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不一
客厅的气氛忽然陷入了死寂。
两人相顾无言,之间明明只隔了几步路的距离,却像是隔开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
许久之后,两人忽然同时开口——
陶桃:“我……”
苏晏:“我……”
欲言又止,气氛再次陷入了僵局,最终陶桃先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还要收拾东西,要不你先走吧。”
她本打算请他吃饭,但是现在她不敢了,很怕他会瞧不起她,不愿意接受她的邀请。
与其被拒绝,不如自己先开口。
苏晏置若罔闻,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忽然开口:“我娶你。”
陶桃震惊不已,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苏晏已经下定了决心,语气很坚定:“我们一起离开云山,再也不回来了。”
他很清楚云山的风气,也知道这个地方对她而言只有伤心的回忆,所以他理解她为什么想要离开,也理解她为什么再也不想回来了。
他不会阻止她离开,但会陪着她离开。
是他对不起她。
过去的那么多年,他一直都知道她喜欢他,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回应过她的喜欢。
他一直在忽略她,还凭借着她对自己的喜欢变得越来越有恃无恐,一次又一次地践踏她的喜欢。
如果他没有忽略她就好了,如果他能够早点意识到她会爱上别人,哪怕只是比现在早几个月,她也不会被程季恒伤害。
是他亲手将她推向了程季恒。
是他的错,全是他的错。
他会用尽余生去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
他不想再错过自己心爱的姑娘了,也不嫌弃她肚子里的孩子,她想生下来,他就愿意和她一起抚养这个孩子。
陶桃再次红了眼眶,即有酸楚,也有感动。
她很感激苏晏不嫌弃她,也很感激他这么喜欢她。
但是……他们不可能了。
以前她就配不上苏晏,现在更配不上了。
感情这种东西,错过就错过了,想回头也来不及了。
如果,她当初没有遇到程季恒就好了,这样的话现在的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吧?
……
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早上八点,东辅,南郊火葬场。
“程先生生前与老衲有约,老衲答应了他,待其去世之后必定要为他做七天的法事、念诵七天的《地藏经》来超度他的亡灵。”
这位是东辅大佛寺的住持寂原,一开口就是老和尚了,普度众生的味道相当浓郁。
程季恒眸光淡淡,轻启薄唇,漫不经心:“不必了,家父临终前曾交代过我,待其死后一定要低调处理,不发讣告不办葬礼不予超度,所以今天就不麻烦您了,赶紧回庙里去吧。”
程吴川是昨晚咽得气。
对于程季恒来说,这是个喜忧参半的消息。
忧的是,他还没折磨够他。
喜的是,他终于可以放心地去找傻桃子了。
程吴川死后,他压根就没发讣告,直接找人把他的尸体拉到了火葬场。
按规矩尸体火化的时间应该是人死的第三天,但程季恒并不想在他身上再浪费几天的时间,所以果断选择了加钱插队,准备第二天一早就把他烧成灰。
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了一个臭和尚。
也不知道是谁向他透露的程吴川的死讯。
面对着这个臭和尚,程季恒倍感无奈:“家父生前罪孽深重,灵魂肮脏至极,所以他根本不配得到超度,只配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所以,您从哪来的就赶紧回哪去吧。”
寂原当了多年大佛寺的住持,走哪都是备受尊敬与重视,第一次见这种轻狂无理之人,不由有些愠怒:“我既答应了程先生,就一定不会食言!”
和尚果然磨叽,程季恒长叹了一口气:“那行,我也不叨扰您工作,您念您的经,我烧我的爹,这没冲突吧?”
寂原:“……”
程季恒没再搭理他,轻轻挥了下手指,跟在他身后的工作人员就把程吴川的尸体推进了火化室。
寂原气急败坏,圆润的小胖脸都被气红了:“世上怎有你这种不孝子?你姐姐在佛前跪了整整一夜向佛祖祈祷保佑你父亲早登极乐,你呢?”
程季恒明白了,原来是程羽依把这烦人的臭和尚请来了。
不必多想,一定是那位姓周的医生打电话通知的她。
这个世界上,爱管闲事的人可真是不少。
比爱管闲事的人数量还多的人,是坏事做尽还偏要信神拜佛的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程吴川,柏丽清,程羽依还全是这种人。
程季恒再次叹了口气,很认真地询问寂原:“您觉得我像好人么?”
寂原甩手拂了拂袈裟,愤然道:“我看您心中必定无佛,需要好好修心修行才是!”
程季恒无奈:“既然您知道我不是个好人,还跟我说这么多干什么?庙里没活干了么?非要在我这浪费时间?”
寂原:“……”
冥顽不灵!
冥顽不灵至极!
大佛寺住持从未遇到过如此顽固不化之人,无奈至极,也屈辱至极,没再与这个不孝子多言,当即拂袖而去。
程季恒不由舒了口气,世界终于清静了。
现代化火化技术十分成熟,不到半个小时,程吴川的尸体就被烧成了灰。
程季恒连骨灰盒都没给他买。
骨灰出炉后,工作人员会用一柄铁铲将还在散发着热气的骨灰放置在一个石台面上,让家属将灰烬中非骨灰的杂质挑出。石台面中间有个大洞,以供家属扔杂质。
其实就是个焚烧垃圾洞。
台面旁边的墙壁上挂了个小扫把,是用来清扫台面的。
工作人员将程吴川的骨灰放置在石台上后,程季恒拿起了那支扫把,毫不迟疑地将石台上堆放着的那座小骨灰山扫进了垃圾洞中。
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垃圾归垃圾。
当初他对程吴川说过一句话:你活着,我要让你生不如死;你死后,我会把你挫骨扬灰。
现在,他说到做到。
将程吴川的骨灰全部扫进垃圾洞中之后,程季恒放下了扫把,轻轻拍了拍手,离开了火化室。
开着车离开火葬场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但是他没往市区走,而是开向了通往云山的高速公路。
他要去接那颗傻桃子回家。
明天他就带着她去民政局,和她领证结婚。
……
出发之前,他并没有联系她,因为想给她一份惊喜。
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的车,他才抵达云山,那个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
但他并没有直接去回家,而是先去找了一家鲜花店,买了整整一后备箱的玫瑰花。
他从来没有送过她花,这次要一次性补上。
摆好玫瑰花后,他从大衣兜里拿出来了一个深蓝色丝绒面的戒指盒。打开之后,黑色的内衬上立着一枚璀璨夺目的钻戒,如同钉在夜幕上的一颗明星。
看着这枚钻戒,程季恒忽然有些紧张,不对,不止是有些,是一下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打算今天求婚,但是却从来没练习过求婚的步骤。
最近一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忙到连求婚的台词都没时间设计。
事到临头了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求婚实在是太匆忙了。
然后他就站在路边盯着手中的这枚求婚钻戒陷入了深思——
直接说:我想娶你?
不行,这样好像有点太霸道了,没有诚意。
说:要不你嫁给我吧?
好像也不太行,“要不”俩个字不合适,太犹豫,不够果断,容易被拒绝。
那就:桃子,我想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句好像还可以。
再配合上单膝跪地的动作效果应该还不错。
先暂定这句了。
等她打开后备箱发现钻戒之后,就求婚。
确定了求婚的基本步骤和台词之后,程季恒舒了口气,合上了钻戒盒的盖子,胸有成竹地将盒子放在了玫瑰花的中央,关上了后备箱。
花店距离十九中职工家属院不远,开车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他将车停到了单元楼门前。
不确定她现在在不在家,所以下车后,他先抬起头朝楼上看了一眼。
面向这一侧的是厨房窗户,现在刚过十二点,如果她在家的话,应该会在厨房做饭。
随后他看到窗户后隐隐约约有个纤细的人影,但是由于玻璃窗上糊满了油渍,太模糊了,看不清窗后站得到底是谁。
不过还能是谁?肯定是那颗傻桃子。
程季恒终于安心了,笑了一下,快步走进了单元楼,发挥大长腿的优势三级并做一级地奔上了台阶,花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冲上了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