人的筹码,实在没有别的招,而这筹码重磅归重磅,却是个一出手就鱼死网破的损招。

凭什么呢?李倩突然心态爆炸,最开始的时候她和宴连明明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不贫穷,也不大富大贵,日子简简单单,可宴连一跃之间就变成了宴家的大小姐,吃穿住行,全是最好的。

而那厢,宴连虽然对李倩放了狠话,却也不敢保证李倩一定不会惹是生非,她没有宴随的微信,思前想去,还是去QQ找宴随,她们的QQ至少已经有十年不曾互动。

「看着点李倩,她可能找爸爸乱说话。」

收到QQ消息,相比于思考这话是什么意思,宴随反而对发信人的身份有更多的疑惑,她有短暂的愣怔,往备注栏看了两眼才确定下来真的是宴连找她。

李倩这头对命运差别待遇的愤懑不断累积,嫉妒烧得她快要失去理智。想着反正宴连很久没有管过她了,以后八成也不会管了,既然宴连不让她好过,那她也不让宴连好过,不如去告诉宴其盛,还能让宴随傅行此这一对奸/夫/淫/妇一起受罪,简直是一举三得。

她下定了决心,给自己打了气,冲着目标缓缓前进。

宴随先发制人,看似闲庭信步,事实上步速很快,在半道就把人截了下来,腿一伸,拦住李倩的去路:“去哪?”

李倩可以对着内向寡言的宴连无所忌惮,但对着强势明艳的宴随,她底气一下子微弱下去,梗着脖子嘴硬道:“不关你事。”

“不关我事我也要管。”宴随在一旁椅子坐下来,阴恻恻地压低了嗓音,“你再敢打我家钱的主意,或者打我爸的主意,你看我怎么弄你。我可是事先通知过你了,到时候别说我仗势欺人,我可不是宴连那任人欺负的包子会心疼可怜你。”

有句话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特殊情况下,宴随和敌人的敌人宴连结了一回盟。

虽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齐刘海也是敌人的敌人,但宴随完全不想和她做朋友。

*

这天嘉蓝历届毕业班召开同学会的不在少数,大家已经各奔东西,但为了昔日的集体,该拼的面子还是得拼,同学会基本集中在锦城最高档的几家酒店和会所,傅行此班里和宴随班里的同学会都选址于宴森大酒店,宴随自个班里的她早早就许诺了请客,这会没忘记也把傅行此班里的帐给销了。

杜承没来,也算是意料之中。

宴随没在自己班里待多久,从前他们班就算不上多团结,时隔六年更是如同一盘散沙,最活宝的两个都有事没来,氛围实在不怎么样,来的大多是女生,看着她和傅行此,暗戳戳传递眼神。

宴随和傅行此敬了几杯酒就走了。

倒是傅行此他们班,明明分别的时间比宴随班里还多两年,但聚到一起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难得一聚,大家敞开了喝,散席已经夜深。

傅行此叫了车,送宴随回家,出租车后座,宴随枕在傅行此肩头,看外头霓虹闪烁,街景倒退,脑子有些晕沉沉的微醺。

回家路上又要路过嘉蓝,等红绿灯的间隙,她突然直起身,拽拽傅行此的衣袖,下巴朝外头示意一番:“书店要搬了。”

嘉蓝附近有家书店,里面提供几张自习桌,以前放了学,他们两个常常会来这边一起做作业,傅行此毕业后,就变成他单方面陪(帮)她做作业。

但现在实体书不景气,房租又一路疯长,书店没法再熬下去,门口挂了两块牌,一块“图书大甩卖”,一块“店面转租”,夫妻二人正在搬东西,把一摞摞的书抱上小货车。

承载旧回忆的老地方即将消失,一时间两人都有些许伤感。

*

到家之后,宴随洗漱完毕,酒意上头,打算早早睡觉。

半梦半醒间,突然记起那家书店为了揽客,有段时间推出过一个活动,为顾客保存一封信,十年后寄给指定的收信人,可以别人,当然也可以是自己。落笔无悔,一旦丢进信箱就不能再后悔说不寄,店家为了增加这个“不能后悔”的力度,把信箱用一把大大的锁给锁了,钥匙则丢弃了。

她和傅行此都给十年后的对方写了一封信。

分手后,她去讨过,但没讨到。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记得自己写了什么。

她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傅行此不想结婚,所以她写道:

「哥哥,

按照正常流程,我应该已经成为你的太太两年了,因为24岁是我的理想结婚年龄。但我不会告诉你的,因为我觉得追求和求婚都要男生主动。

想知道,经历过传说中的七年之痒,你们过得还好吗?

你们应该依然幸福着吧,因为我完全没有办法想象有一天我不喜欢你,你不喜欢我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