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饭团桃子控
就算她听见了。人尸体上的淤青还有伤痕,并非都是一死了之后,便立马浮现出来的。池庭当年那般说,未必不是头一天没有发现什么,到了第二日,方才发现了关键性的证据。
“你若是要翻案,得有新的证据,证明当年的案子,的确是有问题。让孙家人去击鼓鸣冤,重翻旧案。亦或者是,拿到楚王的清白印,随时随地重审旧案。”
池六娘一听,失落地低下了头,“且不说楚王远在京师,便是他来了祐海,我一个闺阁弱女,又如何能够求到他的跟前。”
她说着,长长的叹了口气,自嘲的笑了笑。
“你说得没有错。我的确是存了心思。我心悦浩然,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头一回见他的时候,他来我们家中读书,就坐在五哥哥身边,背的是出师表。他的眼睛亮晶晶的。”
“坐得笔直笔直的。当时我就在想,浩然浩然,他的阿爹一定想要他做一个一身浩然之气的正人君子。”
“可是,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站直过了。”
第十二章 外刚内柔
池时见过孙浩然几回,总是垂着头,阴郁得像是雨后森林里的蘑菇。
“九弟心像明镜一般,我说这事,不光是为了孙浩然。也是为了我自己个,孙家人既然来退婚,心中不存怨愤,便存芥蒂。”
“我心中有愧,待他们自觉低了一头,处处如履薄冰。就算往日有再多情谊,注定将成一对怨偶。这样的一辈子,六姐姐痴心妄想,不想要了。”
池六娘说着,站起了身,走到一旁的小炉边,提起水壶沏了一盏茶,轻轻的放在了池时旁边。
“都说出来了,我心中好过了不少。九弟,我便先回了。”
她说着,转身朝着门口行去,经过那笨重的桌案,又是一个激灵。
就在这张台子上,不知道躺过了多少人的尸体,她光是进这间屋子,都腿软肝颤,也难怪,满城的小娘子,说起池时,那都是心花怒放小脸红红。
可真上前了,又吓得畏畏缩缩,瑟瑟发抖。
谁敢给那阎君做嫁娘?
待她走的脚步声听不见了,池时方才端起那盏茶,轻抿了一口,“久乐,快出来,我都闻到麻团香了。”
他的话音刚落,从屋子的一角,便钻出了一个人来。
只见那人打着一张笑脸,生得圆咕隆咚的,咧着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来,“公子怎知久乐回来了?还给你带了麻团?”
池时摊开手来,“整个池家,除了你,谁会来这里替我燃炭烧茶?茶我都端了,麻团呢?”
久乐笑弯了眼睛,拿出一个竹制的食盒来,“我奶说,公子待我极好,这回做了好些。等到年节的时候,再让我阿妹送些来。”
这麻团是久乐祖母的拿手绝活,外头脆,裹着一层芝麻,内里糯,甜滋滋的,吃起来格外的香。
“不过公子,我都听着了。您怎么不应了六小姐呢?”久乐说着,拿起火钳,又添了些炭。这堂屋特别的大,又被老槐树遮蔽,常年晒不到太阳,是以比旁的地方,都要冷上好几分。
池时痴迷查案,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没有道理,不应的。
池时咬了一口麻团,餍足的眯了眯眼睛,“这案子是要查的,但不是六姐姐要查,而是我要查。六姐姐要查,同孙家的婚事不成了不说,池家也饶不了她。”
“我却是不怕的。”
是以她才没有直接应了,“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一个刚来的仵作,发现了一桩有疑点的案子,再去查问一番,岂不是应该?”
久乐眼睛笑得更弯了,“公子就像麻团一样,外硬内软。”
都说池家九爷不好相处,可只有他觉得,这世间不会有比池时更温柔的人了。
池时横了他一眼,将装麻团的食盒盖子盖上了,“虽然好吃,但我不能多吃。”
“公子再吃一个吧,还有很多。”
池时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那麻团盒子,犹疑的自言自语道,“那我再吃一个?”
她说着,又掀开了盖子,揪出一个团子来,眯着眼睛吃了起来。
“昨儿个破了个东山的案子,我理应多吃一个。你把其他的收起来罢,一会儿,我要去一趟野湖。”
久乐应了声,“若是之后有人问起,我便说是公子寻六小姐有事。”
池时点了点头,又烤了烤手,站了起身,拿出了一件披风来。
“公子出门多穿些,昨儿个下了雨夹雪,今日虽然出了太阳,但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疼,可别生了冻疮了。”
池时摇了摇头,径直的出了院子,久乐忙将那袍子一扔,拿起一个暖手炉,小跑着出门牵驴去了。
……
野湖之所以叫野湖,同东山是同一个道理。
它就是一个平平无奇,但凡有人读过几年书,都不会对它产生任何取名欲望的湖。这里长满了野草,也不知道是谁头一个叫的,总之几百年下来,祐海人都管它叫野湖。
这里一无好花,二无好景,湖边长满了杂草同芦苇,每年夏日的时候,祐海县衙的捕快,都要在这湖里,捞出一两具尸体。
池时循着记忆,骑着驴子,到了一处草丛,然后翻身跳了下来,“十年前,凶案现场。”
他说着,朝四周看了看,“站在这里,能够看到醉花楼上的人。”
久乐牵着驴子,站在一旁,像是不存在一般,他知道,池时并不需要他回答。
池时说着,表情更加冷淡了几分,只见那醉花楼上,正朝着他们这边的窗边,坐着两个熟人。那姓周的是个练家子,敏锐的感觉到了她的视线,瞧了过来,温柔一笑……
池时打了个喷嚏,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他想着,皱了皱眉头,孙家倒是在这个方向的。他们在酒楼分别之后,孙占的确是要从这附近的路经过,可是邓家却是在反方向的,那死者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凶手为什么要剜掉死者的眼珠子?
就算是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不是砍手砍脚,亦或者是其他的?这眼珠子,一定有什么涵义在里面。当年他翻看卷宗的时候,便有过这个疑问。
只不过,按照池庭的验尸结果来看,孙占的确是最符合的嫌疑人。而且,在没有第二个嫌疑人的情况下,他被定罪,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这个时代,官府断案,样样证据齐全,个个谜团都解开,那是少数。多数情况下,都是符合了个八九成,审案的官员觉得基本就是他了,也就给判了。
有熟人的就定罪,没有的,写个流寇作案,也算是有个交代,死者家中只能自认倒霉。
池时想着,抬头看向了醉花楼,那窗户口,周羡对着她挥了挥手。
“我们去醉花楼。”
池时说着,大步流星的朝着醉花楼行去。
“那位公子,瞧着像是外乡人,可是那传说中的打虎英雄?我昨儿个家去,乡亲们都说,那大虎英雄身高八尺,壮硕如牛,腰粗似巨木,倒是没有想到,竟然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公子,家中的观世音菩萨像,也就这样了!”
池时听着,哼了一声,“病入膏肓罢了。”
久乐一愣,见池时不停脚步,牵着毛驴追了上来,“那位公子要死了么?对了,公子,咱们去醉花楼是……”
“收租。”
第十三章 志怪传说
“九爷今儿个怎么得闲来了?奴这就去叫人拿那醉花酿来。”
池时一进门,一个穿着玫红烫金裙,缀着金步摇的妇人,便惊喜的迎了上来。她说着,转过身去,瞪了那唱小曲儿的曲伎一眼,骂道,“没些眼力劲儿,九爷不爱听这个。”
那曲伎闻言抬头看了池时一眼,顿时双颊飞红,低下头去,再抬头已经是一汪清泪,唱起了哀歌!那缠缠绵绵,戚戚沥沥的,听得叫人肝肠寸断。
池时听着,耳朵微动。
不是,世人对她到底有什么误解!
“庹娘,寻间雅室。”
庹娘乃是这醉花楼的东家,她原本是祐海城中的花魁娘子。有那富商想要替她赎身,纳为妾室。却是被她拒了。
后来她自己给自己赎了身,租了池时的这座小楼,开了醉花楼。在这祐海城中,颇有声名,好的坏的,说什么的都有。
“九爷随我来。”庹娘神色微变,复又笑了起来,对着跑堂的小二啐道,“愣着作甚?还不去拿醉花酿。”
她说着,摇了摇手中的团扇,引着池时上了三楼。
“池仵作当真癖好独特,人来这醉花楼,是来寻开心的,你倒是霸道得紧,叫这么多人,都随了你。”
周羡站在栏杆前,手中握着一个小酒盏,显然在这楼梯口,已经等候多时了。
池时抬起眸来,扫了扫周羡的脸,“鳝鱼血得用,要是上了灵堂,还笑,会被打的。”
周羡微微一笑,对着池时端了端酒盏,那模样,好似池时刚刚说的是祝酒词一般。
他倒是没有想到,在离开祐海之前,还能再遇见池时。
“那池仵作去喜宴,是不是也会被打呢?”
池时有些意外的看向了他,想了想,“被打过,没打赢我。”
他说完,留下目瞪口呆的周羡,随着那庹娘,进了旁边的雅室,门啪的一下关上了。
庹娘忙沏了茶,跪坐了下来。
“九爷可是有话要问奴,奴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年奴不愿嫁人,遭那狗贼报复。满城人都看奴的笑话,只有夫人,愿意把这小楼,给奴开酒楼。”
池时轻轻的嗯了一声。
“是以前的一桩旧案,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会儿醉花楼新开不久,你应该还记得。”
庹娘一愣,“您是说孙占杀死邓秀才的案子?”
池时点了点头,“孙占同邓秀才,在酒楼为何起了争执?”
庹娘皱了皱眉头,仔细思索了一番,方才说道,“是因为孙夫人。孙占同邓秀才,乃是同窗。孙夫人以前是他们夫子的女儿。孙夫人同邓秀才有过情缘。”
“但是邓家贫寒,出身乡野,远不及孙家书香门第。孙占无论人品才学,都比邓秀才要高上一筹。于是夫子做主,把女儿许给了孙家。”
庹娘说着,指了指隔壁的那间,便是先前周羡所在的那间雅室。
“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醉花楼刚开,我特别珍惜夫人给的机会,恨不得讨好每一个客人。那群人当中,有一位赵员外,以前是我的恩客。”
“当天是赵员外生辰,宴请诸君,他出手十分的大方,因此我格外关注他们这一群人,听得一清二楚的。”
“他们喝了很多酒。那么一群东西,灌了几两黄汤,自然就开始说女人了。不知道怎么地,邓秀才便说孙夫人很白。
孙占二话没有说,上去就是一拳,正好打着了邓秀才的鼻子,流了好多鼻血。然后两个人就打起来了,打得十分厉害。”
池时听着,若有所思,“孙占是读书人,他的力气很大么?”
庹娘又想了想,“应该力气很大。这醉花楼里的桌椅,都十分的笨重,可是孙占当日,把桌子都掀翻了,端着一张条凳,就要砸邓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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